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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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交强险和商业险是车辆保险中最基本的两种保险,它们的赔偿计算方式各有不同。

交强险是指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叫做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交强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车辆使用造成他人伤亡、财产损失时对第三者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保险责任限额和事故损失情况来确定。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也有部分地区提高到50万元或以上。

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修理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结算赔偿金额。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人伤赔偿:根据被害人实际损失情况,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并根据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2.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财产损失等,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商业险是指车辆所有者自主购买的车辆保险,包括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

商业险更全面地保障车辆及其所有者的利益,赔偿计算方式相对复杂一些。

商业险的赔偿计算主要是根据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车损险的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车辆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来确定,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评估师对车辆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盗抢险的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被盗抢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来确定,保险公司会对被盗抢车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计算方式与交强险类似,根据保险责任限额和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

不计免赔险的赔偿计算方式是在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赔偿计算的基础上,将免赔额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然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险的赔偿计算方式可能会因不同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车主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每一项险种的赔偿计算方式。

交强险与三责险关系_1

交强险与三责险关系_1

交强险与三责险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即三责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都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

只不过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实际上可叫做强制三责险,而过去的三责险都是商业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即三责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都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

只不过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实际上可叫做“强制三责险”,而过去的三责险都是商业性的。

机动车三责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车主投保了三责险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赔偿,这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三责险从此更名为交强险,7月1日起这项制度即将正式实施。

尽管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

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

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4、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乃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赔付顺序及赔款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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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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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赔付顺序及赔款额计算方法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又投保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第三者的人身和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如果当事人还投保了商业三
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赔付顺序及赔款额计算方法机动车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赔付顺序及赔款额计算方法
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又投保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第三者的人身和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如果当事人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由承保公司就余额中不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赔偿比例赔付。

被保险人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在减去交强险赔
偿限额后低于三者险赔偿限额时,赔偿额计算公式为:
赔款=(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总损失额-交强险限额)X责任比例
X(1-交通事故责任免赔率)X(1-绝对免赔率)
当被保险人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在减去交强险赔偿限额后应负
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公式为:
赔款=赔偿限额X(1-交通事故责任免赔率)X(1-绝对免赔率)
机动车所有人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可再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确保自己的赔付能力。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提到车险,常常会碰到的两个法律术语: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二者的区别经常出现误解,常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用。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一、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二、两者之间有何区别?1、两者的定义不一样交强险是买车必交的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所有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可以根据车主们的需求自愿购买,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2、两者的赔付次序不一样交强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有优先赔付权,先从交强险中赔付,超过交强险赔付范围的再从车辆相应的商业险中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须由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经过核定后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3、两者的赔偿原则不一样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

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都是根据合同里面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的。

4、两者的赔偿的范围不一样交强险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赔偿限额分为有责任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赔偿限额。

有责任赔偿限额最高可为122000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最高可为12100元。

没有免赔率和免赔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则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且有众多的免责规定。

交强险和三责险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交强险和三责险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交强险和三责险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
交强险、三责险都是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但不对本车及本车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

同时,二大险种所规定都是单次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是车主一年内的累计赔偿总额。

交强险、三责险对第三者的间接损失都是不负责
的。

交强险和三责险的不同点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购买的汽车保险,只要车主提出了购买交强险的意愿,保险公司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承保。

三责险保险公司是可以对车主一年内出险次数多而拒保的,同时车主是否购买三责险也属于车主的自由。

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和三责险部分的损失,进行单独核损,而且保险公司会先核定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只有在赔偿超过了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同样也是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直接损失部分,才会将超过部分核算
到三责险里面。

交强险由于国家强制性的一个险种,所以带有一定的公益性,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分为:车主一方对事故有责任和无责任二部分,保险公司对车主一方的无责任也会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责险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来进行赔偿,一般保险车辆所负的责任由交警部门和司法等部门来鉴定,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和无责任这几种责任,每种责任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如果判定是保险车辆无责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同时三责险部分还有很多的一些规定,如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保险公司将扣10%的绝对免赔率。

三责险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在扣除事故免赔率后,有时还会扣绝对免赔率,当然具体的情况要看保险合同而定,所以我们提醒我们的车主,在购买了汽车保险后,一定要看看保险合同和条款,这对我们车主在出了交通事故后
理赔是有一定帮助的。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者的区别是什么购买汽车时附带必须购买的是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可以分为汽车商业保险与交强险,商业保险由车主⾃⾏决定购不购买,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那么商业车险和交强险⼆者的区别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者的区别是什么1、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或者被保险⼈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的范围不同。

交强险承担被保险⼈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级保险⼈⽆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商业险在被保险⼈⽆责任或者⽆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或管理⼈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与保险公司在⾃愿、平等的条件下订⽴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同。

交强险实⾏全国统⼀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的,保险费率也⽐较⾼。

5、赔偿的限额不同。

交强险实⾏分项责任限额,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在5万元⾄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于交强险。

⼆交强险的作⽤交强险还具有⼀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驶的机动车的所有⼈或者管理⼈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驶。

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另外,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的经济负担。

车险知识,每个车辆保险的作用

车险知识,每个车辆保险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每个险种的作用1、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划重点——强制。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不买不给上路,被交警抓到没买的话,扣车,罚双倍保费,并且要立刻购买才可重新上路。

此外,新车不给上户,年检更过不了。

那交强险是干嘛用的呢?简单而言,交强险就是用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权益的。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强险负责赔付对方的死亡伤残费、医疗费以及财产损失费。

那我们自己的车就不赔了嘛?是的,交强险不赔:)自己的车的车损、车上的人的医疗费以及车上的财产损失费,都由对方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自己的车损险赔,具体后面会讲。

总之,一句话总结就是:交强险必须买,因为它是强制性的。

2、车船税车船使用税。

由保险公司帮客户代缴,车船税税额是按照汽车排量等级来划分的。

3、交强险赔偿限额死亡11万住院医疗*万财产损失1千合计*万商业险主要分为主险以及附加险。

车险的商业险险种及其价格,是由保监会进行全国统一的。

也就是说,全国所有有卖车险的保险公司,它们的车险产品基本都是这几种,保险条款与保证内容都是一模一样的。

唯一的区别只在于保费的折扣上。

那既然商险林林总总十几种,哪些必须买哪些看情况?我们一个一个来看:1、全车盗抢险A: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 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B: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C: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D:租车人全车盗抢险主要的责任免赔:A: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出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B: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C:被保险机动车被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期间;D:被保险机动车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被运输期间。

浅议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浅议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法 得 到 赔偿 ,促 进 道路 交通 安 全 的 些共 通 之 处 ,他 们保 障 的 内 容都 是 保 险 车辆 发 生 交通 事 故给 第 三 者 无 辜 受害 人 所 带 来 的人 身 伤亡 和 财 产 损失 。 作用 ,具 有极 其深 远 的理论 和现 实 意义 。 机动 车较 大 的 质量 及其运 行 中较 陕的速 度 ,使 得机 动 在 解决 上 述 机 动车 交 通 事 故带 来 的 社 会 问题 方 面 共 同发 挥 着 重要 的 作 用 ,但 是 二者 也 存 在 很大 的区 别 ,主要 表 车 交通 事 故 往 往造 成 极 其 严 重的 人 身 损 害 、财 产 损 失 , 而数 额 较 大 的 损害 赔 偿 金是 很 多机 动 车 所有 人或 者 管 理 现在 以下 几方 面 。 1 、保 障范 围的不 同 人难 以及 时 、 足额 地 支 付 的 ,由此 导 致 了一 个 严 重 的 社 除 了规 定的 个 别事项 外 ,交 强险 的赔 偿范 围几 乎 涵盖 会问题 :一方面 ,很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因为交 通事 故 背 上 沉 重的 经 济 负担 ;另一 方 面 ,机 动 车 交 通 事 了所 有 道 路 交通 责 任 风 险 同时 不 设 免赔 率 和 免 陪额 。而 故 的 受 害 人 难 以 获 得 及 时 、有 效 的 经 济 赔 偿 和 医 疗 救 商业机动车三责险 中,保险公 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 冶 。 为 了解决 机 动 车 交 通事 故 所 带 来 的这 一 社 会 问题 , 机动 车第 三者责 任 保险 制度 应运 而生 。
汽 车保 险发 展 晚于 其他 保 险 。英 国是汽 车 保险 的 发源 否有交通违章挂钩。安全驾驶者将享有优惠的费率 ,经 地 。2世 纪 初 期 汽 车保 险 在 欧 美 得到 了迅 速 发 展 。 12 常 肇事 者将 负担 高额 保 费。 0 97 年 是 汽车 保 险 发 展 史上 的 重 要 里程 碑 。美 国 马萨 诸 塞 州 3 实行 商 业化 运 作 。 保监 会 按 照机 动 车 交通 事 故责 、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的理由钢管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商业险)的主要区别如下: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而商业险是自愿的;故您必须购买交强险,即使您购买了商业险;2、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而保险金额低;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而保险金额高;保障范围方面:发生保险事故,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被保人无责任(或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况。

3、保险金额方面: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以下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或以上中自己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

4、交强险的保费对每一种车型来说是固定不变的;而对于商业险,相同车型的保费也可不同。

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保险金额、车型、车龄、行驶区域、上年出险情况、是否指定驾驶员等等,此外投保渠道也很重要,因此有时同一保险公司报出的保费都不一样。

参考资料:机动车辆交强险保险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交强险是一定要买的,否则会有以下后果:1.车辆年检会有问题,而且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上强制险还会被罚金.2.汽车上路会遇到交通警察的查验,如果没有购买会被罚金.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同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主要区别如下: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较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较分析

前言:
失, 在责任限额 内予 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我国在 20 04年 5月 1日 施行 的《 中华人 民共
近年来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机动车、 驾驶员数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 , 道路交通
压力 日愈增长 , 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突 出问题之一。由于以前我 国机动车实行商业 三者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些比较。

条例》 以下简称《 ( 条例》 对此进行 了细化规定 : ) 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以下简称“ 交强险” ) 是由保险公 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 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含义
造成受害人 ( 不包括本 车人员和被保 险人 ) 的人身
关键 词 : 交强 险 ; 商业 三者 险 ; 比较
中图分类号 :804 F 4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7 — 59 20 )3— 07— 3 1 1 94 (06 0 02 0 6
Co p rs n b t e t r v h ce t a c a cd n i b l y c mp lo y m a io e we n mo o e il r f c i e tl i t o i a i us r i s r n e a d c mme ca h r - a t i b l y i s r n e nu a c n o r ilt i d p r y l i t n u a c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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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吗?赔偿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吗?赔偿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吗?赔偿范围是多少?生活中,虽然我们缴纳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并不希望事故的发生。

但是往往总会有一些事故并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你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对此,社会上有多种说法,那么,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范围又是多少呢?下面小编给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一、交强险的目的是什么?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二、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三、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

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机动车交强险与三者险的比较分析

机动车交强险与三者险的比较分析

2 “ 交强 险” 与“ 三者 险” 的 主要 区别
、 当前我 国机动车辆保 险险种分 为“ 交强 险” 和商 业性 保 险两类 , “ 交强 险” 是 强制保险 险种 , 而机动 车第 三者 责任 保
险( 以下简称 “ 三 者 险” ) 属 于 商 业 性 机动 车 保 险。下 面 将 我 国道路 交通事故 仍处 于 高发 期 , 交 通 事故 年 死 亡率 高 居 “ 交强 险” 与“ 三者 险” 进行 比较 , 分析两 者的主要不 同之处 。 世界第 二位 , 交 通安 全 形 势 依 然 很 严 峻 。
机动 车交通事 故 责任 强 制保 险 , 是指 由保 险公 司 对被
摘 要: 机动车 交通事 故责任 强制 保险 ( “ 交强险” ) 与 商业性机 动 车第 三者 责任 险( “ 三 者险” ) 是关 于机动 车 的 两个重 要 险种 , 两 者之 间在性质 、 经营原 则 、 条 款 内容 、 保 障范围、 赔偿原 则等诸 多方 面存在 着差别 , 商业性 三者 险在 实践 中起 着补 充“ 交强险” 的作 用。对这 两个险种进行 了全 面的 比较 分析 , 以利于提 高认识 , 在保 险 实践 中更好地发挥 它们 的作 用 。 关键词 : 交强 险; 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 险 ; 比较 分析
1 . 2 我国“ 交强险” 的 开 展

2 . 1 概 念 不 同
个 国 家 的交 通 安 全 状 况 关 系 到 国 计 民 生 , 关 系 到 千 保险机动 车发生道 路 交通 事故 造 成本 车人 员 、 被 保 险 人 以 家万 户 , 涉 及亿 万 人 民 群 众 的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 从 发 达 国 外的受 害人的人身伤 亡 、 财产 损失 , 在 责任 限额 内予 以赔偿 家 的经验看 , 在 建设 道 路交 通安 全管 理 体 系过 程 中 , 保险 , 的强 制 性 责 任 保 险 。 特别 是汽车保 险发挥了重要 的作 用 。许 多 国家积 极探 索建 “ 交强险” 的 投保 人 , 是 指与 保 险公 司订 立 机动 车 交通 立 道路交通强制保 险制度 , 很 好 地维 护 了道路 交通 秩序 、 维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如何赔偿

发⽣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如何赔偿发⽣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关于发⽣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怎样赔偿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发⽣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如何赔偿1、发⽣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再由商业险在限额范围内赔偿。

2、法律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发⽣后,当事⼈应当⽴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查获之⽇起10⽇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书⾯申请,10⽇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4.赔偿的范围不同。 “三者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 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 免赔率, “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 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 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基本是一样的, 都是赔第三者的财产和人身伤亡损失。只是赔偿金额有区 别: 交强险是国家法定强制保险,必须保,交强险的财产 损失赔偿金额是二千元,超过2000元部分自己负责,住 院医疗赔偿限额一万元,超过部分自己负责,死亡伤残赔 偿十一万元,超过部分自己负责。 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投保时自已选一档,假如 选择五万元保额,这五万元包含了财产损失和住院医疗、 死亡伤残,就是说单是财产损失也可以赔五万元(反正不 管哪类损失,出险最多就赔五万元),不像交强险那样要 区分开,哪类该多少就多少。不过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 不管你保没保交强险,出险时都在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后再走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是假如甲出事,三者财产 损失了5000元,那么交强险最多赔甲2000元三者财产损 失,然后才是第三者责任险赔甲3000元,甲若没保第三 者责任险,那么这3000元由甲自负。医疗、伤残也是同 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承担适用无过失赔偿责任,即投保交 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均 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遂判决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沈女士予以赔偿。 法官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被保险机动 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 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对受害人 沈女士进行赔偿,在赔偿后可以依法向无证驾驶的沈某予以 追偿。这样既惩罚了违法者,又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济,对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四大区别你知道吗?两者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可购买性,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必须购买;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可选择性购买。

除了以上区别外,两者还有三大明显不同。

1、是否盈利行为: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保险公司实际上属于代办角色;第三者责任险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

2、赔付范围不同: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额度较低,一般请购买三者险作为交强险的有力补充。

以有责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例,交强险加起来的最高赔付限额是12.2万,但是远不足以弥补被保险人的过失。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则能在交强险赔付基础上,再获得三责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

两者的赔偿金加在一起,数额就比较可观了。

3、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属于责任限额内“无责赔付”,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只要受害人遭受损害,保险人都须承担保险责任。

三者险则是要求“有责赔付”,即只有在被保险人因过错造成受害人损害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4、免赔责任不同:交强险免赔事项较少,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无免赔率,须全额赔付。

根据《条例》规定,只有交通事故是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等所致时,保险人才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几乎都约定了一些免责事由和免赔率,作为计算赔款的限制性规定。

5、理赔程序不同:交强险除了一般理赔程序外,还能在特定情况下请求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拥有优先赔付权。

而第三者责任险须由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经过核定后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出车祸车主保险第一次是报交强险0

出车祸车主保险第一次是报交强险0

出车祸车主保险第一次是报交强险0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必须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在商业险内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有第三方人身权益受伤害的,则是交强险进行赔偿,如果还缴纳了商业险,比如划横线等的,又发生刮痕,也应该进行保险。

说起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可能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因为在购买的时候都是通过公司购买的,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在交通事故当中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听上去与商业险当中的第三者险非常相似,但是事实上两者之间是存在本质的区别的,在公司的帮助下,我们具体的了解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区别,可不可以只购买交强险。

首先,要想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不同,首先可以从概念入手先了解一下。

所谓的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国家的要求下强制缴纳的,而商业险则是车主在自愿的基础上,给自己的汽车增添一份保障。

两者在强制性上存在本质上的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产生只够买商业险的想法的原因。

虽然交强险和商业险当中的第三者险从概念上看非常相似,但是如果从能够得到的保障程度来看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的。

因为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险种,所以在价格上也是比较便宜的,通常情况下6座以下的家用小汽车只需要缴纳960元每年,当然在缴纳的保费少的情况下当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车主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也是比较少的,在车主为事故全责方的情况下,造成第三者死亡或者伤残最高能获得11万的赔偿,而这些钱肯定是不足以让车主完全支付第三方需要的赔偿的。

这时候商业险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购买了商业险的第三者险的话就可以,在得到交强险赔偿的基础上,再得到商业险的一部分赔偿,当然商业险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也与你缴纳的保险数额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是总体来说绝对能够为车主提供更加保险的保障。

车祸商业保险赔多少钱

车祸商业保险赔多少钱

车祸商业保险赔多少钱很多车主都有购买各种各样的商业保险,⽬的就是为了发⽣车祸的时候能够争取到⼀定的赔偿⾦,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真的发⽣车祸意外的⼈就会要求赔偿的事宜,车祸商业保险赔多少钱?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店铺内容。

商业保险车祸赔多少钱?根据购买险种跟赔偿额度来定。

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和商业险如何赔付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

⾸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

⽽商业三者险并⾮强制性保险,投保⼈⾃⾏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选择。

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论被保险⼈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在赔偿顺序上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同时起诉侵权⼈和保险公司的,⼈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予以赔偿。

根据规定,交强险最⾼赔付限额为12.2万,其中,死亡伤残最⾼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但在现实中常出现各项赔款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果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投保⼈很有可能就要⾃⼰承担⼀定费⽤。

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除了交强险外,商业三者险仍不可少,这样在发⽣重⼤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付超额的费⽤。

交通事故伤⼈,责任认定和商业险赔付的关系关键看对⽅⽐较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如果⾮常严重,会超过你的交强险和三责险的额度,还是少认点责任好,如果保险肯定能涵盖,那么多认点也⽆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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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比较来源:作者:时间:2011/10/25推荐交通事故律师:李博律师“商业三责险”的定义在保险条款中一般表述为: 投保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交强险在《交强险条例》中的定义是: 由“商业三责险”的定义在保险条款中一般表述为: 投保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交强险在《交强险条例》中的定义是: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投保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者间的不同点如下:一是保险合同成立的依据不同。

商业三责险是纯粹的商业保险,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而成立的,格式合同(条款)不排斥自愿性。

对于是否投保、选择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均有自主决定权,保险人是否承保也有自主决定权。

而交强险则是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法定的责任保险,虽然商业属性没有改变,但基于法定强制性,除投保人可选择法定的保险公司外,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基本上丧失了自主决定权,二是赔偿原则不同。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交强险立足于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以便及时、合理地补偿其遭受的损失,采用了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承保公司均需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商业三责险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责任风险,弥补投保人的损失,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三是保险责任范围不同。

除了《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其将精神抚慰金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

四是索赔方式不同。

商业三责险在出险后必须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

而交强险在出险后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须先行在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赔付。

五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的追偿权不同。

商业三责险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基本上无追偿权。

而交强险的保险人因为须依法无条件地先行向受害人赔付,在第三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中,保险人对投保人行使追偿权于法有据。

商业三者险有关免赔率的计算问题研究 (2011-10-19 14:21:39)转载▼标签:杂谈商业三责险有关免赔率的计算问题研究——“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来源:作者:时间:2010/08/25推荐交通事故律师:■问题提出有法院认为:“在投保人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而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超过三者险保险金额限额时,计算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向受害方承担保险金时,应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定保险赔款,并且保险赔偿金额以不■问题提出有法院认为:“在投保人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而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超过三者险保险金额限额时,计算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向受害方承担保险金时,应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定保险赔款,并且保险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例如】机动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12万元,三者险限额为10万元,因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其绝对免赔率为10%,则确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应按‘先免后限’顺序,而非‘先限后免’: 12万×(1-10%)=10.8万元(先除去免责部分),因超过限额10万元(再考虑不应超过限额),故应确定为10万元。

” [①]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在投保人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而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三者险限额时,应按“先限后免”顺序,而非“先免后限”。

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情形下,当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金额超过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时,赔款计算方式究竟是“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成为商业三责险的又一理赔争点。

■基本案情2008年1月13日13时9分左右,陈某驾驶赣G微型普通客车有瑞昌市开往九江县涌泉乡,当其驾车行驶至瑞昌市双瑞路长河闸口路段,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过程中,陈某驾车驶入公路左侧,与对面行驶过来的陈XX驾驶的属于南昌XX货运公司的赣A重型罐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和陈某等六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南昌XX货运公司的司机陈XX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瑞昌市人民医院和171医院抢救治疗,住院133天,共花费医疗费274975.06元,交通费1000元,陈某车辆损失维修费18000元。

2008年7月15日陈某的伤情经瑞昌瑞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尚需30000元。

经查,赣A在南昌市财保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南昌县财保支公司投保了商业三责险、未保不计免赔。

因协商不成,陈某将南昌XX货运公司及其承保公司诉至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费用计币391628.16元。

■保险抗辩本案交强险限额60000元已足额赔付;商业三责险部分,由于原告陈某的损失远远超过商业三责险限额200000元,且被保险机动车赣A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次要责任,应当扣除5%的免赔率,即本案商业三责险赔款至多计算为190000元[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一审情况原审法院认为,虽然南昌县财保支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享有5%的免赔率,但陈某的损失已远远超过保险限额200000元,故南昌县财保支公司应在其最大限额范围内赔付,即赔付200000元。

据此,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0日作出(2008)瑞民初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由南昌市财保分公司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60000元;由南昌县财保支公司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200000元;由南昌XX货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各项经济损失57369.74元。

■二审情况一审宣判后,南昌县财保支公司不服,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上诉人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南昌XX货运公司负担。

南昌县财保支公司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人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

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故上诉人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即应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在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人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

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审原告陈某负主要责任,故上诉人南昌县财保支公司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即应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

故上诉人关于其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对免赔率的计算错误,二审应予以改判。

据此,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9日作出(2009)九中民一终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改判上诉人南昌县财保支公司赔付原审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由被上诉人南昌XX货运公司赔偿原审原告陈某各项损失67369.74元。

■案件点评一、关于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是否与保险金额条款矛盾?根据2003年5月2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性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办复[2003]92号)第三条:“在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所有风险都予以赔偿,而往往基于相应的价格,约定予以赔偿的特定风险范围。

因此,和一般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同,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是保险产品的具体表述方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不公平条款。

”第四条:“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有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在保险合同中设定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额和约定保险金额的条款并无矛盾,两者共同构成对风险保障范围和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约定。

”据此,可以得出在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设置的绝对免赔率与责任限额(保险金额)并不矛盾。

免赔率条款的设置目的是“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由的谨慎和注意义务”。

原审法院认为超过责任限额即无需计算免赔率的观点显然曲解了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纠正,依合同条款扣除相关免赔,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9日印发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0号)第8条做了如下表述:“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免赔额、等待期、保证条款以及约定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时,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赔付责任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18条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二、关于商业三责险的赔款计算——“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1、对商业三责险中免赔率条款的理解根据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7]1号)“责任免除”部分第九条约定:“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

该条约定的保险赔款计算方式应作如下理解:即同时符合“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基础上”和“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两个条件,再计算相应的免赔率。

即:⑴.当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赔偿金额(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高于赔偿限额(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⑵.当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赔偿金额(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显然,作为责任免除的免赔率部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必须予以扣除。

2、中国保监会对免赔率条款的解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0年6月15日颁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保监发[2000]102号)曾对免赔率条款做了如下解释:“二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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