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政治与激进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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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翼政治与激进民主
新世纪的前夜,西方左翼进入了低迷徘徊时期。

在思想层面上,左翼知识分子在与保守政治的交锋中,虽然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批判言路(从女性主义、承认政治、差异政治、文化多元主义到后主义等等),但相互之间取向和关注焦点的差异分歧,使这种批判在整体上呈现出庞杂分裂的局面,难以为左翼政治的策略提供有效的思想资源。

在现实政治中,苏联东欧主义阵营解体,北欧社会民主(socialdemocracy)模式陷入危机,而英美的政治领袖虽然表现出亲近左翼的面目,实际上却在延续撒切尔-里根的“新自由主义”政策。

现实的政治格局表明,左翼所有重要的制度性方案均告失败。

然而,对于拒绝加入“终结”大合唱的知识分子来说,现存的西方资本主义模式绝不是现代性唯一的、终极的方案。

因此,如何在危机中调整策略、开拓新的思想言路,使批判性的政治事业得以复兴,是今天左翼知识分子所共同面临的。

法国政治理论家香塔·墨菲(ChantalMouffe)是当代欧洲最有的左翼学者之一[1],长期致力于左翼政治理论的重建。

她所编辑的《激进民主的维度:多元主义、公民与社群》一书集结了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及南斯拉夫学者的,围绕着民主理论中的关键问题,在反省自由主义的同时也深入检讨了左翼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试图为左翼政治在当前历史条件下重新定位,是一本重要的当代政治理论。

(一)放弃革命,保持激进
民主问题从来就是现代政治争论的核心,而近十年以来,“民主”一词更是全球性的政治“流通货币”,种种不同的政治势力和思想都试图在“实现民主”、“推进民主”或是“维护民主”的旗帜下确立自己的合法地位。

因此,墨菲认为对民主的再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

在这部文集中,“再思考”所达成的一个重要共识就是左翼政治必须放弃“全面革命”的理念。

“放弃革命”意味着左翼必须以新的态度来面对“自由主义民主”(liberaldemocracy)。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左翼力量倾向于全面否定自由主义民主体制,并期待通过革命代之以全新的社会政治形式。

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悲剧正是这种全面革命理念的历史实践结果,其灾难性是任何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都不容回避的。

同时,在对自由主义的长期批判中,左翼从未完成任何比自由主义民主更具操作性的民主制度构想,而左翼政治在现实斗争(如反对性别的、种族的歧视等)中的进展却恰恰是在自由主义民主的体制中实现的。

面对这些历史经验,今天相当多的左翼人士终于接受了他们长期否认的一个信条——如墨菲所明确告白的那样——“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是任何民主化过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社会主义的目标只有在一个自由民主体制(liberaldemocraticregime)内才能以可以接受的方式实现。

”[2]
然而,“放弃革命”绝不意味着放弃批判,而是批判路径与策略的转变:不再拒斥自由民主传统的价值和成果,而是将这一传统“激进化”(radicalize)——重新举起两百年前民主革命所高扬的“人人自由平等”的旗帜,使用其
符号资源,通过内在的批判,迫使现代民主社会履行其许诺的理想,从而在政治自由主义的体制框架内不断扩展与深化民主。

墨菲认为,这条“激进民主”的道路是今天左翼政治复兴的唯一希望。

需要澄清的是,左翼的这一策略转变并不是向保守政治作出的妥协。

因为就组织社会的政治原则而言,没有什么能比“人人自由平等”的主张更为激进的了。

所以,现代民主的问题不在于它原初的理想,而在于这一理想远远没有在现存的民主社会中实现。

这就要求我们再度检讨自由主义传统,确定其对当代民主的正面贡献,同时揭示其阻碍民主扩展与深化的弊端所在。

在这个问题上,墨菲特别指出,要将政治自由主义与自由主义加以区分和拆离。

的确,人们常常把自由主义等同于对私有财产权和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维护,但这两者的关联不是必然的,甚至一些自由主义者对此也有所阐明。

例如,罗尔斯有关社会正义的理论,并没有把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作为政治自由主义的必要前提。

因此,左翼的激进民主虽然肯定了自由民主社会的政治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接受资本主义经济体系。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墨菲所倡导的激进民主与哈贝马斯以及某些“后现代主义者”的政治主张具有相当的分歧,虽然它们常常贴有类似的标签。

在哈贝马斯理论框架中形成的“普适主义版本”的激进民主建筑在道德进化论和阶段论的基础之上,寻求“未经扭曲的交流”以及不同价值诉求之间最终的理性和解。

这种版本的激进民主想象了消除对抗与分裂的政治可能。

墨菲对此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她所理解的激进民主恰恰预设了民主不可能最终完成。

墨菲认为,平等原则与自由原则之间具有不可消融的张力(tension),这一张力使得现代民主永远无法清除“不可确定性”和“不可判定性”的成份。

因此,墨菲主张的激进民主从根本上拒绝任何寻求终极解决的理论企图。

在另一个方面,墨菲也阐明了她对某些一味强调“异质性”、“弥散性”和“不可通约性”的“后现代政治”的批评看法。

在某些后现代取向的激进政治话语中,所有利益、所有意见和所有差异都被赋予同等的合法性。

墨菲认为,这种极端形式的多元主义绝不可能提出任何可行的政治体制框架,因为它否定了任何建立标准的可能。

然而,“为了使我们对多元性的承认不至于导致彻底的冷漠与彻底的无可区分(indifferentiation),标准必须存在,用以判定什么是可容许的而什么不是。

”[3]
一旦将左翼政治重新定位于激进民主,即在自由主义民主体制的框架内将平等和自由的原则扩展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之中,许多相关的理论问题也就需要重新清理。

如何构建政治身份确认、如何通过公民参与争取更充分的社会正义、以及如何使民主与现代社会的高度异质性相兼容等等便成为关键问题突现出来。

这部文集的激进民主强调社群的重要性,而这往往被自由主义者所否认或忽视。

尽管不少多元论自由主义者同意应该把权利平等扩展到以前被排斥的团体,但他们认为在公民权利的保障下这种“进步的包容”是一个的、顺畅的过程。

马歇尔(T·H·Marshall)的著名论文《公民与阶级》是这种思路的典型代表,其在于他们都无视这样一个事实:一些已被保障的既存权利正是建立在对其它种类权利的排斥或压制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权利平等的扩展就必须首先对既存的权利概念进行“解构”,这必然是一个斗争的过程而不可能平坦顺畅地自然演进。

实际上,自由平等的价值正是民主革命和政治斗争的结果,也只有通过持续不断
的斗争,才能将已被认可的权利扩展到先前被排斥的群体(如奴隶、女性及有色人种),也才能实现对新的合理权利(如同性恋)的承认。

由于被现存的权力关系所蒙蔽,一些自由主义者否认政治斗争的必要性,也就避而不谈政治社群的问题。

在这些方面,社群论者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应当予以重视。

在另一方面,墨菲也告诫我们,社群论者对自由主义的拒绝中包含着潜在的危险。

政治自由主义对民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包括对多元性和个人自由的维护、国家与教会的分离、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区别、市民社会的、以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等等。

如果“重返公民共和传统”意味着否定自由主义的这些贡献,无视现代民主的创新之处,就有退回到“前现代”政治观的危险。

墨菲强调“恢复积极参与性的公民理念不应该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

”[6]在这个方面,社群论者对自由主义的批评表现出危险的保守倾向。

激进民主方案所追求的是一种现代民主,因此必须尊重多元性以及个人自由这些现代民主的基本价值,而自由主义的“权利优先”原则是保障这些价值的一个必要条件。

康德派的自由主义,如罗尔斯的政治理论,明确地将个人权利置于公益之上,认为正义原则必须独立于任何特定的利益概念,只有这样才能尊重各种不同的、相互竞争的利益观念的多元共存,从而使正义原则可以为所有的公民接受。

墨菲认为,在这一问题上,萨德尔(MichaelSandel)及某些社群论者对自由主义的批判陷入了歧途,他们强调权利绝不可置于公益之上,向往那种以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和一个“实质性公益”(substantivecommongood)的观念所组成的社群。

在墨菲看来,这样的社群是与现代民主相抵触的。

她指出,自从民主革命割断了权力与皇室或超验实体的关联,任何特定的权力合法性都不再具有终极的保证,“实质性公益的缺失”也就成为现代民主的基本特征。

因此,她同意罗尔斯所说的,“如果政治社群意味着以确信某个普遍的教条而联合起来的政治社会,那我们就必须放弃对政治社群的希望。

”[7]在西方颇有的南斯拉夫左翼理论家兹泽克(SlavojZizek)从另一个角度触及了这个问题。

他在这本文集中的论文运用拉康(Lacan)派的心理理论来观照东欧“***年革命”后的政治发展,指出了追求“有机性社群”的危险性,这种追求将“多重梦想”简约为一个整体目标,正在助长权威性的民族主义的兴起[8]。

墨菲相信,“现代民主的政治社群不能围绕着某个单一的、实质性公益观念来组织”[9],因此应该接受罗尔斯的权利优先原则,这对现代民主是至关重要的。

(三)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
问题的关键在此突现出来:如何可能将公民理解为政治社群的积极参与者,而同时又与现代民主对个人自由和多元性的维护相兼容?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这种兼容是不可能的,因为积极政治参与的诉求在根本上与现代的自由观念相抵触。

现代的个人自由只能以“消极的方式”来理解,即“免于”的自由(freefrom)或“强制的缺失”。

在这个问题上,伯林(IsaiahBerlin)著名的“两种自由观”的论点经常被用来拒斥任何恢复公民共和思想的企图。

然而,这一流行见解受到了剑桥大学政治学教授斯金纳(QuentinSkinner)的挑战。

斯金纳在他所写的一章中深入探讨了所谓“消极自由”与“积极参与”的悖论[10]。

他指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陷入了那个陈腐的假定,认为保障个人自由的最佳方式是将社会责任的要求降至最低,所以罗尔斯自由优先的正义理论是与积极政治参与的观念相对立的。

而斯金纳认为这种对立未必成立。

他在古典共和思想、特别是马基雅维里的学说中,发现了一种理解自由的方式:自由被界定为“障碍缺失”的消极自由(因而也就是现代的自由)却同时包容了政治参与,因为只有在一个人们积极参政的“自由国家”(freestate)里做一个公民,个人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保证。

它揭示了另一种可能,那就是“通向个人自由的唯一途径是参与公共事务。

”[11]斯金纳的表明,古典共和的公民观与现代民主没有绝对必然的对立,其重要性在于它否定了自由主义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参与不可调和的断言。

斯金纳没有进一步探讨调和了消极自由与积极参与的公民和社群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具体形态,只是阐释了两者兼容的理论可能。

这一阐释所依据的具体政治实践发生在罗马共和国,一个相对来说小型、同质的(homogeneous)政治社会,而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其高度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在现代条件下应该如何组织政治社群、并保证其参与者(公民)的个人自由,仍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这正是墨菲自己对这部文集的贡献中所探讨的主题。

[12]
墨菲主张,我们首先要拒绝那种虚假的二极对立:要么是自行其是的个人如一盘散沙般地“堆聚”,相互之间没有共同的关怀,只有工具性的“利益妥协”关系;要么是万众一心、步调一致的前现代社群,“小我”的自由被“大我”的集体目标所吞没。

我们并非在这两者之外别无选择,应该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这两极的主张,重新界定政治社群和公民的观念,其中的关键是要阐述一种新的社群凝聚模式。

出人意料的是,她在保守主义思想家奥克绍特(MichaelOakeshott)的文本中获得了有关启示。

在《论人类行为》(OnHumanConduct)一书中,奥克绍特曾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联盟模式:universitas和societas。

前者是一种“目标性联盟”,人们在共同的实质性目标下结合为一个整体,象“一个人”那样统一行动。

而后者代表了另一种联盟模式。

Societas把人们联结起来的凝聚力来自某种“公共关怀”(publicconcern),奥克绍特将此称为“respublica”。

这种公共关怀不是某个单一的实质性目标,而是体现为一套规范原则。

与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原则不同,由公共关怀所确立的原则不是纯粹程序性的规则,而是包含了一定的伦理属性。

在这个意义上,respublica的构成接近黑格尔的而不是康德的方式。

在这种“规范性联盟”中,参与者接受规则的权威性,在“公民性实践”的活动中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但他们无需统一行动,可以追求各自不同的实质性目标,享有各自的行为自由。

墨菲认为,societas这种联盟模式对现代民主条件下的政治社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为它承认了价值的多元性,给个人自由留有相当的空间,避免了实质性公益社群的强制性,但没有把所有的伦理追求都限制在私人道德领域,从而支持了一种非工具性的、具有伦理属性的政治社群观念。

基于对奥克绍特思想的特定解读,墨菲阐释了在她看来适合现代民主社会的政治社群和公民概念。

在自由主义民主的体制内,我们所共享的、使我们结为“公民同道者”的不是某个实质性目标,而是对“自由平等”这一价值的共同关怀。

这种关怀并不决定每个人具体的目标和行为,但却指示和建议了有关的行为规范,借用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术语来说,是一套有关政治行为的“语法”。

认同这套“语法规则”的人们会在彼此之间产生一种“伦理-政治联键”(ethico-politicalbond),从而形成某种政治共同体。

由于它的凝聚力量不是实质性的公益,所以这样的联盟没有固定的形态,总是处在不断的再造之中。

很显然,它不同于前现代意义上的社群,同时也有别于自由主义所理解的“政治联盟”(因为自由主义也把政治联盟视为“目标性联盟”,只不过其目标是工具主义的:促进自我利益)。

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却是有约束力和伦理指向的联盟形式。

它在尊重“权利优先”,承认公私之别、道德与政治之分的前提下,保留了政治联盟的伦理性质。

在墨菲看来,这就是现代政治社群的适当形式。

而“成为一个公民”就意味着属于这个政治社群,承认其规则的权威性,以此来指导政治判断和行动。

而公民性也不是现成赋予的,而是“通过对公共关怀的认同行为来获得政治身份确认”[13]。

如果我们以这样的方式阐释公民性,就可能形成新的公民概念。

“公民”不再是自由主义所简约化了的“法定身份”(legalstatus),也不再仅仅是享有的保护、被动的权利拥有者。

这些因素仍然与公民概念相关,但公民定义的重点已经转移到对公共关怀的认同。

人们可能参与不同的“目的性事业”,可能具有不同的利益观念,但他们在自身行为中服从政治行动的“语法”(一套由公共关怀所确立的规范原则),就使他们获得了共同的政治身份确认——公民。

对于左翼政治而言,墨菲提倡的激进民主的政治语法就是“人人自由平等”的原则,这是对现存民主体制所允诺的政治价值所作的一个最为激进阐释,其激进性在于:它要求所有的社会领域都必须接受这一原则的“检验”,任何支配性的控制关系都无可免疫地要受到挑战。

通过对这一原则(“语法”)的认同与共识,妇女、工人、黑人、同性恋者和生态主义者等等的斗争就不再互不相关,而具有了激进民主的共通性,形成了一条(伦理-政治意义上的)“等价链”(chainof
equivalence),从而构成了“我们”——激进民主公民——这一左翼政治的主体。

所以,这个“我们”不是党派式的政治组织,而是在各种社会运动的民主要求中所建构的一种集体性的政治身份确认,这种建构可以进一步使各种批判性的社会力量结为联盟。

这种政治联盟是基于公共关怀的“规范性”社群,而不是设定了单一实质性公益的“目标性”社群,所以它与现代民主所要求的多元性及个人自由的价值相兼容。

结语:左翼政治的想象与实践
托克维尔在其名著《美国的民主》中预言,随着民主体制的出现,类似在1
640年代的英国和1789年的法国所发生的***“将变得罕见”,因为民主消除了“不平等”这一革命的根本起因。

后来不少论者以这个流行的见解为依据,断言对于民主社会的公民来说,革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以民主的名义来反对民主是自相矛盾的,那等于是公民自己“革”自己的“命”。

但是,如果一个政治体系保留着一些民主的形式特征却走上逐渐反民主的道路,如果一个形式上的民主社会掩藏着它反民主的倾向,我们是否有必要讨论公民革命行动的正当性呢?这就是政治理论家瓦林(SheldonWolin)在《革命行动在今天意味着什么》一文中提出的中心问题。

瓦林敏锐地检讨了民主社会中的政治冷淡症和公民性的衰落。

他特别指出,最无助的人们(穷人、失业者和少数民族成员)由于生活在较为孤立隔绝的政治环境中,具有最严重的非政治化倾向。

因此,现存的那些个别的、局部性的社会运动虽然是有意义的但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开展更广泛的、整体性的民主运动。

所以他认为“民主派需要一个新的革命概念”——“不是去指明一个社会阶级应该夺权……而是去重建得以表达集体生活民主概念的形式和实践”[14]。

墨菲将瓦林这篇十年前的旧作收在这本文集的最后是意味深长的。

实际上,她主张的激进民主策略就是试图以新的公民概念把各种局部的社会运动集结起来,形成最广泛的左翼政治联盟,从而争取激进民主力量的优势地位。

然而,这一策略是否真的能给左翼政治带来复兴却是令人怀疑的。

墨菲的研究思路和是独具一格的,其结论也具有相当的理论启发性,但对于如何造就新的“激进民主公民”以及如何促进积极的政治参与等“实践性问题”,墨菲却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

另外,学术分析中使用复杂冷僻的术语以及行文艰深晦涩几乎是左翼理论家的通病,在这方面墨菲也不例外。

对于旨在为政治实践提供策略的研究来说,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缺陷。

近年来左翼理论呈现出异常活跃的局面,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左翼政治实践的继续消沉。

这本文集出版六年之后的1998年,墨菲在接受《新》记者采访时感叹局势的恶化。

她认为最近的“克林顿丑闻”标志着公共领域中“没有真正的意识形态斗争”,所以“私人道德问题”成为焦点中心。

而在制度层面上,欧美的左翼力量对于现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提不出任何实质性的挑战,似乎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左翼正在逐渐向(左右两极之间的)“中心”靠拢[15]。

总的来说,左翼学者在理论上的卓越想象经常伴随着他们对现实政治的无力感,这或许也是一种“忧患意识”的体现。

【注释】
[1]墨菲与拉克劳(Ernesto Laclau )合著的《霸权与主义战略》(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London:Verso,1985)被认为是当代左翼的经典著作。

墨菲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在“反本质主义”的前提下寻求激进、多元的民主战略。

[2][3][6][7][8][9][10][11][12][13][14]Chantal Mouffe,ed.Dimensions of Radical Democracy:Pluralism,Citizenship,Community
(London:Verso,1992),2;13;227;229;chapter 9;227;chapter 10;221;chapter 11;235;249.
[4]Identity 一般被译作“认同”。

这种译法的缺陷不仅在于它在汉语中的传达不够明确,而且也失去了鉴别确认的另一层意思。

因为identity 的获得过程
——identification ——是由“认同”(identify with )与“别异”(identify from )共同完成的。

所以,在本文所讨论的域中,我将identity 译为“身份确认”。

[5]这一传统根源于古希腊和罗马的思想,在中世纪末的意大利政治中得到全面展开,在十七世纪的英格兰由汉林顿(James Harrington )和密尔顿(John Milton )等共和论者重新阐释,后来这一传统被自由主义替代而几乎从政治话语中消失。

[15]见" End of Politics?",New Times,Issue 141,28February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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