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犯罪示范校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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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犯罪学校第四章 队伍建设

零犯罪学校第四章 队伍建设

116第四章队伍建设凝聚力合作组织士气石阡县甘溪仡佬族侗族乡初级中学(通知)甘中字【2015】72号关于聘请雷德全同志为甘溪中学法制副校长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

经研究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聘请甘溪乡派出所所长雷德全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陈德辉同志为法制辅导员,中途若有人事变动,由对应职位的人员接任,并与前任法制校长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117甘溪仡佬族侗族乡初级中学 2015年9月19日抄送:乡人民政府乡教办甘溪中学办公室 2015年9月19日发118119 甘溪中学法制副校长聘书甘溪中学辅导员聘书甘溪中学法制副校长聘书甘溪中学法制专职教师聘书甘溪中学“五老”人员聘书120甘溪中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甘溪中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甘溪中学警务室公示栏石阡县甘溪仡佬族侗族乡初级中学(通知)甘中字【2015】83号关于成立甘溪中学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宣讲团的通知学校各处室组:为深入贯彻落实石阡县县关工委、石阡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校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宣讲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年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崇高理念,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人员组成121宣讲团成员由熟悉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和宣讲工作经验,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事业的人员组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13•【文号】教政法厅函〔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在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校,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我部决定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为指导中小学依法治校和示范校创建,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启动本地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示范创建,分别按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和《指南》实施。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要结合学校评价改革,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管理方式,为学校依法治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示范校创建工作要突出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

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拟于2023年底前进行总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依法治校和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4月13日。

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一、加强组织和协调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需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整个工作链条的顺畅运转。

领导小组要牵头协调学校安保部门、学生处、教师队伍等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以实现“扫黑除恶”的目标。

二、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领导小组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明确“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目标和措施。

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安排执法时间和地点、推广宣传活动等。

政策方面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规章制度进行,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校师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座谈会、开设“扫黑除恶”专题讲座、组织社会实践等。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警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

四、加强监督和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和巡查,确保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端正,依法履职,不漠视工作中的违规违法问题。

可以通过制定检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设立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六、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领导小组要积极依法打击学校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的渗透和侵蚀。

可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对违法暴力行为的处理、严查偷盗行为等。

通过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学校的法治环境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后,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定期总结经验,评估工作效果,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才能有效地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的身心健康。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落实“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平安校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深入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领导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学校“零犯罪学校创建”动员大会,传达市、区教育局关于活动开展的精神。

成立“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陈松胜任组长,副书记曹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王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兆勇、王武利等同志为成员。

对“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五发展五年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处室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淮安市xx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组织师生学习、培训,把普法教育和“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工作和成效,纳入部门、年级、班组和教职工的学期和年度考核体系。

在评优、晋级时实行“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建立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3.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工作队伍。

要求全校教职工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在遵纪守法方面为学生作出示范。

在各年级明确1-2名教师任兼职普法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聘请王营镇派出所负责人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聘请法律专家为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辅导,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聘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和法律志愿者成立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

二、任务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依照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在全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启蒙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建宁县实验小学“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联席会
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与法治建设的工作力度,及时跟踪、协调“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及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1、至少每半年召开两次建宁县实验小学“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

创建工作会议,应联合学校、关工委、公安、团县委、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分析校园周边环境与治安,研究法治工作开展的办法及措施,研究未成人的教育、管理、关爱以及相关的创建工作,相关领导要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2、每学期至少召开十次以上的安全法治主题工作会议。

针对创建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拟定下一阶段性工作计划。

3、每次创建工作应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做好要点记录,合理安排。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应尽量让全体教师参加,群策群力,共商安全法治工作大计,相关人员要做好记录。

建宁县实验小学。

学校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扫黑除恶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建设,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纷纷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文将对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进行简要介绍。

一、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组成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保卫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的成立旨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 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2. 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师生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3. 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置涉及扫黑除恶的线索和问题。

4. 负责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 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6. 负责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 负责处理涉及扫黑除恶的信访举报,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

8. 负责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报道,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9.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三、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1.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 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正公开。

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3.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整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分解

整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分解
综治委
成员
单位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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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假
期自护教

深入开展青少年假期自护提 示,不断创新开展自护教育的 内容、载体和手段。
全县各所学校寒暑假必须开展2次以上青少年假期自护提示活动;每学期开展1
次以上消防安全演练、1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次以上抗震救灾和逃生演练。
教育局
净化社会
文化环境
开展互联网、网吧、出版物市 场、荧屏声频、手机网络等方 面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 治,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推荐 好书、好电影、绿色软件等优 秀文化产品专项活动。
3、开展县乡村三级青少年维权接待活动。团县委要完善县青少年事务中心,依托“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全天候接受全县青少年来信、来访、来电,指派专人 负责;各乡镇(场区)都要设立镇级青少年事务中心和青少年维权接待岗,每月10日为集中接待受理日;各村居(社区)要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站,每月5日为 集中接待受理日。对青少年的来信、来访、来电,必须做到100%答复、100%办结。
1、建立心理预防与法律援助基地(挂钩单位:团县委,挂钩乡镇:安厚镇)
2、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挂钩单位:县妇联,挂钩乡镇:九峰镇)
3、建立闲散青少年就业创业帮扶基地(挂钩单位:综治办,挂钩乡镇:文峰镇)
4、建立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示范基地(挂钩单位:检察院,挂钩乡镇:小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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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青少年心理辅导和矫正服务。在全县中小学校设立青少年心理辅导室,配 备心理辅导老师,重视辅导老师的培训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资格的认证;开展 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做好青少年心理咨询,更好地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 导和矫正服务。2012年,各中学、中心小学必须设立1间心理咨询室,配备1名 心理咨询教师。(责任单位:教育局)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

小屯小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分工情况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伟副组长:穆海伟成员:武新建朱大勇王贵善曹清娟各班班主任二、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王伟: 负责工作小组全面部署及统筹工作;穆海伟: 负责工作小组监督工作;武新建: 负责协助落实开展工作;1、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学校法制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法制建设工作。

2、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3、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期末做好总结。

穆海伟王贵善各班班主任1、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作好总结;2、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组织干部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强;3、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学习工作;4、通过板报、橱窗、广播、征文、演讲、模拟法庭、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社会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6、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化、健康化、安全化。

7、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案件上报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8、加强“三风”建设,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对校园满意。

武新建朱大勇各班班主任1、结合学校实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召集会议,本着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开展依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的工作。

(依照章程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总务、教职员工、学生、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2、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作用。

3、规范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4、现代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5、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使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得到落实。

安居二中“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安居二中“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安居第二中学“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遵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部署和市中区教体局《关于制定“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他们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和法律意识,对于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将教育活动各项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为依据,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逐步增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全区经济文化建设,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程,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传卫副组长:王汉生马广彪成员:谢瑞华李升华刘太龙陈德建陈德峰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马广彪副主任:刘太龙李延文成员:杨鲁兰庆雷杨本辉胡鹃何英史秀霞王玉红曾凡姣三、活动时间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

四、活动内容及步骤(一)活动启动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1、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济宁市市中区《关于制定“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活动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建立“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实施方案(二)活动实施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1、开展普法教育的宣传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标语、黑板报、“校园声讯”广播、校园网、校报、动员大会以及法制学校、共建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广泛宣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零犯罪学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对此项活动的认识2、拓宽教育渠道,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学校根据普法教育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由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班主任、思想品德课老师等法制辅导员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利辛县西潘楼学区潘楼中学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简报

利辛县西潘楼学区潘楼中学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简报

利辛县西潘楼学区潘楼中学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简报2014年4月潘楼中学举行法制报告会为进一步深化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全体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4月25日上午,潘楼中学邀请潘楼司法所领导来学校,为师生做了一场生动精彩的法制教育报告。

报告会司法所夏所长主讲。

夏所长结合我国法治发展及相关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对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化解矛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充满真情的呼吁在座的每位同学远离暴力、避免犯罪,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文化技术,树立远大的理想,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现实的梦想。

我校苏鹏校长结合夏所长的报告,要求同学们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报告会前,潘楼司法所夏所长和其他司法同志分别走进七、八年级课堂,给学生上了一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讲座课,收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潘楼中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潘楼中学结合队员实际情况举办了“学法、知法、守法”活动。

活动初期,各班针对校园内外的现象,对学生们的言行、思想进行评论,创设小法官论坛,让学生尝试自我管理,对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校规进行表扬与批评。

各班级创设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学习环境: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媒介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提醒学生关注自我法制意识;利用班会,进行说“法”活动,讨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让队员们争做合格公民;聘请公安陆峰警官对队员们进行“学法、知法、守法”的讲座,并组织讨论,写下心得。

通过这次活动,让学生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潘楼中学举行启动仪式为贯彻教育局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

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大用镇第二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本着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法制网络,深化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根据《六枝特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小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零犯罪学校,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成立创建“零犯罪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以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组长:李新(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蔡永林(副校长负责零犯罪学校、班级、教师考核机制制定、指导教导处工作)沈际豪(负责与关工委对接、创建资料收集)成员:艾国(负责教师零犯罪教育教学安排、教师法制培训制度制定及实施资料)邓连祥(负责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资料)蒋芳(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及资料)张玉峰(负责和政府对接、邀请“五老”及法律志愿者开展活动)武楠(协助法制副校长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及资料)三、参加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

在创建工作中,各班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辅助管理、教育。

四、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大用镇第二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学困生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辰阳明德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计划、目标、措施

辰阳明德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计划、目标、措施

辰阳明德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计划、目标、措施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中关工委〔2013〕3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创建“零犯罪学校”计划、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组长:刘生满(学校校长)副组长:刘和(学校书记)郑德才(安全副校长)组员:谭世军(副校长)、杨永刚(副校长)、米贤兴(办公室主任)、张英栋(原书记、关工委主任)下设“创零”办公室,由米贤兴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要求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与活动安全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卫生防疫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和校园应急机制等。

2、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将普法教育工作和成效纳入班级考核、教师考核内容。

3、建立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当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4、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辅导。

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并做好工作记录。

5、邀请“五老”和法律志愿者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

6、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

7、加强学校与公、检、法、司等机构的合作,建设校园警务室和青少年维权岗。

8、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完善学校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

9、充分利用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三、保障措施与办法1、法制教育必须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和经费“五落实”,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

2、普法教育活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督查、有保障、有总结、档案齐全。

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石井镇中心小学关于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石井镇中心小学关于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关工委司法局、教育局和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教育活动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引导青少年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思想,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更好的组织我镇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镇创造“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活动开展,经研究讨论制定本方案:一、活动宗旨以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双创活动。

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加强青少年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全乡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进程。

二、组织领导加强对创造“零犯罪学校”和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教育示范区”的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双创领导小组组长:彭楠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孙百合派出所所长、法制副校长梁士德司法所所长、法制辅导员梁士来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国常金中心小学工会主席,分管校长国鑫分管德育校长朱京中分管教学校长成员:卢庆金、张先锋、周化章、周团章、李西江、胡建、陈士中、梁明志双创办公室工作小组组长:国常金副组长:卢庆金成员:张先锋李西江周华章周团章梁明志陈士中胡建徐荣平三、创建内容按照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印发“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评选标准为创建内容。

四、活动安排(一)组织队伍,宣传发动。

(2013年12月)1、贯彻学习县委45号文会议精神,成立组织,组建法制宣讲团,制定方案。

2、各学校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及法制教育辅导员。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双创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营造社会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明确划分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明确划分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明确划分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成为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的重要任务。

在学校中,为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职责划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学校领导层、教师队伍、学生团体以及家长共育等方面,探讨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的职责明确划分。

一、学校领导层的职责学校领导层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起着决策和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

首先,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确立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纳入学校工作全局,加强组织领导。

其次,领导层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他们还应当制定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且定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的检查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运行效果。

二、教师队伍的职责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执教人员,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榜样。

他们应当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

首先,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增强扫黑除恶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其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开展扫黑除恶教育宣传,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防止他们被违法犯罪分子的影响。

同时,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扫黑除恶工作安排,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线索和情况,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学生团体的职责学生团体作为学校中的主要组织形式,应当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首先,学生团体要加强自我管理,建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他们要自觉抵制不良影响,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其次,学生团体要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四、家长共育的职责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教育者,他们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和交友情况。

其次,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扫黑除恶工作,引导孩子正确理解和评估身边的人和事,避免孩子受到不良信息的侵蚀。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学校作为国家培养未来的根基,承担着培养独立、自由、富有责任感的优秀人才的使命。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和黑恶势力的渗透,学校面临着扫黑除恶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学校能够持续安全健康地发展,各级学校纷纷制定了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并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了让师生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对于校园安全和良好学习环境的危害,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相关宣传计划,包括制作海报、宣传手册和教育课件等,通过多种途径向师生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的重要性。

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如举办讲座、座谈会和模拟演练等,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防范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报告机制学校应建立一套快速、高效的信息收集和报告机制,以便及时获取与黑恶势力有关的线索和情报。

可以成立专门的线索来源部门,负责接受、审核和处置相关信息。

在校内建立举报箱或开通举报热线,并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师生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

同时,学校还应与公安机关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移交线索和情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处理。

三、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为了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学校应加强校园安保工作。

建立严密的监控系统,对校园内外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

安排专人进行巡逻,确保校园的封闭和管理。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社区和公安机关的联动,建立校园安保联防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协同处置突发事件。

此外,学校还应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对涉黑涉恶活动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学校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活动的监督和打击力度。

可以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或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并建立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调取和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

还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评估工作的进展,并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

XX小学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活动,具体活动实施如下:一、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

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和艺体学科教师辅助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XX小学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二、活动具体措施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2、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红旗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规范学生日常活动,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不打架,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队列、课间操、各种集会做到快、静、齐。

3、爱心帮扶,减少未成年人心理负担。

4、开发资源,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5、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学水平。

6、加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7、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活动要求——六到位1、抓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到位。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以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成立“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抓制度建设,措施到位。

3、抓思想发动,认识到位。

4、抓实效,教育管理到位。

5、因地制宜,特色活动到位。

6、强化合作,家校互动到位。

“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活动,需要全校以及全社会的参与。

在活动过程中,学校、社区、家庭要加强合作,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合力。

依法治校示范校职责分工

依法治校示范校职责分工

校长职责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整个工作的决策者、指挥者,既要有改革进取意识,又有敢于承担责任,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2、制定、研究学校的发展规划、教改目标、办学方向和模式,分析掌握教师结构,作好教师的培养工作。

3、制定学校学年、学期切实可行的工作的计划,年终、期终作好总结。

4、主持行政会议,负责布置任务、工作安排、听取汇报,形成决议,并安排专人执行。

行政会上,校长有最后的决策权。

5、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协调学生的总体工作,提出修改加强措施。

6、组织教师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每周1次),提高教师素质,使教师全面发展。

7、深入教研组、课堂内,了解教研、教学实际(每期听课达20节次),能谈出本校教师的工作、生活及表现状况。

8、领导、组织好学校的规划发展、整体布局以及修建维修等工作。

9、协调学校上、下级之间、教师之间、与临近单位、友好单位的关系,争取各种有利因素。

10、抓好对中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选拔、管理、使用好中层干部。

11、切实抓好对经费的领导,收入、支出必须由校长把关,学校一切经费的开支必须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定期不定期审查学校经费状况,做到当家理财,心中有数。

12、校长对上、对外代表学校,学校一切工作都与校长有关,因此校长要有敢于承担责任的胆量。

13、副校长参照以上执行。

教导主任职责教导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学校的教学、教研、教务和学生工作,起到教学中“导”的作用,具体职责如下:14、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教学工作指挥计划,指导教研组、教师、班主任订好实施计划,期末有总结。

15、领导指挥好教研组、班主任的工作,布置落实学校总体工作,不定期召开学生、教师代表会议,及时了解师生现状。

16、注意发挥教师中的先进经验,能及时纠正教师中不正当的教法和学生中不正当学法。

17、作好教师平时“七认真”工作的要求、检查、记录和评价考核。

18、组织好各类考试、测验、竞赛的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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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十中“零犯罪示范校”部门分工
一、组织领导
总负责人:陈雷
负责召开学校“零犯罪学校创建”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关于活动开展的精神。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张青林:负责对“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五发展五年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处室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范洪超:负责协调各部门创建材料收集整理。

牵头创建工作开展。

二、具体分工
1刘颖军由教导处牵头,制定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计划,为学生配发《青少年普法读本》,同时各班制定班级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切实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授课有教案、课时有保证”,同时要求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

2、武强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五老“宣讲团”定期为全校学生做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3、王俊积极营造“零犯罪学校创建”文化氛围,利用校广播站、班会、晨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知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加强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开发校园每一处
空间突出校园法制氛围营造,制作法制教育宣传栏,法制宣传文化长廊等。

4、王健利用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学生观看普法电影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 光盘等普法教育影片,在班队会上谈反思并写出观后感。

5、邓展、陈彪开展专题读书会活动,开展普法教育读书活动,作为一个特殊的假期作业,假后组织开展读后感交流、征文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知识,引导学生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6、赵海涛王健组织学生每学期观看一次法制教育专题片;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每学期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专题中队会;每学年组织一次“法律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每学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知识手抄报展评;开辟一条法制文化宣传长廊,组织一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7、李飞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子水平。

对学生家长进行系统的培训,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学生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每次召开的家长会都要注重对家长进行有关的法律宣传,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进而带动学生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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