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财务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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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与监督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勤俭节约,厉行节约;(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本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提出预算编制意见;(二)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三)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预算经批准后,纳入年度财务计划。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单位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依法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第七条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隐瞒。

第八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本单位支出分为正常支出和专项支出。

第十条正常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一条专项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支出报销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其使用效益,提高资产价值。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及全体财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勤俭节约、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五)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六)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七)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年度财务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业务收入、其他收入等;(二)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三)资金平衡预算:确保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相平衡。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严禁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第十一条收入管理:(一)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隐瞒、转移收入;(二)收入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伪造、变造、篡改;(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审批程序,确保收费合规。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一)支出必须符合预算规定,严格执行预算;(二)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虚列支出;(三)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经济活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资产购置、财务管理等活动的组织、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权责分明,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二)编制、审核、执行预算;(三)管理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购置;(四)监督单位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安全;(六)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程序进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二)科学、合理;(三)公开、透明;(四)可持续。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及时足额;(三)专款专用。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对各项收入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二)节约、高效;(三)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第六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合法合规;(三)高效、节约。

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挪用资金。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报部门领导审批。

(三)审批后的预算,作为财务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预算执行:(一)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二)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须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收入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非税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二)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三)定期对收入进行清理,对异常收入进行核实。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支出范围:(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三)业务经费。

(四)其他支出。

第九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二)加强支出审批,实行审批制度。

(三)规范支出凭证,确保支出真实、合法。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资产分类:(一)固定资产。

(二)流动资产。

(三)无形资产。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二条财务报告:(一)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行政办公室财务状况和资金收支;(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办公室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三)负责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财务档案管理;(五)负责税务申报和缴纳;(六)负责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收支管理(一)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严禁违规操作;(二)资金收支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资金;(三)大额资金支出需经主任审批,特殊情况下由主任授权副主任审批;(四)小额资金支出由财务部审批,报主任备案。

第七条预算管理(一)财务部根据行政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主任审批后执行;(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经主任审批;(三)预算执行结束后,财务部应及时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报主任审批。

第八条资金核算(一)财务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资金核算,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完整;(二)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三)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档案,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九条财务监督(一)行政办公室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工作;(二)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对财务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财务监督小组有权对财务部工作进行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当地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严格遵守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第六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八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有专门负责人,并配备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具备法定的会计资格和从业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熟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财产和利益。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预算报告,报批财务预算执行计划,监督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财务核算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并按时提交有关部门。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级财务部门和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运作;(二)预算管理,合理分配;(三)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四)勤俭节约,高效使用;(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本机关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当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应当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行政机关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八条行政机关收入分为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他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并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行政机关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应当明确项目目标、资金使用范围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行政机关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采购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行政机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_因私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_因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因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单位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因私财务活动,包括因私支出、报销、资金管理等。

第三条因私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因私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真实性原则:因私财务活动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三)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杜绝浪费;(四)公开透明原则:因私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因私支出管理第四条因私支出范围:(一)职工因私事出差、学习、培训、考察等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通讯等费用;(二)职工因私事发生的医疗、体检、保健等费用;(三)职工因私事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第五条因私支出审批程序:(一)职工提出因私事申请,填写《因私支出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批;(三)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第六条因私支出报销:(一)职工因私事发生的费用,应凭合法票据及时报销;(二)报销时,应附上《因私支出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三)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规定支付报销款项。

第三章因私资金管理第七条因私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因私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及支付方式;(二)因私资金的收、支、存管理;(三)因私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因私资金的使用:(一)因私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因私资金的使用应确保合法、合规、合理;(三)因私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因私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因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条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因私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行政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行政部分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

第三条行政部分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权责分明:明确各级财务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预算;(四)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如确需调整,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六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预算用途;(二)收支平衡:收支管理要确保平衡,不得出现赤字;(三)审批流程:资金支出需经审批,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各部门自行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资金支付方式:(一)现金支付:小额零星支出,经批准后支付;(二)银行转账:大额支出,需提供合法票据,经审批后支付。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二)准确性: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经济业务;(三)及时性:会计信息应及时反映经济业务情况。

第十一条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记账、报账等环节,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亮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财务管理的标准和考核进行实在规定。

2. 财务管理目标本制度的财务管理目标如下: 1. 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保障行政单位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2. 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提升财务管理的透亮度和公正性:完善财务管理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财务活动的透亮度和公正性。

3. 财务管理标准3.1 财务核算标准1.财务核算准则:采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精准、完整和合法;2.财务会计政策:订立明确的财务会计政策,包括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和账簿设立等;3.财务报表编制:依照法定时间和期限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进行审查、核对和备案;4.财务报表披露:依法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披露财务报表,并确保报表的真实、精准、完整和适时。

3.2 预算管理标准1.年度预算编制:依照行政单位的任务和进展需要,订立合理、可行的年度预算计划,明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2.预算执行监控:紧密监控预算执行情况,适时发觉和矫正预算偏差,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和执行;3.预算调整管理:依据实际需要,依照相关程序和权限进行预算调整,确保预算的有效利用和调配;4.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定期评估预算执行的绩效和效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供给依据和参考。

3.3 资金管理标准1.资金调拨管理:依据需求和计划,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调拨,确保资金的合理流转和使用;2.资金收支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3.资金使用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和经济;4.资金监督审计:定期进行资金监督审计,发觉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二)预算管理原则: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本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

第五条财务部门设置财务科、审计科等机构,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本行政单位预算编制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单位领导审批预算草案。

(四)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使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条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本行政单位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不得私设账户。

(二)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进行,不得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三)银行存款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金出借: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借款。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本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资产购置: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需求,合理购置资产。

(二)资产使用: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资产处置: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处置资产。

(四)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二条本行政单位财务监督遵循以下规定:(一)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规范。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档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的资金来源包括预算拨款、行政执法罚款、行政处罚款等合法收入。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做好资金收支预算、决算和报表等工作。

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使用资金,切实增加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审计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错案。

第三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法规,对各类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并制定费用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各类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确保费用使用符合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费用核算和审批制度,对各项费用进行实时监控和审核,杜绝滥用费用的现象。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等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章制度。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预算管理和实施。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正常的预算分配制度,合理分配并严格执行各项预算。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

公司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部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报销、资金支出、资金收入、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三条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2.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3. 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4.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章费用报销管理第四条费用报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第五条报销人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报销单等。

第六条报销流程如下:1. 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2. 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销单和凭证,签署意见;3. 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单和凭证,签署意见;4. 财务主管审批报销单,签署意见;5. 财务部门支付报销款项。

第三章资金支出管理第七条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外的资金支出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资金支出流程如下:1. 部门提出资金支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2. 部门负责人审核资金支出申请,签署意见;3. 财务部门审核资金支出申请,签署意见;4. 财务主管审批资金支出申请,签署意见;5. 财务部门执行资金支出。

第四章资金收入管理第九条资金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资金收入流程如下:1. 收入发生部门填写收入单,并附上相关凭证;2. 部门负责人审核收入单和凭证,签署意见;3. 财务部门审核收入单和凭证,签署意见;4. 财务主管审批收入单,签署意见;5. 财务部门执行收入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表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编制应按照国家财务报表编制要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作用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站内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下面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内容。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

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

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

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

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

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

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

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____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____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财务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务管理职责财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活动;3. 组织编制和执行单位预算、决算;4. 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5.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6. 管理单位资产和负债;7. 参与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8. 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筹措等事项。

第七条预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和单位内部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

财务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

第八条预算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九条预算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算决算。

财务管理机构应编制决算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资金筹集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效益。

第十二条资金监管财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资产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资产,确保资产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级财务机构、各部门以及全体财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预算管理,科学合理;(三)民主集中,公开透明;(四)勤俭节约,提高效益;(五)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管理财务收支;(三)核算和报告财务状况;(四)监督和管理财务活动;(五)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编制,合理分配;(二)全面考虑,突出重点;(三)科学预测,留有余地;(四)加强审核,确保质量。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提出预算建议;(二)财务部门对预算建议进行汇总、审核;(三)单位领导审批预算;(四)将预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纠正。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规范操作;(二)收支平衡,不得超支;(三)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四)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第十条财务收支程序:(一)制定收支计划,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二)审批收支事项,确保合法合规;(三)办理收支手续,及时准确;(四)定期核对收支,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二)持续经营假设;(三)历史成本原则;(四)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亮度和合规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应依法、稳妥、公开、高效原则进行。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财务收支、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连续性发展。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依照职能、岗位要求,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立以下职务: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出纳员等。

财务部门负责人是财务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工作,订立财务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审计、预算和决算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主管负责财务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含资金的日常管理、账务的录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审计的准备工作等。

第九条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确保账务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条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帐务的记载和合规性审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合规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行政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包含资产登记、验收、管理和处理等工作,做到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核算行政单位的债务和债务归还情况,及时做好债务管理和还款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及时发现和矫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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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财务管理制度1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总则
为使公司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办公会议
1、每周一下午5:00,公司由总经理主持,进行周例会(如遇特殊情况改期的,由行政部通知改期),各
部门负责人应各自安排好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若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出席例会,则须提前告知请假。

2、各部门需要在例会提出并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报分
管副总或总经理,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3、如有工作需要,由总经理主持,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协助督
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公文处理
1、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公司外的单位发正式文件。

2、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公司印章的,行政部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3、行政部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4、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部门专用章(即项目章、技术章、财务章)、私章等。

2、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授权等事宜的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
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批后用印。

2、涉及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行政部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3、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行政部批准后用印。

4、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以免发生意外。

同时做好印
章使用记录。

5、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6、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

7、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保密工作
1、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行政部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3、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
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4、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员工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
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员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5、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

行政处分,
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
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人事管理制度
1、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详细要求,行政部根据要求,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
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
用人部门或是分管副总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2、同意聘用后,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
到岗上班试用。

3、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
将考核鉴定报行政部。

行政部审
核并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行政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
位。

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实习或见习。

5、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岗位任
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6、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

凡公司正式职工均
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7、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
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

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8、参加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学习成绩、相关证书交行政
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
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每月25日为公司结算日,财务部门需将财务报表、收支核算报表、财务分析报表同时上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

1、工程、材料款支付制度
(一)每月25日前各部门上报下月计划支付款项给财务部门。

(二)每月5日前由分管副总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三)每月10日支付计划内款项。

注:不在计划内的款项,如无特殊原因,一概不得支付,特殊原因需由主管副总报情况说明,并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2、报销制度
(一)每周二为报销日,其他时间一概不得报销。

(二)报销流程(如附件)
附件:
日常费用审核报支(补充)
●各公司费用单据交各公司助理审核;
元固和设计部费用单据暂交唐亚茹审核;同胤、新济和工程部费用单据暂交行政部梅
娟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行政部的费用单据暂交王怡审核;
●总部人员费用单据有财务人员审核;
●各个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核对各项费用的属实,并严格遵照公司规定;如对单据有疑义,
可征询申请人本人或公司负责人的意见。

●总部财务根据各个公司每月所提出的下月用款计划,对所提交上的费用单据进行审核,未能通过
审核的单据将于2天内退回公司助理处。

●总部现金报销或银行汇款明细交有公司助理,便于申请人查对;
注: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核算并支付(上述流程缺一不可)
一、借款报销的流程、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申请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主管审签后,送财务室出纳审核所附发票及行政主管
初审内容;
2、经行政部和财务室初审后,送公司经理室批准,方能借
款或报销。

3、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室预借差
旅费。

4、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二、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1、公司员工因工程项目需要而领用备用金,必须办理备用金申请单。

财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
各级主管及公司经理室的核准签字,发放备用金,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
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财务人员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A)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B)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C)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D)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E)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
三。

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主管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经理室批准。

1、原始凭证应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经办人的签名、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A)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B)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

C)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依据。

3、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
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4、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

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
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
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管理部,并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
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4、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5、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并协助行政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6、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
成本。

上述各责任制度作为公司对部门以及各承办人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

具体奖惩制度详见《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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