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中心库管理暂行规定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机电设备库作为一个重要的资产管理系统,对于机构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该管理制度将涵盖机电设备的采购、入库、存储、维护、出库和报废等全过程的规定和流程。
2. 负责部门和人员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由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实施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维护机电设备库的日常运营;•监督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监测机电设备的库存和耗损情况;•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3. 机电设备采购机电设备的采购应符合以下规定:•由设备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品质、性能和价格等因素;•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考虑正规且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交付时间等细节。
4. 机电设备入库机电设备的入库流程如下:•采购接收:设备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验收机电设备的数量、型号和外观等;•记账入库:验收合格后,设备部门将机电设备信息录入库存管理系统,并编制入库凭证;•标识标签:设备部门在机电设备上粘贴唯一标识,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和规格等信息。
5. 机电设备存储机电设备存储的要求如下:•存储环境:机电设备应储存在干燥、防尘、通风和安全的仓库或专用场所;•存储方式:设备应按照设备类型、尺寸和特性分类储存,每个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存放位置;•防损措施: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防腐、防潮、防尘等处理,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6. 机电设备维护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定期检查:设备部门应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机电设备进行设备状况和功能的检查;•维护记录:设备部门需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日期、内容和人员等;•维护保养: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 机电设备出库机电设备出库的程序如下:•出库申请:用户部门向设备部门提出机电设备出库申请,说明出库原因和使用计划等;•审批授权:设备部门审批通过后,授权用户部门领取指定的机电设备;•记账出库:设备部门将出库信息录入库存管理系统,编制出库凭证。
2024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2024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和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安装、维修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具备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等特点。
第四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并定期接受相关监督检验。
第五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并负责产品的交付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保障使用人员的生产安全。
第七条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维修工作。
第八条机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拆解、出售或其他不当处理。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九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产品质量控制流程,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检验和外部认证。
第十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节能性和环保性。
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进行产品的出厂检验和功能测试。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售后服务,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产品质量档案,对产品的生产、质检、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取得产品销售资格,并向用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确保产品的合法来源,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向用户提供明确的产品安全使用说明,并与用户签订购销合同。
第十七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并建立健全产品售后服务体系。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产品销售档案,对产品的销售、维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内容:
1. 仓库的登记和管理:仓库应当进行登记,包括名称、地址、面积等基本信息,并委托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记录。
2. 入库管理:对于入库的机电设备和零部件,应当进行明细的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同时,应当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入库物品的质量。
3. 出库管理:出库时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出库原因等信息。
同时,应当进行出库物品的检验,确保出库物品的完好和质量。
4. 库存管理:仓库应当对库存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同时,应按照物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和摆放,便于取用和管理。
5. 设备维修管理:对于损坏或故障的机电设备和零部件,仓库应当进行维修管理,包括对设备进行检修、更换零部件等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 安全管理:仓库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仓库内部的设备和物品进行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仓库和物品的安全。
7. 材料采购和库存预警:仓库应配合企业的采购部门,对机电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及时的采购,避免库存告急的情况发生。
8. 资产管理:仓库应负责对仓库内的机电设备和零部件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设备的折旧、价值评估等工作。
以上是机电仓库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2024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实现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事故率,科学地管理好、用好设备,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一、组织机构为了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矿成立机电运输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并配备电器设备管理副科长一名,机械设备管理副科长一名,机电设备管理技术员一名。
二、机电设备的选型与购置1、一般机电设备的选型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结合实际使用要求,做好设备签报计划上报公司竞标采购,努力做到技术先进、质量优良、证件齐全、经济合理,大型固定设备及采掘设备(含主要配件)要优先选择原厂订购。
2、机电设备购置计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否则验收人员不签字验收,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矿处理。
三、机电设备的领用1、各队需要增用的机电设备应根据工作计划提前申请,注明设备使用地点及负荷情况送报机运科给予批复,由机运科发放设备。
2、电气设备在下井前应经全面检查、检修并经过试运检查、验收,开出入井合格证,方可入库、发放下井。
3、凡是进矿新设备及库存超过半年以上的设备下井前必须重新检查、通电试运后方可下井。
4、设备安装使用后,机运科技术人员应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建立帐卡。
四、机电设备的验收(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人员应联同生产运营科、供应部门根据购货合同和设备到货清单逐一进行清点验收,查设备是否符合使用性能,否则进行退货处理。
l、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二)、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l、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暂行)2008年2月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定)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在矿井安全生产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降低我矿吨煤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同时为了使我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得更好,特对我矿的机电设备管理作如下规定:1.所有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台台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
检查发现有一台机电设备未包机到人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2.全矿机电设备及电缆由机运工区统一编号管理,编号方案由机电组提供,检查发现有一台次未编号或号码编制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3.所有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查,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填写设备入井许可证,内容包括(入井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单位、数量、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入井时间、检修人、检查人等),电气设备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电气防爆检查标准要求规定的贴防爆检查合格证。
设备入井许可证由机运工区填写,调度室签字后机电组留一份存档。
付井口认真对照检查入井设备和设备入井许可证上填写内容一至后方可准许入井。
检查发现一台次电气设备没未贴防爆合格证,罚责机运工区300元。
方准许放行。
检查发现一台次设备没有入井许可证入井的罚机运工区100元。
检查发现一台次设备入井许可证填写不全的罚机运工区100元。
4.库存设备尽量不露天存放,新进设备、备件、专用工具等由库房保管好,随机资料交由机电组保存,随机资料丢失由责任人负责。
5.设备外调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调,并办好相关手续存档备案。
6.设备更新、改造、报废等应由生产技术科牵头,业务科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形成决议后,写出详细材料,经矿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设备动力部并存档备案。
7.井下需要上井检修的机电设备在设备替换下来3个工作日内回收上井,由报修单位和检修单位办好交接手续。
注明需修设备升井前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型号、编号、使用地点及故障原因。
一次不办交接手续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报修设备的零部件必须齐全,损坏的零部件要说明原因,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单位按原价赔偿;缺少的零部件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2024年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2024年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促进机电设备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拥有和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机制,包括负责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管理应注重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查询等业务,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第二章机电设备资料管理第六条机电设备资料是指与机电设备有关的各种文件、图纸、合同、证书、技术资料等。
第七条机电设备资料应建立详细的分类和编号体系,确保资料的分类清晰并易于查找。
第八条机电设备资料应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管理,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和存储系统,实现资料的准确记录和安全保管。
第九条机电设备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第十条机电设备资料的传输、共享和流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数据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机电设备档案管理第十一条机电设备档案是机电设备的基本信息和历史记录的集合,包括采购、安装、维修、检验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立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档案的编制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指南、维修记录、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
第十五条机电设备档案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四章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的安全保密第十六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的存储和传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损毁。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资料和档案的访问和使用应按照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023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设备的管理,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四条机电设备管理应该遵循“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机电设备的管理主体包括设备所有者、设备使用者、设备管理者。
第二章设备档案管理第六条设备所有者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工作原理、运行参数等。
第七条设备使用者应当按照设备档案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八条设备管理者应当及时更新设备档案,并通过定期巡检、检修等方式,确保设备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设备档案应当保存在安全、易于查询的地方,并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设备检测与维护第十条设备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检测应当包括设备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并应当建立维护保养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进行故障分析,以预防类似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设备所有者应当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者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并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者应当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发生设备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第五章设备报废与更新第十八条设备到达报废年限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并进行设备更新。
第十九条设备报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应当编制报废处理方案。
第二十条设备所有者应当及时更新设备,配套的更新设备应保证符合国家的能源效率标准。
2023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设备管理行为,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价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程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检测、验收、安装、定期检验和强制性环境评估等活动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依法、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第四条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规格、资料、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测试和功能验证,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功能符合要求,不得存在设计缺陷或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第六条对于存在严重缺陷、安全隐患以及不能正常运行的机电设备,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机电设备运行期间需要进行设备维修、更换、改造等工作时,应当提前制定施工方案,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设备不受损坏,并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章机电设备维护管理第八条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维护计划,按照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试等。
第九条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维护技能和知识,能够独立操作维护设备。
第十条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应当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缺陷,并制定维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机电设备检测和验收管理第十一条机电设备在购买、新增、改造等情况下应当进行合格评定,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改造或重大修理后应进行强制性环境评估,评估结果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完成安装后,应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五章机电设备定期检验和强制性环境评估第十四条机电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仓库管理,提高机电仓库的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电仓库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电仓库是指用于存放机电设备、工具、配件和备品备件等物资的场所。
第四条机电仓库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机电仓库的设立和管理第五条机电仓库的设立应符合国家规定及安全、便利、高效的要求。
第六条机电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机电仓库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机电仓库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机电仓库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机电仓库的收发和入库管理第九条机电仓库的收发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机电仓库收发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机电仓库的入库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检验、接收等程序,确保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机电仓库应定期清点库存,并编制清单进行核对。
第四章机电仓库的出库管理第十三条机电仓库的出库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出库时应填写出库单,并由领料人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出库物资应按照规定数量和规格进行发放,并进行记录和登记。
第五章机电仓库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机电仓库应对入库物资进行检验,确保物资的质量合格。
第十七条机电仓库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机电仓库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物资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章机电仓库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机电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二十条机电仓库应配备相关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机电仓库应加强对仓库进出人员和物资的监控,防止盗窃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机电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模本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
1、库内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库内禁止使用电焊、气焊及玩火抽烟,发觉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峻者严厉处理。
3、严格管理库内消防器材,不得任凭使用。
4、非工作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入库,更不能在库内工作、参观及业务联系,应持机电证明经登记方可入库。
5、队组及有关人员凭设备领料单领取设备,进库须听取库工指挥,不得乱拿乱动,否则不予发给。
6、仓库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发放、保管存放要整齐,库内要卫生。
7、设备到货后协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验收,三日内填报设备到货单,并交设备组上卡入帐。
8、仓库管理人员必需做到入库有验收单,出库有手续,数量清、状态明,常常和主管人员核对数量。
9、起吊设备时按行车操作规程操作,具体检查钢丝绳勾头以及起重物件,确认安全牢靠,方可起吊,完毕后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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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1. 机电仓库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仓库管理工作。
3. 机电仓库应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对不同类型的机电设备进行分类存放,并在仓库中明确标识。
4. 仓库管理人员应制定明确的存储管理制度,规定机电设备的进出仓流程,确保每个机电设备有明确的流向和去向。
5. 仓库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7. 机电仓库管理应合理安排设备的存储位置,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减少损坏风险。
8. 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进出库登记制度,对机电设备的进出仓记录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备档。
9.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0. 机电仓库应定期清理和整理,确保仓库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11. 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仓库的安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12. 对于机电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以上是机电仓库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运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是指以电力、机械或电子技术为基础,用于生产、生活、办公等各领域的设备。
第四条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是安全、规范、高效、节能。
第五条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机电设备的采购管理第六条机电设备的采购应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机电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报告。
第八条机电设备采购应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并进行合理的比价,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使用要求。
第九条机电设备采购应签订合同,明确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和交付时间,并约定保修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期限。
第十条机电设备采购应及时交付,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安装管理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负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的安装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书进行,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相关记录和归档,包括设备的安装图纸、安装检测报告、调试记录等。
第四章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六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并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七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紧固和更换易损件等。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范文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机电仓库管理,旨在规范仓库的存储、调度和管理工作,确保仓库物资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2. 机电仓库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好仓库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监督。
3. 机电仓库负责人应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进行适时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4. 机电仓库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提升。
二、仓库管理1. 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安全警戒,对仓库内的存储物资进行定期巡查,保持仓库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2. 仓库管理员要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每件物资进行清点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出库物资的登记和核实,确保出库的物资与登记信息一致,并做好出库记录。
4. 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物资,及时发现并处置过期、损坏、变质等物资,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仓库管理员要确保仓库的物资调度和库存管理工作规范和高效,及时处理好一切有关物资的事务。
三、物资安全1. 仓库管理员要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仓库内物资的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 仓库管理员要做好物资堆放和摆放的整理工作,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空间的充分利用。
3. 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仓库的防火设施,确保正常运作,并消除火灾隐患。
4. 仓库管理员要定期进行火灾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仓库的通风设施和防潮设备,确保仓库内的物资不受潮损坏。
四、遵纪守法1.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仓储、存储和物资调度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办理仓库业务。
2. 仓库管理人员要保证仓库物资的安全、真实和准确,不得擅自篡改、伪造相关资料。
3. 仓库管理人员要依法办理进出仓库物资的手续,确保物资的合法出入。
4.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私分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
机电仓库管理规定机电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仓库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供应,提高仓库物资管理效率,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机电仓库应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先进、科学、严密的仓库管理原则,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储存、交接、配送和保管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供应。
第三条机电仓库人员应遵守本规定,保护机电设备,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制。
第四条机电仓库管理委员会是机电设备领域内专门的领导机构。
其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管理要求,确保机电设备安全供应。
第二章机电设备的定义第五条机电设备是指用于机械传动、机械加工、机械装配等相关领域的机械化设备、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等。
第六条机电设备受到的损坏应依照国家规定的损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
第三章机电仓库的设置第七条机电仓库是指专门储存机电设备的存储场所。
其装修布局应适应机电设备的储存、保管及配发特点。
第八条机电仓库的设立应依据实际需要,结合生产要求和机电设备的储存特点订立存储、保管、配发计划。
第九条机电仓库设有货区和装卸台,货区划分为一般货区、保管品货区、常用机电设备货区和特种机电设备货区,布局应合理。
第四章机电仓库的内容第十条机电仓库的存放机电设备原则上应依照次序码或编号码,以及机械、电气、零部件等分类存放。
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保管应设定保管员,定时检查、验收,负责机电设备的与入仓、出仓、调仓、移仓及仓内搬运、装卸等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机电仓库存放的机电设备应以清单方式定期统计,检验按规定存储。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翻箱、装运、移库等操作时,应先报请仓库领导审批,并明确责任人和操作程序,确保机电设备的保质和精准性。
第五章机电仓库的管理第十四条机电仓库由仓库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货区管理部负责全面实施机电设备保管和管理。
第十五条机电仓库的仓库管理委员会负责机电设备保管和统一管理。
其职责包括接收、储存、保管、配送、归还、复核、记账、统计及机电仓库灭火、防盗等方面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新到机电设备必须经机械动力处和库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械动力处统一保管。
2.机电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他队使用,各区队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区队必须及时在机械动力处办理移交手续。
3.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账、建新账。
4.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使用区队要到机械动力处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井。
5.设备验收后,全部贴“防爆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
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账。
6.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区队负责管理,机械动力处负责监督。
7.新安装的设备、重新安装的设备、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包括开关、水泵、其他大型设备)区队安装完毕后,未经机械动力处验收不准投入运行。
8.更换设备、配件要交旧领新,回收区队检查回收设备有无丢失和损坏现象,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机件,若有缺件照价赔偿。
9.各使用区队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特别是电气设备要放置在干燥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10.各使用区队的设备实行包机制,使用区队及时将包机人名单向机械动力处报备。
11.机电设备包机制必须真正落实到人,包机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完好,严格按完好标准执行。
12.如设备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责任者,做到“四不放过”原则,结果公布于众。
13.各使用区队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机电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由机运队负责,使用区队配合。
14.爱护机电设备,杜绝设备损坏,对因检修不细或使用不合理造成的设备损坏者和搬运设备造成损坏者,严格按制度进行考核。
15.机运队负责井上下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检修和保养,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修人员应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并带齐配件、工具。
16.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区队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械动力处,由机械动力处组织事故调查,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南京机电设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南京机电设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南京机电设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5月19日)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资料市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挖掘现有机电设备的潜力,增强企业活力,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南京机电设备市场是全市机电设备调剂、交易场所,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其主要职责是:1.为挖掘社会库存和闲置多余设备潜力、处理积压物资提供集中调剂场所,以利搞活企业,促进流通,发展生产。
2.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机电设备成套、配套服务。
3.发布机电产品价格、供求动态,开展市场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做好机电设备市场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二、南京机电设备市场的经营范围是:各类机床、锅炉、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电工器材、电线电缆、仪器仪表、轴承、工量具、磨具磨料、紧固件和其它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
经营方式实行经销、代购代销、联购联销、调度调剂、加工协作、承包配套、租赁出租、废旧回收等。
三、为了有利于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入市场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在我市实行如下办法:1.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进入市场,属市场经销的,由市场缴纳批发环节税;属代销的,由销售方按规定缴纳产品税或产品增值税。
生产企业超产自销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由市场从管理费中返还百分之二十五奖励企业。
2.企业外购的库存积压机电设备由市场经销或代销的部分,均免缴营业税。
价差损失企业按销售损溢处理。
3.企业闲置多余的机电设备进入市场销售,其变价收入转入企业更新改造基金,市场按规定从低收取管理费。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一、目的及依据为规范机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有效使用和保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条例》和公司《物资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电设备库管理及使用。
三、机电设备库管理1.设备仓库管理(1)仓库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无拦阻和干燥,定期做防火处理。
(2)仓库应依照存放规程,各设备依照型号、规格、编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3)设备领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工作本领,并经过培训。
(4)设备领用人员应先认真查看设备编号、型号、状态、完整性等信息,若有疑问应适时向库管员提问。
(5)发生设备遗失,发觉异物和损坏等情况,应适时上报,适时实行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损失。
2.设备管理(1)机电设备管理员要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查,发觉设备有不正常情况需适时排出故障。
(2)设备管理工作不得私自改动设备结构,不能将设备擅自交给其他人员使用,如有特别需要需上报设备管理员处理。
(3)设备管理人员要对各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检查使用人员对设备的操作技能。
(4)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年久失修的设备,应由设备管理员逐台抽查,决议是否需要调配或报废。
四、设备的安全保护(1)设备管理员应严格掌控机电设备库的进出,确保设备库安全。
(2)设备管理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适时发觉并排出安全隐患。
(3)机电设备库具有药品、易燃易爆品等特别情况时,设备管理员要订立专门的安全措施。
(4)设备使用人员要经过培训合格后,进行操作。
同时,要遵守设备的专门规定,有保养珍惜设备的责任。
五、设备的验收和申领(1)申领机电设备要填写机电设备领用申请,并获得主管部门的签字。
(2)机电设备的领用一般并不是全部移动到使用地点,但是全部领用设备必需经过安装调试。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需上报设备管理员进行处理,不能由使用人员私自拆卸和修理。
(4)设备归还时,需归还原来状态,尽量还原领用时的状态。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机电设备库管理的行为,加强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机电设备库管理机构1、机电设备库的管理机构为XX公司。
2、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转。
第三章机电设备库的设立1、机电设备库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规模,在合适的地点设立,设备库应保证有足够的面积和设施,方便存储机电设备,并做好机电设备的档案管理和保管。
2、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设施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第四章机电设备存储1、机电设备应分类存放,根据机电设备类型、型号、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归类,做好资产编号工作记录,以便有效管理。
2、根据设备的安守课程表,将设备存储在合适的位置,避免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3、对于长期停用的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设备完好,以备后续使用。
4、定期清点机电设备库存,确保资产准确无误,做好防失、偷、抢等安全防范措施。
5、机电设备库需保证24小时安防值守,严格门禁,并配备监控设备保障设备安全。
第五章机电设备借用和归还1、借用、归还机电设备,应符合XX公司相应的流程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申请内容以及借用时间等各项信息,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借用时间借出。
2、归还机电设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设备,并做好使用后的设备清洁、维保、平整等工作。
3、如有设备损坏、遗失等情况,借用人应当及时向设备库负责人报告,并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机电设备维修1、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严格执行维修标准和流程,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后性能与原有设备相同。
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完成,常规维修保养任务应定时定点进行,并对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记录。
3、设备保养负责人需对设备底部灰尘的清理、电源线或接线板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
第七章机电设备报废1、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应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制造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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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中心库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机电设备中心库规划和功能定位,利用有形的库,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发挥公司规模优势,成为公司大额备件、自主加工制作类备件、供货厂家寄存销售备件、进口和故障备件的仓储中心;成为公司统筹备件资源,集中管理、调配使用的管理中心;降低储备资金,提高备件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为规范中心库管理,发挥备件储备和管理两个中心的管理功能,特制订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库管理,仓储备件装卸、存放、保管、出入库、账务、信息系统操作维护管理等。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三条管理职能机电保全部是中心库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心库仓储规划、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仓储备件界定、信息系统建设、统筹备件调配使用,组织入库验收,联系相关部门确定出入库费用。
财务部是中心库账务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争取备件内部调配使用的财税政策、确定出入库费用、账务统筹管理。
装备成套部是中心库国产备件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备件到货、参与验收、质量追究、入库手续办理。
对外经济合作部是中心库进口备件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进口备件到货、参与验收、质量追究、入库手续办理。
白马山水泥厂(以下简称“白马厂”)是中心库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保管员日常管理;负责中心库仓储备件装卸、摆放、出入库、盘点、核算、安全、保管和维护;负责备件到货指引和出门相关手续办理;负责中心库行车、叉车、备件信息系统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负责中心库备件出入库信息系统录入。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四条入库范围主要为大额备件、自主加工制作类备件、供货厂家寄存销售备件、进口和故障备件。
第五条备件入库流程和要求1、入中心库备件原则上由送货单位直接送达中心库,且一并提供《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库备件送货清单》(附件一);保管员接货时,首先应索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库备件送货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做好到货记录。
无送货清单或对送货清单填写不规范,保管员可拒绝接收到货备件。
2、保管员负责到货备件交接卸货,并按照中心库库区规划分类摆放。
3、保管员对入库备件外观完好和数量无误负责,对清点交接时出现的明显外观质量和数量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机电保全部和装备成套部业务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等待处理。
4、对于对外经济合作部采购的进口备件,到货前,对外经济合作部负责向机电保全部提供备件的外文和中文对照资料清单,包含备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内容。
到货开箱验收由机电保全部、对外经济合作部相关业务人员与中心库保管员对照合同、装箱单等相关资料共同确认。
5、备件卸车原则上由保管员负责,如超重等大型备件,中心库行车、叉车不能满足卸货时,机电保全部和白马厂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共同确定卸车方案。
6、对已到货的备件,保管员要日清日结完成备件信息系统录入和验收单填制工作,最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7、无采购计划到货的备件不得办理入库。
保管员填制验收单时要与备件计划匹配,对无计划采购的备件应尽快联系装备成套部和机电保全部相关人员。
8、装备成套部在备件采购合同中要明确发货清单条款,规范发货细节,方便保管员做好接货准备。
9、备件入库后,通过备件信息系统,保管员负责及时打印验收单据,装备成套部负责打印入库单据,并办理单据会签和存档。
10、对直接发到子公司现场的应急备件凭子公司调拨单办理验收单和入库单;对存放于子公司的属中心库管理范畴的备件,验收单由机电保全部负责办理。
11、国内采购备件到货入库流程:保管员填制验收单→装备成套部业务人员签收→机电保全部业务人员审核→装备成套部备件业务人员填制入库单→保管员签收→机电保全部业务人员审核。
12、进口采购备件到货入库流程:保管员填制验收单→对外经济合作部业务人员签收→机电保全部业务人员审核→机电保全部指导对外经济合作部业务人员填制入库单→保管员签收→机电保全部业务人员审核。
第四章出库管理第六条备件出库流程和要求1、备件出库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当面点清、手续齐全。
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明确的不发;无审批手续的不发;私自涂改或字迹不清的不发;出库单据不全的不发;发放数量不得超过请领数量。
且做到“三不走”:包装不好不走、数量质量不符不走、装载不合安全规范不走。
2、遇到紧急情况或夜间突发事件时,可先发货,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机电保全部负责安排专人具体协调,提供拟领用单位、拟出库的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提货单位、提货车辆车牌号等信息;保管员核对相关信息,并要求提货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后,应及时给予发货。
次日由机电保全部负责补办相关出库手续。
3、各领用单位申请调拨中心库备件,需填写《海螺水泥中心库备件调拨使用申请单》(附件二,以下简称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分别由机电保全部、白马厂和申请调拨单位留存。
4、调拨单由申请调拨单位业务人员填写,保全处(生技处)部门领导初审、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机电保全部业务人员和分管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保管员方可办理发货;且要求保管员发货时要核对调拨单,并在调拨单上填写实发数量,签字确认。
5、出门手续办理。
备件出库装车后,由保管员负责办理“中心仓库备件出门证”。
6、对已出库的备件,保管员要日清日结完成备件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最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7、备件出库后,通过备件信息系统,保管员负责及时打印调拔单据,并办理单据会签和存档。
8、中心库备件出库后原则上不得退库,各使用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领用,领用后应及时使用,不准存储。
如出库后,其它单位急需使用,由机电保全部负责统筹协调,并办理相关手续。
9、出库业务流程:领用单位填写调拨单(业务员填写,保全处(生技处)部门、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机电保全部审核(业务员、分管部领导审核)→中心库凭单发货(保管员填写实发数量,签字确认并开具出门证)→出门(工业园保卫部门验单放行)第五章盘点和分析管理第七条盘点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对中心库收放存、出入库的账物进行盘点和分析,掌握中心库备件流动、保管、保养、数量、质量、调配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采购计划评审、供应商评审、使用管理和中心库管理提供依据。
第八条盘点形式1、日常盘点:保管员随时核对实物库存,每月对收发存自查,核对账、物、卡是否相符。
2、循环盘点:每月对库存备件,有计划地分类进行循环清点或抽查。
3、定期盘点:每年分中期和年终两次对中心库全面盘点,具体由机电保全部组织、财务部、装备成套部、白马厂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盘点。
4、保管员变动盘点:保管员岗位变动,须办理交接盘点。
第九条分析要求1、盘点分析:盘点要有分析,出现盈亏时,要及时分析原因,统一由机电保全部组织处理。
2、月度管理分析:由机电保全部牵头组织中心库管理月度分析,重点分析出入库、领用、调配使用、备件质量和中心库管理情况。
第六章仓储管理第十条备件仓储保管保养要求1、分区仓储:按照中心库分区仓储规划,结合备件自身的物理化学特性与存储要求,方便收货、发货,分区、分类以固定区域方式仓储。
2、系列存放:在固定区域内,按照备件材质、形态、型号规格等系列,按一定顺序存放,明确分号定位(即库号、货架号、层数、位号),做到规格不串、材质不混,易于收货、发货;并要求库容整洁、标志清楚醒目。
3、科学堆码:根据备件的包装、外形、性质、重量、数量等特点,结合季节存储时间等情况,将备件按一定规律码成各种形状的货垛;货垛有利于先进先出,有利于收货、发货,确保储存备件安全、数量准确、堆码有序,并充分利用仓库容积;日常要注重货垛的清理,及时归并垛底,提高库容利用率。
4、适时保养:对仓储的备件要适时采取清洁、防潮、防锈、防腐变、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仓储备件安全,不发生形变、质变等影响使用问题。
第十一条存储期间检查要求1、查数量:核对账物卡是否一致。
2、查质量:检查库存备件的质量有否变化,如:变形变质、虫蛀鼠咬、锈蚀、发热自燃等。
3、查库房、堆存管理:检查库房是否漏雨、库容库貌是否整洁、堆垛是否稳固,检查保管的方法与各种备件的保养要求是否符合等。
4、查安全:检查各种安全设备,操作电源开关和消防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检查库房门窗良好情况;检查库房监控、防盗报警器是否完好有效等。
5、查台帐:检查备件送货清单、验收单、入库单、领用申请单、调拨单等相关凭证记录台帐办理规范和存档情况。
6、检查方式:保管员日常进行自查,每月一次全面检查,在梅雨和高温季节对易霉变、易锈蚀、易燃备件作重点检查。
在自查中发现自身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机电保全部相关人员,由机电保全部组织处理。
每季度机电保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章账务管理第十二条备件出入库费用管理要求1、备件出入库单价要遵循公司效益最大化和中心库帐物一致为原则,入库单价原则上按采购(含修复)单价(除税)入库;出库单价原则上按入库单价出库;对单价超过100万元的立磨主减速机、磨辊等可修复的总成类大型备件,库存单价不考虑不同期入库价格差异,实行出入库实物对应管理方式,出库单价和修复入库单价,由机电保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研讨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2、中心库备件调配使用中发生的运输、保险、检测等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3、入中心库备件采购、修复发生相关费用,统一由装备成套部负责办理,发票由装备成套部负责提交白马厂财务处;白马厂财务处在财务部指导监管下,负责及时办理发票确定、财税优惠政策争取、抵扣税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保管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库存备件盘点报表、到货备件和出库备件清单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机电保全部相关业务人员。
第十四条机电保全部每月向白马厂财务处提供上一月度出库明细;白马厂财务处根据机电保全部提供的出库明细向各领用单位开具发票;各领用单位在收到白马厂提供的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中心库备件领用款。
第十五条机电保全部每月5日前根据备件信息系统编制上月度《中心库备件收、发、存报表》并提供给白马厂财务处,白马厂财务处根据《中心库备件收、发、存报表》对已到货未开票部分备件进行月末暂估入账处理,并核对财务账面数据与报表数据的一致性,确保账表相符。
第八章信息系统管理第十六条根据各岗位职责,制定相关人员中心库备件信息系统权限,各相关人员严格按确定的权限开展工作。
具体各岗位权限详见中心库备件信息管理系统权限表(附件三)。
第十七条中心库条形码管理为备件信息系统管理的一部分,由机电保全部统筹负责编码转换,由白马厂负责相关设备保养和耗材补充。
第九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库安全管理已纳入工业园区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出入库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仓库作业时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安全、备件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十九条库房钥匙由保管员负责保管,对库房和仓储备件的管理遵循“谁保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
日常要维护好库内消防、防盗等安全防护设备,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其他人员进入库房必须由保管人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