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及防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中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与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的不一致,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动,称为国际贸易的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可分为国家事故、市场事故及欺诈事故三种。相应地,国际贸易风险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国家性风险

市场性风险

欺诈性风险。

(一)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

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是指因国家事故所造成的国际贸易风险。

(1)政治因素,如本国或外国发生政府更迭,政局动荡不安、爆发战争等。

(2)社会因素,如发生种族冲突及宗教冲突等。

(3)贸易制度因素,如外汇管制、贸易管制、国际贸易政策的差异、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习惯、歧视性的贸易政策等。

(4)国际性危机因素,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等。

(5)反倾销政策。

(二)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

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是指由市场事故引起的国际贸易风险。

市场事故可分为以下三方面,(1)汇率风险;(2)利率风险;(3)价格风险。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进口商或出口商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以外币计价的,但外汇汇率又处于变动之中,为此买卖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汇率跌落的风险。还有,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以后,货物的价格或原材料都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买卖的一方就必须承担因价格升降而引起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欺诈性风险

国际贸易欺诈风险是指由人为欺诈所导致的国际贸易风险。欺诈通常指由于国际贸易主体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始料未及的风险。

欺诈性风险分为:(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欺诈。(2)国际货物运输(一般指海洋运输)欺诈。(3)国际贸易结算欺诈.

欺诈行为主体可能是参与贸易的单方、多方或双方,或由贸易商与船东共谋,或船东自谋等.欺诈的目标可能是定金、预付贷款、贷款、货物、保险金等等。

一、完善合同条款规避出口风险

合同对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风险等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具有法律效应。

制定一份完善的合同,起码应做到:对合同每一个条款理解准确、深刻,交易磋商时细心、全面,缮制合同时严密、完整,履约时一丝不苟、及时沟通。这需要业务人员具备扎实的进出口相关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外语水平过硬,并且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所谓“双务”(Bilateral)是指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同时,双方都享有权利,一方所承担的义务正是另一方所享有的权利。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具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通常采用的衡量标准有: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或者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不同的国家,或者货物经由一国运往另一国。但究竟采用哪一种标准,则各国均有不同的情况。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

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但究竟什么是货物,或者货物如何确定的,国际组织对此也曾经过长期探讨。《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

(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

(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

(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

(4)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

(5)船舶、汽垫船或飞机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

所谓买卖合同,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是指由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换给买方,以换取买方的金钱作为对价。这一特征是买卖合同与其它类型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的重大区别。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又称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时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3、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案例:美国C公司4月4日向我M 公司以传真发盘,出售智利鱼粉,规定于当天下午5时复到有效。M公司于当天下午4时以传真答复,对发盘中的价格及检验索赔本件提出了不同意见。4月5日,C公司与M公司通过电话进行洽商,双方各作了让步,M公司同意接受C公司的价格,C公司同意M公司提出的检验索赔条件,至此,双方口头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一致同意两公司的代表在广交会上签署合同。4月20日,C公司的代表去广交会会见了M公司的代表,并交给他一份C公司已签了字的合同文本,M公司的代表则表示要审阅后再签字。3 天后,C公司的代表再次会见M公司的代表,而M公司的代表仍未在合同上签字。C公司的代表即索回了未签字的合同。5月份,C公司致电M公司要求开证履约,M公司不同意,两公司发生争议。试分析C公司与M公司之间是否已存在合同关系? 为什么?

(六)书面合同的类型

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采用的书面合同是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两种。

1. 正式合同(Contract)。繁式合同

2. 确认书(Confirmation)。简式合同。确认书包括销售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

3. 协议(Agreement)。

4. 备忘录(Memorandum)。

5. 意向书(Expression)。

(七)书面合同的内容

1. 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

2. 本文。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列明各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如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包装、交货时间与地点、运输与保险条件、支付方式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这些条款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 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

(八)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

1、合同条款理解须透彻

2、交易磋商细心全面

3、科学措辞内容准确

4、合同审查

二、采用FOB出口的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

目前我国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比例越来越大,但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对出口商的风险更大,有可能造成货、款两空的结局。

买方指定的船舶。但从目前FOB的实际使用情况看,指定船公司的少,绝大部分是指定境外货运代理。为何?从买方来讲无非是出于几种考虑。有的是要求货代承担办理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