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享受下岗职工优待政策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郑人社办〔2024〕317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担保物权,就业促进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及条件1.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4)刑满释放人员。
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5)高校毕业生。
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9)网络商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1.09•【字号】豫人社[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6号)为落实省委卢展工书记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4050”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迅速行动,切实做好“4050”人员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全省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已于1月8日正式启动,各地要把“4050”人员作为就业援助行动的重中之重,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
元至2月份,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为“4050”人员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二、加大力度,完善落实“4050”人员就业援助政策落实“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
落实鼓励企业吸纳“4050”人员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
落实“4050”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落实“4050”人员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免费创业服务,支持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三、拓宽范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更多的“4050”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领域,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八大领域开发一批新的公益性岗位。
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探究——以河南省为例
第58卷 第4期 广 东 蚕 业 V ol.58,No.04 2024年4月GUANGDONG CANYE Apr . 2024154DOI :10.3969/j .issn .2095-1205.2024.04.50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探究——以河南省为例马 浩(郑州经贸学院 河南郑州 451191)摘 要 乡村振兴的基石在于人才振兴,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丰富农村人力资源、激活农村实体经济、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文章以河南省为例,探讨了该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分析了其存在如资金不足、经验不够、风险承担能力弱、信息闭塞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路径建议,以期助力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路径;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23.6;F279.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2095-1205(2024)04-154-03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河南省政府推动实现农民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各类人群就业形势稳定。
为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河南省推进创业补贴等相关政策,落实“打包办”“提速办”,支持县域返乡创业载体建设。
纵观前人研究,大多数关于农民工返乡的文献,在政策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但在有关制约因素、创业风险等方面的研究仍有待突破,故而本文将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有效途径和抗风险能力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1 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1.1 创业主体、内容、形式等发生变化河南省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呈现出“范围广泛、主体多元、业态多样、途径多形式”的特点。
河南省城乡劳动力总量为6 70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72%,约4 800万人。
截至2023年,河南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42万人,新增返乡创业17.65万人[1]。
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状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返乡创业由过去的自发行为、分散布局,逐渐向园区集中,产业链条式、集群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创业政策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①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②单位审核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③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
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返岗手续
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考察考核
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禁借机“吃空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稳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一)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降”政策,将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的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对企业在疫情期间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疫情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政策。
2020年3月至5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税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企业金融服务。
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在中国,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他们作为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一员,应该享受到合理的退休待遇和保障。
而河南省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口大省之一,也有着庞大的下岗职工群体。
为了确保他们的权益和福利,河南省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政策,旨在提供合理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就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进行探讨。
一、河南省下岗职工退休政策的基本概况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的规定,下岗职工退休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退休年龄和服务年限,二是退休金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1.1 退休年龄和服务年限根据河南省的规定,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统一为60周岁。
而服务年限则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下岗职工需要连续缴纳15年的社会保险,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退休待遇。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身体残疾或工伤等,服务年限可以适当缩短。
1.2 退休金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河南省下岗职工的退休金计算标准是根据个人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月缴费工资计算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退休金基本由个人账户部分和统筹部分组成,个人账户部分是根据个人实际缴费计算的;统筹部分则是根据所在单位的缴费情况确定。
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次性支付,即一次性将退休金支付给职工;二是分期支付,即将退休金按月支付给职工。
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二、河南省下岗职工退休政策对职工的影响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的出台对职工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退休政策的出台使得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得到了明确和规范的解决。
在此之前,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一直存在不确定性,很多下岗职工无法确定自己退休的具体时间和享受的待遇。
而通过政策的制定,下岗职工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和退休待遇。
其次,退休政策的出台提高了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
退休金作为下岗职工晚年的主要经济来源,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日常生活。
河南省制定的退休政策确保了下岗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相对稳定和充足的退休金,从而提高了他们的福利待遇。
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措施
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措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各省的优惠政策不一样的。
部分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和做法山东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土地使用权可作为贷款抵押品。
为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1、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
2、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山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创业者提供招工服务、代存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便利服务。
江苏省: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各地根据情况对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创业贷款担保机制,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
河南省:6大红包派送给回乡创业者。
1、审批:开通“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
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豫人社办函〔2019〕140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提升返乡下乡创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动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的意义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多次作出安排部署。
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是监测我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对返乡创业工作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早部署、早落实、早建立。
二、准确把握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统计范畴(一)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合伙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济主体,以及未注册登记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个体。
(二)返乡创业人员。
身份证地址在乡镇或农村,在县及县以下(含县和城郊区)创业的人员。
(三)下乡创业人员。
到县及县以下(含县和城郊区)创业的城市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职工等人员。
三、扎实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实名制信息台账工作(一)摸查底数,建立台账。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民政、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收集整理返乡下乡创业主体有关数据,形成摸排核实的基础数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豫政[1994]8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豫政〔1994〕86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一并贯彻执行。
妥善安置好企业富余职工,对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优惠政策,努力为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为促进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革企业用人制度,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条款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要按照企业自行安置为主、市场调节和社会帮助安置为辅,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从具体情况出发,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安置。
在目前市场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挖掘内部潜力,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辟安置门路,合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
政府部门和社会应提供必要的服务,给予积极的扶持。
要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逐步走向劳动力的社会调节,实现企业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
二、企业安置富余职工应采取拓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资源、开发第三产业、组织劳动输出,亦包括请当地政府协调,利用城市的现有市场为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停产、开工不足企业的人员再就业提供便利条件等多项不足企业的人员再就业提供便利条件等多项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并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准确把握减负工作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我省减负工作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农村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我省的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教育、卫生、道路、农田水利及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等都需要快速发展和大量投入,乡村两级债务需要妥善化解;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尚未完全树立;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观念和作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能力和处理新时期农村矛盾的能力不高,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没有完全消除。
关于下岗职工创业的优惠政策
关于下岗职工创业的优惠政策1.减免工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进入各类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第1年免收、第2年减半征收工商管理费。
2.对具有脱困条件的特困下岗职工从事小养殖、小种植、庭院经济、小门店经营等活动的,工会要通过小额贷款形式扶持其再就业。
3.办理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免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下岗职工创业优惠政策1、下岗家庭创业减免三年税收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今年将重点扶持发展下岗工人家庭创业组织,不仅在岗位和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上给予优惠,还将减免创业人员三年的税费。
市民申办家庭型创业组织可享受五项优惠政策:家庭型创业组织发起人需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家庭型创业组织认定表》、创业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居住地或自有场所的证明、《家庭型创业组织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接受认定。
1、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符合现行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的,向市劳动部门申报认定,领取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3、享受现行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费减免政策,三年免收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自认定之日起,可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劳动部门免费提供三年代理服务5、创业人员可参加由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的创业培训。
2、据营业税法规定:下岗工人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豫政办〔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5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是指通过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创业保障体系等措施,在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
第三条示范县评审认定工作实行先创建后认定,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级认定、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示范县的基本条件:(一)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二)科学编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创业项目发展规划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培训行动计划。
(三)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完善、创业环境优良,享受与其他招商项目同等待遇。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焦政〔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焦政〔20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1号)和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我市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1.利用新农村建设和重点项目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等农业生产,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沼气建设、文化设施等新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抓住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机遇,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
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要加快落实2009年度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配合,摸清在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
劳动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各县(市)区也要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早作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
在城镇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定数量的农民工,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
2.加快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县乡有市场、村组有专人、县外有站所,建立我市‘回环式’劳务输出模式”的要求,加快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为农民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面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3.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集中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帮助农民工及时返岗、就业;尽快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活动,挖掘市内就业岗位;主动开展“省市际劳务协作”活动,扩大省外市外输出规模;积极参加“河南农民工风采展览展示活动”,扩大焦作劳务品牌影响力;劳动保障、农业、扶贫、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建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培训资源,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倍增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开展农民工维权系列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为农民工服务承诺”活动,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
河南省总工会2020最新文件
河南省总工会2020最新文件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最新的文件,以下是2020年相关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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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1. 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改革,提高工会服务工人的能力。
2. 推动工会组织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深入开展工会组织建设活动,加强工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人的需求和诉求。
二、维护工人权益1.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落实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和争取更加有利于工人的政策措施。
2. 促进指导工会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维权活动,支持工人维权行动,维护工人权益。
3. 加强职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
三、推动工资增长1. 完善工资制度,促进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推动企业加强薪酬管理,合理调整工资结构,提高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
3. 鼓励企业与工会共同探索工资增长机制,优化工资分配方案,确保工资增长与生产经营效益相协调。
四、促进职业发展1. 加强职工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推动发展职业教育。
2. 鼓励企业和工会合作,提供员工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为工人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3. 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工人制定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
五、关注特殊群体1. 关注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需求,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和支持。
2. 建立健全职工帮扶机制,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因特殊原因困难的工人渡过难关。
3. 加强对农民工的关注和辅导,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业。
综上所述,河南省总工会在2020年发布的最新文件中,提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工人权益、推动工资增长、促进职业发展和关注特殊群体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这些内容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工人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职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8.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在全省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二)具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吸纳就业人数多、科技含量高,优势明显;(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本地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和应提供的申报材料,按照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其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
拟申报项目应认真对照申报材料清单,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jyweb),点击单位事项进行法人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专栏”,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2时,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
(二)审核推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线提交省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服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城乡统筹、改革创新,分类推进、逐步实施”的原则,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着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工资基本无拖欠;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目标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三)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
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把增加就业岗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加快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家庭手工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扩大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容量。
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政策优惠
型 劳动 者 。 近年 来 , 少 农 民 工 把 在 因 素 , 缺 乏 引 导 , 而 处 于 一 种 盲 业 者 进 行 结 对 帮 扶 ,帮 助 农 民工 解 不 还 因
外学到 的技术 、积 累的经验 和资金
பைடு நூலகம்
目无 序的状 态。 现在 , 部分农村地区 带 回家 乡发 展 现 代 农 业 和创 办 工商 倾 巢外 出 , 留下 妇 、 、 、 、 , 幼 老 病 残 成 业 做 大 做 强 。 企 业 ,反 哺 地 方 经 济 ,回 报 家 乡人 为名符其实 的空心村 。新农村建设 拓宽融 资渠道 。 政府可在扶贫 、
面 临 困 难亟 待 政 府 帮 扶
为农 民工 创业提 供人 才保 障 。
据 调查 , 目前农 民工 回乡 创 业 通 过 相 应 的优 惠 政 策 ,鼓 励 专 业 技 济 总量 、 扩大了税源 , 形成 了一 条低 还面临不少困难 : 一是资金短缺。 二 术人 员用技 术与农 民工创 业联姻 ,
“
一
“ 出一 人 、致 富 一 家 ” 的 加 法 向 输
属 劳动密集型行业 ,为当地农 民提
“ 乡 ”创 业 , “ 回 乡 、 回迁 、 解决农 民创业资金短 缺的问题 。 嘲 使 人 厂 供 了容 量 大 、 坎 低 、 门 易接 受 的 就业 钱 回流 ”,把 劳 务 大 军 变 成 加 快 经 加 强 创 业 辅 导 和 培 训 。提 升创 渠 道 ,实 现 了双 向流 动 和 双 向 就业 济 发 展 的 “ 才 库 ”、 资 金 库 ”、 业 者 适 应 市 场 变 化 、参 与 市场 竞争 人 “ 的重 大 转 变 。农 民工 返 乡创 业 一 般 “ 目库 ”。 项 的能 力 , 降低 农 民工 创 业 风 险 。 都 集 中在 集 镇 和 县 城 ,既增 加 了 集 镇 和县 城 的实 际 人 口 ,又增 加 了 经
2009年江苏省将新增就业人员85万人
4 力促返 乡民工 就地 就业 。 . 高度 重 视返 乡农 民工的就 地就 业 , 过收集 发布 当地工 通
业 园 区 、 势 骨干 企 业 岗位 需 求 信 息 , 优 积极
20.3 0 9 0
南省誊 迓 多 ’ U 】 丝
善受下 工优待改笑
据河 南 省劳动 和社 会保障 厅介 绍 , 了 为 切实做好 当 前的农 民工 工作 , 持农 民工 就 扶 河 南 省 出台 一系 列 优惠 政 策 , 民工 返 农 乡创业 可享 受下 岗职工 优待政 策 。 即农 民工 回乡创业 可 参照就业 再就 业政策 规 定 , 登 在
业 的各项补 贴政 策 , 极稳 妥地 实施缓 缴社 积 会保 险 费 、 阶段 性 降低 部 分社 会 保 险 费率 、 扩大 失业保 险基 金使用 范 围等措施 , 励 困 鼓
难企 业尽量 不裁 员或少 裁员 。 3 采取“ . 三推 进 ” 业带 动就 业 。 创 改善创 业环 境, 快形成 政策扶 持 、 加 创业培 训 、 创业
省 树立 标杆 , 点带面推 动创 业带 动就 业工 以 作 的全 面开 展 。
了实现这 一 目标 , 苏省 劳动和 社会 保障 部 江 门将 采取 以下新 举措 。 1建 立就业 工作 应急机 制 。 . 按照 常规 情 况 定 时报 、 大情 况 随 时报 的要 求 , 善 就 重 完
项 资金 、 失业保 险基 金和 农村 劳动 力转 移培 训 资金 , 织 实施 特 别职 业 培 训计 划 , 强 组 加
企业 职工在 岗培 训 、 镇下 岗失业人 员 再就 城
河南省企业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
河南省企业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特别是对于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
本文将就河南省企业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进行探讨,并对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多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为了缩小规模或降低成本,不得不进行裁员或下岗处理。
这就给下岗职工的就业和退休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南省政府积极探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的退休政策,旨在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退休保障。
二、政策内容1. 下岗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根据新政策规定,河南省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将逐步调整,并根据不同行业和个人情况进行个别化确定。
这意味着下岗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经历和个人需求,选择更早或者更晚的退休时间。
2. 退休金待遇提高新政策还进一步提高了下岗职工的退休金待遇。
除了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外,还将纳入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历史等因素,从而提高退休金的发放标准。
这将为下岗职工提供更加稳定和可观的退休生活保障。
3. 跳槽返还养老金政策为鼓励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和创业,政府还出台了跳槽返还养老金政策。
具体来说,下岗职工在退休前转岗到其他企业工作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时间后,可以申请返还之前缴纳的部分养老金。
这一政策既鼓励了下岗职工增加再就业机会,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相关经济负担。
三、政策影响新的下岗职工退休政策对于河南省的企业和下岗职工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政策调整了退休年龄,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安排人员调配和机构改革。
其次,提高的退休金待遇将帮助下岗职工解决退休后的生活问题,提升其生活质量。
此外,跳槽返还养老金政策将激励下岗职工积极寻找工作机会,促进就业市场的活跃。
总结:河南省企业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为解决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力地保障了下岗职工的退休权益,也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保障。
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进行,下岗职工问题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河南省作为我国人口众多的中部省份之一,也面临着大量下岗职工的退休问题。
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老年保障权益,河南省推出了一系列的退休政策,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一、退休政策适用范围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下岗职工:指因企业倒闭、破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而被裁员的劳动者。
他们多数经过了一段较长的工龄,但却无法继续从事原本的职业。
这些下岗职工受益于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2. 退休年龄:河南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规定,男性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
这一规定与我国其他地区的下岗职工退休年龄标准相似。
二、退休待遇保障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退休待遇,河南省制定的退休政策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享受与正常退休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河南省根据下岗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水平确定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确保下岗职工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2. 退休金调整机制:河南省的下岗职工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根据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等相关指标,每年对下岗职工退休金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应对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3. 医疗保障:下岗职工享受与正常退休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
他们可以参加河南省的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此外,河南省还为下岗职工提供了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
4. 补助政策:除了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障外,河南省还为下岗职工提供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
例如,对工龄较长、退休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下岗职工,河南省提供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金,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
三、养老保险服务为了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险服务,河南省还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1. 免费咨询:河南省设立了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服务咨询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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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实现这 一 目标 , 苏省 劳动和 社会 保障 部 江 门将 采取 以下新 举措 。 1建 立就业 工作 应急机 制 。 . 按照 常规 情 况 定 时报 、 大情 况 随 时报 的要 求 , 善 就 重 完
记注 册后 给予 3 扶 持 期 , 年 实行 税 费 和小 额
营范 围、 注册 资本等 方面 比照 城镇 下 岗失业 人 员创 业的 优惠政 策执 行 。 申办个 体工 商户
的, 免收 管理类 、 记类 、 登 证照类 有 关行 政事
业 性 收 费; 事 农林 牧 渔 服务 业 项 目的 , 从 免 征企业所 得税 。 民工创 办 的企业 缴纳 房产 农 税 和土 地使用 税有 困难 的 , 向主 管税 务机 经 关 提 出减免 申请 , 可适 当减 免或不 予征 收 。
业 的各项补 贴政 策 , 极稳 妥地 实施缓 缴社 积 会保 险 费 、 阶段 性 降低 部 分社 会 保 险 费率 、 扩大 失业保 险基 金使用 范 围等措施 , 励 困 鼓
难企 业尽量 不裁 员或少 裁员 。 3 采取“ . 三推 进 ” 业带 动就 业 。 创 改善创 业环 境, 快形成 政策扶 持 、 加 创业培 训 、 创业
推荐 返 乡熟练 农 民工上 岗就业 , 让尽 可 能多 的农 民工 返 乡有 岗位 , 乡不 失业 。 定并 返 制 落 实鼓励 农 民工创 业 的政策措 施 , 尤其 是充 分利 用 小额贷款 政 策 , 导农 民工 正确 选择 引 打 工所 得的投 向 , 有 限的可用 资 金投 在创 把 业项 目上 , 就地 发展 农业 结构 调整和 三 产服
务项 目。 5 加 强职业 技 能培训 。 . 综合 运用 就 业专
测、 人力 资源市 场供 求变化 监测 和农 民工 返 乡重 点监测 四项 制度 。 2千方 百计稳 定就 业 。 减 轻企 业负 担 . 把 稳 定就 业局 势 作 为 当前 就业 工 作 的首 要 任
务, 不折不 扣地 落实鼓励 企 业稳 定和 吸纳就
服 ‘ 三位一 体 ” 的工作 机制 。 鼓励 和支 持基 础较 好 、 条件 成 熟的城 市开 展创业 型 示范城
食醋能 除汗渍味 : 出汗多 , 夏天 衣衫的汗渍味不易除去。 若在洗 涤时往清水 里滴几滴醋 , 再漂洗2 , 遍 即可除去汗渍味 。
担保贷款 优 惠, 并在 工商 登记 、 入 条人
2 0 年 , 苏省将 实施 更积 极 的就业 政 09 江 策, 争年 内新增 城 镇就 业 人 员8 万 人 。 力 5 为
市 创 建活 动 , 推动 部 分 地 区先 行 一步 , 全 在
20.3 0 9 0
南省誊 迓 多 ’ U 】 丝
善受下 工优待改笑
据河 南 省劳动 和社 会保障 厅介 绍 , 了 为 切实做好 当 前的农 民工 工作 , 持农 民工 就 扶 河 南 省 出台 一系 列 优惠 政 策 , 民工 返 农 乡创业 可享 受下 岗职工 优待政 策 。 即农 民工 回乡创业 可 参照就业 再就 业政策 规 定 , 登 在
业信 息 收集 和 反馈 制 度 , 点建 立 、 全 各 重 健 类用 人单 位 岗位 流 失情况监 测 、 失业 动态 监
4 力促返 乡民工 就地 就业 。 . 高度 重 视返 乡农 民工的就 地就 业 , 过收集 发布 当地工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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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职工在 岗培 训 、 镇下 岗失业人 员 再就 城
业培 训 、 民工技 能 培训 、 乡退 役 士兵 免 农 城 费技 能 培 训 以及 初 高 中毕 业生 劳 动 预备 制 培训 , 稳定一批 就业 岗位 、 解 当期就 业压 在 缓 力的 同时, 为新一 轮的发展储 备技 能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