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193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11.16【实施日期】2016.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9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6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全省质量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质量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建设质量强省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基础、质量提升、质量监管,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积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优势,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障。
到2018年,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2以上,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质量意识。
1.强化质量是企业生命力的意识。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生产的主体,也是质量安全的主体。
广大企业要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强化质量就是生命的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主动提供优质供给,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3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19【实施日期】2016.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新要求,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促进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保障国家法制统一,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和调研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积极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和上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按期反馈。
省政府法制办要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把好立法审查关,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情况,适时通报督促,确保省政府立法计划按时完成。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指标的通知-豫政〔2016〕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指标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指标的通知豫政〔2016〕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于2016年1月16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下达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国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体系进行了调整。
经与《通知》中的计划指标进行对照,国家指标体系中的34项指标已经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还有24项新增指标需要另外下达落实。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新增的24项计划指标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对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计划指标,仍按原计划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指标表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9日附件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计算单位2015年计划2015年预计2016年计划绝对值增长%绝对值增长%绝对值增长%1发电量亿千瓦小时27161﹒52559-4﹒3 2530-1﹒12服务进出口额亿元-555﹒610左右61110左右3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1607160﹒97﹒816954境外直接投资亿美元17﹒51023﹒246﹒225﹒61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亿元-6806﹒512﹒95701﹒8-6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1﹒191﹒24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1﹒75221﹒8629﹒82﹒24308移动宽带普及率%-52609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39431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94941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390﹒390﹒31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55﹒25﹒513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47﹒1-5﹒246-6﹒144-4﹒3414新增建设用地万亩-23﹒93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万亩-22﹒98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万亩-19﹒6915补充耕地万亩-19﹒6916营造林面积万亩-624﹒178417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5218劣V类水体比例%--19﹒119城市污水处理率%9091﹒592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939421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2﹒964﹒5以内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6500与经济增长同步255766﹒727300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0400与经济增长同步108537﹒612000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4年末总人口万人951694809549注: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缺口,主要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1•【字号】豫政办〔2016〕127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12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
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确保《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纲要》提出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纲要》涉及各省辖市、县(市、区)的重要目标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分解落实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1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1.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先进机器人、储能和动力电池等产业向国内一流水平迈进,争取物联网、基因检测、智能微电网、增材制造(3D打印)、人工智能、页岩气等领域实现产业化突破。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2.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
(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3.突出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持续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工业两个万亿级产业能级,争取电子信息、消费品工业成为新的万亿级产业,打造一批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制造业集聚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5]4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13【实施日期】2015.04.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5〕4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3日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推动实施《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全面完成安全河南创建中期目标任务1.实现中期目标: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完成中期任务:按期完成《纲要》明确的2015年完成安全和谐型村镇、安全和谐型社区、安全发展型企业、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等目标任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1.煤矿:扩大重点监管范围,将登封、新密、巩义、济源、禹州、汝州、伊川、新安8个产煤重点省辖市、县(市)和平煤神马集团作为监管重点,实施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严格控制非法违法产能,严禁超能力生产,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大力推行煤矿“1+4”工作法(“1”是握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 〔2016〕2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2016〕2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密围绕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做好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总结省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成效,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市、县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全省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做好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通信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2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01【实施日期】2016.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日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进一步提升我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网络经济大省为总目标,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加快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科学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基础研究,推进统筹协调。
一是编制发布《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子规划。
全面评估我省“十二五”信息化规划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环境和形势,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建设网络经济大省和先进制造业大省的重大战略契机,编制、发布我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相关子规划,科学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信息化发展工作。
二是开展信息化发展水平研究与评估。
完善省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衡量和评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找出信息化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指导各地有效开展工作。
继续开展对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01•【字号】豫政办〔2016〕117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包括《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日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遏制和治理各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
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传统落后粗放的施工作业、道路保洁和交通运输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创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9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2.02【实施日期】2016.0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6〕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谢伏瞻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2016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就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加强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深入调整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为稳定增长、提质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
以加快产业发展新旧动力转换为中心任务,以需求特别是消费升级趋势为导向,以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为引领,强化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增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支撑带动作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
1.以发挥特色优势、实现局部突破为重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升级发展。
重点支持重大技术攻关、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电气装备、矿山装备、现代农机、数控机床、机器人等领域率先突破。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2.以龙头带动、集群配套为抓手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
重点提升智能终端、智能穿戴生产能力,加快发展软件开发、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豫政办[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1〕3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全河南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消防总队、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城乡安全规划、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4.严厉打击、查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6〕3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9日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努力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点流域、重点河流、重点断面为重点,以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为抓手,精准化指导,精细化管理,过程化调控,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1.1%,劣于V类水体比例不高于19.1%,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5.6%,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1.淘汰落后产能。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名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于2016年5月底出台2016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2]2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2〕2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2012年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建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全面落实国务院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20人以内,其中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1以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2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0.9以内。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豫安委〔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安委〔2016〕2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综合督查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12月20日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目标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公”(公开、公平、公正)、“三重”(重履职尽责、重基础建设、重实际成效)、“三结合”(年终考核与自我评价相结合、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与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全面考评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推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考评办法考评通过对各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平时重点工作和事故指标控制进行综合评价考评,总分100分。
分别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评50分,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考评30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评10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考评10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198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11.30【实施日期】2016.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19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增进人民安全健康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发展的形势和环境(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部署和推进,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作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建立煤矿事故先行问责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超前问责机制,强化各地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安全治本攻坚、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专项整治、油气管线隐患治理攻坚、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克难、烟花爆竹行业改造升级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安全河南”创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实施科技强安战略,科技支撑与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六日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对安全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安全创建范围主要是本省行政区域内,在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人为事故与自然灾害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领域不适用本纲要。
一、创建安全河南的背景和意义1.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将生命安全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实现了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同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一批先进适用的灾害预防、治理和监控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特别是随着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加快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提供了有利条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明显增强,为推进安全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但我省是人口大省、交通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企业比重偏大,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业集中度偏低,矿山中后期开采灾害威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
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省仍将处在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城市安全高风险、农村安全不设防、企业安全基础差的状况亟待改善,安全发展理念不深入、全民安全防范素质不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监察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支撑保障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总量的任务十分繁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
行动计划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9
【摘要】豫政办[2016]11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2日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家开放战略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统筹做好2016年全省对外开放工作,持续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页数】7页(P34-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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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6年行动计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4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5
【实施日期】201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6〕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全河南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5日
安全河南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推动实施《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四项重点工作,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较大事故数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四项年度目标,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避免重特大事故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64号),实施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普查评估,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密集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推动石油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水平。
持续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加气站无证经营行为。
对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强化属地监管和联动执法,落实具体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属地政府要综合施策引导退出。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完善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各级政府和
省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商务厅、供销社、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二)煤矿:深入贯彻“双七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14〕163号)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以“126”(一个目标、两个重点、六项工作)工程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建立突出矿井安全煤量核查制度,持续推进瓦斯治理“双十条”(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落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回头看”等措施,切实加强瓦斯、水害、冲击地压、顶板、防灭火等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大力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机械化采掘程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省煤炭工业管理办、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能源局、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三)道路交通:持续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道路运输平安年”和“道路运输安全规范落实年”等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对隧道桥梁、公跨铁桥梁、“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重点车辆、12吨以上重型货车及牵引车、水上“三船一桥”(客船、渡船、货船、浮桥)以及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依照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将超速、超员等道路违法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围,狠抓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