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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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

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

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应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选项条件,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园区区域规模(指园区内的国土面积),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3万亩;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5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2万亩;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1 - 1.5万亩。

(二)园区内耕地种植粮食作物面积不低于75%。

(三)园区内拟扶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有2个以上。

(四)园区建设地点和具体项目的选择不应与农业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建设地点和具体项目重复。

现代农业园区内农民合作社(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下同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3〕197号)中“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有关规定。

一、投入政策(一)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和用途。

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财政资金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部分应不低于30%。

主要用于修建田间水利灌排设施、改良土壤和增施有机肥、修建和硬化田间道路、营造农田防护林或生态林等工程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行新建高标准农田或对已建成项目区进行提升改造,或者新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或对已建成项目区进行提升改造。

应通过三年建设将园区现有的耕地全部建成为高标准农田。

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其中用于高标准农田田间作业道路的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得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总投入量的30%。

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田间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建设。

投入扶持农民合作社部分不低于20%。

既可用于农民合作社组织推广应用良种、良法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购置更新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补助也可用于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

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引

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引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6 ) 4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发展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扶持范围依据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三、主要政策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一般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和产业化发展贴息项目。

一般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和试点项目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一)一般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

1、扶持对象为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2、一般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涉农企业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为70万元至42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为42万元至14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为14万元至42万元。

(二)产业化发展贴息项目。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5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5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3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制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和规范企业投资管理(一)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核准项目目录。

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选择部分综合改革试点县、具有专业化特点的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要加快完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全面高效有约束的监管处罚制度等,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创造政策、信用和监管条件。

(二)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

承接好国家、省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除国家和省明确要求市级管理和涉及全市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外,按照“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审批事项同步下放”的原则,下放到县(市、区)级管理;按照修订并公布的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结合部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项目是指为了发挥部门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以下简称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

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第四条部门项目分为两类:(一)土地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为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土地复垦,水利部组织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林业生态示范。

(二)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包括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等示范,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第五条部门项目应坚持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选项,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项目。

土地治理类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

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应体现公平性、示范性、引导性.第六条地方各级农口部门应与同级农发机构建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农口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扶持重点第七条部门项目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

河北省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立项及审批流程

河北省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立项及审批流程

河北省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立项及审批流程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立项01立项审批形式企业自主投资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备案制和核准制,项目备案,是指企业自主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项目立项可以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核准,是指企业自主投资,但对关系到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列入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立项可以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02项目立项申报材料项目备案,备案项目无需提供前置材料,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据项目公司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进入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的信息完整后,选择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申报提交,发改委对政策进行审核后,符合政策点击确认即可完成备案。

项目核准,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视项目情况而定)、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03项目审批法律法规项目备案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8]4号);项目核准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8]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冀政发[2017]8号)。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务、旅游、生态、金融等多种产业综合开发的项目。

该项目由农业部组织开展,旨在加速农村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

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覆盖范围为农村地区;2.项目实现综合开发,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务、旅游、生态、金融等;3.项目有明确的盈利模式,并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实现盈利;4.项目有社会效益,有望提高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水平;5.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和法规要求。

项目申报流程1.填写申报表格项目首先需要填写申报表格,表格可以从农业部网站下载或者向相关发改委、农业局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方案、市场调研报告、投资估算、财务方案、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图纸、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等。

3.审核与评估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与评估。

主要审核方向包括项目可行性、市场前景、资金来源、技术可行性等。

4.签署协议通过审核的项目需要签署农业部项目合作协议。

申报注意事项1.项目方案要具体,要有可行性;2.市场前景要符合实际可行性,投资回报周期不过长;3.自有资金投资比例适中,不能全部依赖政府资金;4.项目要有可持续性,能够创造稳定收益;5.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申报得到的支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的项目,将得到以下支持:1.享受地方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2.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3.获取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

申报案例申报案例一:精准扶贫项目该项目以种植特色农产品为主,兼顾农村旅游和电商平台销售。

在帮助当地贫困户增收的同时,还吸引了不少游客,为当地村庄的旅游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申报案例二:水产养殖项目该项目以湖泊水产养殖为主,还配套了餐饮、休闲娱乐等设施,旨在打造湖泊畔的综合餐饮娱乐休闲区。

在项目实施后不久,当地村民就实现了空前的旅游收入。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以为当地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同时也能够加速当地产业发展。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农发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冀农发办[2013]96号)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农发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冀农发办[2013]96号)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农发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
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冀农发办[2013]96号
更准确真实地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概预算,结合我省农发项目预算定额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经广泛征求市县意见,参照相关部门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对部分项目预算定额及人工费单价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部分管道安装定额。

包括PVC(聚氯乙烯)管道、PP(聚丙烯)管道、PE(聚乙烯)管道安装。

安装损耗率由2%调整为4%。

二、输变电工程定额。

根据电力工程实际情况,输变电工程定额参照电力部门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三、人工费单价。

甲类工由40.79元/日调整为70元/日(差价29.21元);乙类工由24.66元/日调整为47元/日(差价22.34元);机械台班用工由40.79元/日调整为60元/日(差价19.21元)。

本次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此次调整的预算定额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项目预算定额,继续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冀财发〔2011〕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省办将按此标准对2014年度项目可研(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预算不准、高估冒算的进行核减。

请各地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便修订完善。

河北省农发办
2013年9月10日。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2-11-06 09:17: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60号令修订)等有关办法规定,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下简称“土地治理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治理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治理项目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四条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切块资金安排,下同),以及其它新安排的项目。

第五条土地治理项目安排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规模开发,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效益;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项目立项实行严格的项目库管理,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建立项目库,依据省级项目库各项目排序择优选择确立项目。

第六条土地治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制定规划,建立项目库,考察筛选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编报和批复项目计划,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理,项目和资金公示,项目调整、变更与终止,内业档案管理,督导检查,项目进度监测,验收与考评,奖惩,工程移交与管护。

第七条按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和设区市、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县农发办”)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二章建设重点第八条土地治理项目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23个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有关单位:为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科技对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主推技术遴选推介要求,2022年在全省开展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重大技术模式遴选推荐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围绕打造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一批高端精品要求,立足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聚集绿色节水、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生态环保、高效利用等的高效抗逆主导品种、成熟适用先性技术和引领性绿色生态重大农业技术模式,突出绿色发展导向,突出技术引领性,突出技术成熟适用性。

二、推荐条件(一)产权明晰。

推荐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绿色技术模式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技术模式不违背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推荐的品种技术涉及的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农机装备等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二)绿色高效。

符合生态绿色、优质高效、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综合性、全程化的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要有整套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为突出技术特性,推荐技术名称可做为核心技术。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冀政函[2006]48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冀政函〔2006〕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北省关于评选认定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的办法》和《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认定藁城市等20个县(市、区)为河北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30家企业为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有效期自2006年5月至2008年5月。

冀政函〔2004〕54号文件公布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废止。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6〕1 号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把我省建成农产品加工强省、出口大省。

首批认定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要率先发展,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形成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对周边地区形成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

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其上项目快发展。

凡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在我省独资或控股50%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我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均享受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科技、产品和市场开发能力,尽快做大做强,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河北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市、区)名单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涿鹿县张北县平泉县兴隆县抚宁县唐山市丰润区乐亭县玉田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定州市肃宁县青县枣强县隆尧县宁晋县大名县魏县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畜牧类一、奶牛类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天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圣元乳业有限公司张家口察北草原乳业有限公司蒙牛乳业(察北)有限公司丰宁银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河北新天香乳业有限公司河北宏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涿州市远大奶牛产业有限公司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河北乡谣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旭瑞乳业有限公司衡水陆海乳业奶牛胚胎移植有限公司邯郸滏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涿鹿县新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国富爱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保定永华集团有限公司二、肉牛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福华肉类有限公司华安肉类有限公司廊坊潘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金丰牧业养殖有限公司唐山市伊家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华升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河北华香清真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沧州伊杰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隆大庄园畜牧有限公司饶阳县华阳肉类制品有限公司三、生猪及肉制品类石家庄双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凯隆达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宏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玉田县牧富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唐山市大唐康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廊坊市康达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河北明慧养猪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京南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兴达原种猪有限公司保定市旺盛敏达牧业有限公司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景县津龙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安平县京涛养殖有限公司河北省故城县海源种猪场武安市食品公司邯郸市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四、禽类及其制品石家庄华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禽塔实业有限公司河北飞龙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昌黎县老师傅畜牧产业有限公司唐山中红普林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市鑫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省刘美实业有限公司遵化市长城科贸有限公司香河正大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双合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荣达畜禽有限公司任丘市家禽养殖协会河北万雉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裕家禽育种有限公司邢台市基立冻冷品公司五、羊、兔、皮毛及其他河北一山牧业有限公司张北草原天牧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张北县草原牧野兴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张北县恒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泰阳光牧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县肉联总公司临漳县临英兔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康远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广平县三农生态有限公司衡水顺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丽华制帽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肃宁县天龙皮草有限公司林(板)果(品)类一、果品及其加工类石家庄神喻王果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晋州市长城经贸有限公司河北昌山实业有限公司涿鹿县果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蔚县杏扁经销总公司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德红源果业有限公司承德哈露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兴隆县朝阳食品有限公司宽城佳禾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太平洋饮品有限公司遵化栗源食品有限公司唐山蓝猫饮品集团有限公司遵化市马兰峪板栗专业合作社河北迁西板栗集团有限公司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山源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天丰农产有限公司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沧州崔尔庄枣业有限公司沧州沛然世纪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泊头亚丰果品有限公司深州市华发果品有限公司河北东方绿树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富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益发实业公司河北绿岭果业有限公司二、林板(纸)类河北深州长城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河市鑫生木业有限公司易县亚林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青县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冀州市华林板业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全球木业有限公司三、葡萄酿酒类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中化河北地王集团公司香格里拉(秦皇岛)葡萄酒有限公司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四、园艺及花卉唐山豪门园林有限公司廊坊市润绿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三河燕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蔬菜(食用菌)类石家庄银河食品有限公司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惠康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天露糖业有限公司涿鹿金世纪经贸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万全亚雄食品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九马铃薯淀粉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集发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麦可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保定绿健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昌利农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喜奥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天之骄调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河北企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遵化市广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唐山三商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国宾食品有限公司承德绿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承德润隆食品有限公司粮(棉)油加工类一、粮食加工石家庄市华营联合葡萄糖厂河北黑马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胖胖面业有限公司河北赵州利民淀粉企业集团总公司赵县兴柏淀粉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玉晶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中绿(河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承德隆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河北玉锋淀粉糖业有限公司河北健民淀粉糖业有限公司河北燕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顶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昌黎县淀粉有限公司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廊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文安县占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博通饼业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高碑店豆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献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德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深州隆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故城县三豆产业化经营合作社阜城县福原食品有限公司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阜城恒通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生食品有限公司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河北三太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宏威食品饼业有限公司河北鑫合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美佳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邯雪面粉集团有限公司二、饲料类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河北鲲鹏饲料有限公司河北凯特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兴达饲料集团有限公司三、种业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三北种业有限公司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河北银田种业有限公司四、油料及加工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常安油脂有限公司河北望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鸡泽县华益油脂有限公司武安市仓盛兴油脂有限公司河北宇龙粮油有限公司成安县高环企业集团总公司唐山天申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五、棉花加工河北省大城县齐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河北唐龙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东光县力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沧州华远纺织服饰(华宇棉业)有限公司河北省景县昌荣集团有限公司冀州市升达棉纺织集团河北汇昌工贸有限公司威县冀实良种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澳奇棉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圣绵纺织有限公司邯郸安泰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类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石家庄市西三教花卉市场怀来县京西果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平泉县榆树林子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青县盘古蔬菜批发市场邯郸市(馆陶)金凤禽蛋农贸批发市场邯郸(魏县)天仙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开发中心永年县南大堡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水产类昌黎县陆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银贝食品有限公司唐山普林海珍养殖有限公司唐海县十里海养殖场唐山嘉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黄骅市鑫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河北晨光天然色素有限公司定州市大鹿庄乡农业技术推广协会河北隆尧金源天然色素有限公司河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领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大洋食品有限公司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国富草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重大产业项目标准

河北省重大产业项目标准

河北省重大产业项目标准河北省重大产业项目是指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和政策导向和河北省产业发展方向、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以及满足政府重大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

项目总投资以年度计划投资总额为基数按比例增长,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且年度计划投资总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

项目法人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项目法人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具备项目分析、评估、设计、投资分析、投融资等相关专业知识。

项目法人单位要对投资概算编制负责;项目法人单位要按照投资概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单位要组织编制项目投资概算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一、产业方向围绕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统筹城乡、培育壮大新动能、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向,优先布局。

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布局方向及相关规划,具有较强竞争力。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规划等,对项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又能发挥项目自身资源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大数据智能化为代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及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七大行业领域中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并且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技术先进、产业链完整、协同配套明显、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资源能源消耗低、生态环境良好、安全生产状况良好、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可纳入我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录(见附件1)。

对项目所在区域优势明显并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规划要求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同时产品具有比较优势、有较好市场空间但不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处于发展成长期但尚未形成产业规模效益落后的制造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纳入我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录(见附件2)。

农业综合开发(定义与分类)

农业综合开发(定义与分类)

目录1农业综合开发 (1)1.1定义 (1)1.2任务 (1)1.3项目 (2)1.3.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2)1.3.2项目管理 (2)1.4投入 (4)1.5土地治理项目 (4)1.5.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5)1.5.2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5)1.5.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5)1.6产业化经营项目 (7)1.6.1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的原则 (7)1.6.2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分类设置和扶持对象 (8)1.6.3扶持方式 (9)1.6.4立项条件 (10)1.6.5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 (11)总目录第1页1农业综合开发1.1定义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标志及其含义:“ACD”是农业综合开发的英文缩写:A griculturalC omprehensiveD evelopment图型含义:‘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1、山丘资源:周边四个三角形代表山地;2、节水灌溉:中间一滴水代表水利设施;3、格田成方:中间田字格代表农田整治;4、农田林网:周边四棵树代表林业措施;5、四通八达:田的十字线代表机耕道路。

1.2任务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正文第1页共13页1.3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

1、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简介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简介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简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从1994年开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为指导,突出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按“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布局;“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以“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连片开发、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依靠科技,注重效益”——以科技为支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力度,增强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完善竞争立项等市场机制,实现择优选项,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质量;“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以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任务为依据,优化资源配置,适当提高沿海经济较发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等地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保证其它地区必要的投入力度,实现共同发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农业主产区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突出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同时,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要求,突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兼顾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作用较大的中小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中投入,不留缺口”——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严格选项,宁缺勿滥,同时,科学确定项目投入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保证项目需要,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发挥效益一个;“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创新投入和管理机制为切入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政策,打破基数,克服平均主义,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农发〔2017〕21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农发〔2017〕21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农发〔2017〕2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2017年9月8日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鼓励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园区等创新试点类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压采增效,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土地治理项目应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开发布局。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区、市、县财政局:现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0]186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就2011年大连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有关事宜补充规定如下,请你们一并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立项;(二)整合资金,不搞重复投入;(三)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重点突出地区优势。

充分利用和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依托科技进步,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布局的调整。

二、投资重点和扶持范围根据上述原则,确定2011年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重点和扶持范围:(一)投资重点是具有都市型现代农业特点的项目。

各地区应根据《关于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意见》(大委发[2010]2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农业投资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优势产业,如水果、蔬菜、花卉、菌类和畜牧等,按照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原则,重点扶持新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设施农业小区,并大力扶持带动能力强、高效、环保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区域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业竞争力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重点支持在工商部门登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并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连结、风险共担机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三)重点扶持农产品储藏库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农产品仓储能力和商品化水平,完善农村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四)积极扶持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或租赁农民土地并直接吸纳当地农民稳定就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享受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已享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扶持的单位,以及大连市农业以奖代补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

拟认定2023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名单

拟认定2023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名单
4
衡水市
枣强县
河北时令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时令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枣强县便民综合服务站、冀中南(枣强)雾耕科技未来农业产业园项目5Fra bibliotek保定市
望都县
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4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6
保定市
安国市
河北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京津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项目
31
邯郸市
馆陶县
美绿思生态农牧科技馆陶有限公司
蛋鸡产业园项目
32
邢台市
内丘县
百果园内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大樱桃种植采摘.百果园示范基地项目
33
邯郸市
魏县
河北魏福现代食品有限公司
魏福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
34
张家口IIj
沽源县
沽源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沽源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沽源七场续建年出栏15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15
衡水市
武强县
河北嘉虞粮油有限公司
河北嘉虞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8.2万吨有机高油酸花生项目
16
衡水市
深州市
河北鲜天下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鲜天下二期农副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17
保定市
源源县
河北桃木疙瘩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源桃木疙瘩屠宰加工项目
18
衡水市
武邑县
河北绿园生态庄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绿园预制菜加工基地项目
临城县石城蛋鸡养殖厂项目
95
张家口市
康保县
康保为牛牧业有限公司
康保县智能生态奶牛牧场建设续建项目
96
石家庄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协调、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建成一批类型多样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一)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产业园区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以县为单位制定政策,编制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

到2020年,引导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企业全部进入产业园区。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下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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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试行)
冀农开办[2004]142号2004年12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改革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立科学的选项立项管理机制,依据国家、省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和项目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竞争立项,包括有无偿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和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及其它扶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项目。

第三条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竞争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项,民主决策、科学立项。

第四条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的基本程序,分为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与资格审查、省级考察与项目初审、项目评估与审批四个阶段。

第五条产业化经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含)为重点项目,3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一般项目。

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通过省内竞争后报国家农发办评估审定。

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经过竞争由省级农发办评估审定,报国家农发办审核备案。

第二章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项目申报指南。

省农发办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投资控制规模和总体要求,确定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拟扶持的重点产业、区域布局和投资规模;制订竞争立项的工作方案和项目申报指南。

第七条投资分配。

省农发办以基数加因素分配法测算下达各市的财政投资控制指标,确定各市上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的个数。

第八条信息发布。

省农发办下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将立项条件和要求,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九条发布形式。

由省农发办根据情况选择信息发布的形式。

(一)省级报刊刊登公告;
(二)省级网站发布公告;
(三)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开征集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资格审查
第十条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申报指南,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的内在需求,本着实事求是、自愿申报的原则,向企业所在县农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提交项目建议书和相关附件。

第十一条县级初选。

县级农发办(机构分设的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凡承办单位条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均可向市级推荐。

第十二条市级审查。

市级农发办(机构分设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业产业化规划、发展布局和省农发办有关要求,对项目的立项条件进行审查,与项目县一道进行初步考察,优选确定上报项目。

各市要以竞争立项、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形式,提高项目优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项目质量。

第十三条可行性研究。

市级确定上报的项目,项目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拟上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四条省农发办对各市推荐上报项目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立项条件的,列入考察范围;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退回申报单位,不予考察。

第四章项目考察与初审
第十五条现场考察。

省级农发办赴列入考察范围的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重点是项目单位的相关情况和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

(一)考察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产业,了解项目与政府扶持重点的吻合性;
(二)考察项目单位的承办条件、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了解项目的可行性;
(三)考察投资环境,了解项目实施的可靠性;
(四)考察项目长期规划,了解项目扶持的可持续性;
(五)考察企业财务状况和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了解项目投资的安全性;
(六)考察项目对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情况,了解项目的带动性。

第十六条考察报告。

考察组对每个项目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项目是否初步可行,提出考察意见。

考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要,企业现状,对重点考察内容的考察意见,明确提出项目能否参加评审的意见,报主任会议审定。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

项目单位财务审计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由省、市农发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产审计。

经审计,在具备项目建设条件的前提下,自身具备偿债能力、具备有效资产抵押的,可以直接上报;不具备资产抵押条件的,需具备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并对担保单位进行资产审计。

第五章项目评估与审批
第十八条经实地考察和财务审计合格的项目进入评估程序。

竞争评估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见国农办[2002]175号);
(二)项目概要;
(三)技术及设备先进性相关证件;
(四)产品先进性及标准化生产措施的相关证明;
(五)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相关资料;
(六)企业财务审计相关资料、银行信用等级等。

第十九条专家评估由省农发办综合处负责,以现场竞争答辩的形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基本步骤为:
(一)根据项目涉及专业,从专家库中抽取各专业所需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长具体主持项目竞争评估会议;
(二)职能处室向专家组简要介绍国家、省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的政策、原则和基本要求,项目考察和财务审计情况;
(三)专家组独立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
(四)项目单位介绍情况,专家组对项目有关情况提出质询,项目单位代表答疑;
(五)专家组对评估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评定,对项目是否可行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资料;
(六)具体评估程序按照《河北省农业开发项目评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专家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分析项目工艺技术方案和产品先进性,掌握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能性;
(二)分析项目建设的财务和预收益情况,掌握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三)分析项目市场需求和营销方案是否可行,掌握项目的市场前瞻性;
(四)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综合实力和资金来源,掌握项目目标的实现能力和投资的安全性;
(五)分析项目与农户的联结机制,掌握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性。

第二十一条评估结论。

专家评估结论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一)对项目做出定性结论,决定项目是否可行;
(二)对项目做出量化评价,通过分数高低确定优选顺序;
(三)对同类型的竞争项目做出综合比较,分出优劣,排出顺序。

第二十二条省农发办外资多经处会同资金办根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政策要求及各市投资控制指标,提出对专家评估结果的取舍意见和项目初步计划。

第二十三条项目审定。

省农发办主任会议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职能处室提出的初步计划,审定项目。

第二十四条项目公示。

向社会公布拟立项的项目名称,征求意见。

项目公示的形式同竞争项目申报指南。

职能处室将公示结果向主任会议报告。

公示出现较大问题的项目,经核实后暂停立项资格。

第二十五条项目计划。

经省农发办主任会审定和公示通过的项目,纳入各市年度项目计划,按程序报批。

第二十六条项目审批。

列入省级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重点项目上报国家农发办审定;一般项目报国家农发办审核备案。

经国家农发办批复同意后,一并向各市农发办批复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市级产业化经营项目初选是否实行竞争选项及竞争选项的办法,由市级农发办(机构分设的,会同财政部门)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报省农发办备案。

市级竞争选项的结果不构成省级竞争立项的参数。

第二十八条竞争立项所需的工作经费,统一在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办法由省农发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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