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22•【文号】教政法[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育部2012年11月22日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2020年十大教育舆情热点及其分析
2020年十大教育舆情热点及其分析作者:田凤姜宇佳来源:《中国德育》2021年第04期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全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胜利;这一年,教育“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战决胜教育扶贫,取得了让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
本文利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国内20万个网站采集点、5,000万个微博、200万个微信公众号、800个资讯APP等社交媒体进行了实时监测,分析总结出2020年十大教育舆情热点,并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进行前瞻性分析。
一、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明方向、划重点、定规则,把课程思政从工作要求转化为政策实施表和行进路线图,使思政课堂从“一堂课”走向“每堂课”,思政教育从“专人”走向“人人”,为筑牢理想信念打下坚实基础。
如何实施课程思政,成为高等教育界关注的焦点,2020年相关讨论量达5万余条。
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是未来发展的必然,也是思政教育体系建设的大视角。
如何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与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有效贯通,是高等教育领域亟待攻关的重大课题。
要找准“主战场”,即专业课程的建设。
专业教材和课程内容应体现时代性,课程思政并非简单的“课程”加“思政”,应是“如春在花、如盐化水”,避免生硬揳入德育课程。
要建强“主力军”,教师是成败的关键。
专业课程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意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
要筑牢“主渠道”,课堂教学是重点。
健全高校课堂教学管理体系,大力改革创新思政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促进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机统一。
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是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17•【文号】教社政[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11.1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积极推进形势与政策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地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要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年7月17日发布)教政法[2003]3号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
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西建大-题库出题
陕西省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模拟考试试题(笔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10分)1. 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指?(C )A.①③④⑤B.①②④⑤C.①②③④D.①②③⑤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②全面深化改革③全面依法治国④全面从严治党⑤全面依法执政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A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C.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D.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要确保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B )的目标。
A 3%B 4%C 5%D 6%4.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A )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为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
A.育人为本 B.德育为先 C.立德树人 D.科教兴国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B )A.政治体制改革B.经济体制改革C.文化体制改革D.社会体制改革6. 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更因其以学生为主体而在育人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
关于学生社团的主要作用以下描述正确的是(B)。
A. ①②③B. ①②④C. ②③④D. ①②③④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②有利于繁荣校园文化③有利于规范学生日常行为④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7. 下列选项中关于高等学校学生会的不正确表述是(B)A.党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B.共青团领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群众组织C.大学生自我教育的组织者D.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依靠力量8. 中国梦的深厚源泉和根本归宿都在于(D)A.小康社会B.人民C.国家富强D.民族复兴9.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 D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1.16•【字号】鲁教法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全面加强高校法治工作,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高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依法治校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明确1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其他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坚持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定期听取学校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判法治动态、评估法治效果、优化法治措施。
学校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进行述法。
二、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学校章程,使章程稳定性与适用性相统一。
各高校要明确工作机构负责监督章程执行工作。
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把章程学习作为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第一课”。
健全依据章程对学校办学行为提出异议的申诉机制,及时受理师生和社会公众对高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投诉。
出台有关师生管理方面制度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听取管理对象意见,接地气、连人心。
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解释、废止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编制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6.13•【文号】教政法[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综治办、团委、普法办,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委、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委、普法办,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现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
党的十八大关于立德树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
探索开展师生法律服务或援助工作(1分)
2.1明确机构或者安排专业人员承担师生法律服务或援助工作,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服务
3
创新风险分担机制(2分)
3.1通过校方责任险、综合险等途径,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2分)
4
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1分)
4.1学校设有总法律顾问
5
法治工作经验被奖
励或者推广(5分)
提高(5分)
8.1.1近2年学校领导干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没有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8.1.2近2年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被追究和问责的情况
8.1.3近2年没有发生因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活动不规范等而发生社会影响恶劣和重大舆情的事件
8.1.4近2年内没有发生因安全事故纠纷处置不当引起的重大负面舆情
1.1.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以及与学校管理相关法治知识。(2分/1次1分,1次以上每次加0.5分,最多加1分)
1.2
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4分)
1.2.1制定学校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整体工作方案或者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2分)
附件2
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评分点)
1.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18分)
1.1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6分)
LLl每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法治专项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工作。(2分)
1.1.2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民办学校决策机构会议)年度至少研究1次法治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2分/1次1分,超过1次2分)
2024年度天津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答案
2024年度天津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美术作品不涉及?()A.电影B.雕塑C.绘画D.书法2.要建立以()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允许失败、宽容失败,完善科学家本位的科研组织体系,完善科研任务“揭榜挂帅”、“赛马”制度,实行目标导向的“军令状”制度,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
A.贡献B.素质C.信任D.成果3.长三角一体化的规划总面积为()万平方公里。
A.22.5B.33.6C.35.8D.47.54.()是创新主体,是市场竞争主体,是产业发展支撑主体,是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主体。
A.国家B.政府C.企业D.个人5.“四个面向”不包括()。
A.面向世界科技前沿B.面向文化主战场C.面向国家重大需求D.面向人民生命健康6.()认为人才聚集有五大推动力:即创造性工作的丰富性;企业家能力生产的可能性;容易识别知识的消费者;容易识别知识的供应者;未来提升空间。
A.佩鲁的增长极理论B.佩鲁的增长极理论C.戈特利布的舒适度人才界集理论D.凯恩斯的就业与经济增长理论7.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这一部分内容中提出,要深入实施()。
A.科教兴国战略B.人才强国战略C.创新驱动发展战略D.以上均是8.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涉及()。
A.发明专利B.服务商标C.实用新型专利D.外观设计专利9.属于知识产权法的是?()A.宪法B.商标法C.专利法D.著作权法10.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A.30.0B.40.0C.50.0D.60.011.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A.引进B.人才发展格局C.人才工作格局D.人才管理格局12.《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6.23•【文号】教政[1996]12号•【施行日期】1992.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局),广东省高教厅、委属各高等学校:几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和政治稳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重要方针。
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解决学校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来进行。
其主要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稳定,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个体行为易群体化,治安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甚至引发政治性事端。
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校园秩序,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十分重要。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于国家和民族未来,从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浙教办函〔2020〕215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5号各高等学校:为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
各高校要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对照《意见》要求,分析当前学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意见》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举措,以“重要窗口”标准推进本校的法治工作。
二、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职责。
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办学,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每学期研究学校法治工作不少于1次。
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确定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依法保障法治工作相关机构、人员、经费并将依法办学情况纳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决策基本目录,每年年初拟定年度重大决策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重大决策要严格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
不符合程序规定以及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方案、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2.28•【文号】教党[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1.强化理论武装。
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握高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改进工作作风。
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坚持求真务实,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勤俭办学。
领导干部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领导干部要做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的模范,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方面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2.07•【文号】教社政[2005]5号•【施行日期】2005.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经党中央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当代大学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取得了很大成绩。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不断深入,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材建设取得成效,教学方式方法逐步改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引导大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的形势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
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
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
2023年甘肃省高校大学《辅导员》招聘考试高频题库(含答案)
2023年甘肃省高校大学《辅导员》招聘考试高频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45题)1.教学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是短学程化、场所多样化和( )A.大规模化B.综合化C.小规模化D.融合化2.中国梦的深厚源泉和根本归宿都在于( )A.小康社会B.人民C.国家富强D.民族复兴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的途径不包括( )A.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B.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C.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D.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4.在西方国家的高等学校内部,存在两种主要权利,即( )A.学术权利与行政权利B. 教师权利与学生权利C.政党权利与学术权利D.教授权利与学生权利5.下述关于人格的描述哪一个最为准确?( )A.人格稳定性受到性别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B.在整个成人期,人格在整体上会发生系统性改变C.在青春期后,人格保持非常稳定D.成人期人格兼有稳定和变化两重特征6.《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教育的根本任务。
A.培养人才B.立德树人C.道德教育D.素质教育7.学生读书笔记学分应在入学后前三年完成?( )A.前三年B.前两年C.第一年D.第一学期8.心理学上的“水下击靶”实验所支持的迁移理论是( )A.形式训练说B.共同要素说C.概括说D.关系转换说9.美国1862年生效的旨在通过赠地建立学院,培养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人才的是( )A.《林肯法案》B.《莫里尔法案》C.《赠地法案》D.《国际教育法》10.足球比赛时,若己方球队失利,有时球迷们一哄而上做出扔东西,闹事等不理智的行为,这种现象称为( )A.去个性化现象B.群体极化效应C.社会促进作用D.模仿作用11.品德是个性心理特征中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部分,是一种( )A.心理现象B.社会现象C.生理现象D.管理现象12.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教法字[2011]3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教法字〔2011〕3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为解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与教育规划纲要不相适应、不相一致的问题,我厅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决定2010年9月1日前的印发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2件,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新增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厅的规范性文件共134件。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今后,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9月1日之前印发、仍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9日之间新增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山东省教育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9月1日前印发、仍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标题1鲁教发〔1990〕12号山东省义务教育证书制度(试行)2鲁教高字〔1992〕10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的通知3鲁教财字[1993]23号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鲁教财字[1999]54号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园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5鲁教财字[1999]83号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舍查勘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6鲁教财字〔2000〕6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工作的通知7鲁教财字〔2000〕6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通知9鲁教基字〔2001〕2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0鲁学位〔2001〕14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11鲁教职字〔2001〕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权限的通知12鲁教电字〔200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13鲁教科字〔20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14鲁教师字〔2001〕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通知15鲁教办字〔20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市场管理的通知16鲁教法字〔200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行政执法规程》的通知17鲁教人字〔20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19鲁教审字〔200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基建修缮工程及设备购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20鲁教基字〔200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学管理制止中学毕业年级提前结束课程的通知21鲁教基字〔2002〕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充分利用勤工俭学项目资源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2鲁教基字〔2002〕20号山东省教育厅等遏制农村初中学生辍学有关问题的通知23鲁教基字〔20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意见24鲁学位〔2002〕6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工作办法》、《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25鲁教职字〔2002〕23号山东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26鲁教财字〔2003〕1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的意见27鲁教财字〔2003〕2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结构安全改造标准》的通知28鲁教财字〔2003〕2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坚决纠正乱收费行为的通知29鲁教财字〔2003〕3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和广泛开展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活动的通知30鲁教财字〔2004〕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山东省教育社一报两刊发行工作的通知31鲁教财字〔2004〕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沾化县采用教育券形式建立扶贫助学制度试点的通知32鲁教基字〔2004〕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33鲁学位〔2004〕12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34鲁学位〔2004〕26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35鲁教职字〔2004〕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6鲁教办字〔200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37鲁教法字〔2005〕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教育行政许可办法》的通知38鲁教计字〔2005〕3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39鲁教财字〔2005〕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40鲁教财字〔2005〕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的通知41鲁教审字〔2005〕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直属单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42鲁教基字〔2005〕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43鲁教基字〔2005〕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44鲁教基字〔2005〕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的通知45鲁教基字〔2005〕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46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7鲁教师字〔2005〕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48鲁教办字〔2006〕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保障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49鲁教办字〔2006〕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50鲁教人字〔2006〕17号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的通知51鲁教督字〔2006〕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52鲁教研字〔2006〕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53鲁学位〔2006〕5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54鲁学位〔2006〕9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教强省”行动计划的通知5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56鲁教后字〔2006〕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57鲁教计字〔2007〕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的意见58鲁教财字〔2007〕18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59鲁教财字〔2007〕19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60鲁教财字〔2007〕3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61鲁教财字〔2007〕31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意见62鲁教基字〔2007〕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63鲁教基字〔2007〕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探究实验室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64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6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66鲁教基字〔2007〕2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67鲁教研字〔2007〕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68鲁教职字〔2007〕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69鲁教职字〔2007〕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管理的通知70鲁学位〔2007〕5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71鲁教师字〔2007〕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管理的通知72鲁教安字〔2007〕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73鲁教办字〔2008〕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74鲁教财字〔2008〕3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7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76鲁教基字〔2008〕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制度的意见77鲁教基字[2008]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78鲁教基字〔2008〕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79鲁教基字〔2008〕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80鲁教基字〔2008〕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81鲁教基字〔2008〕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82鲁教基字〔2008〕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83鲁教基字〔2008〕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84鲁教基字〔2008〕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2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科教学跟进式指导制度的意见86鲁教基字〔2008〕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各科目教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87鲁教基函(2008)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88鲁教基函(2008)3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89鲁教研字〔2008〕1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90鲁教研字〔2008〕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91鲁教研字〔2008〕4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92鲁教职字〔200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意见93鲁教师字〔2008〕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94鲁教人字〔2009〕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96鲁教财字〔2009〕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97鲁教财字〔2009〕1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98鲁教财字〔2009〕20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99鲁教财字〔2009〕3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探究实验室示范建设工程的通知100鲁教财字〔2009〕5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101鲁教财字〔2009〕6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关于调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102鲁教基字〔2009〕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103鲁教基字〔2009〕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04鲁教基字〔2009〕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105鲁教基字〔2009〕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106鲁教基字〔2009〕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107鲁教基函(2009)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08鲁教高字〔2009〕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9鲁教高字〔2009〕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放假管理的通知110鲁教研字〔2009〕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111鲁学位〔2009〕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的通知112鲁学位〔200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113鲁教民字〔200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育强化属地管理健全规章规范的意见114鲁教民字〔2009〕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的通知115鲁教职字〔2009〕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116鲁教职字〔2009〕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若干意见117鲁教师字〔200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118鲁教师字〔2009〕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师学历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119鲁教师字〔2009〕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120鲁教师字〔2009〕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121鲁教师字〔2009〕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09年-2013年)的通知122鲁教师字〔2009〕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的通知123鲁教师字〔2009〕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124鲁教科字〔2009〕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125鲁教外字〔2009〕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举办国际教育展览会管理办法》的通知126鲁教办字〔2010〕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127鲁教办字〔2010〕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128鲁教基字〔2010〕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认真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通知129鲁教基字〔2010〕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130鲁教基字〔2010〕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131鲁教研字〔201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132鲁教外字〔2010〕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9日之间新增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标题1鲁教科字〔2010〕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鲁教办字〔2011〕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标题1鲁教发〔1989〕145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教学研究室试行工作条例》的通知2鲁教发〔1989〕532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试行工作条例》的通知3鲁教发〔1990〕12号山东省初中、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试行)4鲁教基字〔1991〕25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加快发展弱智教育的意见5鲁教职字〔1992〕2号山东省教委关于职业中专新上专业和各类学校举办职业中专班审批办法的通知6鲁教职字〔1992〕7号山东省教委关于举办高中后职业中专班有关问题的通知7鲁教成字〔1992〕16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加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8鲁教师字〔1992〕9号山东省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9鲁教师办字〔1992〕3号山东省教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通知10鲁教师字〔1992〕4号山东省教委印发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的办班条件和审批办法的通知11鲁教师字〔1992〕18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2鲁教师字〔1992〕19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电师专学员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卫电师专教学辅导暂行办法》的通知13鲁教师字〔1992〕20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师范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的通知14山东省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我省高中教育的意见15鲁教基字〔1994〕20号山东省教委关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几个有关问题的通知16鲁教职字〔1994〕8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公布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名称的通知17鲁教职字〔1994〕14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18鲁教师字〔1994〕8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师范省级规范化学校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19鲁教研字〔1996〕4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常规(试行)》的通知20鲁教师字〔1997〕8号山东省教委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21鲁教研字〔1997〕28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三项基本功考核实施意见及训练与考核标准》的通知22鲁教财字〔1998〕42号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教委委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3鲁教职字〔1998〕12号山东省教委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4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25鲁教办字〔2000〕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6鲁教财字〔2001〕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库存商品材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7鲁教基字〔2001〕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过重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28鲁学位〔2001〕5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9鲁教财字〔2002〕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0鲁教计函(2003)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校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31鲁教财函(2003)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远程网络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32鲁教办字〔2004〕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以下教育科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33鲁教计函(2004)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34鲁教审字〔2004〕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35鲁教财字〔2005〕1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财经工作评价标准(暂行)》的通知36鲁教研字〔2007〕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37鲁教学函(2007)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38鲁教基函(2008)2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考补习学校(班)管理工作的通知39鲁教基函(2009)4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结束——。
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困境与解决对策
教育管理714289877@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 (XJK 015BGD 065)的成果之一㊂作者简介:阳剑兰(1969-),男,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马军(1973-),女,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㊁心理健康教育㊂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困境与解决对策ʏ㊀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㊀阳剑兰㊀马㊀军㊀㊀摘要: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㊂目前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在制度供给㊁审查主体㊁审查范围㊁审查标准㊁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困境,需加以重视和解决㊂关键词: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构建;依法治校㊀1㊀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存在的困境当前,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建设已得到学界和政府部门的共识并取得丰硕成果,而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尚在探索阶段且未得到足够重视,存在以下困境㊂(1)制度化规定的缺乏㊂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 有关学校发展规划㊁基本建设㊁重大合作项目㊁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㊂ 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 高校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师生参与㊁专家论证㊁风险评估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㊁程序正当㊁过程公开㊁责任明确㊂ 以上两个文件中对高校重大决策要求从 合法性论证 到 合法性审查 的表述,足以说明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需要重视并成为必需㊂但对照当前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只是概括性的要求,缺乏相应的条文化㊁规则化的法规及上位具体制度的规定,说明高校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制度供给不足㊂(2)合法性审查主体不明确㊂要实施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必然涉及由什么机构承担合法性审查的主体问题㊂教育部‘通知“及‘意见“两个文件中皆未明确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的主体㊂为推进依法治校,近年来,一些高校出台了相应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如青岛科技大学制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办法(暂行)“提出 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批示意见,具体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法律事务办公室 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或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论证㊂ 如安徽工程大学制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提出由 办公室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办公室 组织学校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者论证 ㊂从以上两所高校的合法性审查承办部门来看,说明两个学校的合法性审查主体各异㊂因此,合法性审查由学校的综合协调部门还是由学校的法制机构,抑或由社会组织实施?尚有待明确㊂(3)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模糊㊂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来源于高校重大决策范围的确定㊂教育部201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意见“,该文件对什么是高校 三重一大 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表述,为贯彻 三重一大 决策要求,提出明确的决策原则和保障机制㊂那么,作为高校,在确定哪些重大决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是将以上所有的 三重一大 事项还是仅仅只将 三重一大 中的 重大决策事项 列为学校合法性审查范围呢?由于现有的文件中没有对高校哪些重大决策需要审查作出要求,因此,各高校所定义的重大决策审查范围差别较大㊁宽窄不一㊂(4)合法性审查标准的不一致㊂科学合理统一的714289877@教育管理审查标准是合法性审查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前提㊂审查标准主要涵盖决策的 权限 程序 依据 内容 等事项㊂由于目前没有出台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上位法,现已出台相关文件的高校设定的审查标准不一㊂如审查 主体 与 权限 并行规定,审查程序的缺失,审查依据的不当,需审查内容的模糊等,因此,在审查实践中因标准的不一致使操作的困难㊂(5)合法性审查问责机制不健全㊂重大决策必然涉及重大利益,必要而健全的问责机制是关系审查能否落到实处的保障㊂当前,问责标准的缺失与问责方式的不明确是影响审查问责机制的两个突出问题㊂问责标准即需要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要问责?问责方式即在审查过程中违纪违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㊂现有些高校的相应文件制度中对问责的规定明晰不够,如问责规定较为原则性㊁概括性和抽象性,对不同程度违法违规没有区分,没有对不同程度违法违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行明晰,一些高校以在审查过程违法违规用 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来笼统问责,这种过于原则抽象的规定,在实践中必然难以操作㊂2 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困境的解决对策针对当前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予以完善㊂(1)充实合法性审查制度㊂破除当前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供给不足的困境,可以在充分借鉴和吸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专门的‘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将宽泛的概括性要求转变为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成为各高校统一性的刚性要求,为各高校制定具体的制度提供有力依据㊂(2)确定合法性审查主体㊂解决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困境,需要合理设置审查主体㊂高校合法性审查主体可有两个选择:一是高校内部的法制机构㊂高校法制机构聘请及组织具有专业知识㊁技能,兼具中立性的法律顾问开展重大决策草案及文件草案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㊂二是社会独立机构㊂对于学校重大复杂㊁疑难且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在校内法制机构无法承担审查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独立第三方的专业机构㊁社会咨询机构或研究机构成为必要㊂为化解审查主体不独立与不自主的问题,可设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委员会,委员可由学校不同类别的人员构成,除法制机构人员与法律顾问外,将若干人大代表㊁政协委员㊁教授专家纳入委员会,并赋予委员会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充分的自主性权力㊂(3)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㊂笔者认为高校的 重大决策 的范围界定应该以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 三重一大 事项为依据,以下事项: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重要会议㊁文件精神和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出台涉及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政策措施㊁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规划编制㊁重大工程项目决定㊁大额财政资金安排㊁重大国有资产处置㊁考试招生及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等;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的涉及战略合作㊁外事㊁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㊁合同等;教职工收入分配㊁福利待遇和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其他具有全局性㊁长远性影响,或者与学校法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都应列入高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㊂(4)确立合法性审查标准㊂主要从职权㊁程序㊁依据与内容等四个方面确立审查标准㊂其一,明确职权标准㊂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高校重大决策的议事机构,需要明确两者的议事内容㊂审查决策机构的决策职权㊁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㊂其二,明确程序标准㊂重大决策需要规避风险㊁科学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参与㊁专家论证㊁风险评估等法定步骤,因此,对承办部门在拟订方案时,是否履行以上法定形式及遵循法定时限等进行明确审查㊂其三,明确依据标准㊂从决策草案法律或制度依据是什么,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㊂其四,内容标准㊂从 合法性㊁合理性 的原则,从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制度要求,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符合学校发展的实际等方面进行审查㊂(5)健全合法性审查问责机制㊂为强化合法性审查对决策机构的约束力度,要立好问责标准,解决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条件问题㊂在合法性审查文件中要有专门的问责规定,对在工作中造成的后果进行分类列举,如 重大过错 严重过错 一般过错 等,根据责任的严重程度明确承担相应的政治㊁法律或道德责任追究,避免模糊化㊁原则性的不足㊂参考文献[1]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Z].[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Z].[3]杨树人.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完善[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8,(09).责任编辑㊀孙晓东。
大学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
XXXX大学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各类合同协议和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处理处分决定等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各类合同协议签订、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处理处分决定和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的相关工作与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指依法定职权和程序,以学校名义制定的旨在规范学校办学、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反复适用的章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学校层面规章制度;本办法所称各类合同,指以学校名义(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对外签订的各类合作协议、资产采购与服务重大采购合同、基建与修缮项目合同等;本办法所称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处理处分决定,指因师生违反上级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合同等对教职工或学生作出的处理处分、处置等决定。
第四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办法所指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规章制度起草的主办单位(部门)、各类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作出处理处分、处置等决定的主办单位(部门)按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相关单位(部门)在提交审查前应做好前期论证与协调工作,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一)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起草单位应该提交以下材料:1.完整填写《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表》(附件1);2.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起草说明;3.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4.征求意见、论证等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
(二)各类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查,承办单位应该提交以下材料:1.完整填写《委托法律顾问申请书》;2.协议合同的原文;3.按上级和学校规定需要招投标的应提供招投标的有关资料;4.其他相关材料。
(三)处理处分决定合法合规性审查,承办单位应该提交以下材料:1.完整填写《委托法律顾问申请书》(附件2);2.主要的事实依据及佐证材料;3.拟提交学校的处理处分、处置等决定意见及所依据的上级和学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协议合同等;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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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0.07.15
•【文号】教政法〔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7.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教政法〔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高等教育到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为凸显,广大师生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诉求日益增长,参与学校治理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
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
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学校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校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学校章程制定实施、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校内民主管理、学术治理等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
要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定期听取关于法治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问题。
要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依法办事。
学校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学校主管部门要把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
三、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将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内容。
健全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使章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有机统一。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法律保留原则,积极主动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
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制度建设质量,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健全校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的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具体办法。
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进行及时修订和清理,编制现行有效文件清单。
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提高管理效率,方便师生查阅。
四、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健全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等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
建立学校权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办学自主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止滥用。
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探索建立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的机制。
法治工作机构的意见要记入拟发布文件的起草说明和决策会议的会议纪要。
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法、依学校章程有序参与学校管理。
探索建立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激励师生关心学校改革发展。
推动健全理事会(董事会)制度。
依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对教师、学生的处理、处分,应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遵循比例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处理、处分决定作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
探索建立听证制度,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或申诉,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确保作出处分或申诉决定程序的公平公正。
建立校内救济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有效衔接机制,保障教师、学生救济渠道的畅通。
探索设立师生法律服务或援助机构,为师生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
六、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及下属机构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查。
积极推进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办法。
推动建立第三方调解制度和校方责任险、学校安全综合险、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制度,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
完善工作流程,妥善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复议、仲裁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加强学校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探索发布学校法律风险处置指南、建立案例库。
七、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学校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将宪法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
制定学校普法规划,推进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贯彻实施。
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
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全体教师学法制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要安排1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学习活动。
八、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学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作为学校的管理部门,统筹行使相应职权,并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
探索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工作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由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学校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
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法治工作机构条件保障,根据需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包括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校内专家、外聘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鼓励、支持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提升学历、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专业能力。
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着力加强高等学校分管校领导、法治工作机构人员的法治培训。
九、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和工作报告制度。
学校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的法治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法治工作情况要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项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学校日常办学过程中发生的疑难、重大案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影响、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主管教育部门。
主管部门对涉及多所学校、可能引发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建立协调会商处理机制。
通过年度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会、片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交流和研讨。
十、营造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为学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尊重保障学校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
要坚决撤销面向学校实施的形式主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面向学校的各类评估评价评比表彰和创建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
要改进对学校的管理和评价方式,减少对学校办学的干扰,切实树立服务意识,为学校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校可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贯彻实施本意见的情况,请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教育部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