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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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一、胸部X光检查。

1. 体检对象,所有应聘广东教师岗位的人员。

2. 体检要求,所有应聘者必须进行胸部X光检查,以排除肺结核等疾病。

3. 检查标准,X光片应为正位片,评价是否符合肺部健康标准。

4. 结果要求,X光片结果需为阴性,若有异常情况需进行进一步检查。

二、血常规检查。

1. 体检项目,血常规检查包括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浓度等。

2. 体检要求,应聘者需进行血常规检查,以评估其血液健康状况。

3. 检查标准,血常规检查结果需在正常范围内,否则需进行进一步检查。

4. 结果要求,血常规检查结果需符合广东教师体检标准的要求,否则将影响体检合格资格。

三、心电图检查。

1. 体检对象,所有应聘广东教师岗位的人员。

2. 体检要求,应聘者需进行心电图检查,以评估其心脏健康状况。

3. 检查标准,心电图检查结果需符合心脏健康标准,无异常情况。

4. 结果要求,心电图检查结果需为正常,否则需进行进一步检查。

四、眼科检查。

1. 体检项目,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

2. 体检要求,应聘者需进行眼科检查,以评估其视力和眼部健康状况。

3. 检查标准,视力检查结果需符合广东教师体检标准,眼底检查需无异常情况。

4. 结果要求,视力检查结果需达到规定标准,眼底检查需无异常情况。

五、耳鼻喉科检查。

1. 体检项目,包括听力检查、鼻窦CT检查等。

2. 体检要求,应聘者需进行耳鼻喉科检查,评估其听力和鼻咽健康状况。

3. 检查标准,听力检查结果需符合广东教师体检标准,鼻窦CT检查需无异常情况。

4. 结果要求,听力检查结果需符合规定标准,鼻窦CT检查需无异常情况。

六、体格检查。

1. 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

2. 体检要求,应聘者需进行体格检查,评估其身体健康状况。

3. 检查标准,身高、体重需符合标准范围,血压需正常。

4. 结果要求,体格检查结果需符合广东教师体检标准的要求,否则将影响体检合格资格。

七、综合评定。

附加资料二广东地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

附加资料二广东地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

附件三:
体检编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体检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
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检验项目。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是为了保障教师身体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

教师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其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广东省对教师的体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首先,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包括了一般体格检查和专项检查两部分。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心肺功能等指标的检查。

专项检查则根据不同的教师岗位和工作内容,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项目的检查。

这些项目的设立旨在全面了解教师的身体状况,确保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安全、健康地工作。

其次,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对各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要求。

比如,对于身高、体重指标,教师的身高应在规定范围内,体重应符合身高体重比标准。

对于血压、视力、听力等指标,也都有相应的要求。

而对于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同岗位的教师可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对于体育教师和音乐教师,心肺功能和听力方面的要求可能会更为严格。

这些要求的设立是为了保证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并且不会因为身体原因影响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

再次,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对于体检结果的处理也有明确规定。

如果教师在体检中出现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会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比如,对于一些可以通过后续治疗改善的情况,可以要求教师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治疗,并在治疗后再次进行体检。

而对于一些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的情况,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适当的安排。

这些处理办法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学生的权益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最后,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教师身体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乎教师个人的身体健康,更关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广东省将继续加强对教师体检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够在健康的状态下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一)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一)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一)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体格检查的重要性
•体格检查是广东教师资格申请的必要环节之一
•体格检查是确保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的重要手段
•体格检查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录用情况
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需要满足以下体格检查标准:
1.肤色常态
–皮肤无明显色素沉着、慢性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等情况
–皮肤无明显疤痕以及其他影响外貌的异常情况
2.运动功能
–下肢活动无障碍,能完成正常行走
–上肢活动灵活,能完成书写等日常教育工作所需的动作3.视力
–裸眼视力达到以上,或佩戴矫正视力器具后裸眼视力达到以上
4.听力
–双耳听力正常,能正常听取学生的发言并作出适当回应5.耳鼻喉
–耳朵无明显异常,能正常辨别声音
–鼻腔无阻塞、分泌物过多等情况
–喉咙无明显异常,能正常发声
6.心肺功能
–无明显心脏病、心律失常等情况
–无明显肺部疾病,能正常呼吸
体格检查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需要提前了解所需的体格检查项目,并做好相应准备
•在体格检查过程中,申请人员要如实回答医师提问,并积极配合体格检查
•如发现体格检查项目不符合标准,申请人员应主动向医师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或解释
结语
体格检查是教师资格申请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只有满足相关标准的申请人员才能顺利通过体格检查,进而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希望所有申请人员能认真对待体格检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为将来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奠定基础。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附件3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分;(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

各类急性肝炎(如药物性肝炎、甲型肝炎等)治愈者,合格。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第八条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九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摘要:
一、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概述
二、体检项目的具体内容
三、体检结论的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四、体检不合格的情况
正文:
一、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概述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是指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的身体检查的标准。

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有效期为一年。

不合格的体检结论意味着申请人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体检项目的具体内容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内科、外科检查、眼科、耳鼻喉科、心电图、尿常规、胸部拍片和静脉采血等。

具体来说,常规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内科、外科检查主要检查器官功能和皮肤等;眼科、耳鼻喉科主要检查视力、听力和嗅觉等。

三、体检结论的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

参加体检人员在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前一晚21:00 以后不能进食。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费。

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

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是指广东省教育部门对于招聘教师时所设置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是招聘教师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教师身体健康,确保其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体格检查和专业检查。

体格检查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等指标的检查,以及常见疾病的筛查。

而专业检查则是针对教师本身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特点而设置的,比如对音乐教师的声带检查、对体育教师的体能测试等。

其次,根据广东省教育部门的规定,教师招聘体检标准要求教师身高、体重等指标符合一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男性教师的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教师的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则要求在正常范围内。

此外,视力、听力等方面也有具体的要求,比如对于音乐教师,要求其听力在特定频率下达到一定的标准。

再次,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还包括一些专业性的检查项目。

比如对于体育教师,要求其通过一定的体能测试,包括跑步、跳高、跳远等项目;对于美术教师,则需要进行手部灵活性和色觉测试。

这些专业检查项目旨在确保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任务。

最后,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严格的体检标准,可以筛选出身体健康、专业能力过硬的教师,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因此,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的执行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广东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是教师招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合理性和严格性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广东省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广东教资认定体检视力要求

广东教资认定体检视力要求

广东教资认定体检视力要求一、概述广东省教育厅规定,所有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其中视力是体检项目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教资认定体检视力要求。

二、视力要求1.裸眼视力广东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应聘者裸眼视力需达到5.0以上(不包括5.0),且两眼裸眼视力差异不得超过0.3。

2.矫正视力对于有近视或远视的应聘者,需要提供矫正后的视力数据。

矫正后的视力需达到5.0以上(不包括5.0),且两眼矫正后的视力差异不得超过0.3。

3.色觉对于参加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应聘者,还需要进行色觉检查。

色觉需符合国家标准GB/T 5749-2006《常用颜色盲缺陷检验》。

4.其他要求广东省教育厅还规定,应聘者必须保证双眼无明显异物、无结膜充血、无角膜炎、无白内障等眼部疾病。

三、体检流程1.选择医院广东省教育厅指定了多家医院作为认定体检机构,应聘者需根据招聘公告要求选择指定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除了视力外,教师招聘考试的体检项目还包括身高、体重、听力、心电图等多项内容。

3.体检结果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招聘单位。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聘者需按要求进行治疗或补充材料。

四、注意事项1.提前做好准备应聘者在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前,应提前了解相关的视力要求和认定机构,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注意保护眼睛为了保证视力达到要求,应聘者平时需要注意保护眼睛,避免长时间用眼和看电子屏幕等对眼睛有害的行为。

3.及时治疗眼部问题如果发现自己有眼部问题,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按医生要求进行治疗和康复。

五、结论广东教资认定体检视力要求是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

应聘者需要了解相关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保护好眼睛,及时治疗眼部问题,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体检。

广东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为确保广东省教师队伍的健康状况和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一、体格检查
1.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2.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
3.听力:正常听力或佩戴助听器后能听清声音;
4.口腔:口腔无溃疡、龋齿及口腔炎症;
5.四肢:四肢无异常,指关节灵活度正常,无手脚麻木或拘挛等症状;
6.心血管系统:心电图正常,在安静状态下血压不高于
140/90mmHg。

二、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
2.肝功能检查;
3.肾功能检查;
4.血糖和血脂检查。

三、传染病检查
1.乙肝检查:HBsAg阴性;
2.丙肝检查:Anti-HCV阴性;
3.艾滋病检查:HIV抗体阴性。

以上是广东省教师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教师能够重视自身健康,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广东幼师健康证体检标准

广东幼师健康证体检标准

广东幼师健康证体检标准广东幼师健康证是幼师在从事幼教工作前必须取得的一种资格。

为了保证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健康和幼儿的安全,广东省针对幼师进行了一系列的体检标准。

以下是广东幼师健康证体检标准的详细介绍:一、一般体格检查:1.身高和体重:身高和体重应符合广东省相关标准。

具体要求根据性别和年龄段而定。

2.面色、皮肤和指甲:面色健康,皮肤无色素沉着、疣、疮等问题,指甲洁白整齐。

3.头颅:无头痛、头晕、头痛、视力模糊等异常情况。

4.眼科和听力:视力符合相关标准,听力无明显的听力障碍。

5.口腔和牙齿:口腔干净健康,牙齿无龋齿、牙周炎等问题。

6.咽部和鼻部:无扁桃体发炎、咽炎、鼻炎等问题。

7.心肺:心率和呼吸频率正常,无明显的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

二、传染病检查:1.皮肤病:无传染性皮肤病,如湿疹、癣等。

2.传染病史:无传染病史,如风疹、麻疹、水痘等。

3.肠道传染病:无腹泻、呕吐等肠道传染病症状。

4.结核病:无结核病病史,如肺结核等。

5.传染病预防接种:完成预防接种并符合相关标准。

三、血液和尿液检查:1.血红蛋白和红细胞计数:达到正常范围。

2.白细胞计数:正常范围内。

3.尿常规:无尿蛋白、尿糖等异常指标。

四、肝功能检查:1.肝功能指标:肝功能正常,无肝炎病毒感染。

2.肝病史:无肝病病史。

五、心理健康检查:1.心理健康评估:无心理疾病、情感障碍等问题。

六、其他体检项目:1.胸部X光检查:无肺部问题,如肺结核等。

2.产科检查(女性):女性幼师需进行妇科检查,确保无生殖系统疾病。

在进行体检时,幼师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健康证照片和体检费用。

体检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并作为获取广东幼师健康证的一项重要条件。

以上所述为广东幼师健康证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希望能够对有关幼师以及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根据2013年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申请人员的体格检查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体重、身高、视力、心肺功能、肝脏、肾脏、颈椎、耳鼻喉等八项考核项目。

其中,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是:(1)无慢性病史,即不发现胸部X光检查有异常者。

(2)无感染性疾病史、过敏史、精神病史和精神分裂症及其它严重精神病史。

(3)没有其他与职业能力不相容的疾病史或残疾。

(4)体格及职业能力检查结果正常。

体重考核标准是男性不得小于50公斤,不得大于60公斤,女性不得小于45公斤,不得大于55公斤;身高检查标准是男性不得小于160厘米,不得大于175厘米,女性不得小于155厘米,不得大于170厘米;视力标准是右眼检测不能小于4.0,左眼检测不能小于3.8,两眼色盲率不能大于5,两眼散光度不能大于200度;心肺功能标准是心率不得小于50次/分,不得大于100次/分,血压舒张压不得低于85毫米汞柱,脉搏不得小于50次/分;肝脏、肾脏、颈椎、耳鼻喉等标准是不能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病变。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是对广东省教师进行体检时所需符合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广东省教师的身体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身体健康是其工作的基础,只有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为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因此,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包括了一系列的体格检查项目,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视力、听力、肺功能等。

这些项目的检查旨在全面了解教师的身体状况,确保其没有明显的身体缺陷或疾病,能够胜任教育工作。

同时,还要求教师进行一定的体能测试,如步行、跑步、仰卧起坐等,以检验其体能状况和身体素质。

这些项目的要求既考验了教师的身体素质,也对其日常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管理提出了要求。

其次,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还对教师的慢性病和传染病进行了严格的筛查和监测。

教师作为学校的从业人员,需要与学生和同事长时间接触,因此其传染病的筛查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教师的慢性病情况也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监测,以确保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会因健康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再者,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还包括了心理健康方面的评估。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其对学生的教育和对工作的投入程度,因此心理健康的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心理测试和评估,可以了解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教师在心理上的问题,保障其在工作中的稳定和积极性。

最后,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还对教师的饮食、作息、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学生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因此,教师需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当的运动,以及避免不良的生活习惯,如烟酒等,以维护自身的身体健康。

总之,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广东省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和整体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确保教师的身体健康,才能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一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二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第十四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

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

为了保障广东省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教师体检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包括身体基本情况、五官、心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皮肤、肢体、脊柱、运动系统等多个方面。

教师在进行体检时,需要全面进行各项体征的检查,确保身体各方面的健康状况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要求教师在体检前需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病史询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肺功能等指标的测量,以及过往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方面的详细了解。

这些信息对于评估教师的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另外,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还对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关注。

教师在体检时需接受心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情绪状态、应对压力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

心理健康对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心理评估也成为教师体检的重要内容之一。

最后,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要求教师在体检后,需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确保身体健康。

对于一些患有慢性疾病或需要手术治疗的教师,还需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跟踪观察,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综上所述,广东省教师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身体健康的教师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广大教师能够重视自身的身体健康,严格按照教师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做到健康教育、健康教学,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22年修订)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一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二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一、标准来源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身体条件和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该规定对广东省范围内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技术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标准内容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身高和体重:男性教师申请人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女性教师申请人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

2. 视力:申请人的裸眼视力应达到0.8以上。

3. 听力:申请人的听力应正常,能够听清普通声音。

4. 肺活量:男性教师申请人的肺活量应不低于2800毫升,女性教师申请人的肺活量应不低于2000毫升。

5. 心血管系统:申请人的心脏和血压等心血管指标应正常。

三、技术要点在进行体格检查时,应注意以下技术要点:1. 身高和体重的测量应在没有鞋子的情况下进行,体重的测量应使用准确的体重秤。

2. 视力的测量应在光线明亮的环境下进行,使用标准的视力表,确保申请人的视力测量结果准确。

3. 听力的测量应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下进行,使用标准的听力测试设备,确保申请人的听力测量结果准确。

4. 肺活量的测量应使用专业的肺活量计进行,要求申请人在测量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训练。

5. 心血管系统的检查应包括心脏听诊、血压测量等,需要由专业医生进行。

四、应用方向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适用于申请广东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只有符合体格检查标准的申请人才能继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面试。

五、总结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制定的,涵盖了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肺活量和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在进行体格检查时,需要注意测量技术要点的要求,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该标准适用于申请广东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只有符合体格检查标准的申请人才能继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面试。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一、引言广东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书,而体检是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的标准,以帮助教师候选人了解体检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体检项目1.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指标的检测。

身高和体重应符合相关标准,血压正常范围为90/60mmHg至140/90mmHg,视力要求为裸眼视力不低于 5.0,听力要求为正常听力。

2. 心肺功能检查:通过心电图、肺功能测试等检查,评估心脏和肺部功能是否正常。

3. 血常规检查:包括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指标的检测,以评估身体健康状况。

4. 尿常规检查:通过检测尿液中的各项指标,判断肾功能和泌尿系统是否正常。

5. 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等指标的检测,以评估肝脏功能是否正常。

6. 血脂检查: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指标的检测,以评估血脂水平是否正常。

7. 乙肝病毒检测:通过血液检测,确定是否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8. 结核病检查:通过胸部X光检查和结核菌素试验,判断是否患有结核病。

9. 心理健康评估:通过心理测试,评估教师候选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注意事项1. 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和饮酒,保证充足的休息。

2. 体检当天穿着轻便舒适的衣物,女性避免穿着紧身内衣和裙子。

3. 体检前空腹,禁止进食、饮水和吸烟。

4. 如有慢性疾病或正在服用药物,应提前告知医生,并按医嘱进行体检。

5. 妇女应避开月经期进行体检,以免影响结果。

6. 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的指导,保持放松和舒适的状态。

四、体检结果处理1. 各项体检指标符合标准的教师候选人,可正常获得教师资格证。

2. 如体检结果有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教师候选人应按医生建议进行后续处理。

3. 若出现严重疾病或不符合体检标准的情况,教师候选人将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

五、结语广东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是确保教师候选人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

汕头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汕头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汕头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汕头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如下:
1. 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体重与身高相适应;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5厘米,体重与身高相适应。

2. 视力:裸眼视力要求不低于0.8,眼内病变无明显异常。

3. 听力:正常听力,能辨别语音的音调和词语。

4. 牙齿:无明显龋齿,完整齐牙。

5. 面色:正常面色,无黄疸、苍白、色斑等异常。

6. 皮肤:皮肤无明显炎症、湿疹、结节等病变。

7. 心肺功能:无心脏疾病、肺病等疾病。

8. 血压:血压正常范围为90/60毫米汞柱至140/90毫米汞柱。

9. 脊柱:无明显脊柱侧弯和后凸等异常。

10. 四肢活动度:四肢正常,活动度灵活自如。

11. 皮肤感染:无皮肤传染性疾病、真菌感染等。

12. 免疫功能:无免疫功能异常,不得存在传染性疾病。

13. 呼吸系统:无呼吸系统疾病。

14. 肝功能:肝功能正常,无肝炎等疾病。

15. 肾功能:肾功能正常,无肾炎等疾病。

16. 血液系统:血红蛋白正常,无血液病等疾病。

17. 神经系统:神经系统正常,无神经功能障碍等。

18. 骨骼系统:骨骼系统无疾病、畸形等异常。

19. 生殖系统:女性无妊娠或生育期,男性无生殖系统疾病。

20. 其他:无传染性皮肤病、传染性肩胛病等。

注意:以上为一般性参考标准,具体体检标准以当地有关教育局或卫生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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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07年修订)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分;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

各类急性肝炎(如药物性肝炎、甲型肝炎等)治愈者,合格。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第八条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九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四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第十五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六条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经手术治愈者除
外)。

第十九条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不合格。

第二十条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

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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