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报送上海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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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报送上海自然保护地体
系建设推进情况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1.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报送上海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推进情况的复函
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
贵司《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函》(林保区便字〔2020〕1号)收悉。
现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指导意见》,构建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是摸清我市自然保护地底数,明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
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将“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列入我局大调研工作重要课题。
对《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进行了深入学习,对照上海实际情况,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度调研本市各自然保护地现状,明确全市4处自然保护区、7处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分析自然保护地在管理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性提出了
我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和完善体系建设的建议。
完成了《关于上海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按照《指导意见》精神,谋划国家公园建设可能性。
按照全国国家公园空间布局“一盘棋”的要求,根据《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我局积极谋划在长江口区域,构建起长江流域具有引领作用的国家公园,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确立国家公园在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目前长江口国家公园前期研究已正式列入2020年研究课题。
三是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研究。
根据调研,本市现有保护地多集中在东部远郊区,黄浦江上游、淀山湖、南汇东滩、崇明北沿等重要生态环境区域,仍没有任何形式的自然保护地。
针对本市自然保护地在空间布局上存在的东西不平衡、覆盖不全面等问题,我局抓住本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开展了《湿地保护专项规划》《上海市2035湿地保护战略研究》和《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十四五规划研究》等系列课题,对自然保护地规划开展前期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
2020年,也已立项安排系列研究课题,探索在南汇东滩(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崇明北沿、青浦长三角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争取建设各类省级自然公园,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同时,根据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配合开展崇明东滩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申报调研工作。
(二)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一是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对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管理。
抓住本市机构改革机遇,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积极沟通市编办推动本市自然保护地机构改革和管理机构设置。
将原来分散在市环保、海洋、农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统一由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承担。
本市原有
4处自然保护区也完成了转隶工作,目前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统一转为林业部门。
内设机构方面,优化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职能,加挂“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牌子,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本市各自然保护地。
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得到了理顺和加强。
二是正式成立了第一届上海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专家库专家由上海各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对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范围调整和退出制定规则,开展评审,实现了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全过程的科学管理。
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更名为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办法,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目前已经完成了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案初稿。
三是探索社区治理的保护地管理新形式。
以崇明东滩保护区前哨社区自然教育中心为载体,东滩鸟类科普教育基地为拓展支撑,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积极推进阿拉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保护区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共同打造“家园守护圈”,提升公众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加强保护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
一是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针对外来入侵物种,完成“崇明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
项目2012年底开始实施,至2019年全部完成。
项目实施总面积约24.2平方公里,总投资11.6亿元。
崇明东滩保护区内互花米草得到控制,鸟类种群数量显著增加。
为了修复长江口渔业资源,每年在中华鲟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亿余尾。
近年来,共安排专项资金近4亿元,提升保护区监管能力。
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
强化对管护站、界桩和标示、宣传牌、警示牌的建设与维护,建成覆盖保护区全部核心区和重要道口的视频监控系统。
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2019年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在保护区建设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无人机、微波传输等技术手段,为保护区巡护执法、科研监测提供了技术保障。
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新建了5.6万平方米的陆上保护基地,配备了珍稀鱼类抢救暂养车间、实验楼、科普展示厅等保护设施,开展了长江口专业监测网建设、陆上警示宣传牌设置工作。
金山三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立守岛和巡查机制,实施道路房屋设施养护和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并在大金山岛建立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
二是抓住长江大保护机遇,解决自然保护地非法捕捞问题。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市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配合市区两级渔业管理部门开展了摸底调研,全面统计摸排渔船、渔民捕捞生产状况数据20余项,并协调相关单位研究部署退捕政策,推进长江渔船减船拆解。
2019年,长江上海段开始实施常年禁渔,185艘长江捕捞渔船全部退出捕捞,提前完成2020年长江全面退捕的工作目标。
目前困扰各自然保护地多年的非法捕捞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全民共享机制。
依托崇明东滩东滩鸟类科普教育基地、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三甲港基地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积极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鸟类的意识,利用世界环境日、湿地日、爱鸟周等契机,在周边学校、社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组织,研究开发了多套自然教育课程,并开展中小学预约参观活动,努力提高科普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了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上海野鸟会等机构的志愿者定期对保护地的鸟类资源进行调查,参与自然保护地巡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四)结合绿盾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
积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托历次绿盾行动收集的资料,建立了覆盖全市11块保护地的保护地遥感监测体系。
委托第三方单位,利用遥感技术,每年对保护地内湿地面积、植被情况、人类活动情况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保护地内生态环境变化,提出预警信息,及时干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
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力量。
利用上海市机构改革契机,在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局)新建执法稽查处,编制11人,负责统一开展本市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
管理机构方面,撤销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上海市林业总站加挂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牌子,增加编制10名,设立专门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工作。
积极开展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工作。
近期,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湿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林草局转来举报线索,对炮台湾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切实维护保护地相关法规的严肃性。
(五)加强保障措施建设
谋划建设研究机构。
针对我市没有林业规划院和林业专业院校,缺少自然保护地研究机构的现状,积极争取市编办支持,拟策划建立上海市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机构,专门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保护地研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和科研。
依托上海各大院校,在全市自然保护地,开展水文水质、湿地资源、植被、底栖动物和鱼类等资源监测和鸟类同步调查等一系列监测工作,开展鸻鹬类和雁鸭类环志。
崇明东滩保护区和九段沙保护区形成《年度资源监测公报》,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
与有关单位合作建立了全球碳通量野外观测站、长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研究野外站、长江河口潮滩湿地冲淤观测站、大气综合
成分观测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平台以及上海崇明东滩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全市自然保护地的科研服务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自然保护地开展的科研项目200多项,累计投入科研经费近6000万元;发表相关论文或著作近千篇,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100余人,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地作为科学研究基地,培养社会人才的良好社会效益。
开展多层次的自然保护地交流。
组织保护地管理机构积极参与“中国东部迁徙涉禽姊妹保护区网络”“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区网络”及华东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建设;促成“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国际培训中心”落户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自然保护地的交流;先后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阿拉善SEE基金会、英国皇家鸟类协会(RSPB)、中华环保基金会(CEPF)等知名国际国内环保NGO组织合作,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在自然保护地开展鸟类环志、环境教育培训等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办公室关于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的通知》的进展情况
(一)完成上海市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市自然保护地现状。
据统计,本市目前有各类自然保护地11处,其中自然保护区4处、森林公园4处、地质公园1处、湿地公园2处。
利用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了各保护地的设立批件、总体规划、人员编制、矢量图和基础数据等信息,初步整理形成上海市自然保护地档案数据库。
(二)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经费保障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经费的申请,共向市财政申请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研究、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等6个专项,涉及经费250余万元,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关项目已落实工作技术支撑单位,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工作
已正式启动。
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办护字〔2019〕12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我局于2019年8月向各区级主管部门和保护地管理机构下发《关于转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沪绿容〔2019〕308号),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导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托有资质的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并保障工作经费。
在市级层面,我局落实了勘界立标工作市级层面专项工作经费,委托了具有测绘资质的上海测绘院作为市级技术支撑单位;并和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对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衔接工作召开了多次专题工作会议,达成了工作共识。
目前,部分自然保护地已完成勘界报告初稿,全部勘界报告将于2020年6月完成。
届时,我局将对各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验收。
此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