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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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工程分包管理
摘要结合多年的公路工程管理经验,论述了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分包行为,并指出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新思路。
关键词公路工程;分包;管理;思路
目前施工企业承接的施工任务过度饱满,具体项目企业自身投入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严重不足,对所承接的施工任务进行分包的现象普遍。
因此,结合目前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具体项目工程分包的组成,提出切合实际、有效的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1工程分包的组成和分析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分包,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常见的基本方式:
1)承包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对所承接的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分包协作单位在项目部的组织管理下,组建专业施工作业队伍对所分包的工程的进行施工。
其分包特点是项目部管理机构中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承包单位委派,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方面协调等主要项目管理工作,分包协作队伍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相关专业的施工经验,依照分包协议承担各自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任务。
2)具有一定资质但资质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包单位,挂靠承包单位参加对所承接工程施工的分包。
挂靠分包实质上是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的转包。
其分包特点是挂靠单位以承包单位的名义组建项目部,直接组织施工生产,履行施工合同,取代承包单位行使项目管理职能。
在利益分配上,挂靠单位以向被挂靠单位上缴管理费的方式,获取剩余的合同价款。
这种分包形式违背了不容许转包的基本原则,属承包人违约的范畴。
但挂靠单位可以按所具有的施工资质,在招标文件容许分包的施工内容和工程范围内,进行合法分包。
3)无资质或资质同所分包工程不对应的单位挂靠有资质单位进行的工程分包。
这种挂靠分包的组织管理和利益分配形式同以上所列第②种情况基本一致,其特点是挂靠单位无资质,现场的施工管理水平更加低下,履行合同的能力更差。
这种形式的工程分包严重违反工程分包原则,属于明令禁止分包的分包方式。
实际管理中,除应责令解除分包合同外,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合同违约责任。
4)劳务分包。
分包单位以提供劳动力或施工机械设备的形式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其组织管理纳入项目部的整体生产组织。
分包队伍按实际投入生产的劳动力或工程机械设备的工作量和分包协议商定的单价获取劳动报酬。
这种分包形式在具体施工阶段采用比较普遍,是一种合法的分包方式。
2如何认识和对待分包行为
分包行为应一分为二来看待,分包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形式,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几乎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分包管理不好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如何在项目分包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认清合法分包的界限。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的规定,转包是明文禁止的,合法分包是允许的。
2)引导和规范合法分包。
为确保分包的合法有效,企业除注意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转包之间的区别外,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
企业在分包人进场施工之前就必须签订合同,分包合同须以企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起草,做到条款严密、内容全面、单价合理,并按照相关制度经有关人员评审并会签后,加盖双方印章。
3工程分包管理的思路
1)资质审批部门应扩大施工企业专项资质申报种类和申报面。
目前我国对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体系中,主要关注的是大型企业的综合资质,对一些可以细分的施工专业没有进行划分,也没有相应的评审办法。
例如桥梁工程中桩基工程、梁板预制安装工程,路基工程中的软土地基处理、石方爆破等。
然而,多年的施工实践中,已形成了大批专项施工队伍,虽然企业规模较小但具有较强的专项施工实力和相关技术水平。
这些专项作业队伍因无法通过评审获得专项资质,只能在无资质的条件下进行不合法的工程分包。
如果有合理的通道,让这些施工企业能获得相应的专项施工资质,就可以使实际工程分包中的很多不合法分包的合法化,使工程分包能够按实申报,依法审批并因此得到有效管理。
2)细化业主对工程分包管理的程序。
改“堵”为“疏”,改“避”为“理”。
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出于对工程分包造成后果的认识,在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设置多重限制,堵截工程分包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堵”。
施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时,又会因为投标文件中制定的控制条款和管理办法的苛刻,以及前述的分包组成的调查难以深入,造成在管理手段上的避重就轻,这就是所谓的“避”。
如何克服以上情况形成的管理事实,这就需要细化业主对工程分包管理的程序,改“堵”为“疏”,改“避”为“理”。
具体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摸清工程分包的基本情况,严肃工程分包的申报和审批制度。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对分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审批分包申请。
②格式化分包合同,明确工程分包的合同条件。
为完善工程分包的管理,除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申报工程分包材料并按程序报批之外,还应要求承包人依据主承包合同的合同条件,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分包合同条件,将分包合同格式化,规范承包人工程分包行为。
③明确主体工程和关键工程的内容,放宽工程分包的限制,容许具有专项资质的小型施工企业对主体工程的专项施工作业进行分包。
实际工程实践中,由于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对主体工程和关
键工程的界定比较笼统,工程分包管理需要对这部分内容作出明确的界定和划分,以便区分具体项目中可分包和不可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使承包人的工程分包行为合法。
3)建立健全的招投标体制。
确定合理的工程标价,让承包人有利可图,减少工程分包程度。
承包人承接较低标价的工程项目后,为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指标,采取工程分包的方式转移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因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铤而走险、违法分包、屡禁不止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
为减少这种因素对工程违法分包的影响,必须建立健全的招投标体制,确定合理的工程价格。
4)提倡施工总承包和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和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生产组织形式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对施工企业各项资源的调整和组合。
通过有效的调整和组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实体的各种优势,减少利益的分散或流失,从而减少工程分包的数量和违法分包的可能性,进而减少分包管理的范围和内容,让工程的施工管理按业主希望的方向发展。
4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筑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和施工建筑企业资源的相对有限,决定了工程分包的普遍性。
如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拓潜在资源,减少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工程分包,在管理指导思想上,除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之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培养更多的有资质专业施工企业,扩大工程分包的容许范围。
同时完善招投标方法、细化具体分包管理办法的内容,使工程分包管理工作合法、合理、规范、有效,这是全面提高工程管理的工作质量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