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地灾,详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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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
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
(简本)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三队
二O一四年十月
湖南省石门县
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
工作项目名称:湖南省石门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工作项目编号:湘[2012]地详430726-09
工作起止年限:2012-2013年
项目负责:丁××
项目设计:梁××
报告主编:梁××
参加人员:吴××申××覃××张×孙×
项目审核:曹××冯××
队长:×××
编制单位: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三队(公章)编制时间:二O一四年十月
实施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目录
一、调查基本情况............................................................................................................. - 1 - (一)项目来源............................................................................................................ - 1 - (二)目的任务............................................................................................................ - 1 - (三)项目完成情况.................................................................................................... - 2 - 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危害 (3)
(一)地质灾害类型.................................................................................................... - 3 - (二)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 3 - (三)地质灾害危害.................................................................................................... - 4 - 三、地质灾害分区 (5)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 5 - (二)地质灾害危险分区............................................................................................ - 9 -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 11 -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 (14)
(一)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划分.................................................................................. - 14 - (二)重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15 -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建议 . (24)
(一)存在的问题...................................................................................................... - 24 -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 25 -
附表1:湖南省石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截止2013年7月底)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项目来源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于2012年8月下达了《石门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湘[2012]地详430726-09),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三队承担。
项目预算经费240万元。
工作时间2012-2013年。
(二)目的任务
工作目的:
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以遥感解译、地面调查、测绘和工程勘查为主要手段,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开展湖南省石门县1:5万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发育特征、分布规律以及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为减灾防灾提供地质依据。
工作任务:
1、开展石门县地质条件调查,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的岩土体结构条件,阐明其发育、分布规律及形成机理,进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划分;
2、对已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并对其复活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估;
3、对潜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其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
4、选择重大单体地质灾害进行测绘和勘查;
5、进行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6、协助地方政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区、重大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新址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初步评估;
7、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
8、在调查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区划。
(三)项目完成情况
自2012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任务下达后,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三队成立了石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组。
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底,完成了项目总体设计并通过了项目设计评审;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完成了地质灾害野外工作并通过了野外验收。
2013年9月至12月,完成了石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数据库的编制。
本次调查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面上工作共完成调查面积3973km2,调查24个乡镇、327个行政村及居委会、人口67.21万,调查重要城镇19处、学校74处、水库46处、矿山22处、旅游景区6处、重要交通干线1382.3km,调查线路总长度达51736km。
完成各类调查点1266处(包括地质灾害点548处、地质环境点718处),编制地质灾害预案355份、防灾工作明白卡355份和避险明白卡241份、乡镇野外工作小结19份;点上工作完成了3处重要地质灾害点工程地质测绘、2处典型滑坡工程勘查。
本次详查中各项工作都严格执行了《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
(DD2008-02)和《石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设计》要求,圆满地完成了项目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危害
(一)地质灾害类型
经本次详细调查,石门县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点548处。
其中不稳定斜坡168处,占灾害总数30.66%;滑坡240处,占灾害总数43.80%;地面塌陷49处,占灾害总数8.94%;崩塌37处,占灾害总数6.75%;泥石流25处,占灾害总数4.56%;地裂缝29处,占灾害总数5.29%。
经调查评价,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00处,以滑坡、不稳定斜坡为主。
其中不稳定斜坡隐患点134处,滑坡隐患点186处,崩塌隐患点33处,泥石流隐患点17处,地面塌陷隐患点22处,地裂缝隐患点8处。
(二)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1、空间分布
石门县地质灾害以滑坡、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发育较多,且分布较广泛。
滑坡、不稳定斜坡主要分布于县域西北部壶瓶山镇中低山地貌区、中部雁池乡和磨市镇低山地貌区、中部白云乡丘陵地貌区,沿山前、道路呈带状分布;崩塌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的壶瓶山镇和南北镇;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丘陵和丘岗区的新铺乡、洛浦寺、夹山镇、蒙泉镇(见图1)。
2、时间分布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切坡修路建房、抽排地下水、矿山开采等破坏环境的人类活动也越来越频繁,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呈增长趋势。
特别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以来,人类工程活动逐渐增强,地质
灾害数量也加快增长,其中以1998年、2012年为主要发灾年代,发生灾害次数分别为45次、80次。
月份上,受降水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般发生在每年4-8月。
图1 石门县地质灾害分布图
(三)地质灾害危害
1、地质灾害灾情
根据灾情分级标准,全县有地质灾害中型9处,小型148处。
截至2012年底,因地质灾害死亡43人,毁房797间、毁田1137亩、毁路10823m、毁渠550m,直接经济损失2022.86万元。
2、地质灾害险情
根据险情分级标准,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400处(核销135处、待核销13处),地质灾害险情大型1处,中型24处,小型375处。
目前隐患点共威胁9913人,潜在经济损失28139.18万元。
三、地质灾害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石门县内共划分出了1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4个,面积1768.43km2,占全县面积的44.51%,区内有地质灾害点397处,占全县灾害点总数的72.45%;中易发区6个,面积1358.65km2,占全县面积的34.20%,区内有地质灾害点114处,占全县灾害点总数的20.99%;低易发区4个,面积845.92km2,占全县面积的21.29%,区内有地质灾害点37处,占全县灾害点总数的6.75%。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石门县壶瓶山镇-太平镇-子良乡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高易发区(Ⅰ-1)。
该区主要沿壶瓶山镇中部南坪镇的龙洞峡-龙池河-黄连河,穿过东部上延河村,进入太平镇北部的五姓墩村,穿过白果树村和东部的裕民村,进入子良乡北部的新道湾村,穿过子良坪村,止子良乡东北部的骆村
图2 石门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示意图
坪村一线分布;区内属侵蚀剥蚀中低山地貌,山高坡陡,地形起伏大、切割强烈,地层以志留系页岩、泥质粉砂岩软质岩-较软质岩为主,少部分为石炭系、二叠系灰岩、白云质灰岩以及泥盆系砂岩坚硬-较坚硬岩组,软质
岩类的页岩风化强烈,残坡坡积层较厚,一般构成顺向坡或泥石流沟的丰富物源,易于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南北镇-东山峰-壶瓶山镇-所街乡一带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2)。
该区包括南北镇的大部分、东山峰、壶瓶山南部、所街乡北部地区;区内属侵蚀剥蚀中低山地貌,山高坡陡,地形起伏大、切割较强烈,北部地层以震旦系白云岩、磷块岩、冰碛砾岩坚硬-较坚硬岩组为主,少部分为前震旦板溪群的变质砂岩和白垩系砂岩、砂砾岩,中南部地层以寒武系灰岩夹白云岩坚硬岩组为主,少部分为奥陶系灰岩坚硬岩组;区内受区域大断裂清官渡逆断层影响,构造裂隙发育,岩层较破碎,同时受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严重,切坡修路、矿山开采,巨厚的冰碛砾岩风化层和矿山弃碴构成泥石流物源,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大多沿着省道S303及清官渡逆断层分布。
(3)罗坪乡-磨市镇-雁池乡-维新镇-三圣乡一带以滑坡、崩塌、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3)。
该区包括罗坪乡中南部、雁池乡西南部、维新镇南部、三圣乡中南部地区;区内属侵蚀剥蚀溶蚀低山地貌,褶皱、断裂构造发育,有沿市向斜、沿市张性大断裂,地层以志留系页岩、泥质粉砂岩较软岩组为主,少部分白垩系粉砂岩砾岩、泥盆系砂岩、奥陶系和二叠系灰岩类坚硬-较坚硬岩组,较软岩类风化强烈,修路、切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又处于石门县降雨中心区,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呈星点状分布。
(4)白云乡-皂市镇-新浦乡一带以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4)。
该区包括白云乡、白云山林场、皂市镇东南角;区内属剥蚀
溶蚀丘陵-低山地貌区,褶皱、断裂构造发育,有龙潭湾向斜、磺厂背斜、磺厂-仙凤山压性断裂,岩层错断、破碎,地层有三叠系砂岩与灰岩、二叠系和石炭系灰岩夹页岩与煤系地层、泥盆系砂岩、志留系页岩和泥质粉砂岩、奥陶系灰岩,较软岩与较硬岩相间,因人口相对密集,切坡建房、修路工程活动强烈,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频现,较为突出是煤矿开采活动频繁,矿山抽排水引发、采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多发,塌陷灾害较为较突出。
2、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
(1)壶瓶山镇东北部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Ⅱ-1)。
该区分布在壶瓶山镇东北部的壶瓶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其过渡区。
(2)壶瓶山镇-太平镇-所街乡-雁池乡-罗坪乡连片区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Ⅱ-2)。
该区包括南北镇的西北部、壶瓶山镇的西北部和中部石南山-上八峰山-观音山一线、太平镇中部-东部-西部半环、维新镇东北部、雁池乡东北部、所街乡东南及南部、壶瓶山镇西南角、罗坪乡西北部地区。
(3)子良乡局部以泥石流、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Ⅱ-3)。
该区分布在子良乡西南角、三圣乡东北角的局部地区。
(4)皂市镇-磨市镇-新铺乡以滑坡、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Ⅱ-4)。
该区包括磨市镇东南角、皂市镇大部、新铺乡北部地区。
(5)二都乡南部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Ⅱ-5).该区分布在二都乡南部、夹山镇东北角。
(6)夹山镇-蒙泉镇以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
(Ⅱ-6)。
该区主要分布在夹山镇的西南部、蒙泉镇的西北部。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1)大同山林场低易发区(Ⅲ-1):分布于太平镇中南部、维新镇西北部、大同山林场、雁池乡东北角地区。
(2)子良乡-三圣乡低易发区(Ⅲ-2):分布于子良乡东南部、三圣乡西北部地区。
(3)新关镇-楚江镇-易家渡镇低易发区(Ⅲ-3):分布于新关镇大部、楚江镇、易家渡镇大部、二都乡北部地区。
(4)夹山镇-秀坪园艺场-蒙泉镇低易发区(Ⅲ-4):分布于夹山镇大部、秀坪园艺场、蒙泉镇大部。
(二)地质灾害危险分区
石门县共划分出危险区8个,其中危险性大区3个,面积1412.2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5.55%;危险性中区2个,面积669.55m2,占全县总面积的16.85%;危险性小区3个,面积1891.2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7.60%。
(见图3)
1、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
(1)白云乡-皂市镇新铺乡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A1)。
该区分布于白云乡大部、白云山林场、皂市镇南部、新铺乡南部、易家渡镇西北部、洛浦寺林场地区,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引发的灾害居多,矿山开采活动强烈,矿山抽排水和采空引起的地面塌陷较为突出,该区又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
(2)罗坪乡-维新镇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A2)。
该区分布于罗坪乡大
图3 石门县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部、磨市镇、雁池乡大部、维新镇西南角地区,为低山地貌区,省道、县道交通主干道密集,切坡建房、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比较强烈,该区主要以志留系页岩、泥质粉砂岩之类较软岩组为主,又是石门县降雨中心区,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
(3)南北镇-东山峰-壶瓶山镇-所街乡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A3)。
该区
分布于南北镇大部、东山峰农场、壶瓶山镇官山村-大金竹-江坪河-杨家坪及南部、所街乡北部区域,区内山高坡陡、地形起伏大,褶皱断裂构造发育,矿山开采、切坡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该区主要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
2、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
(1)三圣乡-子良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B1)。
该区包括三圣乡、子良乡大部、太平镇东南角、维新镇东部地区。
(2)蒙泉镇将军山村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B2)。
该区包括夹山镇的西南部、蒙泉镇的西北部地区。
3、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1)北部-中部连片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1)。
该区包括壶瓶山镇东北部、太平镇大部、子良乡北部、大同山林场、维新镇西半部、雁池乡东北部、所街乡南半部、壶瓶山镇最南端、罗坪乡北部、南北镇南端连片区域。
(2)金河-泉坪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2)。
该区包括南北镇西北角、壶瓶山镇西北角狭小地区。
(3)楚江镇-蒙泉镇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3)。
该区包括新关镇大部、楚江镇、易家渡镇大部、二都乡、夹山镇大部、秀坪园艺场、蒙泉镇大部地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结合石门县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危险性区划将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3个大区共8个亚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1)白云乡-皂市镇-新铺乡重点防治区(A1)。
包括了白云乡大部、白云山林场、皂市镇南部、新铺乡南部、易家渡镇西北部洛浦寺林场地区;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4处为中期,67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4处为次重点,67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用的防治措施有搬迁避让4处、工程治理56处、应急排危除险15处。
(2)罗坪乡-维新镇重点防治区(A2)。
主要包括罗坪乡大部、磨市镇、雁池乡大部、维新镇西南角地区。
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4处近期,5处为中期,81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4处为重点,5处为次重点,81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用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治理74处、应急排危除险19处。
(3)南北镇-东山峰-壶瓶山镇-所街乡重点防治区(A3)。
该区分布于南北镇大部、东山峰农场、壶瓶山镇官山村-大金竹-江坪河-杨家坪及南部、所街乡北部区域;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7处为近期,6处为中期,83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7处为重点,6处为次重点,83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用的防治措施有搬迁避让3处、工程治理73处、应急排危除险21处。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1)三圣乡-子良乡次重点防治区(B1)。
该区包括三圣乡、子良乡大部、太平镇东南角、维新镇东部地区。
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1处为近期,2处为中期,56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1处为重点,2处为次重点,56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治理45处、应急
排危除险14处。
图4 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2)蒙泉镇将军山次重点防治区(B2)。
该区包括夹山镇的西南部、蒙泉镇的西北部地区;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10处为近期,2处为中期,6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10处为重点,2处为次重点,6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治理16处,应急排危除险
2处。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1)北部-中部连片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1)。
该区包括壶瓶山镇东北部、太平镇大部、子良乡北部、大同山林场、维新镇西半部、雁池乡东北部、所街乡南半部、壶瓶山镇最南端、罗坪乡北部、南北镇南端连片区域;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有1处为近期,5处为中期,40处为远期。
防治等级有1处为重点,5处为次重点,40处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搬迁避让1处、工程治理34处、应急排危除险11处。
(2)金河-泉坪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2)。
该区包括南北镇西北角、壶瓶山镇西北角狭小地区。
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7处均为远期。
防治等级7处均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治理3处、应急排危除险4处。
(3)楚江镇-蒙泉镇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3)。
该区包括新关镇大部、楚江镇、易家渡镇大部、二都乡、夹山镇大部、秀坪园艺场、蒙泉镇大部地区。
防治规划中隐患点的防治分期14处均为远期。
防治等级14处均为一般等级。
规划对重要隐患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治理9处、应急排危除险5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
(一)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划分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防治规划具体见附表1。
(二)重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群测群防
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中最基本的防治措施。
全县除135处隐患已消除、13处待核销外,其余4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列入群测群防点。
具体见附表1。
2、专业监测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采用不同的监测手段,了解灾害体的动态变化特征。
调查建议全县宜采取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见表4-1)。
石门县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规划表表4-1
3、搬迁避让
搬迁避让是有效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
全县建议纳入搬迁避让灾害点4处,共涉及搬迁人数69人,主要有壶瓶山镇水田村一组滑坡、新铺乡真武殿村六组滑坡、南北镇大城村十五组崩塌、壶瓶山镇南坪村一组泥石流。
建议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灾害点危险程度、当地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规划,分期分批对农户进行搬迁避
让(见表4-2)。
石门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一览表表4-2
4、工程治理
根据调查情况,对全县重要地质灾害点建议纳入工程治理规划的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灾害点威胁医院、学校、矿山、水库等重要公共设施建筑的;二是灾害点稳定性较差,险情较大,威胁人口数较多的;三是相对于其他几种防治措施,从经济、社会效益等角度都有优势的。
结合以上几种情况,全县需要进行工程治理的灾害点规划共计49处(见表4-3)。
石门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规划表表4-3
5、应急排危除险
当突发性地质灾害产生后,往往需要采取快速的除险方法排除险情,保护威胁对象的安全。
通常也作为工程治理措施中层次相对低一点的措施来防灾减灾。
根据调查,建议对全县需要进行应急排危除险的点共10处,如太平镇竹儿岭村五组滑坡、皂市镇天鹅山村三组滑坡、夹山镇双龙村长龙片六组不稳定斜坡(见表4-4)。
石门县建议采取排危除险的地质灾害隐患一栏表表4-4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本次调查以面上调查为主,对一些重要隐患点和重点区域调查存在一定局限;调查的对象和内容与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并不很充分,特别是没有结合到未来不久的山区铁路和跨省的高速公路建设规划。
2、针对石门县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和保留的依据并不是很充分,保留的可能与地方主管部门意见相矛盾,核销的可能与上级技术专家和主管部门主见有偏差。
3、过去比较重大灾害隐患点以及往年应急处置隐患点,有些灾害隐患点已经被治理或搬迁,灾情险情已经被解除或者已经趋于稳定。
但县国土局对这样方面的资料归类保存不够,主要是不系统、不全面,许多灾害治理的资料比较分散,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急,有可能收集不全。
所以信息库内已治理灾害点资料不一定全面。
4、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不足,与山区地质灾害发育严重程度与险情不匹配;灾害治理资金渠道还是较单一,或是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不稳定、不
充足而落实不到位,治理项目进展缓慢。
投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5、地质灾害成功预警准确率仍然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增多已成为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沉重的工作负担,遇恶劣天气时人力物力严重不足;事故频率在大多数预警目标区相对较高,对特殊或极端地质灾害事件的引发机制仍缺乏足够的意识准备和准确的判断,使部分人产生麻痹、厌烦情绪。
6、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缺乏必要的警示牌和简易的监测工具,大多数监测工作停留在目测阶段,因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7、本次调查的队伍多是新人组成,对地质灾害的知识储备、对地质灾害调查的经验不很充足,对地质灾害点的采信、收集不是很精准、很全面。
8、新技术手段应用不够,特别是遥感解译与现场调查结合不够,对遥感影像信息提取很不够,关注了灾害信息,但关注地质环境信息较少。
9、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防灾意识缺乏,山区居民建房缺乏科学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切坡建房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所占比例达5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成果的应用;推进地质环境专业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地质环境调查保护监测预警等一系列信息成果的社会化。
(2)加快推进对重点地域、居民聚集地重点斜坡、重点沟谷、重点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