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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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二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条金属附件及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标准

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标准

新架10kV线路验收标准单位:时间:目录第一章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一、检查验收内容二、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三、新建10kV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停电接入的程序第二章材料选型一、10kV线路常用设备二、线路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须符合下列规定第三章线路架设标准一、技术术语二、导线选型三、导线架设四、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五、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六、拉线安装七、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1、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2、跌落式熔断器3、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4、杆上隔离开关5、杆上避雷器八、接地工程第一章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为了规范新建10kV线路的验收及停电接入工作,让施工单位了解水电厂验收及停电接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新架10kV线路验收标准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望各施工大队能够照此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检查验收内容:1、验收时要逐基杆塔、逐台设备进行,并填写《10kV线路架设及柱上变安装工程验收单》(附件4)。

将检查问题填入检查验收表中。

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反馈给施工单位。

2、如发现器材的型号、规格,线路设备标志,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拉线的制作和安装,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性,相位、接地装置、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不允许搭火。

二、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1、竣工图。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3、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4、停电接入申请。

5、停电接入安全措施票。

6、相关试验记录、设备合格证。

7、新架线路现场检查验收表。

8、问题整改清单。

9、工程验收单。

三、新建10kV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停电接入的程序1、建设单位项目组对接入线路进行验收;2、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向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生产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见附件3),并提交新建线路及配变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3、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见附件4)反馈存在问题;4、施工单位整改;5、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组织复查;6、复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组向本单位生产运行科提交停电接入申请(见附件5),批准后,建设单位生产运行科要确认停电范围并在《停电接入安全措施票》上签字(见附件2);7、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办理停电作业第一种工作票(见附件6);8、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停电、布置安全措施;9、建设单位对所管区域内的伴生气发电站及其他发电设备进行停电及办理安全措施;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对所管区域内的伴生气发电站及其他发电设备安全措施办理合格、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对电源侧安全措施办理合格后,施工单位在接入点线路各端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11、施工单位进行接入施工;12、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人员已全部撤离;13、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对接入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拆除安全措施;14、建设单位拆除自发电设备处的安全措施并向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调度室告知;15、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确认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安全措施全部拆除,恢复送电。

10KV与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0KV与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Erection and acceptance regulationsfor overhead distribution lines with insulated conductor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器材检验、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验收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额定电压6~10kV(中压)和额定电压1kV及以下(低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施工及验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GB396—84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772-97高压电瓷瓷件技术条件GB1200—75镀锌钢绞线GB2694—81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4623—84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12527—90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14049—92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DL/T464.1~5—92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线金具和绝缘部件3器材检验3。

1一般要求3.1。

1器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器材,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3。

1。

2器材须有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3。

1.3器材须进行下列检查,且符合:a)外观检查无损坏或变形;b)型号、规格正确;c)技术文件齐全.3。

1.4发现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做试验:a)超过规定保管期限;b)损伤或变形;c)对产品质量有怀疑.3.2架空绝缘线(或称架空绝缘电缆)3。

2.1中压架空绝缘线必须符合GB14049的规定。

3.2。

2低压架空绝缘线必须符合GB12527的规定。

3.2。

3安装导线前,应先进行外观检查,且符合下列要求:a)导体紧压,无腐蚀;b)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c)绝缘层紧密挤包,表面平整圆滑,色泽均匀,无尖角、颗粒,无烧焦痕迹。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UDC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169-2016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2016-08-18发布2017-04-01实施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GB50169-2016主编部门:中国电⼒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期:2017年4⽉1⽇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6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92016,⾃2017年4⽉1⽇起实施。

其中,第3.0.4、4.1.8、4.2.9条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

原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同时废⽌。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18⽇前⾔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10kv及以下电缆管沟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电缆管沟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0kv及以下电缆管沟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篇一: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94(5电缆敷设)gb50217-94(5电缆敷设)5电缆敷设5.1一般规定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便于敷设、维护。

(4)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和验收规范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和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 录1、总则 (3)2、术语 (3)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5、电缆的敷设 (7)5.1、一般规定 (7)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6.2、安装要求 (16)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8、工程交接验收 (18)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8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三章和二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新型设备的接地规定,接地干线涂色标志采用IEC标准同国标一致,对接地装置施工防腐问题、焊接质量要求作了修订,对土壤腐蚀性分级定量和化学降阻剂使用上作了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二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手册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手册

3
低压电杆 组立位置 偏差、埋 设深度等 符合规定
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超过设 计档距3%,横线路方向位移超 过50毫米分别扣0.5分/处;转 角杆、分支杆横线路、顺线路 方向位移超过50毫米扣0.5分/ 处;电杆埋设深度不足扣1分/ 处,无埋深标识扣0.5分/处; 特殊地段未安装防护标志、无 护桩或护台扣0.5分/处。
1
配电台区 安装、接 线、引线 符合要求
11
配电台区验收规范
验收标准
(二)工艺质量
2
变压器 台、JP 柜 、跌落式 熔断器和 避雷器等 安装规范
检查工程档案并进行现场检查: 1.变台水泥杆根开距离应为2.5米; 2.变压器底部对地距离、JP 柜底部对地 距离应符合要求,JP柜底部对地面的垂 直距离不应小于2.5米; 3.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间距应符合要 求,熔断器瓷件轴线与地面垂线之间的 夹角应控制在15~30夹角范围内; 4.熔断器和避雷器安装应牢固、高低一 致、不应有歪斜; 5.台区接地引线连接应正确、接地体外 露地面高度1.7米左右,外露部分应按规 定用相色漆喷涂,每一色标高度10厘米 ; 6.配电变台各电气元件应满足安全距离 要求。
12
配电台区验收规范
验收标准
(二)工艺质量 检查工程档案并进行现场检查: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 档距3%,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 毫米; 2.转角杆、分支杆横线路、顺线路方向 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3.电杆应设埋设埋深标识并按要求进行 填埋10米杆埋深1.7米、12米杆埋深1.9 米、15米杆埋深2.3米、18米杆埋深2.8 米; 4.特殊地段应安装防护标志、护桩或护 台。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 电网工程验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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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 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 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 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 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 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 应及时处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作者:————————————————————————————————日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l.0.3条防爆电气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齐全;二、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三、防用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l.0.7条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理工作结束;二、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在埋有电气管路的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明测量电气管路引出口坐标的标高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三、会使防爆电气装置发生损坏或严重污染的抹面或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四、电气装置安装用的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一、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而架空配电线路作为电力传输的重要手段,其设计技术规程对于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技术规程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保障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设计基本原则1.合理确定线路走向和布置方式2.充分考虑线路的承载能力和电气性能3.保证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4.合理利用杆塔和绝缘子5.符合环境保护和美观要求三、设计要求1.选线要求(1)综合考虑线路输电容量、运行可靠性和规划要求(2)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防雷要求等(3)选择导线、地线及绝缘子等材料和规格2.杆塔要求(1)根据线路电位分布、荷载及地形情况合理选取杆塔型号和布设(2)不同档距杆塔的应用要求3.导线要求(1)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导线型号(2)导线的悬挂数、侧展、和跳线的合理布设4.绝缘子要求(1)结构合理、可靠的支、挂装设(2)绝缘子串的合理串联方式5.地线和接地要求(1)合理选用地线型号和规格(2)接地电阻的要求及设计6.工程附属设施(1)防护装置和标志牌设置规定(2)确保施工和维护人员的安全四、环境保护要求1.设计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2.在设计中采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材料和工艺3.合理布置和保护线路及附属设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4.符合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五、总结与展望本文围绕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通过对设计基本原则、设计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的分析,深入探讨了架空配电线路设计的重要内容和要点。

在今后的工作和研究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规程,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贡献更多力量。

六、设备选型要求1.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1)根据线路的输电能力需求、运行环境和技术经济指标等因素,合理选取设备型号和规格。

(2)要求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安全要求。

2.主要设备选型(1)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开关设备的选型要求- 选择合适的操作特性和短路电流开断能力,满足线路的运行要求。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 2016条文说明修订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 年8 月18 日以第1260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的修订。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广东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湖北电力建设一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上海电力建设一公司、广州供电分公司、乐清市华夏防雷器材厂、武汉岱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是陈发宇、李谦、孙关福、孙克彬、余祥、穆德龙、雷宗灿、朱有山、马庆林、章国林、汪海涛、屈国庆、宋美云、佟建勋等。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了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次1 总则............................................................................................................................. - 4 -2 术语............................................................................................................................. - 5 -3 基本规定........................................................................................................................... - 6 -4 电气装置的接地............................................................................................................... - 8 -4.1 接地装置的选择..................................................................................................... - 8 -4.2 接地装置的敷设..................................................................................................... - 9 -4.3 接地线、接地极的连接....................................................................................... - 10 -4.4 接地装置的降阻.................................................................................................... - 11 -4.5 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发电站的接地................................................................... - 12 -4.6 接闪器的接地....................................................................................................... - 13 -4.7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 13 -4.8 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的接地........................................................... - 15 -4.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接地....................................................................... - 16 -4.10 电力电缆金属于户层的接地............................................................................. - 16 -4.11 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 ......................................................................................... - 17 -4.12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 - 17 -4.13 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 - 18 -4.14 防雷电感应和防静电的接地............................................................................. - 19 -5 工程交接验收................................................................................................................. - 20 -1 总则1.0.1 本条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原则: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施工和验收质量而制定。

最新10KV配电验收规范

最新10KV配电验收规范

附件:QB福州电业局企业标准Q/FJGA20137-2005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05-08-17发布 2005-08-22实施福建省福州电业局发布Q/FJGA20137-2005前言为了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配电网安全运行,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闽电生〔2004〕461)文件精神,对原《福州电业局业扩项目市场化运作管理办法》(榕电业项[2003]012号)的附件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标准废止。

本标准明确了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范围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附录一、附录二和附录三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福州电业局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书华。

本标准参加审核人:林向阳、陈家毅、岑旭、周小燕、罗晓文、陈长征、陈俊山、叶忠、陈群力。

本标准批准人:王智敏。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Q/FJGA20137-2005 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1.范围为了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配电网络安全运行,规范配电工程等额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局10kV及以下配电新建、改建工程〔包括配改、技业、业扩(客户投资移交电业部门维护管理的)等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DL/T 601-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02-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7-94 电力电缆设计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49:9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10kV电缆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小区设备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419号福州电业局中低压配电架空线路设计安装标准榕电业配〔2003〕227号福州电业局配电线路设备运行规程3.管理办法3.1配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和小区设备工程应验收的项目及标准的最终依据为国家、行业、省公司及我局相关验收规范。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50~200
250
电力 电缆
6~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 35kV 单芯 35kV 三芯 110kV 及以上,每层多于 1 根 110kV 及以上,每层 1 根
200~250
300
300 350
250
300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
h+80
h+100
注:h 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
4.2、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 5mm 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 5mm。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支吊架桥架控制电缆120200电力电缆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150200250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20025030035kv单芯35kv三芯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300350110kv及以上每层1根250300电缆敷设于槽盒内h80h100注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 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 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 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 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 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 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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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1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2.0.6条金属附件及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第2.0.7条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二、线夹船体压板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曹,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第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毫米;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0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应无纵,横向裂缝;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

第2.0.12条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

2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电缆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

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顺线路方向位移均不应超过50毫米。

第3.0.2条电杆基础坑底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为,100毫米、,50毫米。

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操平。

第3(0(3条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毫米;二、两杆坑探度宜一致词。

第3(0(4条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上劣实至底盘表面。

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第3.0.5条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深度允许偏差为?50毫米。

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毫米;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第3(0(6条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土块应打碎。

二、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毫米应夯实一次;10KV以及上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0毫米应夯实一次。

三、松软土质的坑,回填土时应增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毫米。

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第3.0.7条现浇基础、岩石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0.1条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

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3第4.0.2条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三、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毫米的焊口缝隙。

如钢圈有偏心时,其错口不应大于2毫米; 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

点焊所用焊条牌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将熔池填满。

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或其它金属;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表4.0.2 焊缝加强面尺寸(mm)项目钢圈厚度S(mm),10 10,20高度C 1(5,2(5 2,3宽度e 1,2 2,3 七、焊缝表面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拆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纹。

基本金属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毫米,且不应超过圆周长的10,。

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措施;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

当气温低于-2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100,120?,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严禁用水降温。

九、焊完后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辖断重新焊接。

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毫米。

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

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05毫米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

43(电石产生的乙炔气体,应经过滤。

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

第4.0.4条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直线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其外角的倾斜位移不应大于一个杆梢直径。

第4(0(5条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予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第4.0.6条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转角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迈步不应大于30毫米;三、根开不应超过?30毫米。

第4(0(7条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5毫米范围内;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接应牢固。

第4(0(8条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第4(0(9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5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第4.0.10条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度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第4.0.11条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二、磺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毫米。

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第4.0.12条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毫米;二、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5度,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三、当安装于转角杆,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横担安装在支架的外角侧)。

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第4(0(13条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二、安装进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三、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外,无卡压现象。

2(耐第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

不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或穿入。

3(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电侧穿入。

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6四、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毫米。

第4(0(14条采用的闭口销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

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60度。

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第4(0(15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 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

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兆欧。

第5(0(1条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拉线棒与拉线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毫米。

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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