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郑政办43号文—附件——数字化审图系统客户端配置要求
上海数字化审图系统-勘察、设计版说明书

5, 图纸提交后更新,调整 ......................................................................................................................................................................... 25
2 4.1 单张或多张图纸提交 ....................................................................................................................................................................24
注意事项.......................................................................................................................................................................................................... 3 数字化审图业务流程..................................................................................................................................................................................... 4 配置要求.......................................................................................................................................................................................................... 5 安装与注册.......................................................................................................................................................................................................... 6 网页端--注册账户.......................................................................................................................................................................................... 6 客户端--安装系统......................................................................................................................................................................................... 10 微信端注册 .................................................................................................................................................................................................... 11 系统介绍 .............................................................................................................................................................................................................12 软件简介 .............................................................................................................................................................................................................13 网页端界面介绍 ............................................................................................................................................................................................13 网页端:勘察、设计版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账号授权 .........................................................................................................................15 勘察、设计客户端软件流程 ...........................................................................................................................................16 1, 启动软件 ...........................................................................................................................................................................................16 2,选取项目进入 .......................................................................................................................................................................................... 17 关键节点权限表 ............................................................................................................................................................................................19 图纸送审阶段流程 ........................................................................................................................................................................................19 3,上传电子蓝图 .........................................................................................................................................................................................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1.招标条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3)6.发布公告的媒介 (3)7.联系方式 (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4)1.招标条件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投标人资格要求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6.确认 (5)7.联系方式 (5)附件:确认通知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总则 (13)1.1招标项目概况 (13)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5费用承担 (15)1.6保密 (15)1.7语言文字 (15)1.8计量单位 (15)1.9踏勘现场 (15)1.10投标预备会 (15)1.11分包 (16)1.12响应和偏差 (16)2.招标文件 (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6)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6)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7)2.4招标文件的异议 (17)3.投标文件 (17)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7)3.2投标报价 (18)3.3投标有效期 (18)3.4投标保证金 (18)3.6备选投标方案 (20)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4.投标 (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5.开标 (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22)5.2开标程序 (22)5.3开标异议 (23)6.评标 (23)6.1评标委员会 (23)6.2评标原则 (23)6.3评标 (24)7.合同授予 (24)7.1中标候选人公示 (24)7.2评标结果异议 (2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7.4定标 (24)7.5中标通知 (24)7.6履约保证金 (24)7.7签订合同 (25)8.纪律和监督 (25)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8.5投诉 (2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附件六:确认通知 (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评标办法前附表 (33)1.评标方法 (36)2.评审标准 (36)2.1初步评审标准 (3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6)3.评标程序 (37)3.1初步评审 (37)3.2详细评审 (37)3.4评标结果 (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0)1.一般约定 (40)1.1词语定义 (40)1.2语言文字 (41)1.3适用法律 (41)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2)1.5合同协议书 (42)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2)1.7联络 (43)1.8转让 (43)1.9严禁贿赂 (43)1.10知识产权 (43)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3)1.12委托人要求 (44)2.委托人义务 (44)2.1遵守法律 (44)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44)2.3办理证件和批件 (44)2.4支付合同价款 (44)2.5提供监理资料 (45)2.6其他义务 (45)3.委托人管理 (45)3.1委托人代表 (45)3.2委托人的指示 (45)3.3决定或答复 (46)4.监理人义务 (46)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6)4.2履约保证金 (46)4.3联合体 (46)4.4总监理工程师 (47)4.5监理人员的管理 (47)4.6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7)4.7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4.8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8)5.监理要求 (48)5.1监理范围 (48)5.2监理依据 (48)5.3监理内容 (49)5.4监理文件要求 (50)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50)6.1开始监理 (50)6.2监理周期延误 (50)6.3完成监理 (50)7.监理责任与保险 (51)7.2监理责任保险 (51)8.合同变更 (52)8.1变更情形 (52)8.2合理化建议 (52)9.合同价格与支付 (52)9.1合同价格 (52)9.2预付款 (52)9.3中期支付 (53)9.4费用结算 (53)10.不可抗力 (53)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53)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54)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54)11.违约 (54)11.1监理人违约 (54)12.2委托人违约 (54)11.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55)12.争议的解决 (5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7)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8)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0)第二卷 (6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62)一、监理要求 (63)二、适用规范标准 (63)三、成果文件要求 (63)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64)(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64)(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64)(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64)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4)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5)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65)第三卷 (6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7)目录 (6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0)(一)投标函 (70)(二)投标函附录 (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二、授权委托书 (74)三、联合体协议书 (75)四、投标保证金 (76)五、监理报酬清单 (77)六、资格审查资料 (78)(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0)(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2)(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3)(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84)(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85)七、监理大纲 (86)八、其他资料 (87)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6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等规定,《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为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开放公平、规范有序、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推进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业务在全省开放市场,各地要打破区域壁垒,消除市场垄断,充分利用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源,更好的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
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开展业务在全省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承接项目。
取消施工图审查摇号的有关规定。
所需审查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前置条件限制建设单位委托审查业务,审查机构应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外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我省开展业务,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告知性备案,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软件需求分析报告完整版

软件需求分析报告模板(完整版)目录1. 范围 12. 总体要求 12.1总体功能要求 (1)2.2软件开发平台要求 (1)2.3软件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管理要求 (2)2.3.1 软件项目实施过程总体要求 (2)2.3.2 软件项目实施变更要求 (2)2.3.3 软件项目实施里程碑控制 (2)3. 软件开发 33.1软件的需求分析 (3)3.1.1 需求分析 (3)3.1.2 需求分析报告的编制者 (4)3.1.3 需求报告评审 (4)3.1.4 需求报告格式 (4)3.2软件的概要设计 (4)3.2.1 概要设计 (4)3.2.2 编写概要设计的要求 (4)3.2.3 概要设计报告的编写者 (4)3.2.4 概要设计和需求分析、详细设计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4)3.2.5 概要设计的评审 (4)3.2.6 概要设计格式 (4)3.3软件的详细设计 (5)3.3.1 详细设计 (5)3.3.2 特例 (5)3.3.3 详细设计的要求 (5)3.3.4 数据库设计 (5)3.3.5 详细设计的评审 (5)3.3.6 详细设计格式 (5)3.4软件的编码 (5)3.4.1 软件编码 (5)3.4.2 软件编码的要求 (5)3.4.3 编码的评审 (6)3.4.4 编程规范及要求 (6)3.5软件的测试 (6)3.5.1 软件测试 (6)3.5.2 测试计划 (6)3.6软件的交付准备 (6)3.6.1 交付清单 (6)3.7软件的鉴定验收 (7)3.7.1 软件的鉴定验收 (7)3.7.2 验收人员 (7)3.7.3 验收具体内容 (7)3.7.4 软件验收测试大纲 (7)3.8培训 (7)3.8.1 系统应用培训 (7)3.8.2 系统管理的培训(可选) (8)附录A 软件需求分析报告文档模板9附录B 软件概要设计报告文档模板21附录C 软件详细设计报告文档模板33附录D 软件数据库设计报告文档模板43附录E 软件测试(验收)大纲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11•【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已于2019年11月正式运行,并与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面对接,这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程项目审批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核查,审图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仍有部分项目在线下审查,既影响项目审批进度,也不利于全省统一监管。
为进一步推进审图系统应用,落实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结果文书数字化。
审图机构应严格执行数字化审图要求,一律通过审图系统出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下简称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告知书),全面实行数字化。
二、转变施工图审查备案方式。
审图机构在审图系统出具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可视同自动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程序。
各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审图机构提交纸质备案材料。
三、各监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自行从审图系统调取数字化施工图和审查合格书,不得另行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纸质施工图和审查合格书。
四、已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地市,有关单位应将原属于审查范围的施工图录入审图系统存查。
五、各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自2020年7月起,我厅将不定期总结审图系统应用情况,列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全国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

附件:全国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补充调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九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补充调查组织方案一、补充调查对象和范围 (1)二、补充调查的内容 (1)三、补充调查的标准时点 (2)四、补充调查的组织方式 (2)五、补充调查的实施要求 (2)六、补充调查的质量控制 (3)七、补充调查的进度安排 (4)第二部分补充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表格式 (7)居民点基本情况及通达现状调查表 (8)路线调查表 (9)路段调查表 (10)桥梁调查表 (11)隧道调查表 (12)渡口调查表 (13)二、汇总表格式 (15)居民点基本情况及通达现状明细表 (16)路线明细表 (17)路线明细表(续一) (18)路线明细表(续二) (19)路线明细表(续三) (20)居民点基本情况及通达现状汇总表 (21)路线基本情况汇总表 (22)桥梁汇总表 (23)隧道、渡口、涵洞汇总表 (2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5)(一)数字填报说明 (26)(二)指标解释及填报规定 (26)四、报部补充调查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技术要求 (31)(一)报部补充调查基础数据库技术要求 (32)(二)报部补充调查电子地图技术要求 (43)五、报部补充调查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审核要求 (47)第一部分补充调查组织方案一、补充调查对象和范围本次全国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补充调查(以下简称“补充调查”)的调查范围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一)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民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全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时漏采的乡(镇)、建制村及对应优选通达路线。
(二)未纳入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更新(以下简称“数据更新”)范围的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团场、分场、连队)、华侨农场、国有林区(重点森工林业局及下属林场、国有林场、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藏区寺庙等及对应优选通达路线。
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国有林区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为准,其他农场、林场一律不得纳入补充调查范围;华侨农场以相关省份2007年摸底调查掌握的为准;藏区寺庙专指藏区范围内的藏传佛教寺庙,以相关省份宗教管理部门确定的为准。
数字化审图

案例
案例
2015年11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本市建设 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推行数字化和白图交付的通知》。此举标志着上海市数字化审图将从2016年起全面实 施,在全国率先实现“白图替代蓝图”的技术创新。
201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发了适用于新疆地区的数字化审图软件及电子签章系统, 并大力推进数字化审查工作。
随着“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建设领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传统的蓝图交付 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数字化审图已成为大势所趋。
基本介绍
基本介绍
数字化审图就是将传统的对纸质施工图进行审查的方式转变为对电子蓝图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的全过程包 括出图、传输、存储、审查、监管等,将全部在络上进行。
2017年3月,湖南省从2017年开始全面推行施工图计算机遴选审查机构送审和数字化审查。
谢谢观看
数字化审图变以往审图过程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之间“闭环”流转为“交互”进行,实现了施 工图审查的便捷高效。更重要的是,在审图过程中,审查机构、设计单位等各方主体对图纸进行的上传、批注等 工作都会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留下痕迹,并存储在数据库中,使管理部门能够随时查看审图情况及设计单位整改 情况,变事后监管为事中监管,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监督、督促审查机构和设计院提高工作质量。同时, 管理部门自身的行为也会留下痕迹,便于调查和追责。
价值
价值
推行数字化审图后,有效解决了建设单位送审图纸距离远、送审时间长的问题,比传统方式节省了30%的审 查时间,也减少了大量纸质文件的传递、邮寄、存储等环节,方便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相对于传统审图 方式,数字化审图进一步规范了审查行为,审查进度的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更加公开透明,施工图审查机构 的社会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此外,通过数字化审图络信息平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 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资源数据的共享,强化了管理、提高了审图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加密锁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加密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加密锁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建设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完善企业资料和补录工程业绩完善工程项目库的通知》(豫建〔2015〕3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用户信息及项目信息完善工作,经与河南省职能建筑协会协调并报请省住建厅同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建筑业企业用户“加密锁”(U-Key锁)对象目前需要办理建筑业企业用户“加密锁”的企业,主要包括二类。
一是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行政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二是在郑州市行政区内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首次该买“加密锁”的企业,需持有效证件(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郑州市经三路财富广场3号楼22层西户,联系电话:55677261,183****6229)购买加密锁并支付服务费(100元/企业);第二步,企业持加密锁、法人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到郑州市建委建管处(市建委1411室,联系电话:67188921,67188920),办理加密锁授权;第三步,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完善企业资料和补录工程业绩完善工程项目库的通知》(豫建〔2015〕34号)文件要求,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入口”,完善企业资料和补录工程业绩,建设单位完善工程项目信息。
三、具体要求1.各建筑业企业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务必于四月底前完成企业加密锁领取及授权工作,并尽快完善企业资料和工程业绩补录。
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

目录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编撰组织(拟定) (I)序言 (I)目录 (II)前言 (I)补充说明 (II)指导书的总体框架 (III)第一章电子政务工程及发展趋势 (1)1.1.电子政务 (1)1.2.电子政务工程 (2)1.3.电子政务新技术应用 (8)1.4.电子政务工程发展情况 (10)1.5.电子政务工程发展趋势 (13)1.6.移动电子政务的兴起 (15)1.6.1.移动电子政务的概念 (15)1.6.2.移动电子政务将与传统电子政务并驾齐驱 (16)1.6.3.移动电子政务能够使公众参与面更广 (16)第二章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发展 (17)2.1.信息安全问题 (17)2.2.安全可靠产品的发展 (19)2.3.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推进 (26)第三章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阶段划分及费用构成 (29)3.1.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阶段划分 (29)3.2.立项阶段及费用构成 (30)3.3.招投标阶段及费用构成 (31)3.4.设计阶段及费用构成 (32)3.4.1.初步设计或概要设计 (32)3.4.2.详细设计 (32)3.5.实施阶段及费用构成 (33)3.5.1.项目试运行 (33)3.5.2.工程建设 (33)3.6.验收阶段及费用构成 (33)3.6.1.项目验收评测阶段及费用 (34)3.6.2.项目验收及费用 (34)3.7.运维阶段及费用构成 (34)3.7.1.运维服务模式 (35)3.7.2.运维服务方式 (35)3.7.3.运维服务内容 (35)3.8.其他 (36)3.8.1.工程监理费 (36)3.8.2.预备费 (37)3.8.3.建设单位管理费 (38)3.9.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费用估算表格 (39)3.9.1.投资估算总表 (39)3.9.2.应用软件开发费用明细表 (39)3.9.3.系统软件购置费用明细表 (40)3.9.4.硬件设备购置费用明细表 (40)3.9.5.机房工程建设费用明细表 (40)第四章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取费指导 (42)4.1.前期咨询费 (42)4.2.招标代理服务费 (43)4.3.工程设计费 (44)4.4.工程监理费 (46)4.4.1.以投资总额为依据确定监理费用 (46)4.4.2.按照监理人员人工费用标准计算监理费用 (48)4.4.3.工程施工监理取费指导 (48)4.4.4.工程咨询设计阶段、系统运维阶段取费指导 (49)4.5.工程建设费 (49)4.5.1.应用软件开发取费指导 (49)4.5.2.系统软件购置 (55)4.5.3.硬件设施的购置 (56)4.5.4.智能化工程建设 (57)4.5.5.系统集成取费指导 (59)4.5.6.培训服务取费指导 (60)4.6.工程预备费 (61)4.7.建设单位管理费 (62)4.8.第三方评测费 (62)4.8.1.按投资总额计取 (62)4.8.2.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63)4.8.3.立项评估 (65)4.8.4.验收测评 (66)4.8.5.安全评估 (71)4.9.运维服务费 (79)4.9.1.比例系数法(预算上限计算方法) (79)4.9.2.工作量计算方法 (81)4.10.专家评审费 (82)4.11.其他 (83)4.11.1.传统信息数据化 (83)4.11.2.数据库及服务取费指导 (84)4.11.3.云计算服务费 (85)4.11.4.大数据服务取费指导 (87)第五章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安全保障 (88)5.1.政策依据 (88)5.2.安全保障主要内容 (88)5.2.1.物理安全保障 (88)5.2.2.网络安全 (91)5.2.3.主机安全 (96)5.2.4.应用安全 (99)5.2.5.数据安全 (102)5.2.6.信息安全咨询规划 (103)5.2.7.安全评估 (104)5.2.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 (111)5.3.取费指导 (112)5.3.1.服务报价指导 (112)5.3.2.产品报价指导 (113)第六章电子政务专项取费指导 (118)6.1.政府购买服务 (118)6.1.1.购买主体 (118)6.1.2.购买范围 (118)6.1.3.购买服务方式 (119)6.1.4.经费安排及支付 (119)6.2.科研(软课题)项目 (119)6.2.1.科研(软课题)经费组成 (120)6.2.2.科研(软课题)取费指导 (120)6.3.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评定 (121)6.3.1.基本能力等级评定条件 (121)6.3.2.专项服务能力评定条件 (124)6.3.3.评定流程及费用标准 (124)6.4.政务流程优化服务 (125)6.4.1.广东省政务流程优化研究中心简介 (125)6.4.2.服务内容 (126)6.4.3.服务提供者 (126)6.4.4.服务费用参考 (126)第七章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过程部分文档模板汇编 (127)7.1.立项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27)7.1.1.项目建议书模板 (127)7.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136)7.2.招投标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47)7.2.1.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147)7.2.2.项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模板 (150)7.2.3.项目合同书模板 (151)7.3.设计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57)7.3.1.任务书模板 (157)7.3.2.设计方案模板 (160)7.3.3.用户需求说明书 (162)7.3.4.概要设计说明书 (164)7.3.5.系统测试方案模板 (167)7.3.6.系统测试报告模板 (168)7.4.实施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71)7.4.1.施工实施方案模板 (171)7.4.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173)7.4.3.工程变更申请表 (174)7.4.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74)7.4.5.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76)7.4.6.质量问题报告 (177)7.4.7.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77)7.4.8.工程延期申请表 (178)7.4.9.工程周报 (179)7.5.验收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80)7.5.1.验收资料清单模板 (180)7.5.2.项目验收申请模板 (181)7.5.3.项目总结报告模板 (183)7.5.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板 (184)7.5.5.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模板 (186)7.5.6.用户报告模板 (188)7.5.7.项目使用手册模板 (189)7.5.8.项目培训手册模板 (190)7.5.9.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191)7.6.运维阶段主要文档模板 (193)7.6.1.项目运行维护方案 (193)7.6.2.安装维护手册模板 (195)第八章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标准文件汇编 (197)8.1.政策法规 (197)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97)2.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98)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215)4.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17)5.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29)6.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232)7.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238)8.2.发展规划 (241)1.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241)2.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245)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 (249)4.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59)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269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278)8.3.标准规范 (287)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87)2.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301)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收费标准 (303)4.广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行为 (308)第九章电子政务工程产品和服务选用参考 (315)9.1.安全可靠产品和服务名录 (315)9.1.1.CPU (315)9.1.3.服务器 (317)9.1.4.操作系统 (333)9.1.5.数据库 (338)9.1.6.中间件 (340)9.1.7.办公套件 (346)9.1.8.终端 (346)9.1.9.应用软件 (348)9.1.10.测试验证 (349)9.1.11.存储系统 (352)9.1.12.外设 (364)9.1.13.云计算服务 (365)9.1.14.运维管理 (374)9.2.其他产品与服务名录及参考价格 (379)9.2.1.机房 (379)9.2.2.智能化系统 (385)9.2.3.网络系统 (397)9.2.4.服务器 (400)9.2.5.基础软件 (401)9.2.6.外设 (401)第十章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11)10.1.广东省部分地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11)10.1.1.广州市2012年人才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41110.1.2.深圳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14)10.1.3.珠海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16)10.1.4.佛山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19)10.1.5.东莞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22)10.1.6.中山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24)10.1.7.惠州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27)10.1.8.潮州市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南方人才市场调查报告) (430)10.2.国内部份省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33)10.2.1.华中地区 (433)10.2.2.华东地区 (434)10.2.3.华北地区 (436)10.2.4.华南地区 (437)10.2.5.西南地区 (442)10.2.7.东北地区 (444)第十一章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及服务单位参考名录 (449)11.1.广东省电子政务协会 (449)11.2.广东省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支持联盟 (451)11.3.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452)11.4.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 (454)11.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454)11.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454)1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454)11.8.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54)11.9.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4)11.10.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454)11.11.广东南方信息安全研究院 (454)11.12.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7)11.13.广东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57)11.14.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7)11.15.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 (457)11.16.江南信息计算技术研究所 (457)11.17.北京北大众志微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57)11.18.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458)11.19.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59)11.20.联想集团 (459)11.2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459)11.22.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459)11.23.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 (460)11.24.湖南麒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460)11.25.神舟通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460)11.26.武汉华工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 (460)11.27.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0)11.28.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460)11.29.广州尚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60)11.30.珠海金山软件有限公司 (460)11.31.北京永中软件有限公司 (461)11.32.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461)11.33.广州广软信息系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1)11.34.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462)11.35.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462)11.36.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2)11.37.广州市博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62)11.38.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462)11.39.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62)11.40.广州中大电讯科技有限公司 (462)11.41.广州市全周至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62)11.42.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3)11.43.广州时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3)11.44.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463)11.45.广州途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463)11.46.普巍存储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463)11.47.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463)11.48.广州乐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3)11.49.广州银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3)11.50.深圳杰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3)11.51.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 (464)11.52.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464)11.53.上海天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64)11.54.深圳市深信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4)11.55.广东智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64)11.56.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64)11.57.江苏中科梦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4)11.58.深圳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464)11.59.广东省粤信创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65)11.60.广东新支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65)11.61.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465)11.6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65)11.6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465)11.64.北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66)11.65.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66)11.66.武汉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 (466)11.67.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67)11.68.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467)11.69.深圳市乾云启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7)11.70.中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67)11.71.南京百傲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67)11.72.深圳市坚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467)11.73.广东腾创科技有限公司 (467)11.74.广州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8)11.75.北京易思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8)11.76.中科方德软件有限公司 (469)附录 (470)附录1.1 本书使用方法 (470)附录1.2 电子政务术语 (470)版权归属声明 (484)。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郑政文[2011]1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郑政文[2011]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1f8ddc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31.png)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郑政文〔201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严肃审批纪律,加强审批监管,不断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郑州市市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1.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限额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3.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准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市级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复核3.市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审批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5.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依法必须招标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7.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备案8.依法必须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9.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10.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11.市级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12.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核二、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2.民办学校变更与终止审批3.教师资格认定4.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1.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2.寺观教堂的设立审核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4.市级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核准5.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6.举办宗教培训班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民民族成份行政确认四、市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2.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核3.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国家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审批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行政许可事项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3.绝育复通手术批准六、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2.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资质审核3.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核准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建设工程报建备案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5.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备案七、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城区河道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2.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废水审批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4.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5.环卫设施拆除及异地重建批准6.因科研、教学及特殊情况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审批7.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8.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处理服务审批9.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0.燃气设施改动审批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核12.设立燃气供应站(点)审批13.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批14.截流取水或滨河公园内引水审批15.供水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准16.在滨河公园内开办服务性经营活动审批17.联合公安部门办理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18.联合公安、园林部门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区河道或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其他市政设施审批19.联合规划、公安部门审批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地八、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审核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总投资在市权限内的允许类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2.总投资在市权限内的允许类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终止审批3.市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初审4.加工贸易审核备案5.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登记、变更、终止备案九、市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1.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集会、游行示威安全许可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4.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审批公民因公、因私赴台审批5.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放射危险物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居留审批及台湾居民赴大陆定居受理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0.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11.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1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14.市内道路禁行车辆通行证核发15.机动车驾驶员证核发16.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牌证核发1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许可18.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19.河南省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核发2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备案21.互联网网络国际联网备案22.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2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24.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停车场许可证核发十、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1.兴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审核2.社会组织登记审批3.办理土葬手续核准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内地公民与港澳台公民婚姻登记核准2.退役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等级认定审核3.追认革命烈士审核4.城市道路命名、更名、废名审核5.申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审批6.申办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十一、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1.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核2.律师执业审核3.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4.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初审十二、市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市直各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审批2.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核准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出租或出借、资产处置审批4.政府采购方式审批5.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十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1.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审核2.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3.举办全市性人才交流大会审批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6.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和工作人员工资确定审批(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批(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确定审批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及提高离退休待遇审批4.干部退休后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审批5.科级以下人员出国审核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及开除公职备案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审批8.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核准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认定核准1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12.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批13.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委会组建核准14.工伤认定(1)工伤认定(2)核定工伤保险待遇15.工伤职工和参保人员转院治疗审批16.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就医证及设立家庭病床审批1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优惠政策审核(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优惠政策审核(2)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审核(3)社会保险补贴审核18.企业、单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优惠政策审核19.各类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优惠政策审核20.《就业失业登记证》审发21.职业资格证书核准2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核准23.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审批24.企业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核准25.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核准26.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核准27.工人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备案28.外地工人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十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核十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2.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3.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5.《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十六、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1.道路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审批3.超过公路或桥梁限载标准车辆在公路行驶审批4.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行驶审批5.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审批6.占用、挖掘公路的审批7.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8.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9.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10.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审批11.客运经营许可12.客运班线经营审批13.客运站经营许可1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审批15.货运站经营的审批1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审批17.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审批18.经营性客、货运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19.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20.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设立审批21.内河船舶船员资格证核准22.船舶进出港签证审批23.影响通航作业审批24.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审批25.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审批2.船舶国籍证书审批十七、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1.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证核发2.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证核发3.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4.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5.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6.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7.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8.渔业船舶登记和变更许可证核发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驾驶证核发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项目计划审核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核准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审核4.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十八、市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1.从林区运输出县(市)境木材运输证核发2.核发《狩猎证》及《特许猎捕证》审核3.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等经营活动情况审批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5.林业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核准6.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7.森林公园的建立、撤销与变更审批8.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调出审查9.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批10.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备案11.野生种质资格采集审核12.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所采伐林木备案13.占用林地审批14.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15.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16.进入核心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审核17.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审核十九、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1.取水许可证审批2.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4.计划用水单位临时增加用水审批5.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6.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核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核8.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核9.河道采砂许可审批10.计划用水单位用水指标核准11.坝顶兼做公路审批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核准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二十、市粮食局行政许可事项粮食收购资格核准二十一、市煤炭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开办煤矿企业审核2.煤炭生产许可证及延期、变更审核3.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核二十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事项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核发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核5.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6.有线电视站许可证审核7.广播电视站审批8.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审核9.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审核10.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11.改建、拆除电影放映设施审批1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13.印刷一次性内部资料审批14.印刷经营业务许可15.设立出版物批发业务单位(含互联网上网经营)审核16.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许可二十三、市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2.医师执业注册核准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4.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7.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9.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0.放射诊疗许可11.面向社会非学历教育的中医学校、中医班开办审核12.中医科研机构开办审核二十四、市统计局行政许可事项1.统计资料的公XXX使用核准2.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管辖范围外、民间及跨行政区域调查)审批二十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核准2.户外广告登记3.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4.食品流通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股权出质登记二十六、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2.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批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4.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5.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6.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类)经营许可证核发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核8.建筑施工噪声及夜间连续作业审批9.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核发二十七、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1.划定矿区范围登记2.新设采矿权登记3.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4.采矿权注销登记5.建设项目用地审核6.农用地转用审核7.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9.土地登记二十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事项1.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焊工合格证及特种人员资格证核准2.建立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备案5.食品生产许可二十九、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商品房预售许可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核3.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5.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与使用监督核准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公有住房出售审批4.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批5.房改资金使用审批6.困难企业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审批7.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8.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准9.廉租住房承租资格核准及租金补贴发放审批10.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三十、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4.郑州市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5.县(市)、上街区范围内由郑州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的选址意见书核发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审查市区内镇总体规划三十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1.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2.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3.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4.拆除迁移人防通信、报警设施审批5.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审批6.报废人防工程审批三十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2.邀请外国省部级以下人员来郑三十三、市物价局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县(市)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审批2.热力出厂价格、销售价格审批3.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和收费标准审批4.县(市)城市燃气销售价格审批5.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审批6.医疗单位自制药品价格审批7.教育收费标准审批(含非学历教育自愿性培训班收费备案)8.省及以下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审批9.殡仪及其延伸服务费标准审批10.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审批11.社会团体收费标准审批12.高中阶段、市属高校住宿费标准审批1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审批14.公共停车场点收费标准审批15.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审批16.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含廉价住房)租金标准核定17.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审批18.市辖县(区)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标准核定1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审批20.民营爆破器材销售价格审批21.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临时销售价格备案22.一次性卫生材料收费备案23.工业盐销售价格备案24.联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核定储备物资价格25.联合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核定绿化补偿费标准26.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核定市政设施损坏补偿费标准三十四、市地震局行政许可事项1.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2.企事业单位地震监测台(站)的设置与撤消审批三十五、市档案局行政许可事项1.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档案审批2.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审批三十六、市国家安全局行政许可事项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2.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核三十七、市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事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十八、郑州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审批2.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3.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实验审批4.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审批5.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审批6.无线电发射设备产品的技术指标备案三十九、市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审批4.从事气象业务服务活动审批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核准四十、市盐业局行政许可事项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四十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国有产权(股权)发生变动2.国有企业资产产权登记核准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审批四十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许可事项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2.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3.调整、缓交住房公积金审核四十三、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许可事项开办盲人按摩保健机构资格认定非许可类审批事项残疾人证核发四十四、市畜牧局行政许可事项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2.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准3.兽药经营许可证四十五、市园林局行政许可事项1.城区砍伐、移植园林绿化植物(含古树名木)和修剪树木审批2.城区临时占用、拆除绿地(花坛、花带、草坪)审批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核准(三级)5.在滨河公园砍伐、移植花木和拆除花坛、花带、草坪审批6.临时占用滨河公园绿地的审批四十六、市文物局行政许可事项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3.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4.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核6.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核四十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结束——。
数字化审图系统交付规范

附件2数字化审图系统交付规范一、总体要求(一)交付格式:PDF。
(二)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勘察报告等)应加盖电子印章。
(三)图纸统一加盖单位报审章(出图章)和注册章。
二、交付规范(一)文件规范1.文件名称应简洁清晰,能够指明文件的主要内容(用途)。
2.一个图纸文件中应只有一张图。
3.图纸文件命名应符合如下规范:(1)文件名包含图名图号信息,形如:{图号}{分隔符}{图名}{分隔符}{图幅}{分隔符}{其他部分}.PDF;(2)文件名中的{图号}和{图名}和文件内容中的保持一致;(3){分隔符}为:@、下划线(_)、中划线(-)中的一种;(4)图名、图幅中不能包含{分隔符};(5)目录或封面类文件,{图号}统一为00,如:00_目录_A2.PDF。
(二)目录规范- 1 -1.图纸统一按照系统规范好的专业目录进行归类交付,共用的总图、目录在各相关专业下分别上传一份。
例如:房建的暖通、给排水在设计院内部如果按照设备专业归档,交付审查时需要分别上传到给排水和暖通,共用的目录在暖通和给排水中各传一份。
2.计算书和其他参考或说明文档上传到对应专业下的其他目录中。
3.专项设计文件在系统规范好的专业目录下创建子目录进行交付。
例如:人防、节能、绿建等专项设计应在建筑、结构等专业目录下自建相应子目录进行交付。
4.自定义目录的名称应该简洁、直观、清晰表达用途。
三、其他说明(一)PDF首先准备好PDF出图文件,加盖电子签章。
(二)加盖电子签章PDF在出图后可使用签章公司提供的工具签章。
(三)交付文件上传(1)使用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码登录系统,进行图纸上传。
(2)同一个项目身份码可以同时多人使用,分专业并行上传。
- 2 -(3)所有单体信息、人防信息、人员信息维护完毕,且所有专业的图纸都提交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送审(提交后不可修改)。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 3 -。
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数据建设技术要求

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数据建设技术要求1、项目背景郑州市作为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2006年就开始筹备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
系统于2008年11月30日通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家组的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
经过8年多时间的运行和不断实践探索,目前,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范围已延伸到四环,实现了全市公共区域全覆盖。
包括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5个区和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火车站管理委员会5个管理委员会,共567平方公里。
全市共划分万米单元网格38515个,划分责任网格707个,现有信息采集监督员1113人和接线员50多人的两支队伍,接入数字城管系统终端的区、街道办事处、部门共计207个,形成了“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搭建了“监督轴与指挥轴相互独立、适度分离,高位监督、分级指挥”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
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使用的数据库在2011年完成更新后一直未进行更新,对系统使用效率、准确性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像。
为了系统的高效运行,经批准,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同期对系统所使用的基础信息、管理部件、地理编码、单元网格、责任网格等数据库进行更新。
2、工作内容2.1 作业范围目前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范围包括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5个区和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火车站管理委员会5个管理委员会等四环内全区域,共567平方公里。
此次升级管理覆盖区域在原覆盖区域基础上新增航空港区建成区17平方公里以及上街区25平方公里,共计607平方公里。
2.2 原始资料本项目提供以下原始资料:1)郑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水系、植被、道路)2)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数据库(2011年更新)3)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地理编码数据库(2011年更新)4)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2011年更新)第2、3、4项覆盖区域为郑州市四环内。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财政局、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共同制定了《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财政局2020年7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三章承接主体选择及相关要求第四章审查费用规定第五章承接主体管理第六章附则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域进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域进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1•【字号】郑政通[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域进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的通告(郑政通〔2009〕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按照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近日,要在我市全市域范围内进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是基础测绘的一部分,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测绘(制)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工作。
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完成后,我市将首次建成核心测绘数据,为建设数字郑州提供空间数据基础。
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主要涉及到在地上、地下或者建设物上埋设各种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等各种木质、钢质觇标和标石,这些标志将用于全球卫星定位控制点,以及地形测图、工程测量和形变测量。
此前,我市没有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过此项工作,因此,此项工作也添补了我市基础建设方面的一项空白。
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告精神,配合做好全市域内范围内大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工作。
具体测绘工作由项目中标单位河南省测绘工程院和中国煤航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在测绘工作期间,全市域范围内有关单位要允许测绘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测绘及信息采集工作,允许测绘工作人员按照测绘要求在辖区内设置测绘标志,要为测绘车辆作业时提供停车停靠便利。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通告要求,确定联系单位,并将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名单报郑州市基础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新胜,联系电话:67937355。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70号)的要求,为了规范建设单位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水平和审查质量,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环境,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发了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自动分配系统,经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的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情况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完善,顺利通过验收,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全市(包括各县(市)、上街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不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二、登录方式(一)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郑州建设信息网()或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登录“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系统”,可以在网页上下载操作手册,也可以登录后根据系统指引进行操作。
(二)各县(市)、上街区建设局应明确专人负责,根据系统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系统,网上查询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各有关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登录该系统,以单位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网上申报施工图审查。
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郑州市建设⼯程验线和竣⼯规划核实管理办法郑州市建设⼯程验线和竣⼯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第⼀条为加强对建设⼯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程验线(以下简称验线)是指为确保建设⼯程符合规划定位要求,在建设⼯程施⼯⾄±0位置时、地下管线⼯程覆⼟前、市政道路⼯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建设⼯程是否按要求进⾏施⼯的事先检查和确认的⾏政⾏为。
本办法所称建设⼯程竣⼯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待竣⼯验收的建设⼯程进⾏规划复核和确认的⾏政⾏为。
第三条依法办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国有⼟地的建设⼯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验线和竣⼯规划核实。
第四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县(市)、上街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验线和规划核实⼯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和规划核实⼯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程场地达到以下标准,建设单位或个⼈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验线申请:(⼀)建筑⼯程施⼯⾄±0位置,市政管线⼯程施⼯⾄覆⼟前,市政道路⼯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前。
(⼆)场地留有固定的放线标志。
(三)建设⼯程施⼯前,建设单位或者个⼈已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放线,并出具相关规划测量成果资料,包括《建设⼯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现状测量图(市政管线⼯程不含现状测量图)等。
出具《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程验线报告》的单位与出具《建设⼯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现状测量图的不能为同⼀单位。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14•【字号】郑建文[2009]4号•【施行日期】2008.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郑建文〔2009〕4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应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全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是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的有效措施,现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郑州市数字化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是指借助专用无线通讯网络,应用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集中实时监管,包括安全措施备案网上申报、审批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远程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等。
第三条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管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监督。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指挥监控中心。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可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进行集中管理、监督,并可对施工现场摄像机进行远程操作,以实现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工程竣工终验报告

{工程名称} 最终验收报告{日期}目录§1 工程基本情况.......................................................................................................... §2 工程进度审核..........................................................................................................2.1 工程实施进度情况..........................................................................................2.2 工程变更情况..................................................................................................2.3 工程投资结算情况.......................................................................................... §3 工程验收计划..........................................................................................................3.1 工程验收原则..................................................................................................3.2 工程验收方式..................................................................................................3.3 工程验收内容.................................................................................................. §4 工程验收情况汇总..................................................................................................4.1 工程验收情况汇总表......................................................................................4.2 工程验收附件明细..........................................................................................4.3 专家组验收意见................................................................................................ §5 工程验收结论..........................................................................................................5.1 开发单位结论....................................................................................................5.2 建设单位结论.................................................................................................... §6 附件..........................................................................................................................6.1 附件一:软件平台验收单..............................................................................6.2 附件二:功能模块验收单..............................................................................6.3 附件三:工程文档验收单..............................................................................6.4 附件四:硬件设备验收单..............................................................................§1 工程基本情况§2 工程进度审核2.1 工程实施进度情况2.2 工程变更情况2.2.1 工程合同变更情况{记录合同变更情况}2.2.2 工程需求变更情况{记录需求变更情况}2.3 工程投资结算情况§3 工程验收计划3.1 工程验收原则1、审查提供验收的各类文档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审查文档是否齐全、合理;2、审查工程功能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3、审查工程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4、审查工程投资以及实施进度的情况;5、对工程的技术水平做出评价,并得出工程的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