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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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5.10.19•【文号】国发[2005]34号•【施行日期】2005.10.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提高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对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和带动行业成长的中坚力量。

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因素影响,相当一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运作不规范、质量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处置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的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必要时可对陷入危机、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组织实施托管。

证券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责成上市公司予以撤换或实行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建立高效、灵活的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环境,支持和督促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一)充分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意义。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上市成为了许多企业家和投资者的共同目标。

企业上市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

政府应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减少上市所需的手续和费用,简化上市程序,提高上市审核的效率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上市环境。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上市补贴或贷款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

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而许多中小企业在这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

因此,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培训班或研讨会,向企业提供关于上市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分享,帮助企业提升自身上市能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或机构,为企业提供上市前后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应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金融市场是企业上市的重要场所和渠道,其稳定和发展对于企业上市至关重要。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金融市场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进入市场,为企业上市提供更好的融资渠道和机会。

第五,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是企业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财政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的力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为企业上市提供更好的基础。

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教育。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一)充分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强化上市公司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是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关键。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要立足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经过十多年的培育,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运作日趋规范、质量逐步提高,已经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和带动行业成长的中坚力量。

但是,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相当一批上市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盈利能力不强,对投资者回报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关键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各有关方面要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环境,支持和督促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

通过切实的努力,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有效,公司透明度、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苏府〔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10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提高我市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功能,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要求,大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走在前列,打造高质量的资本市场“苏州板块”。

按照“五个一批”总体工作思路,持续优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全市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保持前列。

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持续壮大行业龙头上市公司阵营,打造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为特色的上市公司集群。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多方合力持续压降企业风险。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好发展好苏州在资本市场的良好信誉和形象,积极建设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为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发行申请文件特别是经营财务等方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

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要求拟上市企业充分配合中介机构核查和发行监管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一是督促“关键少数”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按规定接受内部控制审计。

二是要求拟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严审“伪科技”、突击冲业绩等问题,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须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三是研究要求拟上市企业的有关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采取延长股份锁定期等措施。

二、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中介机构应当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健全内部决策和责任机制,立足专业、勤勉尽责,保荐机构要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

一是建立对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督导检查保荐机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履职尽责情况,三年一周期,原则上实现全覆盖,抓好责任追究和跟踪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稽查。

二是持续运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促进提高执业质量。

“16条”提质培优上市公司

“16条”提质培优上市公司
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对于证券市 场的市场化建设是非常重要和不可缺少 的 ,体 现 了 证 券 市 场 的 流 通 性 特 点 ,符 合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优 胜 劣 汰 的 原 则 ,有 利 于 培 养 企 业 的 上 市 风 险 意 识 ,真正使 上市公司重视和理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法制化建设和建立 有 效 的 上 市 公 司 退 出 途 径 ,将使上市公 司退出机制更加完善。
同 时 ,证 监 会 在 提 高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方 面 也 做 了 大 量 工 作 ,取 得 了 积 极 进 展 。2 0 2 0 年 12月 I I 日,证监会正式 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力争通过 两 年 努 力 ,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明 显 提 高 。 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 - 自查阶段已经顺利完成,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行 动 迈 出 “关 键一 步”。
记者从北京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 获 悉 ,2021年 “钻石之星”上市后备企 业培育计划已于4 月底在中关村集成电 路 设计园启动。活动旨在依托上市服务 平台专业能力及资源优势,围绕北京重 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科创产业和文创产 业 ,助 力 北 京 双 创 企 业 进 行 落 地 孵 化 、 产 业 加 速 、投 融资对接、上 市 挂 牌 ,培 育 出 一 批 核 心 技 术 过 硬 、市 场 竞 争 力 强 、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的 企 业 ,分 行 业 、分 层 次 、 分梯队建立北京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库 ,推动其上市及健康发展。
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大 力 培 育 上 市 后 备 企 业 ,从源头上 提 高 上 市 公 司 质 量 ,增 加 上市公司数量, 扩 大 直 接 融 资 规 模 ,是企业更好地发展 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关键。 为 助 力 优 质 企 业 迈 向 资 本 市 场 ,北 京市推出一系列措施。2 0 2 0 年 4 月 ,北 京 企 业 上 市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发 布 “科创钻 石 指 数 ”。指 数 运 用 数 据 挖 掘 模 型 和 分 类算法 等 技 术 手 段 ,结合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指引设 计 打 分 体 系 ,可实现对企业 科创属性的全面研判。平台可据此做到 监 管 与 服 务 并 举 ,跟 踪 问 题 、跟 踪 服 务 , 做 好 评 价 ,确保北京企业上市走在全国 前列。 同 年 7 月,北 京 金 融 监 管 局 印 发 的 《北 京 市 上 市 公 司 “钻 石 工 程 ”行动 计 划 (2020-2022)》提 出 ,北京市力争到 2022年实现上市培育基地在各区全覆 盖 ,建立全市统一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 资 源 库 ,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经营业绩和 市场声誉的中介机构,完成新增境内外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超 过 1 00家 、新三板精选 层挂牌企业100家的目标。 “钻 石 工 程 ”运 用 多 种 金 融 科 技 手 段 ,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上市挂牌全 流 程 ,打 造 以 “钻 石 指 数 ”为 参 照 、以 企 业 上 市 培 育 基 地 为 载 体 、 以资本市场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鄂政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双重机遇,促进增量加快提升,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整合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存量持续优化,使全省上市公司治理及运作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加真实有效,主营业务更加突出,投资者回报机制持续优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升。

推动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才资源等要素向上市公司集聚协同,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增添新动能,使上市公司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支撑。

二、培育高质量上市公司(一)支持优质企业上市。

提高上市公司源头质量,扩充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队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抓好各梯队企业的辅导培育,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水平。

支持混改试点企业上市,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落实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

支持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速进入资本市场进程。

对进入上市程序的上市后备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要求提供高效服务。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全文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全文

在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近年来一些公司的质量在上市后出现了一些问题,这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一些困扰。

如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公司内部出发,我认为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关键。

公司治理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对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明确的权责关系、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独立的董事会等,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加强财务监管和信息披露也是十分重要的。

作为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上市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监管,做好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全面披露。

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也是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推动市场的竞争机制,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

在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将会受到更多的市场竞争压力,可以促使公司加大自身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应对市场的挑战。

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交易所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推动。

唯有如此,才能营造一个公平、透明、有活力的资本市场环境,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一些困扰。

如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公司内部出发,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关键。

公司治理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对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明确的权责关系、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独立的董事会等,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0•【字号】川府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推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各方合力,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分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支撑,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一)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上市公司要依法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有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财政厅等负责)(二)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

支持上市公司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依托资本市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依规推动国有企业扩大股权激励面,建立健全管理层和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7•【字号】新政发〔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1〕4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持续提升我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一)推进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治理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强化制度约束、自律和守法守规意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坚决防止任何形式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行为,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持续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权责,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二)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并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落实信息披露各项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各项信息。

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财务信息编报质量。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和方式,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等各类合法权利。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3)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3)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文分为几个文档,可在店铺中按标题找到)四、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七)严格退市监管。

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

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

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八)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

(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五、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九)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

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

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

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

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十)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对违规担保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

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

(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十一)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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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问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5•【分类】问答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问实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阎庆民、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吹风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

以下为吹风会文字实录: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下午举办的第二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这个《意见》大家都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方面情况,今天我们请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先生,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先生,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先生,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先生。

首先,有请阎主席作介绍。

阎庆民:谢谢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我们叫国发14号文,这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又一重大举措。

下面借这个机会,把14号文有关情况简要介绍一下。

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此后,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这次国务院发布《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升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

截至10月9日,上市公司的数量4056家,市值大约74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

从上半年情况看,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上市公司发展也面临新考验。

可以说,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也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的总目标是,通过各方努力,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努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

我们认为,这六个部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其中强调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两个核心点。

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覆盖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强调打通入口,畅通出口,完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

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痛点”是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最后两部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工作合力,是目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点和薄弱点,我们期待,《意见》发布以后,在这两个方面能有新的突破。

也更希望有关各方继续关心支持上市公司改革发展,努力形成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意见》落实的考虑。

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任务分工,狠抓督办落实。

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好新证券法,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水平。

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助力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

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

谢谢大家!胡凯红:谢谢阎主席,下面开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看到这次《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我想请问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是怎样的?下一步证监会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有哪些举措和方法?谢谢。

阎庆民:谢谢记者提问。

总体来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

应当说,他们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方面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的示范。

但是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的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有的存在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

刚才记者问到下一步怎么办,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4号文,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归纳起来有“四个进一步”:第一,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

在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这一条至关重要。

我们也深深感到,在这个过程当中要重点抓住这些“关键少数”。

第二,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

主要是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对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是在不断推进中,我们要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方式,打击严重违反治理底线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

科学决策、有效激励和严格监督是历次讨论公司治理离不开的三个环节。

要通过一些做得好的典型,为上市公司作出示范,让他们来对标。

同时,国际上2015年经合组织和G20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也要求除了股东利益之外,还要关注利益相关方。

所以,要学习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

第四,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要通过信息披露,形成市场加外部约束,共同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我想,这就是新时代强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的考虑。

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知道,现在注册制已经在科创板和创业板落地了,这次《意见》当中还提出要优化发行上市的标准以及完善再融资发行条件,请问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如何更好地吸引优质企业上市,增加融资的便利性?谢谢。

李明: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把好市场入口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证监会坚持从源头入手,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尚未盈利以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特殊股权结构等情形的企业,现在都可以申请上市,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显著增强。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市场化手段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制定发行审核问答等方式提高审核工作的透明度。

同时,今年以来证监会立足增量优化,调整再融资规则,实行再融资分类审核,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包容性和便捷性显著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在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的同时,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准备,及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融资,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

中新社记者:请许司长介绍一下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层面出台了哪些具体支持措施?谢谢。

许科敏:谢谢你的提问。

我部对支持优质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企业的典型代表,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优秀代表。

2016年3月,我部启动开展了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目前已培育公告了4批共417家单项冠军。

2019年6月,我部培育公告了第一批248家“小巨人”企业。

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代表的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在技术创新、管理能力、质量品牌和经营效益等方面优势突出,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以单项冠军为例,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四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培育提升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单项冠军“十年磨一剑”意识得以强化,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得以弘扬,行业排头兵特征更加凸显。

一是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单项冠军的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是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5倍。

二是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

单项冠军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球前三,企业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

三是质量效益更加突出。

单项冠军的利润率一般达到7%-21%,远高于制造业3%-5%的平均水平,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23.6%,为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6倍多。

四是企业结构逐步优化。

除了引领传统产业做优做精,在高端装备、精密光学、特种材料等先进制造和新兴领域也正涌现出更多的单项冠军。

近年来,我部着力构建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通过建立企业动态库,开展专题培训、提供融资专项服务、实施信息化和知识产权两个推进工程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鼓励支持“小巨人”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巩固和提升细分领域全球市场地位,发展壮大成为单项冠军企业。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研究出台培育优质企业的政策文件,通过普惠化、功能性的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在平等竞争中创新发展并脱颖而出,不断壮大我国优质企业梯队,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意见》专门强调了要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我的问题是,当前上市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最需要在哪些方面得以改善和提升?谢谢。

阎庆民:谢谢经济日报记者,问题非常好。

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广泛,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用现在的话讲,叫共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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