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校规校纪,远离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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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案
遵守校规校纪 远离打架斗殴
一、打架的成本
★打架成本 = 直接成本 + 附加成本 + 风险成本
▲直接成本 = 5日到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至少2000元医药费 +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成本 =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心 + 同学他人鄙视 + 自己内心恐惧 + 学习生活就业蒙受的巨大隐性损失
▲风险成本 = 受害人轻伤、致残甚至死亡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高额的赔偿金。
如果这种打架行为一但养成,走入初会后还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后果更加惨重。
▲经济成本 =行政罚款+医疗费+营养费+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赔偿金+拘留期间自身经济损失等。
▲法律成本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200元至500元罚款;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10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高额的赔偿金
▲家庭成本 =家人担惊受怕+亲人怨恨+朋友担心+自身不良记录+本人名誉受损等。
二、判断对错
(1)要考试了,我的钢笔不见了,小强不在,我拿他的用一下(╳)
(2)不入二厅是指不入游戏厅和舞厅。
不入二吧是指不入网吧和酒吧( √ ) (3)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 √ )
(4)吃饭时要做到边吃边聊,这样才越吃越香(╳)
(5)手中有废纸或其他垃圾随手丢在路边,反正没有人看见(╳)
(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 √ )
(7)上课太累人了,我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再说(╳)
(8)别人不小心踩到你的脚,立即给你道歉了,你说没关系(√)
(9)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和宿舍整洁优美。
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 )
(10)晚上休息时间到了,我睡不着,干脆出去散散步回来再睡(╳)
(11)前面是我们的老师,我们赶紧绕道而行吧,免得给他打招呼(╳)(12)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13)这些作业我不会做,不如拿同桌的来抄抄吧。
(╳)
(14)排队时可以大声喧哗、勾肩搭背,只要不被老师看见就行了。
(╳)三、校园学生打架斗殴案例
案例一:2002年9月21日,尤溪县某校学生卓某因张某对其殴打,把被殴打的事告诉了同班同学姜某等人,要他们第二天晚上晚自习找张某算帐。
次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后,卓某带着姜某等人到张某的教室外挑衅,张某欲持水果刀冲到教室外与卓某等人殴打。
卓某等人要求姜某等人在晚自习后到学校门口拦截张某。
晚自习后,张某携带一刀水果刀走出校门,当卓某看到张某走出校门,即和姜某等人围住张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张某从口袋里拔出水果刀乱捅,姜某的左胸部被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北京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抢劫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
后持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后李某被警方抓获。
他的一生也从此将在牢狱之中度过。
案例三:1994年3月27日中午,某大学数理系93级学生黄某(广东河源人)在公用洗衣房洗衣服,边将衣服放入水桶中,打开水龙头用水冲着,边回宿舍取
衣架。
当黄某返回洗衣房时,发现自己的水桶被人挪在一边,而该校机械系93级学生吴某正在用自己先用过的那个水龙头,便大声对吴某喊道:“他妈的谁叫你将我的水桶挪开的?”吴某回头目盯黄某一眼:“你他妈的骂谁?”黄泉答道:“他妈的老于就是你”于是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从破口大骂到互相撕打,后被在洗衣房的其他同学劝开。
吴某洗完衣服后回到宿舍,正好遇到其湛江同乡叶某来找他,叶某看到吴某脸部有些红肿,便问吴怎么回事。
吴便将和黄某争执的事告诉了叶某,并说黄某打了他面部一拳。
叶听说后非常气愤对吴某说:“你为什么不叫他赔偿医药费?”你不要怕,他敢欺负你,我给你撑腰,走,我帮你去找他要医药费去!”于是叶某和吴某来到黄某住的宿舍,找到黄某,叶某对黄某说:“你为什么打我老乡?你把他(指吴某)打伤了,要赔偿他医药费!你自己说赔不赔?”黄某说:“关你什么事,我不赔你又怎么样?”于是,黄某和叶某、吴某又争吵起来。
叶某说:“你打我老乡,不赔医药费,那我打了你也是白打。
”于是,叶某动手打了黄某两个耳光后,被黄某宿舍的同学劝开了。
黄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下午便没有上课,跑到校外找到其在广州打工的表哥及老乡共四个人,吃过晚饭后约8点钟,到叶某所住的宿舍找叶某吵闹,被吴某看到,吴某即邀集七八名湛江同乡到叶某的宿舍帮忙,黄某和叶某越说越僵,最后,双方大打出手。
其间,黄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叶某、吴某二人捅伤。
事后黄某即逃离了现场。
叶某、吴某被刺伤后,在其他同学的帮助下,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治疗了一个半月,花去医药费8千余元,总算保住了性命。
但叶某被刺伤右肺,以至重伤,虽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终身的疤痕和伤疯,吴某亦被刺成轻伤。
班主任:上述案例暴露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缺乏道德修养和忍让精神
此案的起因非常简单,就是为了争一个水龙头,只要双方互谅互让,本来矛盾很容易解决。
但可惜的是双方都缺乏起码的道德修养和忍让精神,在发生矛盾时,不是相互谦让,而是满口脏话,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将大学生本身应具备的文明修养抛到九霄云外、互相争强斗狠,最后两败惧伤。
(二)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狭隘的地域宗派观念突出
叶某得知吴某与黄某发生冲突后,出于一种狭隘的老乡观念,替吴某向黄某索要药费末果,将黄某打了两个耳光。
后来叶某被黄某及其老乡围攻时,吴某又纠集七八名同乡帮忙,最后发展为群殴,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法纪观念淡薄,目无组织
吴某、叶某、黄某等人发生纠纷后,在自己不能圆满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及时向老师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组织调解处理,而是纠集自己的老乡、亲友,对对方进行报复,导致矛盾节节升级,不断恶化.直到最后酿成恶果,充分说明了双方当事人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的淡薄。
(四)不顾后果,手段残忍
黄某用刀将叶某、吴某捅伤,比一般的打架斗殴事件的性质更为严重,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在斗殴事件中缺乏理智,互相报复,手段残忍,往往易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四、打架斗殴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群架致人轻伤是否负刑事责任(非主犯)
我朋友参与了打群架,朋友这方没人受伤,对方有一人被医生鉴定为“轻伤”,但此人不是我朋友打的。
朋友在群架过程中仅参与了一小部分,没有打伤任何人。
现在我朋友等十几人已被拘留,公安部门一直说在调查没有告诉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朋友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尽量不负刑事责任或尽量减轻处罚呢?我朋友他们现在已经被拘留5天了。
最佳答案
你朋友已经拘留了5天,说明你朋友以被公安局定为聚众斗殴罪造成社会危险性而拘留。
如果你朋友还在公安局拘留是被行政拘留如果是送至看守所那就是刑事拘留。
(二)关于故意伤害的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故意伤害他人至死,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16岁打群架致人轻伤怎么量刑?
学生打群架,一人用刀将受害者戳致轻伤,但最严重的伤害是在另外一个孩子用砖头敲击头部导致,现在想问下按我国刑法这个动刀的孩子应该是怎样量刑?怎样赔偿?
定聚众斗殴罪的可能性大,没有重伤结果的都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罚,造成重伤的,造成重伤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
持械斗殴的属于3到10年的犯罪,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16岁我国法律规定已经成年,具体量刑要根据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和情节确定。
(四)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
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
可能长达一年多。
(五)学生“闯祸”,监护人有责
“如果学生的行为侵害其他学生、教职员工或学校合法权益,学生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昨日,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经告诫、制止,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其监护人知道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六)正当防卫解释
新刑法典第20条第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新刑法第20条第2 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例如某中职学校在操场放电影,由于几个学生站在凳子上挡住学生李某的视线,李某让学生下来观看,为此发生口角,几个学生动手殴打李某,致李某身上多处受伤,口、鼻出血。
学生刘某在劝阻未果的情况下,找来一把管制刀具,用身体挡着李某说:“你们如再殴打李某,我就不客气了”,几个学生仍用板凳砸李某的头部,刘某持管制刀具
砍在一学生胳膊上,造成重伤。
一审法院以刘某故意重伤罪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
新刑法第20条第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认定无限制防卫时应注意其必备的条件:一是防卫的范围,仅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二是防卫的时间上,暴力行为正在进行,有些不法侵害在其全过程中的暴力程度可能有变化,无限度防卫只能在相应的暴力正在进行时;三是对象上只能针对实施暴力的人,在多人共同侵害时,不一定能对每个人都实施无限防卫。
(七)学生之间相互斗殴算不算正当防卫
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一般认为,相互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因为斗殴双方主观上都具有伤害对方的目的而不具有防卫意图。
如果确实参与斗殴,不得主张正当防卫权利。
学生之间相互斗殴不算正当防卫。
五、学生讨论
甲: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都希望在一个友善的校园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这样才能专心学习”。
乙: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
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
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很重要。
丙: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六、小结
同学们:和谐社会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身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知礼、懂礼。
刚才很多同学都谈到:很多打架都是因为起“因简单,后果却严重”。
这些打架都完全可以避免,同学之间要相互谦让,常把礼貌性用语放在嘴边,不斤斤计较,这样,我们个人和谐了,学校才和谐,社会才和谐。
所以,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同学们更应注意:
一、打架斗殴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可能会触犯刑法,后果是严重的。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是协商、调节、仲裁、诉讼等等这类合法手段,打假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问题更加尖锐,矛盾更加突出。
三、要学会换位思考,宽容待人。
四、个人修养问题,不要动不动就拳脚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