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差价合同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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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摘要:近些年社会经济发展带动电力行业进步,推动电力市场交易额与交易数量的增加。

供电企业发展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显露出一些问题,阻碍电力事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以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分析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并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促进购售电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管理措施引言电力企业通过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为广大电力消费者提供服务,也是维系消费者、发电厂及供电企业三者关系的重要纽带。

通过强化合同管理工作,可以进一步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维护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电力事业稳步发展。

通过分析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表现出的主要问题,并联系实践工作给出具体解决措施。

一、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的内容依据实际情况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分成不同种类,但它们的交易主体均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

通常情况下,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交易购售电合同时,界定双方法律关系并明确双方责权,奠定合同顺利进行的基础,并保证双方利益,实现效益最大化。

虽然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种类较多,但彼此存在共性,相互联系与补充,满足市场上双方的的需求,其特点表现如下:所有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都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这些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有着相同法律责任与义务。

同时,电力公司与电网公司作为合同的交易主体,都为广大电力消费者提供服务;购售电合同的特殊点在于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如:电力产品链上发电企业、变电站及供电企业承担着不同责任,签订合同时要考虑这些问题,充分满足电力与电网企业的需求;尤其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当前电力市场呈现出产权多样化与管理多元化的特点,电力企业间相互独立,市场竞争中谋求长远发展。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为了满足电力企业经济需求而产生的,也是联系电厂与电网且的纽带,维持电力市场交易的秩序性,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

贡献
本研究为发电厂制定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报 价策略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际操作指导,有 助于提高发电厂的收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 ,本研究也为电力市场改革和优化提供了有
益的参考。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不足
尽管本研究在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方 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 ,研究中建立的数学模型仅考虑了发电成本、市场需 求和合同价格等主要因素,未考虑其他可能影响报价 策略的因素,如政策法规、市场竞争结构等。此外, 仿真实验的参数设置可能过于简化,未能完全反映实 际市场的复杂情况。
报价策略的影响因素
电力差价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电力差价合同通常会对发电厂的报价策略产生直接影响,如合同 中规定的电价、电量、结算方式等。
发电厂的成本和收益情况
发电厂的报价策略还需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益情况,如燃料价格、 设备维护费用、发电效率等。
市场供需情况和竞争环境
市场供需情况和竞争环境也是影响发电厂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如 其他发电厂的报价、电力需求情况等。
VS
隐马尔可夫模型
考虑到隐藏的状态变量,其中某些状态变 量无法直接观察到,通过隐马尔可夫模型 来分析发电厂的报价策略。
基于数据挖掘的报价模型
决策树模型
基于历史数据,使用决策树算法来挖掘发电 厂报价策略的影响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建 立决策树模型,用于预测未来报价策略。
支持向量机模型
利用支持向量机算法,将发电厂报价策略作 为分类问题进行处理,通过训练样本学习得 到分类器,并使用分类器预测未来报价策略 。
电力差价合同可以为购电方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价格保障,同时也可以为发电 厂提供稳定的收益来源。
03
发电厂报价策略分析

电力市场化交易价差是什么

电力市场化交易价差是什么

电力市场化交易价差是什么电力交易小知识-价差模式电力交易是指国家在电力改革上做的新的一轮尝试,目的是引导发电厂向工商业企业让利,降低工商业的电价,从而降低商品的生产成本,提高我们国家产品的竞争力。

广东从2016年开始进行电力交易,最初只有少数用电量特别大(年用电量千万级)的企业可以进入市场,到2020年的时候,大部分产业是年用电量在100万-400万以上就可以进入市场,有些产业甚至是没有电量的门槛,想进就能进。

电力交易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这两个市场目前在广东的主要运行都是价差模式,另外国家在稳步推进现货模式的运行。

什么是价差模式呢?当前每个企业的用电价格是不一样的,这主要跟企业的所在城市和电压等级、用电性质等等相关,而且大部分企业的电价是峰平谷电价,白天贵一些,凌晨便宜一些。

既然大家的基础用电价格不一样,那我怎么样才能让大家在统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广东就创造了价差模式交易。

价差模式的意思是,虽然每个企业的用电价格不一样,但统一给每度电优惠几分钱,例如说优惠4分钱,记为-40厘/kWh,这就是价差。

当企业去供电局交电费的时候,供电局自动给你扣减掉这部分电费。

4分钱好像看着不多,但由于企业的用电量巨大,优惠4分钱实际上一年可以少交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电费,例如一个年用电量1亿度电的企业,就能够直接少交400万的电费。

在整个交易环节中,发电厂其实并不是直接把这4分钱优惠给企业,这里面会多出来一个中间商: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去发电厂把电买回来,然后再转卖给用电的企业,售电公司从中间赚个差价,也就是有中间商赚差价。

售电公司本身不会负责电的传输,用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签下了售电合同后,电还是由原来的电网进行配送和管理,对于用电企业来说,唯一不同的地方只是每个月要交的电费少了一大笔。

电力交易小知识-现货模式广东在2016年开始搞电力交易后,国家为了进一步推进改革,就参考国外的电力交易的玩法,从2019年开始试运行现货模式。

电力市场代购服务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代购服务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代购服务合同范本《电力市场代购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用电需求,乙方具备在电力市场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力市场代购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按照甲方的用电需求和相关要求,在电力市场为甲方代购电力。

2. 乙方负责与电力供应方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甲方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3.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力市场相关信息咨询和分析服务,协助甲方优化用电成本。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务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代购电量及价格1. 甲方预计在服务期限内的用电量为______千瓦时。

实际用电量以电力供应方的计量数据为准。

2. 乙方代购电力的价格按照电力市场的实时价格及相关政策执行,并根据甲方的用电量和用电时段进行结算。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电力费用结算清单,包括电量、单价、费用总额等明细。

2. 甲方应在收到结算清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确认。

如无异议,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支付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代购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进意见。

电力市场中差价合约策略的博弈论分析

电力市场中差价合约策略的博弈论分析
电力 难 以存 储 , 负荷 的需 求 弹 性 系 数 很 低 , 电厂 和输 变 发
电设 施 的 投 资 巨大 等 , 而 决 定 电 力 市 场 更 接 近 寡 头 垄 从 断市场 , 电力 供 应 商 则 可 根 据 市 场 形 势 行 使 市 场 力 , 获 以
取 高 于 边 际成 本 的利 润 。 电力 市 场 的 市 场 力 会 导 致 市 场 价 格 总 体 水平 的提 升 、 价 尖 峰 甚 至 电力 危 机 的 出 现 , 电 其
抬升 电价 “ 』 由此 可 见 , 。 电力 供 应 商 滥 用 市 场 力 不 利 于 资源 的 优 化 配 置 , 电 力 市 场 的 良性 循 环 起 着 较 大 的 负 对 面作 用 。因 此 ,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限 制 或 降 低 电 力 供 应 及 商 的 市 场 力 ,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目前 , 多 学 者 对 市 场 力 就 很 的成 因 、 现 形 式 、 量 指 标 、 响 机 制 做 了 深 入 的 研 究 , 表 衡 影 并 提 出 一 种采 用 差 价 合 约 策 略 来 抑 制 市 场 力 的 方 法 ] 。 博弈 论 是 主要 研 究 各 博 弈 方 之 间 的 策 略 对 抗 、 争 竞
损 , 至 会 危 及 电 网安 全运 营 、 力 市 场 的 效 率 和 社 会 效 甚 电 益 。美 国加 州 电力 市 场 失 败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就 是 独 立 发
P 称 为 博 弈 方 , 博 弈 的 参 与 者 , 指 能 够 独 立 决 : 是 是 策 、 立 承担 责 任 的个 人 或 组 织 , 弈 方 以最 终 实 现 自身 独 博
第 5期
2o 年 1 08 0月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以下简称“发电厂”)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乙方:(以下简称“电网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本合同的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电力差价交易方面的权利、义务,保障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转。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保证履行期间的稳定和协调运作。

2、发电厂应当根据所处市场情况制定合理、公正的发电价格和合理的电力差价,同时确保实际的发电量与合同约定的电量相符合,确保电力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电网公司负责接收、传输、分配、结算发电厂生产的电力,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电价支付差价款项。

3、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

发电厂应当及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电力和结算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电网公司应当及时对发电厂的电力进行接收、传输、分配、结算等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差价款项。

4、差价结算方式:电网公司按照差价政策和国家规定方式计算差价,并通过银行方式支付到发电厂指定的账户。

5、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履行期限可视具体情况,根据双方协商调整。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对于发电厂而言,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约定的电量,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偷漏电、弃电、造成电系统事故、违反国家规定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计算法律和经济责任。

对电网公司而言,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差价款项,也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赔偿。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和地方的电力管理、交易、结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市场准入规则,加强电力市场监管,保障市场公平、透明、高效运行。

2、双方应遵守《电力代理收费暂行规定》、《电力交易风险分担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电力交易和结算。

关于电网购售差价的问题研究

关于电网购售差价的问题研究

关于电网购售差价的问题研究摘要:电力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电价受到电网购售差价影响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本文在总结我国电力行业的改组格局和电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我国电网购售差价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用自然垄断理论对电力行业的垄断经营进行解释。

关键词:上网电价;自然垄断;政府规制一、我国电力行业的“五加二”格局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改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的发电资产改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五个独立的发电企业、两家电网公司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

五个发电企业分别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两家电网公司分别是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按国有独资形式设置,管理除南方电网公司以外的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所有电网资产。

这就是所谓的“五加二”格局。

五家发电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两家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电力销售的业务,负责所管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等。

之所以形成“五加二”的格局,其目的就是在五家发电公司之间和两家电网公司之间的业务形成竞争。

二、我国电价定价机制的形成和演变1995年以来,受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双重的影响,一些地区在部分时间段出现了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

此时,以个别成本为基础定价的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显示出了弊端。

随着电力项目造价的不断提高,“八五”期间的发电机组平均造价比“七五”提高了约一倍。

小火电盲目发展,劣化了资源配置。

电价节节攀升,90年代中后期新投产机组的平均上网电价己超过每千瓦时0.4元。

为改变成本无约束、价格无控制的状况,国家适时调整电价政策。

1996年国家计委规定对地方指导性电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并于1996年调整了各地的指令性目录电价和地方指导性电价,同时在推行统一销售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

电力行业的电力交易与市场机制探索电力市场的交易模式与电力定价机制

电力行业的电力交易与市场机制探索电力市场的交易模式与电力定价机制

电力行业的电力交易与市场机制探索电力市场的交易模式与电力定价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为了适应电力供需矛盾的日益加剧,电力交易与市场机制的探索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力市场的交易模式与电力定价机制,希望为相关研究与实践提供一些参考。

一、电力市场的交易模式1. 竞争交易模式竞争交易模式是电力市场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之一。

它基于供应与需求的自由竞争,市场上的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报价的方式参与交易。

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供需的动态平衡,降低了电力的交易成本。

然而,竞争交易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市场存在垄断企业或市场操纵等行为,导致市场不够公平与透明。

2. 双边交易模式双边交易模式是指电力购售双方通过直接洽谈、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交易。

这种模式注重合同的约束力和稳定性,能够提供长期交易的保障。

同时,双边交易模式对电力产量的稳定性要求较高,一旦供电方出现故障,将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因此,双边交易模式适用于稳定供电较为可靠的地区。

3. 多边交易模式多边交易模式是指电力市场上多个主体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这种模式中,交易的参与者较多,市场机制相对复杂,但也具有更高的交易效率和公平性。

多边交易模式需要建立一个可信赖的交易平台,确保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并提供相应的监管机构。

这样可以避免市场操纵等不良行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电力定价机制的探索1. 成本加权平均定价成本加权平均定价是一种较为简单直接的定价方法。

它将电力的成本与用电负荷进行加权求和,得到最终的电价。

这种定价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易于理解、操作;缺点是忽略了市场供需之间的动态变化,不能够反映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难以实现市场的效益最大化。

2. 边际成本定价边际成本定价是一种基于市场边际成本的定价方法。

它通过测算电力企业的边际成本,对电力进行定价。

这种定价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电力的实际供需关系,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技术与市场
经营与管理

2 0 1 5 年第2 2 卷第1 0 期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 问题分析及对策
刘 迪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部,广东 深圳 5 1 8 0 0 0 )
摘 要: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电力行业蓬勃发展, 电力市场的各项交易额和交易数量快速增长。供电企业的 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与此同时, 电力市场的交易购售电合同 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弊端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为了增加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了解和认识, 对 这一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 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问题分析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 8 5 5 4 . 2 0 1 5 . 1 0 . 0 8 3 引言 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是独立于变电站、 发电厂与供电企业 为实现电能产品的价值, 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属于合同法中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电力 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是电力企业为广大电力消费者服务的重 要平台之一, 同时也是维系电力消费者、 供电厂以及电力企业 的重要纽带之一。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分类 电力市场的交易购售电合同共分为五类, 分别为长期购售 电合同、 年度基数电量购售电协议、 中短期跨区跨省购输电协 议、 发电量指标替代合同、 大用户直供电合同。这五类电力市 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交易主体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般 情况下,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必须要先确定双方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关系, 明确合同双方的责 1 ] 。 任和义务, 保证其合作的顺利完成, 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特点及作用 2 1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特点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虽然种类较多, 但是这五类合同 既有共性, 又有特性, 各个合同功能不同, 相互联系, 相互补充, 最大限度地满足电力市场交易双方的需求。下文对电力市场 交易购售电合同的共性和特性进行简要介绍。 2 1 . 1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共性 首先这五类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都是在我国相关法 律的规定和要求下,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负有相同的法律责 任和义务。另外这五类合同的交易主体都是电力公司和电网 公司, 都服务于广大电力消费者。 2 1 . 2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特性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特殊性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 其电力产品的不同。例如, 发电厂、 变电站和供电企业在进行 电力产品的生产、 运输和传递的过程中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 规律性,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 2 ] 。 虑这些问题, 满足电力公司和电网公司的各项需求 [ 2 2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作用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国电力市场呈现产权多 样化、 管理多元化的局面, 各个电力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在竞争 中谋发展。为了满足电力企业的经济需求,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 电合同应运而生, 成为了联系发电厂和电网公司之间交易的重 要纽带, 保证和维护了电力市场交易的秩序, 促进了电力市场 持续有效的发展, 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3 1 购售电合同不规范, 合同原则不明确 由于我国社会市场经济改革的时间较短, 改革不全面, 也 不够深入, 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 电力 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新产物不完整, 部分 3 ]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 相关条例具有一定的不规范性 [ 的签订是电力公司和电网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 键和重要环节,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然 而, 当前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 候较为随意, 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应 遵循的交易原则, 长此以往下去将破坏电力市场的交易秩序。 3 2 电力市场发展具有地区局限性, 城乡电力发展不平衡 在经济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 我国城市电力市 场蓬勃发展, 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大部分城市, 电力成为了 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相比之下, 我国农村以及 西北地区部分小城市的电力市场的发展不尽人意。究其原因 可以发现,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不完整也是其重要原因 之一。由于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种类和相关条例都偏 向并适用于城市, 尤其是大中型城市, 而真正涉及到中小型城 市和农村的电力利益的条例和规定少之又少, 不能真正满足城 乡发展相对平衡的需要,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小型城市及 农村电力市场的发展。 3 3 电力企业经营存在潜在风险, 电力市场交易秩序较差 电力市场在广义上包括电力生产、 传输、 使用和销售关系 的总和, 电力市场通常也指电能生产者和使用者在通过协商、 竞价等方式进行电力产品的交易等行为的总和。因此, 在电力 市场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主体和产品较多, 交易类型也比较复 杂, 因此, 电力企业经营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电力市场交易的 秩序也较差。作为电力公司和电网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 效益的关键和重要环节的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如果不能 妥善处理其中的风险和危机, 将对电力企业以及电力市场的整 体发展造成一定的危险。 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4 . 1 规范完善购售电合同, 遵循相应原则 为了解决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不规范、 合同原则不明 确的问题, 应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提高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 合同质量。另外在签订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的过程中一 定要遵循平等、 自愿原则; 公平、 诚实守信原则; 遵守法律和尊 ( 下转第 1 2 1页)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研究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9-000-01摘要论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电力市场目前的实际竞争情况,定性为不完全竞争市场,提出了差价合约下的发电厂报价策略的存在必要性,并针对现货市场及合同市场建立了相关数学模型,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差价合同发电厂报价1.引言差价合约是金融合约的一种,差价合约按照合同形成的基础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达成的双边差价合约和单一购买者和发电厂达成的差价合约,本文将主要探讨第二种差价合约,也是在我国目前阶段普遍使用的差价合约[1]。

差价合约的敲定价是由单一购买者与发电厂协商后预先确定的,差价合约电量同样如此,其具体的实现方式主要以签约双方的意愿为主,例如在浙江、江苏等地的电力市场,基本采用全电量竞价,其中16%俺现货市场结算,其余84%都是在差价合约的基础上完成的。

作为规避市场风险的一种手段,其本身便含有风险成本,故而对于发电厂的竞价策略毋庸置疑是有重大影响的,本文主要探讨多个发电厂在合同市场中的报价竞争策略,主要采用线性的供应函数和线性的边际成本,以发电厂利益最大化为策略目标。

整个市场均衡点包括各个发电厂在现货市场中的均衡报价策略函数,以及在差价合同市场中的均衡合同电量等,理论推导给出了差价合同市场对发电厂报价策略的影响机制。

2.理论模型2.1基本假设(1)在有n个发电厂的电力市场,某一时段内负荷需求函数假设为:,其中和均为正常数,为现货市场价格;(2)发电厂二次成本函数假设为:,其中为正常数,是发电厂的生产电量;(3)现货市场中,各个发电厂的报价策略由各自的供应函数来描述;(4)差价合同市场中,发电厂合同电量减少引起的其他发电厂的增加的可能程度用变量来描述。

2.2数学模型通过市场清出条件来得到电力现货市场的均衡价格:供应函数满足的微分方程,n个发电厂的n个微分方程的联合求解即得到现货市场n个发电厂的均衡供应函数,即纳什均衡点。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第35卷第1期2020年1月Vol.35No.1Jan.2020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JOURNAL OF EIECTRIC POW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李道强】,龚建荣】,李忠懐2,高漂2,文福拴2"1.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6; 2.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浙江杭州310027)摘要:差价合约是中长期金融合约$其应用于电力市场可提前锁定电力价格$规避现货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与试点范围的扩大$电力差价合约在一些省级电力市场机制中得到应用。

由于中国现阶段的电力差价合约严格而言为电量合约而非电力合约,因此必须将合约电量分解为可调度的电力曲线。

首先简要论述了电力差价合约的概况,并从基于滚动修正与基于优化模型2个方面介绍并对比分析了现有的确定性合约电量分解的理论与方法。

最后,展望了在本轮电力工业改革环境下与差价合约电量分解相关的若干问题$并建议了可能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力市场;差价合约;合约电量;分解算法;滚动修正;优化模型DOI:10.19781/j.issn.1673-9140.2020.01005中图分类号:TM93文章编号:1673-9140(2020)01-0040-10Decomposition of an electrical energy contract for differencein electricity market environmentLI Daoqiang1$GONG Jianrong1$LI Zhonghui2$GAO Ying2$WEN Fushuan2(1.Zhejiang Power Exchange Center Company Limited,Hangzhou310016$China;2.Co l egeofElectricalEngineering$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310027$China)Abstract:The well-established 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is a middle-or long-term financial contract.When the CfD isappliedintheelectricity market$theelectricitypricecanbefixedandtheriskassociated withthefluctuatedelec-tricitypriceinthespotmarketavoided.Inrecentyears$withtheadvanceofthepowerindustryrestructuringandthe expansion of the pilot scope in China$the electrical energy CfD is included in the designed electricity market mecha-nismsinseveralprovinces.CurrentlytheimplementedCfDcontractsforelectricityinprovincialelectricitymarketsin Chinaareactua l yelectricalenergycontractsratherthanelectricalpowerones$andhenceitisnecessarytodecompose the contracted electricity energy into dispatchable electrical power demand curves.A brief overview of the electrical CfD is first presented$and the existing theories and method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ro l ing correction and opti­mization modelsbaseddecompositionalgorithmsfordefinitecontractedelectricalenergyarepresentedandcompared. Fina l y$someproblemsassociated withthedecompositionofthecontractedelectricalenergyinthisroundofpower industryrestructuringareprospected$andpossiblesolved methodsaddressed.Key words:electricity market;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contracted electrical energy;decomposition algorithm;rolingcorrection!optimization model收稿日期:2019-12-15;修回日期:2019-12-22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U1910216)通信作者:龚建荣(1975-)$女,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市场与电力系统运行研究;E-mail:1255418516@第35卷第1期李道强,等: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41差价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以股票掉期的交易形式出现,而后逐渐扩展到外汇、债券、金属、作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问题。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作为电力市场供应商,乙方作为电力市场需求商,双方为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电力市场销售电力与乙方购买电力的事宜,达成如下差价合同。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电力交易1.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电力,具体电量、电压等参数详见附件。

2. 乙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购买电力,具体电量、电压等参数详见附件。

四、差价条款1. 双方约定电力市场差价基准为____元/千瓦时。

2. 实际交易中,电力市场差价根据市场行情实时变动,具体差价以实时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电力,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提供电力,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五、结算方式1. 双方同意采用____个月一次的结算周期进行差价结算。

2.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应支付的差价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差价结算凭证。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电力,应按照实际未提供电力的数量和差价基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差价款项,应按照应支付差价款项的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上述合同内容,以确保其符合您的需求。

电力行业的电力市场交易与电力合同

电力行业的电力市场交易与电力合同

电力行业的电力市场交易与电力合同电力市场交易是指电力行业中的电力供需双方通过市场交易机制进行电力交换的过程。

而电力合同则是电力市场交易的基础,它规范了电力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本文将探讨电力行业中的电力市场交易与电力合同的关系以及其重要性。

一、电力市场交易的背景与特点电力的供需关系是电力市场交易的基础,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电力市场交易逐渐取代了政府指导和管制的传统模式,成为了电力行业中的主要交易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 多元化的交易主体:电力市场交易包括发电企业、输配电企业、电力大用户等多个主体之间的交换与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交易市场。

2. 灵活的交易方式:电力市场交易可以通过电力交易市场、直接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供需双方可以按需选择交易方式。

3. 多样化的交易品种:电力市场交易涵盖了不同的交易品种,例如电力现货市场、电力期货市场等,以满足不同需求方的需求。

二、电力合同的作用与内容电力合同作为电力市场交易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对于供需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提供了明确的约束。

一个完整的电力合同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指供电方和需电方之间约定的交易双方身份和联系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能源交易内容:合同应明确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电力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以确保供需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3. 质量标准:合同中应包含电力质量标准的要求,确保供电方提供的电力满足需电方的使用要求,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交付与接收:合同应规定电力的交付与接收方式和要求,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电力能够按时交付到需电方。

5. 违约与争议解决:合同应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和纠纷,保障供需双方的权益。

三、电力市场交易与电力合同的关系电力市场交易和电力合同是相互依存、互相支撑的关系。

电力市场交易为电力合同提供了交易机制,而电力合同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合法、规范的交易依据。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供电商):_________
乙方(购电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力,乙方购买甲方提供的电力,并按照市场差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电力供应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力按照国家电力标准进行供应,并保证供电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三条电力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提供的电力,按照市场差价进行结算,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供电保障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足够的电力,并保证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电力计量
甲、乙双方约定对供电和购电进行计量,并及时进行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供电量及时向甲方支付电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甲方(售电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购电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在电力市场具有一定的资源和能力,乙方有电力采购需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市场差价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交易电量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从甲方处购买[具体电量]千瓦时的电力。

三、差价计算1. 双方同意按照市场价格和约定的差价计算公式确定每千瓦时电力的差价。

2. 差价计算公式为:[具体公式]。

四、结算方式1. 双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2. 结算金额为交易电量乘以差价。

3. 乙方应在结算周期结束后的[具体天数]天内将结算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结束日期]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电力,并保证电力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 双方应共同遵守电力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电力,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结算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约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购电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售电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一、定义与解释1. “差价”: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电力交易价格与市场实际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2. “基准价格”: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作为计算差价的参考价格。

3. “交易电量”:指双方约定的在一定时期内进行交易的电量数量。

二、交易电量与交易期限1. 交易电量: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电力电量为______兆瓦时(MWh)。

2. 交易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基准价格与差价计算1. 基准价格:双方约定的基准价格为每兆瓦时______元。

2. 差价计算:当市场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差价为负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当市场实际结算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差价为正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

差价金额 = (基准价格市场实际结算价格)× 交易电量。

四、结算方式1. 双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市场实际结算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计算差价,并完成结算。

2. 结算款项应以人民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对方指定的账户。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乙方提供的电力。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差价款项。

配合乙方进行电力交易相关的计量、结算等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出售电力。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摘要:差价合约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形势约定,在电力市场上的差价合约,可以将未来一定电量的电价进行固定化,避免因为现货市场导致电价波动风险,对电力市场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电力大国,随着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和范围不断扩大,加上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市场规模不断加大,影响电力市场价格的因素越来越多,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差价合约模式,分析合约下的电量分解问题,并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电力市场差价合约合约电量差价合约出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初是借助股票掉期的交易形式进行的,随着金融经济发展,差价合约凭借这自身的交易简单、成本经济、适用性广等特点,逐渐被应用于到外汇、债券、贵金属、能源等领域,并逐渐发展为主流的金融产品。

电力差价合约可以为供电企业和中间渠道商提前锁定电力价格,从而有效规避现货市场交易风险,当前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已经在电力市场上引入了差价合约,我国在21世纪初进行的第一次电力改革时,也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效果良好。

随着能源结构日益复杂,影响电价的各类不确定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因此必须加大对差价合约电量分解方法的研究,保障电力市场发展稳定[1]。

1研究电力差价合约电量分解的必要性1.1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电力体制市场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引入民间资本,降低政府负担,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电力体制的改革打破了发电站发电、输送、配电、售电等一揽子全包的固定局面,逐步培育了多元化的电力市场主体,这种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会因为经济学供需情况出现电力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供电企业和电力零售机构以及部分企业用户可以通过合约方式提前以统一的价格购买固定量的电力,规避电价波动风险[2]。

1.2电力市场经营主体降低经济风险的需要电力差价合约对电力市场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差价合约包含了单向差价合约和双向差价合约,其中单向合约有包括了买方合约和卖方合约,与股票性质类同,目前电力市场主要的差价合约为双向差价合约,可以避免受到现货市场影响。

单边开放电力市场下最优差价合约研究

单边开放电力市场下最优差价合约研究

(2)
由于电力市场单边开放, 发电市场所面临的电力负荷与发电竞价结果无关, 是一个固定 的变量。设电力市场负荷为 A 。按照电力市场竞价规则,发电市场交易模型为
⎧v1 p1 = λ ⎪ ⎨v2 p2 = λ ⎪p + p = A 2 ⎩ 1
最终得到市场出清价和出清容量。 发电企业的竞价策略为在式(3)约束下找到最优报价曲线形式。即
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102206)
E-mail: hu-junfeng@
摘 要: 利用供应函数模型这一博弈论工具研究了单边开放电力市场下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 签订差价合约的最优形式。 本文发现在单边开放发电市场的情形下, 通过电网公司与发电企 业签订差价合约即可实现发电市场的均衡, 但此时差价合约需要满足极其严格的条件, 即合 约电价和合约电量比例的乘积在一定范围之内,该范围取决于发电企业成本和电力需求负 荷。同时发电企业为常数边际成本时,该乘积越大,电网公司购电成本越小;发电企业为截 距为零线性边际成本或线性边际成本时,该乘积越小,电网公司购电成本越小。因此在设计 单边开放电力市场差价合约交易机制时,应充分考虑发电企业成本和电力需求负荷的影响, 以实现电网公司购电成本最优。 关键词:电力市场,差价合约,供应函数,均衡,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TM73;F123.9
Minu = λA + αA(λc − λ )
其中 u 为购电公司成本。 将式(5)代入,可以得到满足购电公司成本最小化的差价合约形式。
(9)
3. 常数边际成本
设两个发电企业存在常数边际成本,分别是 b1 和 b2 。 根据式(7)和(8)得到常数边际成本条件下两个发电企业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1 − α ) Av2 + (b1 − λcα )v2 v1 = (1 − α ) Av2 − (b1 − λcα )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文档资料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文档资料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20 世纪70 年代开始,全世界掀起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以前电力工业采取的是政府垄断式的管理模式,电改后开始引入竞争机制。

这使得发电商、配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都变为了市场主体,他们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利,同时也面临着更严峻的风险问题。

其中最难管控的就是电价的波动风险。

一个完善的电力市场应该拥有许多不同的合同来吸引市场参与者,能够让市场参与者有机会去控制成本和风险,并获得恰当的收益。

一、电力合同市场概述电力是人们当代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需求弹性非常小,而电力商品又具有不可储存的特殊性,使得电价经常因为现货交易的供需不确定性产生剧烈的波动。

为了规避或减少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学者们发现可以引入一些合同交易来实现,让无限的风险有限化。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是市场交易主体通过签订书面或电子合同,再按照合同执行电能买卖交易。

合同可以是一种固定的协议,要求必须按照约定内容执行;也可以是一种可选择的合同,给予合同一方或双方选择的权利,可选择执行或不执行。

电力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供电时间、供电量、供电价格、违约惩罚金额等等。

电力市场参与者一般采用三种形式签订合同:双边协商、竞价拍卖、指令性计划。

第一种双边协商形式是由交易双方进行沟通和谈判达成共识,并将谈判结果制定成具体的合同;第二种竞价拍卖形式由购电方、售电方、电力市场运营者三方参与,购(售)电方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在未来指定的期限内购买(出售)的电量及电价,由电力市场运营者按照总购电成本最小和系统无阻塞为原则,确定最终匹配出合同交易的双方和具体交易的电量和电价;指令性计划形式主要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由电力管理部门在紧急调度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电力需求时,按政府下达的计划数量实施。

合同交易主要有远期合同和期货合同两种,指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明确规定在未来某个期限内或具体的日期按照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交换某一数量的某种物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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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差价合同初探樊进光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电力工业开始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轨。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与此同时,市场化改革也必然会遇到诸多新问题,促使人们不断寻求和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

差价合同是实现电力工业向市场化方向转轨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

浙江电网电力市场初期就采用单一制上网电价与差价合同相结合的竞价方式。

差价合同是电力市场改革中的重要环节。

差价合同的有关要素和运作环境,是电力市场的设计者乃至未来电力市场参与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为此,笔者就差价合同的作用和法律环境、差价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以及差价计算公式等,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一、如何理解差价合同电力市场具有与其他市场一样的特性,即按质论价、供求平衡、平等竞争。

电力市场在市场规则规范下运作,发电厂按市场价格直接竞价上网。

然而目前我国电力工业面对的现状: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客观上存在多种上网电价;三是尚未形成科学的市场定价机制。

有鉴于此,建立电力市场需要寻找一种过渡的方法,根据针对现状、引入竞争、适度保护、调控市场、逐步实现电力市场最终目标的要求,我们选择了差价合同。

笔者对差价合同的理解是:首先对每个上网电厂分别确定一个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电厂的实际上网电量在合约电量以内的按合约电价计算;实际上网电量超出合约电量的部分按市场实时电价结算。

差价合同的真实意义在于,对每个电厂设定了一个保护范围,超出该范围的部分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既引入竞争机制又适当兼顾电厂原有的购电合同,解决了发电侧电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差价合同的主要作用有:1、实现发电领域统一向电力市场的过渡。

由于不同时期电厂建设的单位造价不同、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不同,形成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体制。

采用差价合同,通过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可以使每个电厂有一个基本的电费收入,从而使得新的大型高效机组能够还本付息和老厂老机组能够生存、改造,解决了不同条件下的电厂向统一电力市场过渡的困难。

2、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调控竞争力度。

采用差价合同,选择适当比例的合约电量,合约电量以合约电价计算,超过合约电量的部分电量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价,从而达到适度引入竞争的目的。

同时,通过调整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可以不断调整和逐步加大电力市场的竞争规模和力度,为最终实现全面、开放的电力市场做好平稳过渡的准备3、体现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

第一,按统一的比例核定、并按统一的方法调整各电厂的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为各电厂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环境,使得大家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第二,以市场实时电价引导电网的经济调度。

特别是在电力供需矛盾缓和后,解决了各类机组电量分配难问题,也为降低销售侧电价创造了有利条件。

4、逐步形成上网电价的约束机制。

采用差价合同,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激励发电企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上网成本。

同时通过降低合约电量的比例,加大市场竞争力度,逐步形成以上网电价来引导电源投资。

这完全符合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二、差价合同的法律环境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市场经济也必然是法制经济。

同样,电力市场中的利益须要由法律来引导,电力市场中的竞争须要用法律来规范,电力市场的开放须要经法律来确保。

因此,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由法律环境来铺垫,法律环境的建立是差价合同得以存在和有效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如前所述,引入差价合同,采用竞争与保护相结合、过渡与调控相结合的方法,以最终实现开放电力市场的目的。

由此,从理念上可以将差价合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适度保护阶段;第二,扩大竞争阶段;第三,全面开放阶段。

对应三个阶段,相关的法律将逐步完备,法律环境同样从初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和完善。

真正做到从法律环境方面确保完成两个“过渡”,即原有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初期市场向开放市场的过渡,最终将电厂推向电力市场的中心。

为此,在制定法律规范时,必须结合第一个“过渡”,充分认识差价合同发展的三个阶段,形成不断强化的法律环境,以实现对差价合同强有力的调控。

因此,法律环境对第一阶段差价合同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第一,将原有的购电合同导入电力市场的差价合同。

变更或中止原有的购电合同,是签订差价合同的前提。

原有的购电合同一般都是长期合同,由于合同当事人习惯于长期以来的做法,或者担心在发电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单凭发电企业的愿望或电网企业的愿望不能全部实现原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因此需要法律、法规来作出规范,才可能将原购电合同统一到差价合同。

第一层面的法律规范,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保护市场成员尤其是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积极引导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的法律环境。

第二,为差价合同正常运作提供法律平台。

差价合同的运作需要确定相关要素,包括差价合同的合约部分和市场竞价部分两个基本部分。

市场交易主体和管理主体,市场的准入条件,合约电量、合约电价的设定和调整,市场竞价的基本原则,市场价格的限额控制,以及争议的处理等都必须由法律规范作出规定,以便差价合同得以正常运作。

除此以外,法律规范还应对差价合同的运作作出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竞价上网和电费结算。

其一,竞价基本规则的确定,如时段划分、报价要求、竞价排序、市场定价、价格边界约束等;其二,竞价的动态控制和管理,如报价调整中的遵守报价、缺省报价、竞合报价、修改报价等;其三,交易完成后的结算,如实际上网电量和市场价格、市场清算价格的确定、服务费用的分摊、市场费用的支付等。

(2)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既是市场运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成员了解市场情况的主要途径。

披露信息、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是保证市场公平、公正地运作的必要条件。

同时,披露信息必须顾及市场稳定和防止投机性竞价,不得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有关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方式等也应作出统一的规定。

(3)对违规者制裁。

其一,对违反竞价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成员进行制裁,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其二,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者进行制裁,防止串通报价和操纵市场;其三,各种违反调度命令者进行制裁,防止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以保护全体市场成员的利益。

第三,为差价合同的修改、变更提供依据。

电力市场改革分阶段深入,除了市场主体以及市场运作方式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发电市场将从单一购买者向多个购买者转变以外,市场将逐步加大竞争力度、最终实现全电量竞争的目的。

因此差价合同的修改、变更是电力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合约电量、合约电价的调整时间和调整幅度,竞价和结算方式修改,市场范围和容量的扩大,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差价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因素,都需要从法律规范方面事先作出原则规定,以便为修改、变更差价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依据。

除了已有的《电力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外,电力市场初期至少需要两个层次的法律规范:一是电力市场监管法规,二是电力市场运作规则。

法律规范的设置必须满足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处理市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依据,以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差价合同的主体目前我国电力工业的现状是:在电网方面,电网经营企业处于独家垄断地位;在电源方面,经过“集资办电”阶段,形成了多元化结构,出现了国家独资、地方独资和多方合资电厂共存的局面。

差价合同主体及其相关的问题有:1、差价合同的主体。

差价合同的主体按买卖关系分为两类,一是电量购买者。

在电力市场发展的初期只有电网经营企业单一购买者。

今后将发展为多个购买者,电网经营企业逐步转为单纯的电网经营和管理者,不直接参与电量的买卖;二是上网电厂。

电厂的类型主要有火电、水电、核电、燃机以及抽水蓄能等,太阳能、风能、潮汐发电所占的比例较少。

各类电厂投资来源不同、单位造价不同、设备性能不同、在电网中的作用不同,因此适用差价合同的条件也不同。

2、市场准入的条件。

电力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最基本条件就是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许可证持有者的条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技术条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等。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遵守市场监管法规、市场规则和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义务,否则将被取消市场成员资格。

3、特殊情况的电厂。

可归纳为三种情况:(1)不执行差价合同的电厂。

电厂不执行差价合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国家实行特殊能源政策,一是由于电厂自身的特点决定不宜分时段报价,也不允许频繁变动负荷。

对于风电、潮汐发电等类型的电厂,电力市场应允许其不执行差价合同,不参与市场竞争。

(2)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的电厂。

如作为电网调峰的水力发电厂等,应使其取得合理的收入。

实际上,将调峰电厂限定在特定的时间内报价,增加了其市场风险,给其带来了机会损失,可能直接导致电费收入的减少。

该类电厂应统一执行差价合同,同时采用补偿辅助服务费的方法弥补其损失。

(3)部分电厂主动要求全电量参与竞争。

该类电厂不要差价合同的保护电量和保护电价,如同省际交易口子上的外省电量一样。

笔者认为该类电厂的要求应该允许,理由有三:一是符合电力市场的改革方向,即最终实现全电量竞争;二是有利于以经济的方式加速电力市场改革进程;三是有利于发电市场的结构调整、降低电网的销售电价。

但是差价合同目前还处于实施初期,市场的运作规律尚未被大家充分认识和掌握,除市场自身因素外,直接采用全电量竞争者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同样存在着较大市场的风险。

因此宜采用边观察、边研究、边推进的步骤,并在差价合同中作出特殊的约定,包括执行差价合同的时间(月、季)、合约电量的比例等。

在电力市场改革初期,市场交易中心可以事先明确在必要的范围内对该类电厂作出适当调整。

四、差价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差价合同由购买者(如单一购买者)与电厂签订,反映了市场调节的因素,经市场交易中心得以实现,同时合同当事人还须接受电网调度的管理。

因此,除了一般购电合同的条款以外,差价合同还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执行差价合同、进入电力市场。

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2、电量、电价的确定。

经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是差价合同的基本部分;上网电量和市场电价是差价合同的变动部分,应根据市场规则约定一个确定方式。

3、电厂上网电量的总收入计算公式,即差价合同的电费计算公式。

不同的计算公式不仅反映电厂的不同收入,也反映市场调节的不同走势。

4、竞价规则。

电厂按市场规则进行报价,购买者由低价到高价选择上网机组,这是竞价的基本规则,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5、市场信息。

合同双方都需要获得市场信息,同时应向市场交易中心输入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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