素质拓展分明细
素质拓展赋分标准
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体系表及赋分标准一、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体系表二、具体赋分标准注:以下活动均为系级及系级以上项目第一部分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1、军事训练,参加由学生工作部门等组织的军训(1学分)2、新生入学教育,参加校规校纪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安全法制教育、适应性教育等。
(每次计0.2学分)第二部分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2、理论学习活动,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活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活动、各种结合时政的研讨会等(每次计0.2学分)3、各级党校培训(每次计0.2学分)4、各级团学干部培训(每次计0.2学分)5、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文明修身”、“诚信、责任教育”、“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为主题的演讲赛、征文(书法、画)大赛、辩论赛等(每次计0.3学分)6、以扶贫支教为重要内容的各项实践活动,包括义务校外辅导、义务家教、义务维修等(每次计0.3学分)7、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奉献爱心的实践活动,包括助残(每次计0.2学分)、助老(每次计0.2学分)、献血(每次计0.5学分))、献骨髓(3学分)、捐款捐物等(每次计0.2—1学分)8、典型见义勇为行为,如救火、救灾、抗洪、抢险、勇斗歹徒等每次计(3学分)9、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6学分)、国家励志奖学金(4学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3学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2.5学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2学分),校级单项积级分子、系级荣誉称号(1学分)第三部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实践1、全国“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电子竞技比赛、结构模型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大学生英语比赛等(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3、其他全省、全国级别科技学术创新类比赛(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素拓加分细则
素质拓展各项加分细则(一)社会实践类模块:(累计不超过2学分)1.暑期社会实践每次0.5学分,大学期间最高不超过1学分。
(上交资料需有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单位盖章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另须附上3000字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2.思政课程社会调研1学分(挂科同学没有此项加分),此项加分由思政部负责认定。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56小时加o.5分,满112小时加1分,需有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证明盖章。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者,每学期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者可加0.5学分,期末写出不少于2000字心得体会。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二)科技创新类模块:(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作者超过2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三)创业实践类模块: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参加职业生涯规划类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并获得前三名可获得2学分。
(四)职业技能类模块.(最多不超过两学分)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中级职业技能证书0.5高级职业技能证书1分职业上岗或从业资格1分计算机国家二级0.5分,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1分,驾照0.5分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0.5六级1分,外语专业八级1分校级英语竞赛加0.5,省级国家级参照第二模块4表格非师范类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0.5分人力资源证书0.5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非会计专业1分。
会计专业0.5分CAD证书0.5分/电工证0.5分,高级电工证1分钢琴,古筝等级证书非专业十级以上加0.5分,获得证书时间必须在大学期间。
(五)校园文体类模块1.参与大型节目演出的学生,每参加2次大型节目演出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需找团委相关活动负责老师开证明。
2.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
考核由院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合格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会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院团委审核认定。
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方面:(1)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
参加党校、团校学习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活动的,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的,可获得0.1个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团日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项目化活动(具体认定单位为学校学生工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化活动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参照团日活动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3)参加或组织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政治理论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如设有单项奖等同于三等奖)观众获得0.1个学分。
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能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诚信纪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经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统一标准后可酌情给予0.2—1 个第二课堂学分。
(4)参军学生服役期满回校,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给予“第二课堂”学分1分,获得三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获得二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4分,获得一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6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1)凡参加志愿者活动、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经组织方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服务对象单位盖章确认后,每次达 2小时的给予0.1个第二课堂学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参加挂职锻炼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一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由志愿者服务部统一提交申请,活动每满两个小时给与第二课堂学分0.1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一、素质拓展学分折算标准1、获得素质拓展积分20—3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1分;2、获得素质拓展积分30—4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2分;3、获得素质拓展积分40—5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3分;4、获得素质拓展积分51分以上,可折算活动素质拓展学分4分;二、素质拓展积分标准表类别项目积分执行标准备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旷缺为优良。
)党、团校培训合格党校合格积3.00分;团校合格积2.00分;党团校优秀学员积1.00分;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校内公益劳动参加一次积1.00分;参加一次积1分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一次积2.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0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行为一次积3.00分;行为学校表彰积10.00分;行为市级表彰积20.00分;行为省级表彰积30.00分;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级以上、省级以上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10.00分;国家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0分;国家级三等奖积30.00分;国家级二等奖积35.00分;国家级一等奖积40.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0分)院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3.00分;院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分;院级三等奖积4.00分;院级二等奖积5.00分;院级三等奖积8.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分)发表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校报、《学生工作》、《团情快讯》(每篇)积2.00分;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5分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参与申报积2.00分;项目立项积3.00分;项目顺利结题积5.00分;一等奖积20.00分;二等奖积15.00分;三等奖积10.00分;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00分;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一等奖积10.00分;二等奖积8.00分;三等奖积6.00分;优秀奖积5.00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方案
第十九条:素质拓展分加分细则:1. 德育及思想表现方面(1)、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者,院级加0.2分/人/次,校级0.4分人/次;(3)、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鲜血,阳光行动等),积极者加0.2分/人/次;备注:青协成员至少参加2次之后才加分。
最高分不超过0.4分。
院青协对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及表现进行记录。
(4)、凡被评为先进者,如: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优秀学员等,国家级加1分/人,省级加0.6分/人,校级加0.2分/人,院级加0.1分/人;备注:同时受到多个单位授予同一称号,取级最高分。
(5)、凡在本学年被评为校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该集体成员加0.2分/人;在寝室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1分/人。
备注:同时获校级“优秀寝室”和院级“优秀寝室”称号的加分不累计。
2.社会工作方面(6)、团支书0.6分/人;组织宣传委员0.4分/人;班长0.6分/人;学习委员0.4分/人;生活委员0.4分/人;文体委员0.4分/人。
党支部书记、委员(7)、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0.8分/人;院学生会主席0.8分/人;院学生会秘书长0.7分/人,院学生会副主席0.7分/人;部长0.6分/人;干事0.4分/人。
(8)、担任学生辅导员者,经学院党委考核合格者,加0.8分/人;其所带班级取得突出成绩的,由院团委视情况给予0.5-3分奖励。
(9)、担任其他社会职务者(如校会、校社联等),该学期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备案,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材料者,比照院班级和学生会任职情况加分。
备注:以上6、7、8、9四项干部任职加分部分不累计,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分。
班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辅导员须经班级民主考核打分,学工办老师审核后方可加相应分;根据民主考核情况,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班级同学和学工办老师有权扣除一定的分数甚至扣除全部。
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学分和特长学分。
基本学分指学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5个方面分别必须获得1个以上基本学分。
特长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基本学分的前提下在素质拓展六方面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另外获取的学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应完成4学分1.积极参加校、院。
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5、0.2学分。
*校级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0.25)、优秀团日活动(0.5)、升旗仪式(0.2)、主题班会(0.2),由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人生导航行动,完成大学生涯设计,计0.3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党校、团校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每次计0.2学分。
可重复累计,最高1学分;被评为党、团校优秀学员的每次计0.5个学分。
4.“爱心家教”满24小时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
5.无偿献血一次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6.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在省、市级媒体报道或通报表扬的每次计1分。
校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表扬的(有书面材料)计0.5分。
7.积极参加活动并获得表彰按照每次计0.3-0.5学分。
*校级表彰是指由校团委、学生处等学生工作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包括:十佳大学生(0.5)、优秀学生干部(0.3)、优秀团干部(0.4)、优秀团员(0.3)、三好学生(0.4)、军训先进个人(0.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4)、十佳学习标兵(0.4)、优秀青年志愿者(0.4)等;社团表彰类按校级表彰认定;其他部门的评选表彰须报团委备案后按校级标准予以认证。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应完成4学分1.学生参加百场讲座报告并有听课标签和听讲记录或学习体会的,每场计0.1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学分。
2.学生个人在班级、院(社团)、学校举办讲座(报告会)、独唱(奏)音乐会或艺术作品展览且反响较好的,每次分别计0.2、0.5、1学分。
素拓分简要和加分项目
素质拓展分简要一、工作流程1、每个班由该班的团支书负责把该班里的每个同学每个月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做成表格;2、团支书在每个月的25号负责上交审核表电子版,到时将有负责该班的部门干事提前收取并进行初步修改,28号上交改好的电子版、打印版,此后我部将会对审核表的填写情况进行审核,例如活动内容是否符合加素质拓展分、是否真实、该活动的素质拓展分加分多少、是否有误等等;3、经过我部严格审核后,由部门干事负责统计该班每位学生的素质拓展分数,之后把统计的分数上交部长处;4、期末我部将把每个月的素质拓展分做一个汇总得到一个期末的素质拓展总分,作为每位学生期末总评的素质拓展分数。
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作假行为的,对个人这个月的活动全部作废,并报告给老师,对班级在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等等荣誉的评比上进行相应的扣分。
二.评分标准1、参加活动加分情况分三类:⑴校级活动:加15个标准分;⑵院级活动:加15个标准分;⑶班级活动:加5个标准分。
注:参加同一性质的活动只允许加分一次。
观看类活动按班级活动算分,一学期最多只能加5次,需附上250字心得。
如不清楚此项活动能否加分,可以向我部咨询。
2、参加的活动得奖可以得到相应的附加分:⑴校外活动:分三类:加10或15或20个标准分;⑵校内活动:分三类:加5或10或15个标准分;⑶院级活动:分两类:加5或10或15个标准分。
注:附奖项的复印件或者原件。
2、担任班级学生干部,除班长、团支书、分别加10分之外,其他班级学生干部一律加5分。
针对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的一律加10分。
注:学生干部不包括课代表、组长、宿舍长。
3、对于不同的年级满分情况不同:⑴大一级学生素质拓展分满分150个标准分,及格90个标准分;⑵大二级学生素质拓展分满分80个标准分,及格50个标准分;⑶大三级学生素质拓展分满分60个标准分,及格40个标准分。
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作假行为的,对个人这个月的活动全部作废,严重的上报给老师,对班级在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等等荣誉的评比上进行相应的扣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若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未获得表彰者,每次可计0.5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以及暑假社会实践登记表
B2
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含社区援助)并完成任务者,每参加一次主题活动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团学组织的活动记载
C
专业技能与
创新创业
C1
专业技能竞赛
(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组织单位记载或留存各类讲座门票
D3
新闻宣传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性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新闻报道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若为非第一作者,每篇分别计0.4、0.3、0.2分。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媒体(如院报、广播、团学刊物等)刊发、播发新闻报道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附件:
模块
编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依据
A
思想教育与
道德素养
A1
理论学习培训
参加省、市、院、系级的党校、青马学校培训或其他类似培训并结业者,每次可计1.0、0.8、0.6、0.4分。(注:同属本项目的每学年至多计1次)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一.品德修养(5项)最高学分:2.0 (注:每学期申报一次)(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项)总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校、院团委提供材料,学院认定。
1.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2.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二)学校重大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具有奉献精神的重大活动,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
(三)志愿者服务总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达到20小时(含)以上,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
1.校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2.学院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院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四)学习习惯总要求:每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及课堂不良行为者,经认证可获得0.1学分。
(五)生活习惯总要求:每学期在寝室检查中获优秀4次(含)以上且无不合格,经认证每位寝室人员可获得0.1学分。
二.科技活动(3项)最高学分:4.0(注:每学年申报一次)(一)学科竞赛总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一.品德修养(5项)最高学分:2.0 (注:每学期申报一次)(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项)总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校、院团委提供材料,学院认定。
1.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2.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二)学校重大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具有奉献精神的重大活动,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
(三)志愿者服务总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达到20小时(含)以上,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
1.校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2.学院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院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四)学习习惯总要求:每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及课堂不良行为者,经认证可获得0.1学分。
(五)生活习惯总要求:每学期在寝室检查中获优秀4次(含)以上且无不合格,经认证每位寝室人员可获得0.1学分。
二.科技活动(3项)最高学分:4.0(注:每学年申报一次)(一)学科竞赛总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
素质拓展学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一、素质拓展学分包括三部分:读书笔记、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大学四年需修足8学分1、读书笔记:共20篇每篇0.1分共交5学期三年内共2分最少一学期4篇2、社会实践:共4分必须分为6个学期完成大一2篇各0.5分共1分大二2篇各0.75分共1.5分大三2篇各0.75分共1.5分3、科技文化活动:需修够2分(可以<2 缺少的分数由读书笔记补缺)分数由各种活动的证书(不同等级证书加分不同,需素拓部认定)和听取报告及讲座(校级0.1分院级0.05分)记录构成二、要求1、读书笔记:必须用山东理工大学信纸颜色自选字数>1000 摘录不得超过30%否则无成绩注意字体间距(不要太挤)以及字体辨认度封面格式:四篇分别制作封面在第一页注明书名、作者以及出版社2、社会实践:只要电子版字数>2000字抄袭<30%社会实践报告要求:(一)、排版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2.8cm,左右2.8cm。
2、行距:全部采用26磅行距。
3、页码:每页下端居中,全部采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1,2,3等,不要写“第1页”或“-1-”等(要有目录)。
4、页眉:注明“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二)、标题1、社会实践名称(居中、一号宋体、加粗)。
2、参与者资料(居中、小四宋体):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学号。
(并依次注明地点、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活动小时数<等于活动天数×8>)(三)、摘要(报纸等媒体的介绍)“摘要”两字用黑体加粗4号字居中,摘要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四)、正文1、正文层次标题题末不加标点符号。
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字连续编号,如:“1”,“2.1”,“3.1.2”,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写标题。
一级标题从前言起编,一律用黑体加粗4号字,左顶格;二级标题用黑体加粗小4号字,左顶格;三级标题用楷体加粗小4号字,左顶格。
2、正文其他部分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素质拓展加分细则
附件:大学生素质拓展积分方案(试行)(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1、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1分(党支部认证)2、团日活动评比在院级“团日活动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团支部,成员加0.5分、主要组织者加1分(辅导员认证)4、参加思想政治类比赛(团总支认证)学院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加2分、1分、0.5分;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国家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主要组织者加0.5~3分;团体参赛成员得分参照个人同级参赛减半加分。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优良行为(团总支认证)酌情加2~5分,有特别重大表现者另行加分。
6、荣获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校级先进个人称号(团总支认证)获校级荣誉称号加1分;获省(市)级荣誉称号加2分;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加4分;7、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团总支认证)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1分;获市(省级)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2分;获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称号4分;获同级别标兵、十佳称号,另加2分;8、荣获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团总支认证)获校级先进集体,其成员加1分;获省市级先进集体,其成员加2分;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其成员加4分;获同级别先进集体标兵或十佳,其成员另加2分。
9、荣获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称号(团总支认证)获校级奖励,其成员加1分;获市级奖励,其成员计2分;获同级别标兵、十佳称号,另加2分(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辅导员认证)1、“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参加并提交调查报告加1分;参加统一组队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加2分;小分队获得奖励其成员另行加分,获得校级奖励加1分,获得省市级奖励加2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加4分;个人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1分,市(省)级先进个人2分,全国先进个人4分;2、赴敬老院、福利院等进行志愿者活动参加者1分、主要组织者1.5分,效果好、影响大另加1分;被地区级、市(省)级、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分别另加1分、2分、2.5分。
素质拓展训练任务分配表落实日期
部门
负责人
分工事项
落实日期
主席团
杨瑞
1、确定学生干部人数,分组并抽签;
2、活动工作人员的前期培训;
3、活动现场指挥安排。
宣传部
何林伟
1、活动的宣传海报和横幅;
2、宣纸及卡纸各10张、记号笔和水笔各
10支、1盒彩色粉笔。
办公室
袁菱婧
1、安排拍照和写报道人员;
2.、经费的票据收集(含发票、清单等)。
2、协助志愿者队搬桌椅。
志愿者队
陈珂培
1、负责20张桌子、40把椅子的借用和归
还。
劳动生活部
金浏仁
1、活动结束后安排场地清理工作。
备注:各部门尽快落实各自的任务,若有突发状况,须及时反馈情况于杨瑞(637196)»
组织部
柯娇
1、活动通知、评分表、奖状的打印、分发
及收集;
2、工作证及工作帽15份的准备及收发;
3、各部门分工事项的监督、协调;
4、往返工作人员的名单确定及人数清点。
文娱部
袁渊彬1、音箱、话筒等源自备的备置,活动现场的布置;
2、提前准备2-3个娱乐节目。
体育部
杨升天
1、准备15条布条、12个乒乓球、4个哨子和秒表、1份红药水和棉花棒;
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评分细则
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评分细则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的评分标准学生参加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1.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的各种学科竞赛并获奖。
⑴国家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10、9、8、7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4学分。
⑵省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7、6、5、4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3学分。
⑶市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6、5、4、3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2学分。
⑷校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5、4、3、2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1学分。
2.加入学校活动、学校社团活动或社会上的正规组织并参加其组织的相关活动计1分。
参加学院或学校学术讲坛活动学习2次以上可追加计1分。
组织竞赛活动获组织奖者可相应计1学分。
3.参加各种职业合格培训,获得通过证书。
如会计证、人力资源管理证等。
最多计3学分。
参加考研、公务员考试,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老师科研项目。
本届学生每取得一项证书或证明计2学分。
4.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一项计2学分。
5.参加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获奖或专利证书。
获得证书的计4分。
6.发表论文、参与老师科研项目。
一项计2学分。
备注:以上所有加分项目需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相关细则:1.课外学分必须在素质拓展证书上登记并盖章以后方可生效,一切以素质拓展证书为准。
2.素质拓展证书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后才可生效,逾期不候。
3.素质拓展部将对素质拓展证书与课外学分统计表进行核查与监督,并指导团支书正确填写素质拓展证书与课外学分统计表。
4.素质拓展部对证书的统计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具体情况视实际发放证书而定。
5.后期证书学分的调整,以教科办更新的评分标准为准。
拓展性素质考评细则
拓展性素质加减分细则(试行)一、加分项(总分不超过20分)文艺竞赛、活动类文艺演出:参加国家、市、校、院级主办举行的各种文艺演出(包括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者可分别加1分、0.5分、0.2分、0.1分。
(注参加校内社团举办的演出不予加分)文艺竞赛:获奖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上限国家级 5 4 3 1.5 5省市级 3 2 1 0.5 3校级 1 0.7 0.5 0.3 2院级0.5 0.4 0.3 0.2 1注:1.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为三等奖。
(以此类推,若有六名获奖者,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4、5、6名为三等奖。
)(社团获奖同院级加分相同,但参与不予以加分)以上各项多次得分着,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文艺演出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分,同一次文艺演出参与不同节目的取最高分并不累加。
体育竞赛类学校或学院派出的参赛人员参与校外体育竞赛的获奖加分项:获奖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加国家级 5 4 3 1省市级 3 2 1 0.5注:1.只认可学校或学院推荐去的比赛,社团推荐参与的不计入加分。
2. 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为三等奖(若有六名获奖者,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4、5、6名为三等奖。
)校内体育竞赛的加分项: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获得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第四名加0.4,第五名加0.3,第六名0.2分,参与分0.1分。
参与分上限0.1分。
参与学院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获得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第三名加0.2分,第四、五、六名加0.1,参与分0.05分。
参与分上限0.05分参与校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的加0.1,评为优秀者加0.2;参与院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的加0.05,评为优秀的加0.1。
团委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1、党委助理团新党员宣誓仪式组织者0.5
新党员培训班组织者0.5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者0.5
2、团委助理团“森临奇境”素质拓展活动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5
社会实践优秀评比获奖者0.5
组织者0.5
1111简历制作大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2
院职业规划大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2
大学生科技创新获奖者0.5
学生干部培训获奖者0.5
组织者0.5
“五四”评优活动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2
新生迎新晚会工作参加者0.5
3、学生会迎新晚会组织者0.5
参加者0.5
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2
棋类比赛、羽毛球比赛、篮球争霸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参加者0.2
学生会换届大会组织者0.5
学生工作表彰大会组织者0.5
“森林之旅专业”知识竞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super young”主持人大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各类(诚信、感恩、放飞理想)主题演讲比赛获奖者0.5
组织者0.5 “祖国青春我们”-------党在我心中歌咏大赛参与者0.5
运动会方阵参与者0.5
太极拳表演参与者0.5
注:1、本表所指内容均指学院活动
3、各学院团委素质拓展分个人累计不超过2分,超过按2分计算。
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重点
3
等差递减0.5分
一般
1
等差递减0.2分
1、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参加者
国家级
6
指导教师确认
校级
4
院级
2
2、在业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或创新实验研究,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实验报告
1/20学时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设备维修
主要技术负责人
2
协助收集、翻译、整理资料等工作
1.5
一般成员
1
教育面向国际化活动
4
省级以上
2、辅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成绩突出(有总结报告)
2
省级课题以上
(前2名)
3、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完成计划任务(有总结报告)
1
4、参加学术报告会议,并整理形成报告摘要
1/20学时5、参与科研课 Nhomakorabea立项(1-5名)
国家级
重点
10
等差递减1分
一般
8
等差递减1分
省级
重点
7
等差递减1分
一般
5
等差递减1分
十、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
备注
竞赛
1、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奖
2、获各种专项竞赛
3、获校级各种比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
10
国家级二等奖
9
国家级三等奖
8
省部级一等奖
7
省部级二等奖
6
省部级三等奖
5
校级一等奖
3
校级二等奖
2
校级三等奖
1
院级一等奖
1.5
与专业技能相关的竞赛
院级二等奖
1
学生会素质拓展加分细则5篇
学生会素质拓展加分细则5篇第一篇:学生会素质拓展加分细则化学化工学院2010年团委学生会认定拓展性素质加分细则 2010-2011年度素质拓展加分以以下项目为准,其他项目一律不加分。
拓展性素质评价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和学术科技等方面,满分为4分。
一、文艺竞赛1、参加第五届校运动会自编操表演加0.7.成员2、参加第五届校运动会广播体操加0.5.成员3、院级才艺大赛一等奖0.5,二等奖0.3,三等奖0.2.成员4、校级舞林大赛0.3成员注意:同一舞蹈只能加一次。
艺术团跳舞成员加分二、体育竞赛(成员)1、参加2010年校运动会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3、4名为二等奖,第5、6、7、8名为三等奖。
2、参加越野赛的1-30名加0.7分,30-60名加0.5分,60-90名加0.3分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
3、校级“迎新杯”篮球赛(代表学院)队员加0.3分。
三、社会工作1、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2分。
2、院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院团委书记助理,1.8分。
3、院学生会部长(主任),院艺术团团长,校勤工助学中心部长,院勤工助学中心主任,校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部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年级长(年级长助理、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书,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校五星级社团社长、对学院有特殊贡献的社团社长:1.5分。
4、院学生会部长(主任)1.5分。
5、院艺术团分团团长、院学生会副部长(副主任)、校勤工助学中心副部长、校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校五星级社团副社长,对学院有特殊贡献的社团副社长,校史馆讲解员:0.7分。
6、学生党支部委员,班、团支部委员,校、院学生会以及校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勤工助学中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事等:0.5分。
7、学生生活园区党员服务队队长加2分,副队长加1.8分;校级通讯社社长加2分,副社长加1.8分;校就业工作学生组织负责人加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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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学分分布明细
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学分分布明细
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办法(2009修订)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的全面实施,特制定本学分认定办法。
一、教学学分构成与项目分类(素质分构成详见上表)
综合素质训练列入我院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是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素质训练实施过程中,学生必须统计素质训练分和素质训练教学学分两类分数,素质训练分是考核学生在素质训练中获得的成绩,教学学分是审核学生完成素质训练的必要条件,教学学分构成与项目分类如下表所示:
二、各模块素质分评定办法
各项活动均设有一定的素质训练分,学生通过该项考核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素质训练分,但总分不能超过该项最高限额,参加的活动情况可记入学生《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
(一)人文素质修炼模块学分评定办法:在四个项目中任选至少二个活动(在不同项目中),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10分,折合教学学分1分。
1.历史与哲学修养项目:在三个具体实施项目活动中,学生可根据学期安排可任选一个,也可多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全部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一项素质训练分,即5分。
2.文学修养模块学分评定办法:在五个具体实施项目活动中,学生可根据学期安排可任选一个,也可多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全部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一项素质训练分,即5分。
3.演讲与口才模块学分评定办法:在五个具体实施项目活动中,学生可根据学期安排可任选一个,也可多
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全部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一项素质训练分,即5分。
4.艺术修养模块学分评定办法:在十个具体实施项目活动中,学生根据分团委学期安排可任选一个,也可多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全部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一项素质训练分,即5分。
(二)团队训练模块学分评定办法:在四项具体实施项目活动中,“礼仪训练”与“团队训练”为必修课程,分别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完成,考核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各10分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素质项目管理网站》;另二项学生也可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素质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必修课程素质训练分,即20分,折合学分2分。
(三)创新创业领域学分评定办法:在五个模块中,学生根据系(院)学期安排可任选一个,也可多选,考核要点评审合格即获相应素质训练分,全部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但折合学分时只计素质训练10分,折合学分1分。
其它模块的学分评定办法:综合素质训练其它模块素质训练分经评审合格可根据学分体系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
综合素质训练学分体系(详见附表)。
三、综合素质训练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1.《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适用于2008年起在我院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用于记载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及取得的重要成绩。
2.由系(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的年度规划和《大学生综合
素质训练学分登记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
由系(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办公室开展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学分的记录、认证核实及管理工作。
3.每学期学生根据本人参与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的情况,在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管理系统中下载自己的综合素质训练记录,查询或打印自己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成绩。
4.学期结束前二周,各院(系)教学秘书处,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管系统的学生素质训练成绩的记录,输入已审核认证的综合素质训练教学学分,第一、二学期综合素质训练学分至少各1
学分,另外2学分第三学期不做要求,可在第四学期汇总统计。
5.《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除认证综合素质训练教学学分外,还记录素质训练分。
素质训练总分95-120分为合格,120-140分为良好,140-160分为良好,160分以上为优秀。
每个学生可随时查询自己的综合素质训练记录情况,院(系)级“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办公室接受学生对素质训练记录情况的申诉并公布处理意见。
6.学工处、教务处建立相应数据库,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管理网站内容一旦输入保存便不能随意更改。
学生毕业时可获“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卡”,该卡须盖章(院综合素质训练办印)主有效,不得伪造、涂改。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工处,自2009年9月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