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院前医疗急救

合集下载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1. 前言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到医院之前的急救工作,即在现场提供紧急救治措施,以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是医院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旨在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流程,提高救治效率,确保患者能够尽快获得有效的治疗。

本文将介绍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的一般内容和要求。

2. 院前急救工作流程2.1 呼救与指挥中心通告一旦接到院前急救的呼叫,呼救者将尽快联系急救指挥中心,向其提供详细情况和所在位置。

急救指挥中心应严格按照预定流程响应呼救,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程度进行分类。

2.2 紧急出诊急救指挥中心根据患者情况分配具备急救能力的专业医务人员进行院前急救出诊。

医务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与急救指挥中心保持紧密联系,以了解最新情况并获得指导。

2.3 现场评估与初步治疗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患者病情和应急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通过查看患者症状、询问相关情况、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参数,进行初步判断和诊断。

基于评估结果,医务人员将尽快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心肺复苏、骨折固定等。

同时,医务人员应注意收集患者相关信息,如过敏史、病史、药物使用等,以便后续救治。

2.4 医院运送与转诊在完成初步急救后,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需要立即转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如果需要转送,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稳定地运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科,并尽快通知接诊医生,提供详细信息。

2.5 医院接诊与后续救治患者到达医院急诊科后,接诊医生应及时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救治方案。

医院应派遣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抢救。

同时,医院应及时向急救指挥中心反馈患者到达信息,以便做好统计和分析工作。

3. 院前急救工作要求3.1 专业认证与培训医务人员参与院前急救工作前,应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并接受必要的急救培训。

医院应定期组织急救培训课程,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变能力。

3.2 便捷通信设备医务人员在院前急救过程中需要与急救指挥中心和医院保持密切联系。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一、引言
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由非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的紧急救助行为。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能够有效提高急救效率,减少患者死亡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二、院前急救规范
1. 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判断急救现场情况,快速稳妥地采取急救措施。

2. 急救装备
急救包应具备基本的急救工具和药品,如止血带、救护面罩、医用手套、肌肉注射剂等,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及时处理患者的急救需求。

3. 急救流程
院前急救流程应包括现场安全评估、快速判断患者病情、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安全转运患者到医疗机构等环节,全面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三、院前急救流程
1. 现场安全评估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急救人员和患者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中,避免二次伤害。

2. 判断患者病情
急救人员应迅速判断患者的病情,包括呼吸、心跳、意识等情况,确定患者的急救优先级,有序展开急救工作。

3. 采取急救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急救人员应快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清理呼吸道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对患者进行救治。

4. 安全转运患者
在急救措施得以初步控制患者病情后,急救人员应迅速将患者安
全转运到医疗机构,及时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

四、结语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关键,急救人
员应不断学习提升急救技能,熟练掌握院前急救流程,以最大限度地
减少急救延误,提高患者生存率。

希望通过本文对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为急救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急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急救设施设备,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急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保证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

第三章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主要包括: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急救指导和协助。

第十条急救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当迅速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在现场救治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救治措施、转送情况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机制,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湖北省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年版)为全面推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更好的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院前急救行业制订标准,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第一部分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一、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基本要求:(一)合法执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急救中心(站)及县区急救中心(站)建设基本类型为以下三类:独立型、依托型、指挥调度型。

各级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由本行政区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二)急救网络医院设置。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三)组织管理。

调度型、依托型、独立型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均需有与之适应的完整组织架构与建制。

急救中心主任等重要管理岗位为相对独立人员,须建立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与考核办法。

(四)科室设置。

独立型、依托型、调度型急救中心(站)须至少有正常开展指挥调度、日常院前医疗急救、培训等工作的科室设置。

(五)特服号码。

全省各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仅有“120”特服号码,无市话或其他特服号码成为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

(六)年出诊次数。

依据当地卫生发展规划,急救中心(站)按照能力建设基础,制订年预期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增长率。

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年出诊次数须基本达到预期水平。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水平,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有10章,94条,下面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

该章节主要介绍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定义、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提出了院前医疗急救应该以人为本,注重综合施救和优质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协调等。

第二章,急救体系。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体系的划分和急救站的设置原则。

提出急救站的设立应该考虑人口密度、交通情况、重点区域等因素。

并且急救体系应该与社区医疗机构相互配合,形成医疗急救救援能力互补的网络体系。

第三章,急救人员。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职业素养要求。

要求急救人员有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必须具有专业资格证书和经过急救培训。

第四章,急救设备和药品。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车辆、急救器材和药品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期望急救车辆要经过专业认证,急救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标识要求。

第五章,急救行动。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行动的程序和要求。

强调院前急救行动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及时、科学、规范进行急救救治,做到“一秒钟挽救生命,一分钟补救重症,一小时拯救病人”。

第六章,急救可达度和急救质量控制。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可达度和急救质量控制的要求。

重要的是,急救人员应该及时赶到急救现场,提高院前急救成功率,并且加强急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高急救的效果和安全性。

第七章,急救资助。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费用的资助范围和资助方式。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患者的急救费用,应该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资助和救助。

第八章,急救纪律和安全。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要求。

要求急救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尊严。

在急救过程中必须保证设备和药品的安全使用,注意医疗质量和卫生。

第九章,急救救助体系建设。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提高急救服务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包括急救指挥、急救站点设置、急救人员培训、急救车辆管理、急救设备配置、急救信息管理等。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应当遵循快速、有序、高效、专业的原则,确保急救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体系,明确指挥职责,确保急救指令的迅速传达和执行。

第三章急救站点和人员第七条急救站点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确保覆盖面广、响应时间短。

第八条急救站点应当配备合格的医疗急救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急救辅助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悉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急救任务。

第四章急救车辆和设备第十条急救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急救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急救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通讯设备,实现实时定位和信息传输,提高急救响应速度。

第五章急救信息管理第十二条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急救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输。

第十三条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医疗机构、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章急救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明确急救服务流程、操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应当遵守服务规范,确保急救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服务质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救站(点)按照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对急危重症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坚持以拯救生命为原则,坚持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院前医疗急救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红十字、广播电视、通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

第二章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第六条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包括:(一)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二)急救站(点);(三)专业性或群众性救护组织。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急救网络管理;(二)检查、督促急救站(点)的急救工作;(三)设立“120”急救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受呼救处理和储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四)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和社会培训,医疗急救知识的科普宣传,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五)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作。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湖北省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年版)为全面推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更好的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院前急救行业制订标准,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第一部分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一、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基本要求:(一)合法执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急救中心(站)及县区急救中心(站)建设基本类型为以下三类:独立型、依托型、指挥调度型。

各级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由本行政区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二)急救网络医院设置。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三)组织管理。

调度型、依托型、独立型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均需有与之适应的完整组织架构与建制。

急救中心主任等重要管理岗位为相对独立人员,须建立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与考核办法。

(四)科室设置。

独立型、依托型、调度型急救中心(站)须至少有正常开展指挥调度、日常院前医疗急救、培训等工作的科室设置。

(五)特服号码。

全省各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仅有“120”特服号码,无市话或其他特服号码成为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

(六)年出诊次数。

依据当地卫生发展规划,急救中心(站)按照能力建设基础,制订年预期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增长率。

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年出诊次数须基本达到预期水平。

《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第一部分院前医疗急救第一章院前医疗急救范围及流程一、院前医疗急救范围急危重伤病指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急危重伤病标准。

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上述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二、院前医疗急救流程1.指挥调度中心受理急救呼叫电话。

2.接受指挥调度中心指令,2分钟内派出救护车。

3.在途中,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接车地点。

4.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现场救治。

5.告知病情、确定转送医院(向病人或第一目击者告知病情,联动“ 110”确定转送医院)。

6. 将患者的病情、救治情况及拟送达医院等相关信息报告指挥调度中心,建立抢救绿色通道。

7. 转运途中,陪伴患者身边,进行严密监护,确保途中安全。

8. 到达医院后,与接诊人员就病情与处置进行交接。

9. 完成任务,随时准备接受新的任务。

第二章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急危重伤病种类一、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一)心率 <50次/分或心率 >130次/分。

(二)呼吸 <10次/分或呼吸 >30次/分。

(三)脉搏血氧饱和度<90%。

(四)血压:收缩压<85mmHg 舒张压<50mmHg或收缩压>240mmHg 舒张压>120mmHg。

二、常见急危重伤病种类(一)急症疾病种类1.休克2.胸痛3.腹痛4.呼吸困难5.气道异物6.呕血7.咯血8.意识障碍9.小儿高热惊厥(二)危重症疾病种类1.循环系统(1)心脏骤停(2)急性冠脉综合征(3)急性左心衰竭(4)恶性心律失常(5)高血压危象2.呼吸系统(1)重症支气管哮喘(2)呼吸衰竭3.消化系统4.内分泌系统(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糖尿病低血糖昏迷5.神经系统(1)急性脑血管病(2)癫痫大发作6.意外伤害(1)坠落伤(2)爆炸伤(3)枪伤(4)电击(5)溺水(6)中暑(7)急性中毒(8)急性过敏性反应(9)动物性伤害7.外科危重症(1)创伤(2)颅脑损伤(3)胸部损伤(4)四肢损伤(5)烧(烫)伤8.妇产科危重症(1)阴道出血(2)产后出血(3)胎膜早破(4)急产(5)宫外孕第三章常见急危重伤病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一、急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一)休克。

院前急救,危急重症护理

院前急救,危急重症护理

7.对症为主
院前急救常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良好的条件让救护人员进行准确 诊断与鉴别诊断,只能对症处理,即“先开枪再瞄准”“救命不 治病”。
二、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务
院前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服务和 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平时呼救患者的院前急救 这是院前急救的日常性事务和主要任 务,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给予针对性的现场处置及安全转运。
图2-1 院前急救标识
3.院前急救人员设置
中国院前急救人员包括调度员、急救医师、急救护士、医疗救护 员、驾驶员、担架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其他人员。从事院 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调度员、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 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调度员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 疗急救呼叫,调度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3.先施救后运送
对垂危重伤病员,先进行现场初步的紧急处理,如解除气道梗阻、 活动性大出血止血、心搏骤停者行心肺复苏术等维持呼吸和循环 功能等措施保证生命后,再在严密医疗监护下转往附近有救治能 力的医院。
4.急救与呼救并重
在遇有成批伤病员时,又有多人在现场的情况下,急救和呼救可 同时进行,要沉着冷静,临危不乱,迅速处理,团结协作,以较 快争取到急救外援。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应一边施救,一边在短时 间内进行呼救。
1.先排险后施救
到达救援现场,应先进行环境评估,排险后再实施救援。如因触 电导致的意外事故现场,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救护;如为有害气 体造成的中毒现场,应先将病人脱离险区再进行救护,保证施救 者与伤病员的安全。
2.先重伤后轻伤
若同时有生命垂危和伤情较轻的患者,应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 救较轻者。当大批伤员出现时,在有限的时间、人力、物力情况 下,在遵循“先重后轻”原则的同时,重点抢救经急救有可能存 活的伤病员。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湖北省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年版)为全面推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更好的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院前急救行业制订标准,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第一部分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一、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基本要求:(一)合法执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急救中心(站)及县区急救中心(站)建设基本类型为以下三类:独立型、依托型、指挥调度型。

各级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由本行政区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二)急救网络医院设置。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三)组织管理。

调度型、依托型、独立型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均需有与之适应的完整组织架构与建制。

急救中心主任等重要管理岗位为相对独立人员,须建立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与考核办法。

(四)科室设置。

独立型、依托型、调度型急救中心(站)须至少有正常开展指挥调度、日常院前医疗急救、培训等工作的科室设置。

(五)特服号码。

全省各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仅有“120”特服号码,无市话或其他特服号码成为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

(六)年出诊次数。

依据当地卫生发展规划,急救中心(站)按照能力建设基础,制订年预期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增长率。

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年出诊次数须基本达到预期水平。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医疗机构外,对急、危、重伤病员现场实施紧急必要救护和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的过程。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院前医疗急救遵循统一受理、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及时救治、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急救网络医院,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中心(站)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根据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急救网络,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第六条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范围开展工作,由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指挥。

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和调度机构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建设,保证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和专科建设,提高其综合急救、转运和危重症救治能力。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区域人口每X万人口配置X辆救护车,并根据区域地理特点、人口分布和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或者减少配置数量,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救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体系。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标题:院前急救应急预案引言概述:院前急救是指在病人抵达医疗机构之前,对病人进行的紧急救治措施。

在面对急救情况时,医护人员需要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操作,以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本文将详细介绍院前急救的应急预案。

一、急救人员配备1.1 确保急救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急救情况。

1.2 配备急救人员所需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能够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1.3 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和演练,提升急救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急救装备准备2.1 确保急救车辆配备完善,包括急救箱、氧气瓶、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2.2 确保急救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在急救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2.3 配备急救车辆的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并获取指导。

三、急救流程规范3.1 制定院前急救的标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急救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急救处理。

3.2 确保急救人员能够迅速评估病人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3.3 制定院前急救的通讯流程,确保急救人员能够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联系,获取支持。

四、急救知识普及4.1 定期开展院前急救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急救知识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2 配备公共场所急救设备,如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提高急救成功率。

4.3 加强学校、单位等组织机构的院前急救培训,提高员工和学生的急救意识和技能。

五、应急预案评估和改进5.1 定期对院前急救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5.2 建立院前急救应急预案的反馈机制,采集急救情况的数据和经验,为应急预案的改进提供依据。

5.3 加强院前急救应急预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结语:院前急救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病人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和急救人员需要不断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为病人提供更好的救治服务。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概述第一条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提高医院的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确保病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救治,保障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利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急救工作以及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包含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急救中心等相关科室。

第二章急救体系建设第三条急救设备的配置和维护1.医院应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自动体外除颤仪、呼吸机、氧气供应系统、监护仪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医院应设立急救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特地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急救队伍的组建与培训1.医院应建立急救队伍,包含急救医师、急救助士等专业人员,依据医院规模和服务需求进行合理编制。

2.急救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障其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3.医院应定期开展急救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急救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五条院前急救协调中心的建立与运作1.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协调中心,负责医院内外急救资源的统筹、调度和协调工作。

2.院前急救协调中心应与相关机构(如急救车辆、社区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助。

3.院前急救协调中心应配备专业的协调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三章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流程第六条急诊急救流程医院急诊科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急救工作: 1. 接诊:急诊医生应立刻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并依照急诊分级标准进行分类。

2. 急救处理:依据患者的急救需要,医生应立刻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止血、通气支持等。

3. 抢救转运:对于危重病患,医生应及时依据患者病情决议是否需要转院抢救,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机会。

第七条院前医疗急救流程1.报警接诊:接到急救电话后,接线人员应快速记录并评估患者的病情,并发送相关急救资源。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院前急救站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

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应当依申请同意后,经县120指挥中心审核验收通过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同时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区域人口、医疗资源、现有院前急救机构的分布状况,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五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登记和注销。

第六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院前急救站规定的标准,并有独立的法人代表,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第七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

救护车的装备要严格按《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装备基本标准的通知》(浙卫发[2018)44号)标准进行配备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院前急救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120”。

第三章执业管理第九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条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配备至少配置医师1名,驾驶员1名,护士1名,担架员1名。

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__概述说明

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__概述说明

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在发生急性疾病或创伤时提供紧急的医疗援助和护理的过程。

它扮演着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和提供及时治疗的关键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如人力资源不足、设备限制和协调问题等,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存在着一定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以提高服务质量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1.2 文章结构本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二部分将介绍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将定义和介绍院前医疗急救,并回顾其背景。

其次,我们将探讨质量控制在医疗领域中的意义与必要性,并分析院前急救质控方案对患者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影响。

第三部分将重点讨论设计一个有效的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所需考虑的关键要素。

我们将讨论目标设定与指标选择,以及测量方法和数据采集工具的选择。

此外,我们还将探讨制定干预措施和改进方案的步骤和原则。

第四部分将介绍实施和监控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的关键步骤和方法。

我们将讨论培训与技能提升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医护团队合作与沟通优化策略的应用。

此外,建立实时监测和汇报机制也是确保质量控制方案有效性的重要一环。

最后,第五部分将包括结论部分。

我们将总结和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并展望未来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方案的发展,并强调质控对于提升急救服务水平的重要性。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进行概述说明,传达以下几个目的:1. 介绍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提供设计一个有效的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的关键要素和原则;3. 强调实施和监控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的关键步骤和方法;4. 总结文章主要内容,并对未来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方案发展进行展望;5. 强调质控对于提升急救服务水平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了解到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方案,并以此为基础改进现有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质量并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及流程

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及流程

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及流程一、引言院前医疗急救是医疗救治工作的首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系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来源。

建立健全,对于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急诊服务流程,提升120呼叫定位精度,缩短呼叫反应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了现有制度及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概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在院前医疗急救过程中,对患者病情、救治过程、转归等信息进行报告、统计和分析的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发病情况、救治过程、转归等信息。

2. 信息报告主体:主要包括急救医生、护士、调度员等。

3. 信息报告时间:从患者拨打120开始,直至患者救治结束或转至院内继续治疗。

4. 信息报告途径:主要包括电话报告、现场报告、电子报表等。

5. 信息报告对象:包括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研究人员等。

三、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流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流程是指院前医疗急救信息从收集、报告、统计、分析到应用的整个过程。

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信息收集:急救医生、护士等在救治过程中,对患者病情、救治措施、转归等信息进行实时收集。

2. 信息报告:急救人员将收集到的信息通过电话、现场报告等方式,及时报告给调度员或相关医疗机构。

3. 信息统计: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对收集到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4. 信息应用:将分析结果应用于急救人才培养、设备采购、流程优化等方面,提高急救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现有制度及流程存在的问题1. 缺乏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制度,部分医院没有成文的信息上报流程。

2. 信息报告内容不够规范,部分报告缺乏详细、准确的病情描述。

3. 信息报告时间节点不明确,导致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完整。

院前医疗急救记录单

院前医疗急救记录单
高血压史:口否认口有糖尿病史:口否认口有其他重要基础疾病:口否认口有_______
※重要阳性体征及处治
主诉:
现病史:
体格检查头颅腹部
五官脊柱
颈部四肢
胸背会阴肛门
急救药品时间1:给药方式:口口服(po)口肌注(i.m)口静脉(i.v)
药品及剂量:
时间2:
时间3:
转运途中
病情:
急救科目
口血压监测口SP0
口心电监测口血糖测定
口建立静脉通道口吸氧
口心肺复苏术口气管插管术
口人工辅助通气口除颤
口催吐口导尿口吸痰
口助产接生
口止血口包扎口骨折固定
口脊柱固定口颈椎固定
口躯干固定口胸腔闭式引流
转送方式:口轮椅口搀扶
口担架口脊柱板固定转运
口其他急救措施:
第三部分:转归情况
转归去向:口现场死亡口送回本院口转往他院:()医院
瞳孔:左/右______/______mm对光反射:口正常口消失口迟钝
呼吸状况:口呼吸性胸痛口反常口困难口窒息口停止口正常
神志/意识:口清醒口嗜睡口昏睡昏迷(口浅昏迷口深昏迷)评分:MEWSTI
第二部分:院前急救诊疗记录
过敏史:口否认口有_______________心脏病史:口否认口有_______________
接诊医生或护士
签名
交接时间:年月日时分
口现场救治口拒绝治疗口拒绝送院
急救效果:口有效口无变化口病情加重口死亡(口现场/口途中)
前四部分:交接情况
BP: / mmHg R:次/分P:次/分T:℃SP02:%
神志/意识:口清醒口嗜睡口昏睡昏迷(口浅昏迷口深昏迷)
呼吸状况:口呼吸性胸痛口反常口困难口窒息口停止口正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 院前医疗急救第一章 院前医疗急救范围及流程一、院前医疗急救范围急危重伤病指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急危重伤病标准。

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上述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二、院前医疗急救流程1.指挥调度中心受理急救呼叫电话。

2.接受指挥调度中心指令,2分钟内派出救护车。

在途中,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 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接车地点。

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现场救治。

告知病情、确定转送医院(向病人或第一目击者告知病情,联动“110”确定转送医院)。

将患者的病情、救治情况及拟送达医院等相关信息报告指挥调度中心,建立抢救绿色通道。

7. 转运途中,陪伴患者身边,进行严密监护,确保途中安全。

到达医院后,与接诊人员就病情与处臵进行交接。

完成任务,随时准备接受新的任务。

第二章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急危重伤病种类一、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一)心率 <50次/分或心率 >130次/分。

(二)呼吸 <10次/分或呼吸 >30次/分。

(三)脉搏血氧饱和度<90%。

(四)血压:收缩压<85mmHg 舒张压<50mmHg或收缩压>240mmHg 舒张压>120mmHg。

二、常见急危重伤病种类(一)急症疾病种类1.休克2.胸痛3.腹痛4.呼吸困难5.气道异物6.呕血7.咯血8.意识障碍9.小儿高热惊厥(二)危重症疾病种类1.循环系统(1)心脏骤停(2)急性冠脉综合征(3)急性左心衰竭(4)恶性心律失常(5)高血压危象2.呼吸系统(1)重症支气管哮喘(2)呼吸衰竭3.消化系统4.内分泌系统(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糖尿病低血糖昏迷5.神经系统(1)急性脑血管病(2)癫痫大发作6.意外伤害(1)坠落伤(2)爆炸伤(3)枪伤(4)电击(5)溺水(6)中暑(7)急性中毒(8)急性过敏性反应(9)动物性伤害7.外科危重症(1)创伤(2)颅脑损伤(3)胸部损伤(4)四肢损伤(5)烧(烫)伤8.妇产科危重症(1)阴道出血(2)产后出血(3)胎膜早破(4)急产(5)宫外孕第三章常见急危重伤病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一、急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一)休克。

1.取平卧位或休克体位,伴有急性肺水肿的休克患者可臵半卧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通气与吸氧。

4.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并保持其畅通。

5.可开展相应检查(血糖、心电图等)。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呼吸等)。

7.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二)胸痛。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安静卧床休息。

2.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D-二聚体、心肌酶等)。

3.建立静脉通道,对症用药。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三)腹痛。

1.保持呼吸道通畅。

2.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心肌酶等)。

3.建立静脉通道,对症用药。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四)呼吸困难。

1.取半卧位或坐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通气与吸氧。

4.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并保持其畅通。

5.可开展相应检查(血糖、心电图、血气分析等)。

6.能明确原因者,按相应抢救原则处理。

如对张力性气胸紧急排气、危及生命的心脏压塞紧急减压、气道异物梗阻紧急解除。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五)气道异物。

1.尽快解除气道阻塞,保持呼吸道通畅。

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开等其他手段。

有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刻心肺复苏。

2.通气与吸氧。

3.监测生命体征。

4.必要时开放静脉通道,对症处理。

(六)呕血。

1.保持患者安静平卧,头偏向一侧,防止呕血引起误吸或窒息。

2.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及补液,必要时使用止血药物。

3.通气与吸氧。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七)咯血。

1.取侧卧位,防止咯血引起误吸或窒息。

2.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及补液,必要时使用止血药物。

3.通气与吸氧。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八)意识障碍。

1.采取正确体位,保持呼吸道通畅。

2.通气与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

4.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血气分析、血糖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6.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九)小儿高热惊厥。

1.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舌咬伤。

2.通气与吸氧。

3.控制体温(或物理降温)。

4.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使用抗惊厥药物。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二、危重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一)循环系统。

1.心脏骤停。

包括心室颤动、无脉搏室速、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1)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①胸外按压。

②手法开放气道,或采用口咽通气管、喉罩或气管插管。

③人工通气或球囊面罩通气。

④有条件的应当尽快监测心电情况,如有可除颤心律(室颤或无脉室速)应当立即除颤。

(2)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开放静脉通道。

(4)根据条件酌情应用复苏药物及抗心律失常药物。

2.急性冠脉综合征。

(1)保持正确体位稳定患者情绪。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

(4)酌情给予镇痛剂。

(5)酌情给予硝酸酯类、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心衰、心源性休克、致命性心律失常等)。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急性左心衰竭。

(1)保持患者呈坐位或半卧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行人工辅助通气或机械通气。

(3)开放静脉通道。

(4)酌情给予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强心甙等药物治疗。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4.恶性心律失常。

(1)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2)开放静脉通道。

(3)必要时选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4)酌情使用刺激迷走神经、电复律、临时体外起搏等治疗。

(5)如为心室纤维颤动/心室扑动,立即电除颤并心肺复苏。

(6)持续生命体征监测(持续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监测)。

5.高血压危象。

(1)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2)开放静脉通道。

(3)给予降压药物治疗。

(4)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脑水肿、心衰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监测。

)(二)呼吸系统。

1.重症支气管哮喘。

(1)尽快脱离致敏环境,去除诱因,及时发现气胸等并发症。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严重呼吸衰竭者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进行呼吸支持。

(4)开放静脉通道。

(5)使用气道解痉、平喘药、糖皮质激素、扩张支气管药等药物治疗。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呼吸衰竭。

(1)保持正确体位。

(2)氧疗。

(3)出现严重呼吸衰竭者可采用机械辅助通气(面罩或气管插管)。

(4)开放静脉通道,酌情使用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呼吸兴奋剂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三)消化系统。

上消化道出血最常见。

(1)取正确体位,防止呕吐物引起误吸或窒息。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3)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

(4)建立静脉通路,补液、止血等对症治疗。

(5)酌情使用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四)内分泌系统。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1)监测血糖、肾功、离子、血气分析、尿常规等。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补液、纠酸、可控性降糖治疗。

2.糖尿病低血糖昏迷。

(1)立即做快速血糖检查。

(2)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25%~50%葡萄糖溶液,密切监测血糖。

(五)神经系统。

1.急性脑血管病。

(1)取正确体位,防止误吸及舌后坠。

(2)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

(3)通气与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

(5)合理使用降压药及降颅压药物。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癫痫大发作。

(1)立即平卧,松解衣领,头转向一侧,上下齿间加垫,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下颌脱臼和舌头咬伤。

(2)通气与吸氧。

(3)开放静脉通道。

(4)缓慢静脉注射地西泮控制抽搐。

(5)防治脑水肿等并发症。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六)意外伤害。

1.坠落伤。

(1)首先对病人进行快速全面的检查,确定伤员是否有呼吸道梗阻、休克、大出血等致命的征象。

(2)保护颈椎,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放臵口咽通气管或进行气管插管。

(3)出现心脏停搏要立即行心肺复苏,开放静脉通道,根据病情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4)周围血管伤大出血时应立即给予止血处理。

(5)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发生或加重脊柱损伤。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爆炸伤。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

(2)现场急救。

①呼吸心跳骤停:清除呼吸道异物,胸外按压,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电除颤,快速建立静脉通道及注入抢救药物,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②出血及休克:包括迅速止血、建立静脉通道,补液抗休克、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③颅脑损伤: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开放静脉通道,必要时给予降颅压、减轻脑水肿治疗。

④张力性气胸:包括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封闭创口,胸腔穿刺抽气和闭式引流等。

⑤挤压综合征:应确保呼吸道畅通,开放静脉通道,积极纠正休克,必要时呼吸机辅助呼吸,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

对受压肢体应当采取适当的限制血流措施。

⑥骨折:有效固定,对脊椎骨折的伤员,实行整体搬运。

3.枪伤。

(1)询问受伤经过,检查局部和全身情况。

(2)有效止血包扎。

(3)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根据伤情给予相应处理。

(5)持续监测。

4.电击伤。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迅速脱离电源。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3)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4)保护体表电灼伤创面。

(5)开放静脉通道。

(6)防治心律失常及其他对症处理。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溺水。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

(2)迅速清除口腔、呼吸道异物,畅通气道。

(3)通气与吸氧。

(4)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5)建立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或对症治疗。

(6)注意保暖。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6.中暑。

(1)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环境。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与吸氧。

(3)开放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或对症治疗。

(4)给予体表物理降温,必要时给予药物降温。

(5)防治脑水肿。

(6)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7.急性中毒。

(1)迅速脱离有毒环境或毒物,如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等。

(2)保持气道通畅。

(3)通气与吸氧。

(4)查找毒物接触史,留存相关标本待检。

(5)开放静脉通道,维持循环功能。

(6)催吐、补液、利尿等对症处理,尽早使用特效解毒药。

(7)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8)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8.急性过敏性反应。

(1)过敏原明确者迅速脱离过敏原。

(2)保持气道通畅,维持有效通气。

(3)通气与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酌情选用抗过敏药物治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