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全解.doc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是指在港口或码头进行船舶靠泊或离泊操作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的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1. 准备工作:船舶在靠离泊前,必须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船舶设备、检查泊位条件、与港口管理方面沟通等。
2. 报备手续:船舶需要提前向港口或码头管理方报备靠泊或离泊的时间和计划,以获取相关权限和指示。
3. 指挥调配:船舶靠离泊时,需要有专门的指挥人员进行指挥和调度,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 安全措施:船舶靠离泊作业中,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设立安全警戒线、进行通航安全警示等,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操作手续:船舶靠泊或离泊时,必须按照预定程序进行操作,包括船舶操纵、缆绳操作、锚泊等。
6. 通讯联络:船舶在靠离泊作业中,需要与岸上指挥中心或港口管理方进行通讯,以及时传达操作情况和接收指示。
7. 人员安排:进行靠离泊作业时,必须配备有经验的船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以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8. 天气条件:船舶靠离泊作业的进行要受到天气条件的限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9. 遵守规定:船舶靠离泊时,必须遵守港口或码头管理方的规定和指示,严禁违规操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具体的规定和程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港口管理方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和遵守。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第一部分船舶靠、离、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条根据昼夜24小时船舶动态、气象情况及船舶特点,由中控室负责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布置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由值班绑扎工班长具体负责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包括系解缆的工作)和相关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绑扎工在船舶靠、离、移泊前的2小时,按港章规定,准确设置有关信号。
严禁随意搬动和改变信号的位置。
当船舶进口时,负责用对讲机与船方联系,请船方报清驾驶台的位置,然后计算出指泊旗和绿灯的准确位置。
第三条在船舶靠、离、移泊前1小时,指导员有权并且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靠、离、移泊的障碍物从120%的安全挡内撤离。
如船舶(驳船)不服从指挥,应及时联系港监部门予以解决。
岸桥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要求岸桥临近驾驶台及船艏一侧的支腿离船舶驾驶台及船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按预靠船舶“计划位置”,岸桥避让距船首、船尾位置50米以外;若岸桥位置不足,岸桥移不开时,不能避让即将靠岸船舶的船首、船尾位置时,要将岸桥位置移至即将靠岸船舶的“船中处”,避让开该船的船首、船尾位置30米以外)。
在靠、离、移泊时,指导员应在场,凡要移动岸桥,绑扎工应与指导员进行联系,由指导员指挥岸桥移动。
在挡内的岸桥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有关避让的指令。
第四条船舶定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尺码作业,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船舶实际位置和计划位置的偏差应不超过10英尺。
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码头中控室根据现场情况,指令绑扎工改变位置。
第五条在靠、离、移泊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第六条绑扎工上码头现场,要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随时注意变化着的操作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并包括以下注意事项:1、带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安全帽、救生衣必须生根。
2、夜间值班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同行。
3、工具车一律不准驶入码头前沿5m禁区内。
第二部分系解缆作业第七条船舶靠、离、移泊时的系解缆作业,绑扎工、指导员、安全员必须提前15分钟(靠泊以报进口为准)携带好有关工具及两只救生圈到码头现场,并作好系解缆的准备工作,指导员负责船头,安全员负责穿尾。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范本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船舶靠离泊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出港口的船舶靠离泊操作。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船舶船长是靠离泊操作的指挥者,负责组织、协调靠离泊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船舶靠泊离泊操作应严格遵循本规程,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船舶靠泊第一条船舶靠泊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船舶外观和设备检查:检查船舶外观是否完好,设备是否齐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2. 锚泊绳检查:检查锚泊绳的状况是否良好,是否需要更换或修理。
3. 水深检查:根据船舶吃水情况,检查靠泊位置水深是否符合要求。
4. 周边环境检查:检查靠泊位置周边的水流、潮汐、风力等情况。
5. 与岸上单位确认:与岸上港口管理单位进行沟通确认靠泊位置和操作要求。
第二条船舶靠泊操作步骤:1. 释放锚泊绳:根据船舶靠泊位置,按照航海图和水文图确定释放锚泊绳的位置和数量。
2. 缓慢靠泊:船舶启动主机,缓慢向靠泊位置前进,注意航道和周边船只、其他障碍物。
3. 靠泊距离控制:根据靠泊位置的要求,及时调整船舶的前进速度和方向,确保船舶安全停靠。
4. 系泊:船舶靠泊后,迅速使用系泊绳将船舶固定住,确保不会因为水流、潮汐或风力而移动。
第三章船舶离泊第一条船舶离泊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登记信息确认:向港口管理单位登记离泊船舶信息,核实船舶离泊允许时间。
2. 船舶及设备检查:检查船舶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 水深检查:根据船舶吃水情况,检查离泊路线水深是否符合要求。
4. 周边环境检查:检查离泊路线周边的水流、潮汐、风力等情况。
第二条船舶离泊操作步骤:1. 解除系泊:根据岸上指令,解除系泊绳,确保船舶可以自由离开。
2. 缓慢离泊:船舶启动主机,缓慢离开靠泊位置,注意航道和周边船只、其他障碍物。
3. 离泊距离控制:根据离泊位置的要求,及时调整船舶的前进速度和方向,确保船舶安全离开。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1.离码头前,值班驾驶员通知机舱备车,船员各就各位,一水或驾驶员试舵,
显示有关信号,并将准备情况报告驾驶员。
2.机舱回令后,然后令水手解缆,驾驶员要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如果有锚,
则按抛起锚操作规定执行。
3.靠泊前备妥锚机、缆绳和碰垫,掌握风流、泊位及来往船只情况,以适当角
度和速度安全靠泊,迅速带缆。
4.靠妥后把舵回正,关闭舵机、航行信号及通讯设备,显示停泊信号,通知机
舱完车。
5.机驾合一船舶应严格执行机舱操车规程,冷车时应低负荷运转,逐渐加车,
严禁临界运转,不可突增或突减转速或过负荷运转。
6.靠锚泊大船时,应尽量靠其下风舷侧,并注意大船舷梯或软梯。
7.靠在航大船应选其下风舷侧中部位置,用小舵角及适当速度保持两船相对航
速为零时平贴顺靠。
严禁在船头或船尾两个高压区靠泊,禁止抢越大船船头。
8.离开在航大船时,应根据环境和情况决定解缆先后顺序。
风流大离开困难时,
请大船用车舵协助离开。
9.靠离大船注意两船高度差,防止涌浪大时骑在被靠船船舷上。
避开伸向舷外
的物体,注意船吸,勿碰大船舷窗、舷门、栏杆、舷梯等。
勿挂舷梯、绳梯,保护上下大船人员的安全。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范本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船舶靠离泊作业。
第三条:作业单位,本规程涉及的作业单位包括港口管理机构、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代理、码头操作员等。
第二部分:作业前准备第四条:作业计划,船舶靠离泊前,相关作业单位应编制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时间、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及其职责等。
第五条:检查船舶状态,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应确保船舶各项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特别是船舶锚泊、系缆、舵机等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检查码头设施,港口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码头设施,确保码头设施符合作业要求。
第三部分:作业过程管理第七条:分工协作,作业单位各自分工协作,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作业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作业现场布置,船舶靠泊时,码头操作员应根据作业计划和船舶尺寸,合理安排泊位,确保船舶安全靠岸。
第九条:锚泊或系缆,船员应根据作业计划,采取适当的锚泊或系缆方式,确保船舶保持稳定。
第十条:舵操作,舵手根据码头操作员和船舶指令,正确操作舵机,确保船舶顺利进出港口。
第十一条:指挥通讯,作业现场应设立指挥中心,由专人负责指挥作业过程,同时与船舶、码头操作员、港口管理机构等保持通讯联系。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管理,作业现场应设立道路交通标志,指示和引导相关车辆和行人,保障作业现场秩序。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防护,作业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等,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培训,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第十五条:危险品管理,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应了解船舶上是否有危险品,如有,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六条:应急措施,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作业单位应对作业过程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船舶系泊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系泊试验业安全操作规程1 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1.1劳保用品、救生设备穿戴不当,酒后作业造成的挤伤、砸伤。
1.2指挥信号不明确,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时而导致误操作的伤害事故。
1.3两人以上配合作业时,配合不当而导致误操作的伤害事故。
1.4作业场地油、水和其它障碍物造成人员滑倒的伤害。
1.6船舶、设备、机械故障造成的碰撞事故。
1.7船上移动设备固定不牢靠,梯子、脚手架等搭建不牢固,造成的伤害事故。
1.8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导致的高空坠落。
1.9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导致的溺亡。
1.10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的触电伤害、电气火灾。
1.11未穿戴防护用品或穿戴不符合规定造成的烫伤、烧伤。
2 依据标准《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规定》《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3 作业要求3. 1作业前3.1.1系泊试验前,应组织落实编制《系泊试验大纲》。
3.1.2系泊试验前应对机舱进行检查和清理。
凡油柜、水柜加油加水时,应派专人负责,在确认各管路无误后,才能将油、水加入。
3.1.3设备调试前,应对机器设备及其系统各部件进行认真检查。
3.2作业中3.2.1主机试车时,项目组应按海事局规定,挂上动车的信号旗,晚上要在船艏、船艉挂好信号灯,并根据船只的吨位大小,配备适当的缆绳,前后的船只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2.2主机试车时,驾驶室(台)必须要有专人指挥和值班,如遇意外即能采取应急停车或其他相应的措施。
3.2.3做倾斜试验时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调整。
3.2.4动车过程中,船舷傍板外,应一律停止工作。
特殊需要作业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指定专人监护。
在动车时,上下扶梯、浮桥应有专人监督,禁止人员上下。
带缆绳也必须有专人检查,防止绳断船移。
3.2.5冷藏库在做打冷试验前,应对库内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无人后,将门关上,把锁锁好,挂上信号标记。
3. 3作业后3. 3.1整理现场。
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制度
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船舶系泊试验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系泊试验工作的管理,包括试验前准备、试验操作、试验报告及问题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机构为船舶管理部门,管理机构为船舶系泊试验中心。
第四条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严谨认真、合规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应做到科学规划、细致组织、全程监控、及时反馈。
第六条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应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船舶系泊试验管理工作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试验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试验质量。
第二章试验前准备第九条船舶系泊试验前,需对试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船舶系泊试验前,需对试验设备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船舶系泊试验前,需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确定试验流程及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船舶系泊试验前,需对试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试验操作第十三条船舶系泊试验操作中,试验人员需严格遵守试验方案,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四条船舶系泊试验操作中,试验人员需注意操作规范,确保试验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船舶系泊试验操作中,试验人员需及时记录试验数据,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船舶系泊试验操作中,如发生异常情况,试验人员需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试验报告第十七条船舶系泊试验结束后,需及时撰写试验报告,详细描述试验过程及数据分析。
第十八条船舶系泊试验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下发,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九条船舶系泊试验报告需归档保存,作为重要资料,供日后参考。
第二十条船舶系泊试验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领导,以便领导重要决策。
第五章问题处理第二十一条船舶系泊试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确保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船舶系泊试验时,前后船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船旁应靠泊拖轮戒备。
2.系泊试验时船舶拉力不得超过码头系缆设施的额定负荷。
3.系泊试验前,由工程部会同船长等有关人员根据船舶大小、主机功率、试验要求等各方面情况,确定试车缆绳的规格、数量,系带好试车缆绳,并要注意使各缆绳均衡受力,避免缆绳因受力不均而损坏,试验时由船方派员在船上巡视检查各缆绳,发现情况异常及时报告、处理,确保系泊试验安全。
4.试验前,上船梯及上船的各种气管、电线等一切设施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
5.试车时,工程部必须安排带缆班人员在码头看缆,缆绳附近不得有人作业,发现缆绳有险情时必须及时报告试车值班员和操作人员。
6.试验时必须按港航部门的规定挂信号旗或标志。
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系泊试验,如需在夜间试验时,还要按规定悬挂信号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试验时驾驶台要有专人值班、指挥,发生意外情况及时组织处理。
8.系泊试验时,禁止从事该轮舷外作业或高空作业,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部总调度或工程部部长同意,并指定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9.参加试验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巡视人员、工程总管等要加强通讯联系,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及时应急停车或采取其它应急安全措施。
10.试验时禁止任何人靠近试车缆绳及其延长线区域。
船舶靠泊管理规定_船舶停靠码头的管理规定
船舶靠泊管理规定_船舶停靠码头的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当前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管理,促进港口结构调整,保障码头及船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沿海码头货运船舶靠泊能力管理,但不包括舾装码头。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全国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标准规范和制度,并指导实施工作。
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定和监管工作。
沿海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港码头靠泊能力监管工作。
第四条沿海码头应当按照确定的靠泊等级接靠货运船舶。
但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以减载靠泊或清舱移泊。
第二章靠泊能力及要求第五条码头靠泊等级按下列之一确定:(一)码头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确定的设计船型吨级;(二)已通过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并经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确定的设计船型吨级。
第六条需减载靠泊的码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非液体散货码头;(二)码头靠泊等级为25万吨级及以下;(三)码头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评估为A级,使用性和耐久性为A 级或B级;(四)靠泊船舶应减载至靠泊等级所允许的船舶载重吨之内;(五)核算靠泊限定条件时靠泊速度不小于规范允许的下限,离泊风速不小于八级,紧急离泊波高不小于船舶装卸作业的允许波高;(六)桩基码头竣工验收后的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5年之内、重力式码头竣工验收后的使用年限原则上在30年之内。
第七条减载靠泊的码头能力等级由港口经营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检测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测评估和论证,并将码头的检测评估和能力论证报告报所在地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竣工验收后未满5年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码头,可不进行检测评估。
论证工作原则上应由原工程设计单位承担。
16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1.1本规定适用于船舶靠离泊的管理,规定了参与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库场调度员、业务员、解系缆工人的职责、作业内容、作业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1.2本程序适用于北良港务公司。
2工作职责2.1库场调度员:协调有关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各个环节,合理配备人员。
2.2船舶业务员:组织解系缆工人,开展船舶靠离泊作业,负责作业的安全、质量情况。
2.3解系缆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3作业内容和程序3.1库场调度员将需要靠离船舶的船名、时间、位置、要求等相关信息,通知船舶业务员。
3.2库场调度员依据船舶载重吨以及泊位情况,配备解系缆人员。
3.3船舶业务员根据船舶靠离泊计划信息,提前检查泊位岸线状况(护舷、系缆桩、照明等是否完好),码头设施是否处于安全位置,如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4业务员组织解带缆工人召开作业前会,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作业要求,并在《(扒舱、解系缆)作业前会指导证明书》上签字。
3.5解系缆工人明确作业前会布置的内容,按照相关作业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船舶的解系缆作业。
3.6船舶靠离作业完成后,业务员要及时向调度报告船舶靠离完成情况。
4靠离泊事故处理4.1如果船舶在靠离泊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或发生险情,船舶业务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调度,按照事故处理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4.2及时告知设备管理人员,会同设备管理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做好事故记录。
4.3事故调查记录由船舶业务员牵头负责(港务公司技术部门须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经船方签字、盖章后,交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后续事故处理。
4.4设备设施损失情况,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确定。
5安全及其它注意事项5.1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作业,一切为安全让步。
5.2进入作业现场禁止携带烟火。
5.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5.4禁止酒后上岗。
5.5保证充足睡眠,杜绝疲劳作业。
5.6按要求正确穿戴劳保护具,使用防护工具。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船舶停泊和离泊规则1 靠泊作业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的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满足码头的最低安全要求。
1.2 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员询问船名,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输油臂;1.3 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在靠泊和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舶靠泊,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
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 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对每个岗位进行设备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 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输油臂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全技术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6 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在船舶泊位附近提供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员到达现场并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
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8 靠泊时,码头作业人员应根据船舶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泊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 离泊操作2.1 离泊前1小时,码头经理应检查泊位附近是否有任何障碍物或其他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
2.2 离泊前30分钟,码头管理员应联系船长或引航员,协调离泊操作要求。
2.3 收起登机梯,固定妥当。
2.4 根据船舶或引航员的要求释放电缆。
2.5 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其周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保障船舶码头系泊试验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1.在试验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无损。
2.码头工作人员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船舶码头系泊试验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程。
3.制定详细的船舶码头系泊试验计划,包括操作流程、时间安排、安全预防措施等。
三、试验操作流程1.试验开始前,应由试验指挥人员组织人员到指定位置,进行试验工序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有试验工具、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完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在试验过程中,各工序之间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配合,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4.在试验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作程序,不得随意修改或中断操作步骤。
5.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监测试验的实时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6.若试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试验指挥人员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安全。
7.在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记录相关的操作经验和问题。
四、安全预防措施1.在试验前,应对试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2.在试验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监督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3.在试验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场地,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4.在试验过程中,应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5.在试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磨损。
6.在试验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火灾安全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7.在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场地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下次试验的安全进行。
五、事故处理1.若试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现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情况的资料。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靠离泊作业,确保船舶及周边设施的安全,保障船舶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船舶靠离泊作业,包括码头、船闸等不同作业场所。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作业安全,确保无人员伤亡和无船舶损失。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作业计划,包括靠泊计划、离泊计划等,确保作业有序、高效。
第五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由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确保作业质量。
第六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船舶、货物、设施的安全。
第二章靠泊作业规程第八条船舶靠泊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靠泊计划,包括船舶停泊位置、系泊方式等。
第九条船舶靠泊前,应提前与泊位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泊位情况,并接受指挥。
第十条船舶靠泊前,应检查锚链、锚绳等系泊设备是否齐全,无磨损或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船舶靠泊时,应注意与其他船舶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
第十二条船舶靠泊时,应根据船舶尺寸、风力、潮汐等因素调整系泊方式和设备,确保船舶稳定。
第十三条船舶靠泊后,应及时进行系泊固定,确保船舶不会因外力而脱离固定。
第十四条船舶靠泊后,应检查泊位和船舶周围的安全设施,如防撞桩、防护网等,确保无破损或松动情况。
第十五条船舶靠泊后,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舷梯、护栏等设施,确保人员上下船的安全。
第十六条船舶靠泊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靠泊手续。
第三章离泊作业规程第十七条船舶离泊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离泊计划,包括离泊时间、航线等。
第十八条船舶离泊前,应检查船舶各项设备、机械、电器等是否正常运行,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船舶离泊前,应检查系泊设备是否完好,解除与泊位的固定,确保船舶能够顺利离开。
第二十条船舶离泊前,应提前了解航道状况和潮汐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离泊方式和航线。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解析
南通瑞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NANTONG RUITAI SHIPPING ENGINEERING CO.,LTD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程序编号:版本及修改号:A/0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受控状态:受控发放编号:编制:审核:批准1 目的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控制。
3 定义与术语3.1 主机盘车:是指为检查主机系统的轴承和螺旋桨,利用盘车机转动曲轴、尾轴和螺旋桨。
3.2 主机冲车:是指主机检修结束后所进行的试启动过程。
3.3 系泊试验:是指在船舶系泊的情况下,低转速开动主机所进行的试验。
4 管理职责4.1 机电车间负责主机盘车/冲车和系泊试验的归口管理。
4.2 生产部水手班负责船舶靠离码头时的系缆和松缆工作以及设置二、三档船的移动靠把。
4.3 设备部起重班负责码头固定靠把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4.4 单船总管小组负责船舶主机盘车/冲车、系泊试验和靠离码头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监控。
4.5 安监部负责以上作业过程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5 工作程序及要求5.1 主机盘车要求5.1.1 主机盘车前,生产主管应与船方主管人员联系盘车有关事宜,征得船方同意后,方可做盘车准备。
5.1.2 主机盘车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a)单船安全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检查曲拐箱和尾部车叶处有无作业人员。
b)单船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盘车机配电箱控制开关位置。
c)机电车间施工人员负责清除阻碍车叶转动时阻碍物;5.1.3 在曲拐箱内作业,应切断配电箱电源开关。
5.2 主机冲车及系泊试验要求5.2.1 系泊试验前,单船总管编制《主机试车大纲》,经生产部经理审批,试车前一天分发至相关部门和船方,由安监部通知港监。
5.2.2 系泊试验前,必须先经过主机冲车,单船总管应与船方确定有关备车冲车时间及相关措施。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详解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详解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是海事局对于船舶靠泊、离泊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的重要规定。
在此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各个方面及其要求。
主机盘车冲车试验主机盘车冲车试验是指船舶进行主机盘车或冲车操作时的必要试验。
在进行试验前,需要检查主机盘车、冲车装置及相关设施的状态,并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
试验时应准确控制船舶的位置、速度和角度,避免对码头、船舶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要求如下:1.必须由船长或主管船员指挥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各项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2.确保试验前已将舱门、伸缩梯、栏杆等相关设施固定,避免受到冲击。
3.必须由具有相关技术能力的船员操作盘车或冲车机械装置,保证操作的准确性、稳定性。
4.在试验中应注意船舶的位置、角度和速度,确保船舶不会对码头及船舶造成危险或损害。
5.在试验完毕后,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船舶和码头如常。
船舶靠离码头规定船舶靠离码头试验是保证船舶在码头上安全靠泊和离泊的重要措施。
在进行试验前,需要准确评估码头的状况及所处环境的安全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
试验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船舶准确的位置、船舶与码头之间的距离、靠泊时的角度等问题,确保船舶安全靠泊。
具体要求如下:1.靠泊码头前,必须派遣一名负责人确保码头的安全,避免撞坏码头或其他设施。
2.靠泊时,必须严格控制船舶的位置和角度,确保船舶与码头之间的距离达到要求。
3.靠泊过程中必须注意海流、潮汐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4.离泊时,必须确保码头以及周边的安全,避免损坏码头或其他设施。
5.离泊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船舶的位置和动作,确保船舶与码头的安全距离足够。
码头系泊试验规定码头系泊试验是保证船舶在码头上的安全系泊的重要试验。
在进行试验前,需要确保码头系泊设施的状况良好,并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
系泊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锚链、绳索等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船舶的安全系泊。
具体要求如下:1.在进行码头系泊试验前,必须检查码头系泊设施的状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第一部分船舶靠、离、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条根据昼夜24小时船舶动态、气象情况及船舶特点,由中控室负责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布置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由值班绑扎工班长具体负责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包括系解缆的工作)和相关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绑扎工在船舶靠、离、移泊前的2小时,按港章规定,准确设置有关信号。
严禁随意搬动和改变信号的位置。
当船舶进口时,负责用对讲机与船方联系,请船方报清驾驶台的位置,然后计算出指泊旗和绿灯的准确位置。
第三条在船舶靠、离、移泊前1小时,指导员有权并且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靠、离、移泊的障碍物从120%的安全挡内撤离。
如船舶(驳船)不服从指挥,应及时联系港监部门予以解决。
岸桥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要求岸桥临近驾驶台及船艏一侧的支腿离船舶驾驶台及船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按预靠船舶“计划位置”,岸桥避让距船首、船尾位置50米以外;若岸桥位置不足,岸桥移不开时,不能避让即将靠岸船舶的船首、船尾位置时,要将岸桥位置移至即将靠岸船舶的“船中处”,避让开该船的船首、船尾位置30米以外)。
在靠、离、移泊时,指导员应在场,凡要移动岸桥,绑扎工应与指导员进行联系,由指导员指挥岸桥移动。
在挡内的岸桥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有关避让的指令。
第四条船舶定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尺码作业,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船舶实际位置和计划位置的偏差应不超过10英尺。
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码头中控室根据现场情况,指令绑扎工改变位置。
第五条在靠、离、移泊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第六条绑扎工上码头现场,要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随时注意变化着的操作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并包括以下注意事项:1、带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安全帽、救生衣必须生根。
2、夜间值班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同行。
3、工具车一律不准驶入码头前沿5m禁区内。
第二部分系解缆作业第七条船舶靠、离、移泊时的系解缆作业,绑扎工、指导员、安全员必须提前15分钟(靠泊以报进口为准)携带好有关工具及两只救生圈到码头现场,并作好系解缆的准备工作,指导员负责船头,安全员负责穿尾。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一、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船舶在靠、离、移泊时,码头操作的一般管理要求,以及遇停电或桥吊行走故障等情况时码头操作的特殊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金洋公司码头。
二、相关标准1、岸吊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一般要求退到船舶120%的安全档外或停在船舶中央位置,并要求岸吊近驾驶台(或船艏)一侧的支腿与驾驶台(或船艏)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档内的岸吊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避让的指令。
2、根据温州码头水流急的特性,通过引航部门的建议,对靠泊缆绳数量标准设定为4千吨级以下的船舶最少带6条缆绳,4千吨级到1万吨级的船舶最少带8条缆绳,1万吨级以上的船舶最少带14条缆绳,缆绳必须独立系带,不能带回头缆。
(如确实船方无法按标准佩戴缆绳,通过向码头申请,经综合计划室批准,可将标准放宽至3千吨以下带4条缆绳,3千吨到5千吨带6条缆绳,5千吨到1万2千吨带8条缆绳,1万2千吨以上带14条缆绳,但只限于临时批准,综合计划室必须发书面整改要求船方尽快达到正规标准)3、码头靠泊船舶水手必须同时出勤6人,由水手班长召集组织并布置任务,穿戴好救生衣和安全帽。
(特殊情况时,3千吨以下船舶可通过值班主任批准后出勤4人)4、船舶靠泊须知内容:根据要求每船靠泊后将船舶靠泊须知交船方签字确认。
三、管理规定细则1、正常工作程序和要求、船舶靠、离、移泊前:1.1.1、综合计划室通过和船公司、船方、集团调的联系确认,编制《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并对船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带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1.2、生产操作部根据综合计划室调度编制的《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和气象、船型等情况,在生产平衡会上对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带缆数量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
1.1.3、根据生产平衡会布置的要求,由当班值班主任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在工前会议中布置落实给生产指导员、安全监督员,并对昼夜靠、离、移泊的工作(包括系解缆数量标准的工作)具体布置给当班水手班长。
船舶靠泊、停泊、离泊及移泊管理办法
船舶靠泊、停泊、离泊及移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港口作业秩序,优化公司船舶靠泊、离泊及移泊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港口服务原则,适应港口现代化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港口调度室”),是公司到港船舶的管理调度中心,负责所有到港船舶的靠泊、离泊及移泊等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码头所有到港船舶,必须执行船舶预报、确报制度,并经公司调度室进行有计划安排后,按规定实施靠泊。
第二章港区泊位装卸功能分工第四条港区泊位装卸作业基本功能划分:一号泊位主要用于散杂货物的装卸作业;二、三号泊位主要用于散杂货、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四、五号泊位主要用于集装箱装卸作业:六号泊位主要用于钢材装卸作业。
第五条港池西侧的泊位功能:船舶的待装、待卸区域。
第三章船舶预报、确报制度第六条船舶预报制度一、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必须在船舶抵港前3天将需要抵靠公司的船舶资料、船舶规范(主要条款)、船舶到港装卸货物的种类及数量、船舶预计抵港的时间和预计停留时间等报公司调度室。
二、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在船舶预报后,必须在每天上午11:00时前,将抵港船舶的最新进展情况和最新预计抵港的时间,报公司调度室。
三、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在船舶预计抵港前的24小时、12小时、6小时,必须及时向公司调度室分别报告船舶当前确切的所在位置和预计抵港时间。
四、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若不能按船舶预报、确报制度执行,而需要港口安排船舶靠港的,公司调度室可以视港口生产及泊位的具体情况,有权做出临时船舶靠泊计划,适时安排抵港船舶的靠泊。
第七条船舶确报制度一、公司调度室接到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船舶抵港预报后,在船舶抵港前根据船务代理公司提供的船舶抵港时间、船舶资料及规范、货物种类及装卸要求,初步确定船舶靠泊的时间及泊位;并经当天公司生产调度会确认后通知船务代理公司,并在公司船舶动态表和公司办公网上发布。
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为了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的船舶,包括港口船舶、海上船舶、内河船舶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规范船舶靠离泊作业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条船舶靠离泊作业是指船舶在码头或锚地等地方进行靠泊或离泊操作的过程。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航海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操作。
第五条船舶靠离泊作业中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持有相关的证书和许可证。
第二章靠泊作业第六条船舶靠泊前,应当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港口或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的通航线路进行航行。
第七条船舶靠泊前,应当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部分。
第八条船舶靠泊前,应当设置相应的靠泊标识,并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船舶靠泊时,应当根据船舶大小和载重情况选择合适的码头,并确保船舶与码头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十条船舶靠泊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拖船协助操作,并确保拖船操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
第三章离泊作业第十一条船舶离泊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离泊计划,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港口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船舶离泊前,应当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部分。
第十三条船舶离泊前,应当将锚链放下,确保锚链的过程平稳,并确保锚链与船体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离泊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拖船协助操作,并确保拖船操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船舶离泊时,应当遵循规定的通航线路进行航行,并确保船舶与其他船只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四章安全注意事项第十六条船舶靠离泊作业中,操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船舶的静态和动态参数,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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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NANTONG RUITAI SHIPPING ENGINEERING CO.,LTD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程序编号:
版本及修改号: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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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受控状态: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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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审核:批准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控制。
3 定义与术语
3.1 主机盘车:是指为检查主机系统的轴承和螺旋桨,利用盘车机转动曲轴、尾轴和螺旋桨。
3.2 主机冲车:是指主机检修结束后所进行的试启动过程。
3.3 系泊试验:是指在船舶系泊的情况下,低转速开动主机所进行的试验。
4 管理职责
4.1 机电车间负责主机盘车/冲车和系泊试验的归口管理。
4.2 生产部水手班负责船舶靠离码头时的系缆和松缆工作以及设置二、三档船的移动靠把。
4.3 设备部起重班负责码头固定靠把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4.4 单船总管小组负责船舶主机盘车/冲车、系泊试验和靠离码头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监控。
4.5 安监部负责以上作业过程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主机盘车要求
5.1.1 主机盘车前,生产主管应与船方主管人员联系盘车有关事宜,征得船方同意后,方可做盘车准备。
5.1.2 主机盘车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单船安全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检查曲拐箱和尾部车叶处有无作业人员。
b)单船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盘车机配电箱控制开关位置。
c)机电车间施工人员负责清除阻碍车叶转动时阻碍物;
5.1.3 在曲拐箱内作业,应切断配电箱电源开关。
5.2 主机冲车及系泊试验要求
5.2.1 系泊试验前,单船总管编制《主机试车大纲》,经生产部经理审批,试车前一天分发至相关部门和船方,由安监部通知港监。
5.2.2 系泊试验前,必须先经过主机冲车,单船总管应与船方确定有关备车冲车时间及相关措施。
5.2.3 主机冲车前一小时,单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系泊试验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a)船舶缆绳已按1号泊位艏缆2根、艏倒缆1根;艉缆2根、尾倒缆1根,2号泊位的艏缆3根、艏倒缆2根;艉缆3根、尾倒缆2根要求加好和调整好,缆绳原则上带入缆桩。
b)警示标志已悬挂好(白天信号旗,夜间信号灯)。
c)船舶前方和后方有足够间距,螺旋桨附近无小船。
d)登船梯已吊离。
e)机舱明火作业已停止,花铁板、栏杆已经复位。
f)高处作业和舷外作业已经停止。
g)岸电已经切断。
h)船尾及外侧已挂好“注意!正在试车,任何船舶不可靠近”的醒目警示牌。
i)拖轮已保护到位。
若发现措施未到位,不得开始主机冲车和系泊试验。
5.2.4 主机冲车和系泊试验时,引水员必须上船指挥,与生产总管在驾驶台统一指挥试车事宜,并与船方、安全主管、水手班主管、生产主管等各岗位人员保持联系。
5.2.5 生产部水手班在配合船方加固缆绳后,应派员在码头上警戒,查看缆绳和缆桩的异常情况。
5.2.6 系泊试验结束后,单船总管小组应对船舶缆绳及上船的电缆、气管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断裂损坏现象。
5.3 船舶靠码头要求
5.3.1 生产部调度员与船东联系,确定船舶靠码头时间,填写《修理船舶动态表》,发至各相关部门。
在船舶进厂前,生产部调度员调整专用高频与船舶保持联络,并组织实施船舶靠码头。
5.3.2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安监部指派单船安全主管,由其负责向本地区港监电告船舶的动态(停靠船舶名称、位置、时间等),并提前一小时到达码头,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a)查看船舶所停靠位置情况,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b)船舶停靠用的碰垫物是否放好、泊位旗是否挂好。
c)影响船舶停靠的门机是否移走。
5.3.3 单船安全主管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好后,通知生产部调度员。
5.3.4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生产部交通艇值班人员提前一小时备车;设备部组织作业人员放置好碰垫物、泊位旗和移走门机,听从船方主管人员或引水员的指挥,正确系缆。
解系缆人员应穿好救生衣。
5.3.5三供班按《修理船舶动态表》的要求,接好岸电和电话线。
5.3.6 在船舶停靠码头过程中,单船安全主管要监督检查带缆情况以及船与船之间的间距;船舶停妥后,要指定上下船梯停放位置,必要时,敷设安全网。
5.4 船舶离码头要求
5.4.1生产部调度员填写《修理船舶动态表》,并注明船舶到达港口,发至相关部门。
在船舶离厂前调整专用高频与船舶保持联系。
5.4.2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安全监督部向港监电告船舶动态(船舶名称、离开时间、到达港口等),单船安全主管在下船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a)查看船舶四周情况,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b)岸电线、电话线等是否拆除。
c)消防箱及施工用的设备、剩余材料是否吊离。
确认全部落实后,方可下船。
5.4.3 安全主管落实好安全措施后,通知生产部,并在现场安全监护。
5.4.4三供班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的要求拆除岸电和电话线。
5.4.5 设备部起重班安排吊离修理船舶所用的设备、上下船梯。
5.4.6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生产部交通艇值班人员提前一小时达到,并听从船方主管人员或引水员指挥,正确解缆。
5.4.7 船舶离开码头后,应检查码头原船舶停靠位置水域是否有漂浮物,若有,应组织清除。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