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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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发布时间:2018-09-14 来源: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技术不断进步,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提高疾病诊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医疗技术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直接相关,医疗技术不规范的临床应用甚至滥用,会造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既要促进医疗技术进步,造福患者健康,也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以部门规章发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技术的科学、规范、有序和安全的发展,另一方面,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作出了哪些制度设计?一是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将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或已经被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以及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列入“禁止类技术”清单,禁止应用于临床。

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而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或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或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医疗技术纳入“限制类技术”清单,实施备案管理。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指对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医疗技术是指在现代医疗领域中应用的各类技术手段和设备,包括医疗诊断技术、医疗治疗技术、医疗护理技术等。

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提高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和权益。

2.技术选择和采购: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技术的评估结果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技术,并按照规范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保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3.技术培训和使用: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技术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使用医疗技术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技术监测和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定期对医疗技术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医疗技术的应用管理。

5.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技术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技术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技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6.技术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信息的收集、记录和报告,建立技术信息的标准化和共享机制,提高医疗技术信息的利用率。

7.技术伦理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技术的伦理审查和管理,确保医疗技术的应用符合伦理规范和道德要求,保护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8.技术质量保证: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质量管理,推动医疗技术的质量改进和创新。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相关的管理部门应积极贯彻和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相关管理和监督,推动医疗技术的规范应用和发展。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医疗技术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规范医疗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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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 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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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报请批准其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的卫 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 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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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 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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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分级 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 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 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 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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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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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医院
法律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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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的概念: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 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 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 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 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一)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卫生部废除或者禁 止使用的; (二)申请的医疗技术未列入相应目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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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的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 未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 月的;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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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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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 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定义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用于疾病诊断、预防、治疗、康复、缓解人体损伤或残疾、提高生命质量等的科学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二章技术应用与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技术准入、培训、质量控制、不良事件报告等要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应当经过内部审批,并确保相关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及适应性。

第三章临床应用原则第七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临床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医疗技术。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遵守伦理原则,不得违背医学伦理和患者尊严。

第四章负面清单管理第十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负面清单制度,对高风险、易滥用、伦理争议较大的医疗技术进行限制或禁止应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应用被列入负面清单的医疗技术,除非获得特别许可。

第五章机构与人员责任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指南进行医疗技术操作,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国家与地方监管第十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与施行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修订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公布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与以前发布的相关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在这个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原则。

将医疗技术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普通类。

禁止类技术是指那些存在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技术,例如克隆治疗技术等,严禁在临床上应用。

限制类技术则是指那些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设施等条件要求较高的技术,如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等。

对于限制类技术,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后,方可开展应用。

而普通类技术则是指风险较低、技术成熟的技术,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自行决定开展应用。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管理办法规定了其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的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评估、质量控制、人员培训、风险防范等方面。

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伦理审查,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所应用的医疗技术,提高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技术的直接操作者,在管理办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职责和要求。

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和技术规范,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

在应用医疗技术时,要充分告知患者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对于限制类技术,医务人员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操作。

此外,管理办法还强调了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和困难。

比如,一些医疗机构可能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而忽视了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或者一些医务人员可能会因为对管理办法的不熟悉,导致操作不规范,引发医疗纠纷。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保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资料,包括医疗技术操作记录、患者病历、伦理审查报告等。
3.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二十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创新与推广
1.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创新,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2.医疗机构在创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
3.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公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提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透明度。
十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更新
1.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动态和临床实践经验,及时更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
2.规范更新应充分考虑医疗技术安全、有效性和经济性,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医疗机构应将规范更新内容及时传达至全体医务人员,并确保其在临床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十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2.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进。
十、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十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对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操作水平。
1.医疗机构应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持续改进作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医疗技术在现代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患者提供先进的治疗手段和技术保障。

为了规范医疗技术的应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我国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解读,深入探讨其内容和影响。

一、背景和目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部门规章,旨在提高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确保临床技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该办法从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角度,对医疗技术的应用进行了细致而全面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医疗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医疗技术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以及医疗技术的合理使用。

2. 医疗技术与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使用和质量控制。

3.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与审核:明确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需进行评估与审核,确保其科学性、有效性。

医疗机构应按照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核,防止患者因不当的医疗技术应用而造成损害。

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知情同意:规定医疗技术的应用必须经过患者的知情同意,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培训与教育:要求医疗机构开展相关的医疗技术培训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应用。

6. 医疗技术的质量控制和不良事件报告:明确医疗技术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并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地记录和报告医疗技术的不良事件。

三、对医疗领域的影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规范医疗技术应用:该办法明确了医疗技术应用的原则和要求,提高了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的管理水平,规范了医疗技术的使用流程和使用标准。

2. 保障患者权益:《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应用过程中必须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权益。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指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1. 医疗技术的分类与管理: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将其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医疗技术的准入审批:对医疗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临床应用等环节进行准入审批,确保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

3. 临床试用和临床应用的管理:对医疗技术进行临床试用和临床应用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临床试验报告的提交、试用和应用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价等。

4. 医疗技术的信息化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技术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技术的采购、入库、领用、使用等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医疗技术的全过程可追溯。

5. 医疗技术的质量控制: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对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6. 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报告医疗技术的不良事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而制定的管理措施,旨在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针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一项管理政策。

该办法着力解决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规范化、安全性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是对该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医疗技术需要在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临床应用。

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设备、环境和人员等条件,确保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

其次,该办法提出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审批程序包括医疗机构的内审和外审,其中外审可以由专业机构或者专家组织完成。

此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文件材料也有明确要求,包括技术说明书、使用方法等。

第三,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须符合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道德原则。

医疗技术的使用必须以患者的利益为中心,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技术的合理和合法使用。

第四,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技术和质量管理、安全保障、使用情况监测等。

此外,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技术的使用符合规范和标准。

最后,管理办法还强调了医疗技术的故障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故障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技术的故障和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总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可有效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提高医疗技术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促进医疗技术的合理和合法使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技术不断进步,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提高疾病诊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医疗技术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直接相关,医疗技术不规范的临床应用甚至滥用,会造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既要促进医疗技术进步,造福患者健康,也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以部门规章发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技术的科学、规范、有序和安全的发展,另一方面,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作出了哪些制度设计?一是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将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或已经被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以及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列入“禁止类技术”清单,禁止应用于临床。

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而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或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或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医疗技术纳入“限制类技术”清单,实施备案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基础上增补省级限制类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检查。

第二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控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进行评价,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持续改进。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控制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信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和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诊治疾病、消除疾病、缓解病情、缓解疼痛、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康复而采取的诊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和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职能和任务相适应,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医疗技术的分类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通过日常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够保证安全有效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有效、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控制和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控制和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通过标准化临床试验进一步验证;(4)需要利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需要特殊管理的其他医疗技术。

第八条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

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并公布,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

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将卫生部废止或者禁止的医疗技术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医疗技术目录。

第十条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职能、任务和技术能力严格管理。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新的医疗技术层出不穷,给临床应用带来了许多机遇与挑战。

为了规范和管理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及原则1. 管理范围:《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技术在临床环境中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和医用软件等。

2. 管理原则: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应基于科学临床实践和可靠的证据。

(2)安全性原则: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应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3)规范性原则: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应遵循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4)效益性原则: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应追求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三、管理要求1. 技术评价: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之前应进行技术评价,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并制定相应的临床应用方案。

2. 临床试验:对于新的医疗技术,应进行临床试验,获取临床数据,评估其应用效果和安全性,并提交相关审批机构进行审批。

3. 注册备案:已获得相关批准的医疗技术应进行注册备案,明确其适应症、操作要点和使用限制等,并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4. 专业培训:医疗机构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相关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使用医疗技术的能力。

5. 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技术使用中的潜在风险。

6. 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体系,监测和评估技术应用的质量和效果,并进行持续改进。

四、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构:相关部门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 监督方式: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抽样检测、不定期评估等方式,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监督机构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临床应用资格等处罚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节:引言医疗技术在现代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提高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准确性和效率,还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

然而,医疗技术的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挑战,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办法,保证其安全与合理应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医疗技术在临床中的应用,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讨论。

第二节:背景与目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管理,保障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

该办法规定了医疗技术的准入、使用、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

第三节:准入要求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首先需要确保医疗技术的准入。

准入要求包括技术评估、质量控制、培训与资质认证等方面。

医疗机构在引进新的医疗技术前,必须进行技术评估,评估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此外,医务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获取相应的资质认证,以保证其在使用医疗技术时能够熟练运用和正确操作。

第四节:使用规范医疗技术的使用规范是确保医疗技术在临床中正确应用的关键。

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技术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以确保诊疗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遵循伦理道德要求,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权益。

第五节:监督与评价监督与评价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还需要开展定期的评价工作,评估医疗技术在临床中的效果和影响,为医疗技术的改进和更新提供依据。

第六节:患者安全与权益保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保护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技术时必须遵循患者安全的原则,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管理的各项活动。

三、管理要求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的准备(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流程。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相关医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制度,确保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操作管理(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操作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相关病史信息,确保操作的准确性。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步骤。

(3)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操作结束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患者的反应和治疗效果等信息。

3.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监测和评估。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指南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质量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风险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2) 医务人员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应认真评估和控制操作风险,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监督与执法1. 监督机构(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应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处理。

2. 执法措施(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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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 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 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 的重大手术。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具有不同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 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 相应的手术权限。
(一)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医疗技术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临床应 用新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的;
(三)临床应用未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向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立即停 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异种干细胞治疗技术、异种基 因治疗技术、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医疗 技术暂不得应用于临床。
附:
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 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 技术、基因治疗技术、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 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等。 二、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同种器官 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 三、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 医疗技术:利用粒子发生装置等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毁损式治疗技术,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热疗治疗技术,肿瘤冷冻治疗技术, 组织、细胞移植技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技 术等。 四、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断骨 增高手术治疗技术,异种器官移植技术等。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解读
河津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薛斌 2012.4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 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 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 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六章六十一条,自2009年5 月1日起实施。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 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 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 疗技术。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 用管理工作。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 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 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未经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 登记擅自在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卫生行 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 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 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 销医疗技术登记: (一)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 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不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规划的;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 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分级 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 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 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 况的评估。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 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 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 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一)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卫生部废除或者禁 止使用的; (二)申请的医疗技术未列入相应目录的;
(三)申请的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 未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 月的;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四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 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 床应用。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 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 施方案;
(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
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 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 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 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第一章 总则
河津市人民医院
法律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
医疗技术的概念: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 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 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 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 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的原则:
科学、安全、规范、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 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章 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七条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 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 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 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 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报请批准其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的卫 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一)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 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二)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三)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 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四)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 展的。
(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 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 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 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得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 力技术审核申请: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 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 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 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 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必要时,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专 家进行现场核实。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 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 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重新申 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或者擅 自临床应用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准予医务人员超出其专 业能力开展医疗技术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 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未 经医疗机构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 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 济赔偿责任。
(三)未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 审核的; (四)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五)医疗技术与其功能、任务不相适应 的;
(六)虽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 核,但不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条件的;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 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员责任: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 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 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 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 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三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十五条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 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的能力技术审核,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实施, 也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卫生部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三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二 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卫生部可以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 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 术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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