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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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2.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委员会聘任办法》(京卫科教字〔2013〕19号)规定,2013年我市成立了第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专科委员会。

第一届住培专科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在培训标准、培训基地标准和考核方案的拟修订、结业考核和基地评估、住培发展意见建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专家智库作用。

按照任期规定,第一届住培专科委员会任期期满,经培训基地推荐、同行票选和综合评议,确定了第二届住培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培专委会”)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

为进一步发挥好住培专委会的作用,制定了《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2.第二届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人员名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12月13日。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京卫科教 2017 17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卫科教2017 17号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首都医科大学: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并结合北京市参培学员的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4月27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以北京市全科医生队伍的现状和培训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全科医生培养规律,按照《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并结合北京市参培学员的实际情况,做好二、三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以满足新形势下对全科医生队伍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全科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转诊和预防保健技能及社区常见慢性病管理技术,建立全科医学的临床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并能够将全科医学的基本原则应用于全科医疗实践,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82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相关专业医师转岗儿科医师的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儿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通过一年全面、规范、系统的培训,使受训医师熟悉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儿科临床技能,能对本学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等有较详细的了解,使其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培训范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辖区内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的医师,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

三、培训内容根据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分布,按培训项目经费,遴选具备培训能力的儿童专科医院(或儿科实力强的综合医院),主要在相应的儿科专业临床科室轮转,旨在培养儿科临床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

(一)培训轮转计划。

1.轮转时间:12个月。

2.科室及时间安排:儿童保健、新生儿、心血管、肾脏风湿、神经、内分泌、血液肿瘤、消化、呼吸、传染病、重症监护(ICU)11个科室各培训一个月,余一个月可按医师所在医院机动安排。

(二)培训要求。

1.综合素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2)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3)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优良的医德医风。

(4)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5)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6)须进行岗前培训。

必须参加的全院培训,包括:消防安全培训、手卫生培训、生命支持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用药安全相关培训。

必须参加的住院医师培训,包括:住院医师日常管理流程、住院医师各项考核标准、医师职业道德、医师授权、正确书写病历等培训。

考核合格者,方准予进入各培训科室。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根据2018年国家和本市对卫生计生科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科教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及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大局,以落实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谋发展,深化医教协同和科卫协同,健全培训和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动毕业后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持续改善继续医学教育供给方式,深入开展市民重大健康问题科技攻关,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惠民适宜技术基层普及应用,逐步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为健康中国和健康北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一、加强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一)全面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1.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质量发展。

科学规划全市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布局,按照国家培训基地管理要求,结合近3年动态评估情况,从培训制度、培训管理、培训质量、待遇保障等方面对全部到期的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进行再认定。

完善协同培训机制,将协同医院培训工作全面纳入培训基地管理,从培训招录、培训过程和培训考核等方面探索建立教学联合体一体化管理方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库和师资培训档案,出台师资培训三年规划,分层分类开展菜单式培训,选派管理干部和优秀临床师资赴国外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来京合作研讨。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为贯彻贯彻《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旳告知》(财社〔〕82号)有关规定, 组织做好有关专业医师转岗儿科医师旳培训工作, 保证培训质量, 培养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儿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旳临床医师, 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旳通过一年全面、规范、系统旳培训, 使受训医师熟悉儿科专业及有关学科旳基础理论, 具有较系统旳专业知识, 较纯熟地掌握儿科临床技能, 能对本学科常见病及多发病旳病因、发病机制、临床体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与防止等有较详细旳理解, 使其具有儿科常见病、多发病旳基本诊断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培训范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辖区内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旳医师, 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

三、培训内容根据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旳分布,按培训项目经费, 遴选具有培训能力旳小朋友专科医院(或儿科实力强旳综合医院), 重要在对应旳儿科专业临床科室轮转, 意在培养儿科临床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

(一)培训轮转计划。

1.轮转时间:12个月。

2.科室及时间安排: 小朋友保健、新生儿、心血管、肾脏风湿、神经、内分泌、血液肿瘤、消化、呼吸、传染病、重症监护(ICU)11个科室各培训一种月,余一种月可按医师所在医院机动安排。

(二)培训规定。

1.综合素质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行医。

(2)严谨求实旳工作作风, 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旳科学态度。

(3)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旳思想, 优良旳医德医风。

(4)良好旳医患沟通能力。

(5)较强旳团体协作精神。

(6)须进行岗前培训。

必须参与旳全院培训, 包括: 消防安全培训、手卫生培训、生命支持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用药安全有关培训。

必须参与旳住院医师培训, 包括: 住院医师平常管理流程、住院医师各项考核原则、医师职业道德、医师授权、对旳书写病历等培训。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社管中心:结合新形势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及本市对基层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委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区实际,予以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基层卫生在本市分级诊疗格局中发挥更好作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4月26日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2018年是“十三五”工作推进关键之年,本市基层卫生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基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围绕全委核心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落实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和增强基层卫生内在活力,加快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成为社区居民接触卫生健康的第一接触点。

一、完善基层卫生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强化“大基层”工作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的统筹发展意识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建立市、区两级高效的协同管理网络,树立“大基层”的管理理念。

在未设立基层卫生专门科室的区卫生计生委,设立基层卫生专干,承担市级基层卫生与区级行政管理对接,统筹协调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基层卫生相关工作。

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和资源配置指标,在编制分区规划的同时,统筹完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继续完善15-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提升改善设施条件或寻找新的地点,尽快恢复运行,保障群众的就医需求。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对口支援代培住院医师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对口支援代培住院医师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对口支
援代培住院医师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对口支援代培
住院医师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医院: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口支援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贵州省代培住院医师任务下达各培训基地,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承担代培住院医师任务的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任务纳入医院对口支援整体工作统筹管理。

二、培训基地要切实落实《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援疆援藏工作方案》(京卫科教﹝2015﹞27号)要求,为代培住院医师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为每名住院医师指定一名指导医师作为导师,在培训期间对住院医师给予全程指导。

三、培训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加强培训管理,要关心住院医师的生活和学习,积极为住院医师解决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代培住院医师发放生活补助。

附件:2018年对口支援代培住院医师任务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附件
2018年对口支援代培住院医师任务表。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计划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计划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计划一、背景介绍儿科医师是医学领域中的一种专业,专门从事儿童健康问题的诊断、治疗,帮助儿童解决身体健康问题,保障其身心健康。

然而,在医学领域,专业要求日益提高,儿科医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新技术、新理念的学习和掌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和保障患儿的健康。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计划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培训和实践,帮助儿科医师更好地适应新的岗位要求,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为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二、培训目标1. 提升儿科医师的专业水平,增强临床诊疗能力;2. 掌握新的医疗技术和理念,满足患儿的医疗需求;3. 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4. 培养责任心和使命感,关注儿童健康问题,为患儿提供更有针对性、更科学的健康服务。

三、培训内容1. 临床诊疗方面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深入了解儿科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及护理,熟悉疾病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对儿童疾病的敏感度和准确性。

学习并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提高对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能力,增强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医疗技术方面了解和熟悉目前流行的新技术、新设备,如影像学检查、微创技术、基因检测等,熟练掌握使用各种医疗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的准确性。

学习新医疗技术的操作方法,加强对一些新兴医疗技术的掌握,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 医疗管理方面学习医疗团队的协作精神,培养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医院内部的管理效率和医疗服务的质量,有效解决医患关系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4. 责任心和使命感培养医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注儿童健康问题,对待患儿的态度更加细致和负责,提高儿科医师的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为儿童提供更加温暖、周到的医疗服务。

四、培训方式1. 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授课、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学习和掌握新的医疗理念和技术,全面提升专业水平。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首都医科大学,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修定了《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9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2020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细则2.北京市全科转岗培训基地评审指标体系(临床培训基地)3.北京市全科转岗培训基地评审指标体系(基层实践基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9月2日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9年版)为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满足基层社区卫生工作对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系统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全科的临床思维方式,熟练规范地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转诊、常见慢性病管理以及预防保健工作,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已经取得临床(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二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除外。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现将《2018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4月25日北京市2018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一、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卫生领域的“负面清单”制度,控制医院规模,促进重点医疗疏解项目取得进展。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本市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与河北燕达医院以及张家口、曹妃甸、承德、保定等重点地区的医疗合作,推进远程会诊、转诊等工作,扩大跨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实施范围。

持续完善社会办医政策环境,支持社会办医提供多样化医疗服务,做好政策指导培训。

做好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的政策落实。

二、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专科医联体和远程临床会诊中心建设,推动紧密型医联体试点,促进发挥医联体纵向联通和横向连接的作用。

按照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8-2020年度重点任务及医联体文件要求,将分级诊疗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

在确保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按目标推进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医联体运行经验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医保、财政、人事等支持政策。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三、做好行政准入事项管理和改革深入推进电子化注册,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在全市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开展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电子化备案,简化审批办理流程,促进信息共享。

研究推进医疗机构、医师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二、三级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我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2018年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已在或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者二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在岗临床医生。

经北京市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机构选拔推荐,全市共有401名医师参加培训。

名单见(附件1、2 )。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内容由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培训、贯穿在临床轮转培训过程中的系列病例讨论、基层实践培训组成。

采取模块式教学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时间详见附件3。

四、培训考核(一)模块培训考核在培训过程中,根据学员所选模块进行及时的过程考核,重点考察学员是否完成培训细则中各模块规定的培训内容,以及学员对该模块培训内容掌握的情况,确保培训工作按照细则要求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考勤、书面或临床病例分析等。

(二)“病例讨论”模块学分要求病例讨论模块要求学员至少修满24学分。

其中,必修病例讨论模块不少于8学分。

(三)结业考核在1年培训结束时,通过各模块考核且修满学分者,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内容包括:全科医学综合理论考试和全科医生临床技能考核两部分。

五、经费保障培训经费由市财政专项经费承担,食、宿费学员自理。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认定培训基地,指导并监督培训落实情况,全面指导培训各项工作。

儿科医生转岗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儿科医生转岗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儿科医生转岗培训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培训期间学员采取全脱产形式培训,培训期间不享有探亲假、公休假等假期,节假日安排按照培训医院和专业科室工作要求执行。

第二条学员在培训医院和专业科室培训期间出勤率必须高于90%,否则需要延长培训时间。

第三条培训期间考勤暨请销假管理由培训医院儿科负责人统一负责,学员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脱岗,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条学员请假需提前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培训医院不接收事后请假手续。

第五条学员在考勤抽查中被发现缺勤一次者,视为脱岗一天,记入学员考勤记录。

第六条学员因各种事由需请假2天及以下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带教老师和专业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培训医院儿科负责人备案;请假3天及以上者,带教老师和专业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培训医院儿科负责人审批;请假天数超过1个月(含1个月)者,需报XX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审批备案;培训一年累计请假天数超过1个月(含1个月)者,需延迟一年参加结业考核;培训一年累计请假天数超过2个月(含2个月)者,培训医院有权终止培训,并报XX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备案。

第七条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满未续假而逾期不归者,按脱岗处理。

脱岗学员,医院有权终止培训,并报XX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备案。

第八条发现连续脱岗两次,经教育无效,态度恶劣者,培训医院有权终止培训,并报XX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备案。

第九条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如因各项事由不能按时参加者,需本人书写请假条并由带教老师和专业科室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条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后需继续请假者,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逾期不归。

否则将按脱岗处理。

脱岗天数从假满日期至实际销假日期计算。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原XX区卫生计生委《XX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XX年全区儿科转岗医师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XX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通过一年全面、规范、系统的培训,使受训医师熟悉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儿科临床技能,能对本学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等有较详细的了解,具备儿科和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培训内容根据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分布,着重培养儿科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

(一)儿科及儿科相关学科专业。

1.理论培训。

20XX年7月开始,在XX区医院接受统一的理论授课。

培训的理论知识以儿科学课程为重点,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准予进入各科室参加临床实践。

2.临床实践。

20XX年8月中旬,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安排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的三级综合医院完成轮转学习任务。

重点学习儿童保健专业、重症医学专业、新生儿专业、传染性疾病专业、消化专业、呼吸专业、心血管循环专业、肾脏-风湿专业、血液-肿瘤专业、神经专业、内分泌-遗传代谢专业11个儿科相关专业的内容,每个专业培训一个月。

(二)新生儿科专业。

1.理论培训。

20XX年7月开始,在XX区医院接受统一的理论授课。

培训的理论知识以新生儿科专业内容为重点,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准予进入各科室参加临床实践。

2.临床实践。

20XX年8月中旬,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安排在XX市的三级综合医院完成轮转学习任务。

重点学习高危新生儿的识别与处理,新生儿复苏,新生儿体温管理及营养管理,新生儿重症监护,新生儿辅助呼吸,新生儿感染,新生儿呼吸、循环、消化、神经、泌尿、内分泌系统疾病,新生儿黄疸等相关专业的内容,生产实践培训共11个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为推进北京市“十三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范围和病例数量,做好2018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我市临床路径开展情况按照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上报情况,我委对2017年1—12月份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情况进行了统计,有关数据详见《北京市2017年临床路径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其中,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人数大于0.5(50%)的三级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院等10家;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人数大于0.7(70%)的二级医院包括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北京市仁和医院、北京四季青医院、北京市上地医院、丰台区铁营医院等5家。

目前仍有30余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人数小于0.1(10%)。

各有关医疗机构特别是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比偏低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临床路径管理中的困难与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加强本单位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

二、2018年开展临床路径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4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3号)等文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各级公立医院要不断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儿科转科医生培训记录表

儿科转科医生培训记录表

儿科转科医生培训记录表序号:2021-001培训日期:2021年10月1日培训地点:X医院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儿科转科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旨在提高转科医生对儿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使其能够胜任儿科医生的工作。

培训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儿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儿童感冒发热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儿童腹泻的病因分析与处理- 儿童哮喘的诊断与治疗- 儿童过敏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儿童常见皮肤病的诊断与处理2. 儿童生长发育的评估与干预:- 儿童生长发育的正常规律与异常表现- 儿童生长曲线的解读与应用- 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的原因与处理- 儿童肥胖的评估与干预3. 儿童常见疫苗接种与预防:- 儿童疫苗接种的时间与方法- 常见疫苗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疫苗接种后的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4. 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干预:- 儿童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评估- 儿童焦虑与抑郁的干预策略- 儿童行为问题的解决方法5. 儿童急诊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技巧:- 儿童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与处理- 儿童急救技巧的掌握与应用培训总结:通过本次培训,转科医生对儿科疾病的认识和处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转科医生们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掌握了儿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提高了对儿童生长发育、疫苗接种、心理健康问题和急诊处理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培训还加强了转科医生与儿科专家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团队合作精神和综合应用能力。

下一步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转科医生的儿科专业水平,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包括举办学术讲座、组织病例讨论和临床实践等。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转科医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对儿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此外,我们还将鼓励转科医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宽专业视野,提高学术造诣。

备注:请转科医生们根据本次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认真填写本次培训记录表,并将其保存好,以备将来复习和参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合并《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合并《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合并《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27•【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合并《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两证合一”,推进两类证书的办理合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并范围北京市《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范围包含所有执业范围的医师。

部队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地方医疗机构非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行政许可延用原有审批、制证模式。

二、合并方式(一)本次“两证合一”工作的合并方式为通过合并实现《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证件的整合,原有医师执业注册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行政审批流程保持不变。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母婴保健技术的工作中,对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审批条件的各专业类别执业医师,使用“执业医师注册信息系统”,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涉及的主要审批结论加注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不再单独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办事流程,更新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开展业务培训,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审批工作。

儿科转岗医师临床轮转培训目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儿科转岗医师临床轮转培训目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儿科转岗医师临床轮转培训目的、问题及对策浅析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儿科医师紧缺是社会面临的难题。

国家卫生部门为加强儿科专科医师培养,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进行了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推行转岗医师临床轮转制度。

然而在实施转岗培训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生源质量不高,培训内容不系统,考核机制不完善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以期为儿科转岗医师培训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随着“二胎时代”来临,儿科医师作为儿童健康的重要守护者,显得尤其重要。

而儿科医师缺乏则是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儿科专业医师短缺问题,国家卫生部门进行了儿科医师转岗培训。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儿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推行了轮转培训制度,对于提高儿科转岗医师整体素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而儿科转岗医师轮转培训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可为儿科转岗医师轮转培训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一、儿科转岗医师轮转培训目的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时间基本为一年,培训结束后回到单位即开展儿科临床工作。

因此培训目的力求实际实用。

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掌握儿科最常见疾病的诊疗,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腹泻等;二是熟悉儿科常见疾病的分类、诊断及基本处理原则,如感染性疾病、免疫性疾病,正确推荐患者到相应亚专科进一步治疗;三是学习识别儿科急危重症,如感染性休克、重症手足口病等,了解紧急处理方法,为转诊争取时间。

二、目前儿科转岗医师轮转培训中存在的问题1、转岗医师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基础薄弱:儿科转岗医师大多为基层有一定年资的其他科室医生,多来自县级以下单位,理论基础及实践能力差异较大,多数人从未接触过儿科专科实践,其儿科基础知识及临床经验均较薄弱,给培训带来很大难度。

2、轮转时间短,学习内容多:转岗培训时间基本为一年,而儿科学习内容多、难度大,在短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有相当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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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京卫科教[2018]1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2.23
【实施日期】2018.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卫科教〔2018〕18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卫医﹝2016﹞214号)要求,进一步充实我市儿科医师队伍,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北京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已在北京地区医疗机构注册为临床类别,且在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的执业医师。

2018年培训人员
见《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附件)。

二、培训内容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重点掌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及治疗方案,以及预防与康复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熟悉儿科医疗工作服务模式,达到胜任儿科医师岗位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见《北京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京卫科教字〔2016〕35号)。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临床培训,培训时间12个月。

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包括儿科专业课程、基本技能及岗前培训;临床培训11个月,主要在相应专业临床科室进行轮转。

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采取导师负责、小组学习、综合考评(临床和技能)等多种培训形式。

四、培训基地
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分别在儿科医师转岗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进行。

理论培训基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临床培训基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

过程考核由日常考核、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及理论科目考试组成,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

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全市统一进行,由市卫生计生委认定的考核机构承担。

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颁发《北京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证书逾期后转岗至儿科工作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考核未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未通过的,需重新参加培训。

六、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用由市财政专项经费承担,食宿费学员自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动员,做好人员遴选,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参培人员在转岗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顺利完成培训。

(二)培训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结合培训人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做好学员考勤、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基地的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努力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

附件: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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