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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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报废、过户、更新的规定。
(一)旧车报废。车辆报废由各子公司或分公司安技部门或车队填写《车辆报废审批表》,各子公司或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机务技术处审核,经集团公司分管领
导批准后报废。
(二)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
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上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车辆的退出按照集
团公司车辆低抵偿承包经营实施方案签订的合同规定),对达到报废期限(年限)规定的车
辆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坚决淘汰高耗能车辆及高排放(排放不达标)车辆。
(三)报废车辆一律送集团公司规定的金属回收车辆报废场办理报废手续并由各子公司
或分公司安技部门或车队负责办理。
(四)车辆过户:各子公司或分公司安技部门或车队填写《车辆过户审批表》上报集团
公司机务技术处审核,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五)新车选型:根据经营线路、客流客源、道路状况、维修服务、配件供应等情况,
在集团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录内厂家所供车辆范围中进行综合分析选型,大力推荐使用替
代能源及新能源(节能型)车辆,并严格执行好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所确定的车辆准入条件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燃油消耗量核查、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等要求)。
(六)合格供方的确定按车辆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由机务技术处组织各子公司、分公
司对车辆供方厂家进行调研认证,并负责召集,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处、运输经营处、安全
管理处参加对车辆供方厂家进行评审,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为合格供方目录并公布。
根据国内客车生产行业的具体情况及企业对车辆的使用要求,集团公司可不定期组织对合格
供方进行删除和增补。
(七)新增、更新车辆购置由各子公司或分公司安技部门或车队填写《车辆购置审批表》上报集团公司运输经营处、机务技术处审核,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并由苏
州客运亚飞汽车加盟连锁店有限公司统一扎口进行办理购车手续。
(八)新车接收上牌后,购车车队负责填写《新车验收单》,交所在公司安技部门办理
相关手续并报集团公司机务技术处备案,各级(机务技术处、安技科、车队)必须建好车辆
台帐。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
(一)车辆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8565《营运车辆综
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使用好相应的标志和
标色,交纳好各种税费、办理好各类牌证(如《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
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等)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接收新车时应按订货合同、车辆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视验收车辆各
部装置和使用性能,对照清单和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三)新车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及必要调整,按规定配备好必要的附加装备及安全设施(如车辆监控设备、灭火器、自动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三角木、警示牌等),建立好车辆技术档案。
(四)新车使用前,各单位应组织驾驶人员、维修人员针对其车辆的性能和使用特点等
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制订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等并予以实施。
(五)执行好车辆走合期的规定要求,做好车辆走合期的减载和限速及车辆的走合保养,并按规定在厂家的服务站(点)做好车辆信息的登记等工作,便于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可按规
定程序进行处理(如索赔等)。
(六)车辆使用过程中,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例检,执行好《营行客车安
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各单位还必须建立每月进行车容车况普查制度并予以落实,保证车
辆装备、安全设施和车容车况齐全完好,整洁规范符合规定要求,在节假日和运输生产高峰
期等,要全面组织好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执行好集团公司的《车辆检查技术规范》,保证
车辆技术性能的完好。
对使用达到五年(规定里程)后的车辆,在车辆检查时应更加关注其车辆的技术状况;
维护保养时间隔里程按集团公司《汽车维修工艺规程》所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严格按照规
定(五年以上车辆)每年进行二次安全性能检测;并根据车辆等级评定情况,确定车辆是否
降级使用乃至退出。对临近报废的车辆(离报废期限二年内),除上述要求外,每月增加一
次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必须保证在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下车辆方可运行,集团公司鼓励
各单位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提前报废临近报废车辆。
(七)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车辆的额定乘客数,严禁超载及装载违禁物品。车辆在特殊条
件下使用(如高温、低温、山区、高原等特殊情况)应制定好相应的应急方案和措施,保证
车辆的正确使用。
(八)燃润料选用必须在符合车辆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基础上尽可能地选用高品
质的清洁燃润料,并按季节或周期定期进行更换,根据具体情况公营车辆由集团公司或各单
位通过招标等形式来确定加油站点及品牌型号,同时也要教育引导承包人在正规加油站点加
注符合规定的燃润料,以提高车辆使用寿命。不同种类、牌号的润滑油料不得混合使用,更
换不同牌号的润滑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做好清洗工作。
(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
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等的标准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按照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的标准要求进行年度审验(安全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年审合格取得合格证明;LNG及CNG车辆还应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好使用许可
证明及对部分安全装置进行好定期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继续使用。
(十)车辆机损事故按照“设备事故及处理”(第二十条)执行。
第三条车辆的维护。
(一)根据交通部第十三号令《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GB/T18344《汽车维
护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集团公司的所
有车辆必须执行强制维护。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二)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主要由驾驶员完成,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