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交货方式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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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交货方式有些
一)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
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 c&F)
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
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
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

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
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5.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6.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7.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8.成本加运费(CFR或 c&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
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9.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
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0.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
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11.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2.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

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3.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
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13种贸易术语的含义、比较、区别
E组(发货)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运费未付)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主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加运费、保险费(指定目的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到达)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

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

对不少人
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麻麻充满术语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书。

其实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

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

所以应该说信用证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

信用证一旦开具,他就是真金白银。

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证打包贷款”。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

原因是信用证中可能会存在很难然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

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

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

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

因为欧美国家的客户处在信誉很好的环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别人。

最为多见的是后T/T, 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T/T订金的比率,是谈判和签订合同的重要内容。

订金的比率最低应该是够你把货发出去,和拖回来。

万一客户拒付,也就没有什么多大损失。

T/T与L/C比较,就是操作非常简单,灵活性比较大,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
可以拒付。

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

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

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

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

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

但是银行信用不好,或者外汇管制很严格的国家,信用证风险很大,如印度。

T/T和L/C各有优缺点,T/T和L/C如果结合起来做,那就相当保险,30%T/T, The balance L/C. 另外还有几种用的比较少的付款方式: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

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

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at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
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

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

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

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

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

D/P 分险很大,但是如果和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交货方式。

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 in advance, 40% after shipment, the balance D/P。

这比做后T/T还要保险
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货方:深圳市思科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
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
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

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

如不
能按期交货须事先提前5小时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

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及时处
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性。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
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
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

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如果甲方订单数量有提升,有权可以向乙方提出价格进行调整,以双方在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
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 5 %— 20 %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或因时间比较紧迫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而甲方需要生产而自行进行挑选处理,甲方则将挑选的工时统计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则需要向甲方提供挑选工时的补偿费用,员工(普通操作员)小时30元/小时,管理人员(组长、文员或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50元/小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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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3C认证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次日(如果特急
必须在当天处理)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十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货款结算方式:月结90天以上□,月结90天□,月结60天□,月结30天□,
月结□,现金□,选择结算方式在后面的正方形内打勾,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合作且甲方的存货乙方需协同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后甲方再将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
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公司员工(如:来料检验、收货、
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30%以上的处罚,如果贿赂甲方公司员工的事件再次发生,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50%以上的处罚,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4.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
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 __提起诉讼。

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6.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7.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具有协议的效力。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
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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