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423e382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ca.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三)真实准确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确保档案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护,确保档案不被泄露、损毁或丢失;(五)规范高效原则: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综合执法大队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执法文书、文件、报告、总结、会议记录等;(二)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三)实物档案:包括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物品、证件等;(四)电子档案:包括执法过程中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的档案应当齐全、完整,不得缺件、破损;(二)归档的档案应当分类明确,排列有序,便于查阅;(三)归档的档案应当注明档案名称、形成时间、档号等信息;(四)归档的档案应当符合档案规范要求,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综合执法大队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除虫、防霉;(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阅应当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应当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档案;(四)档案利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3a2c55c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73.png)
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执法大队内所有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复议档案、行政诉讼档案等。
第三条综合执法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五条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第六条综合执法大队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档案的保管第七条综合执法大队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室,统一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档案保管室应当定期清点和盘点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九条档案保管室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档案保管室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查阅。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室应当制定档案保管规程,明确档案的存放要求和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室应当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清理工作,及时清除无效档案,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和清爽。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第十三条综合执法大队应当制定档案整理和归档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当按照案卷号、日期、事由等顺序进行归整,确保档案的规范和清晰。
第十五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及时归档新产生的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当加强对敏感案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的查阅和借阅权限。
第十七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当加强对重要档案的备份和储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借阅第十八条综合执法大队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和借阅的制度,规范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流程。
第十九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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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归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使用的执法文书,必须有统一的编号,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色或碳素黑水,字迹清楚,文字精炼,语言通畅,叙述逻辑严密。
第三条对外使用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押印或盖章。
私自篡改文书、损毁文书、扣押文书、徇私舞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一般处罚案件结束后,卷宗由承办人整理一案一卷装订,报主管领导签批后7日内送法制科归档。
第五条行政处罚卷宗文书顺序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补办)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当事人陈述申辩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
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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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及所属各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档案的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综合行政执法档案是指各大队依照法定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遵循及时立卷、规范整理、定期归档、集中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总队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档案的立卷、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支队应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和台账,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档案的立卷、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行政执法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质量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二章行政执法档案的形成与归档范围第七条行政执法档案实行案件承办人员立卷制度,坚持“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每个案件应指定一名承办人员,负责从办理案件之日起收集、整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文书、证据等文件材料,包括网上办理形成的电子文件,并在案件办结之后及时立卷。
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承办人员不相同的,前一阶段的承办人员应将所有案件材料移交后一阶段的承办人员统一立卷。
行政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全部资料,按照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移交,指定地点集中存放、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八条归档的案件材料应当由专门人员审核,案件办结后应及时检查积累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如发现遗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执法人员及时补齐或补正。
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由承办人员签名,审核人确认。
第九条案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应符合总队执法文书填制规范以及案卷制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交通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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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部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职责,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交通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交通部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系统档案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四)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五)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六)组织开展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七)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四)组织开展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五)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六)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报告档案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当全面、完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准确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当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三)及时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当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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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专档专柜;(三)及时归档,确保安全;(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范围第四条综合执法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行政处罚类档案;(二)行政强制类档案;(三)行政检查类档案;(四)其他执法类档案。
第五条归档范围包括:(一)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包括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二)行政强制案件档案: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执行记录、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等;(三)行政检查案件档案:包括检查通知书、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等;(四)其他执法类档案:包括执法文书、会议纪要、汇报材料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四)负责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七条执法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执法档案;(二)对执法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执法档案进行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四)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具体要求如下:(一)设立专柜,实行专档专柜管理;(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干燥;(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四)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交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交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f9678927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f5.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交通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交通档案,是指本单位在交通管理、运输、安全、设施建设、养护、路政、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交通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交通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交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交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三)负责交通档案的鉴定、修复和保护工作;(四)负责交通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五)负责交通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形成的交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本部门形成的交通档案;(二)对本部门形成的交通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三)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妥善保管本部门形成的交通档案;(四)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交通档案的鉴定、修复和保护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交通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收集档案时,应当全面、完整地反映交通工作的全过程;(二)准确性原则:收集档案时,应当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三)及时性原则:收集档案时,应当及时、有序地归档。
第八条交通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著录:对档案进行编目著录,编制档案目录;(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交通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泄密;(二)科学保管:按照档案的种类、性质和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草案)改(20131030)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草案)改(20131030)](https://img.taocdn.com/s3/m/7e16132910a6f524cdbf8528.png)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印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处理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完整反映案件处理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执法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二章执法档案的形成与归档范围第四条执法文书的制作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同时为了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有效,所有制作的材料应签署完备、印鉴齐全。
执法档案制成材料应保证其耐久有效,纸质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使用电脑打印或者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
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录音、录像材料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保存。
第五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依法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均属执法档案的范围。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从承办案件开始收集有关的材料。
对于材料中的复印件、印影件、抄录本,应与原件核对后盖上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的证明章,并注明日期、证据出处,并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案件办结后应及时检查积累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由承办人签名,审核人确认。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损毁执法案件材料。
第七条执法档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执法案件的案件结论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立案依据材料(立案审批表等)、案件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鉴定意见书等)、案件处理过程材料(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陈述申辩相关材料和文书、听证相关材料和文书等)、案件执行材料(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笔录、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的票据、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结案材料(处罚结案报告等)、行政复议和诉讼材料以及文书送达证明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资料。
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问题研究
![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问题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2329d4ac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00.png)
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问题研究交通执法领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领域,档案管理是交通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
档案管理问题的研究,既关乎交通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事关交通安全的保障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本文通过对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问题的研究,探讨如何优化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交通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1.1 档案管理流程不规范交通执法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包括档案的归档、借阅、更新等环节缺乏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混乱和不稳定。
1.2 档案信息不完整部分交通执法机构的档案信息不完整,包括执法记录、处罚决定书、车辆信息等内容缺失或错误,影响了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3 档案管理手段落后一些交通执法机构的档案管理手段落后,仍在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存在档案存储空间小、检索速度慢、易丢失等问题。
1.4 档案管理安全隐患交通执法领域的档案管理安全存在隐患,包括档案被篡改、泄露、丢失等问题,造成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影响。
2.3 推行档案数字化管理推动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降低档案管理成本,提高档案检索和存储效率,保障档案管理安全。
2.4 加强档案管理安全防范加强对交通执法档案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加密存储、权限访问控制、定期备份等措施,确保档案信息不被篡改、泄露或丢失,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稳定和可靠。
三、优化交通执法领域档案管理的建议3.1 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交通执法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加强对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
3.2 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档案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
3.3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交通执法领域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的规范操作流程、责任人制度、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数字化管理标准等内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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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各执法机构在行政综合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2. 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4)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档案管理水平;(5)定期向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档案的收集:按照档案的生成、保存、利用和销毁等环节,全面收集行政综合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的整理: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和形式等要素,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立卷。
3. 档案的保管: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五、档案的利用与保密1. 档案的利用:档案资料应当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为执法工作提供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2. 档案的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六、档案的销毁1. 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2. 档案的销毁应当由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并由档案室组织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执法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执法队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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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执法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交通执法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执法队所有涉及执法活动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书、图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交通执法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报告、记录、凭证等;(二)执法依据、标准、规范、指导性文件等;(三)执法队伍组织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相关材料;(四)执法工作总结、评估、调研报告等;(五)其他与执法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性质、时间、来源等进行分类;(二)编目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号、题名、作者、形成时间、页数、保管期限等信息;(三)归档装订,按照档案装订规范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四)编制检索工具,方便查阅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齐、有序,便于查阅和存放;(三)档案材料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阅应登记备案,记录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二)档案复制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三)档案提供利用应保证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档案利用过程中,应尊重档案的原貌,不得擅自涂改、删减、伪造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二)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材料彻底销毁;(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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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交通运输部门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人事任免、教育培训等档案;2. 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档案;3.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营、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档案;4. 交通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合同、财务、审计等档案;5. 交通运输部门与外部单位合作、交流、谈判、诉讼等档案;6. 交通运输部门形成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交通运输部门各科室、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3. 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全面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规范化;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长期保存;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服务,方便部门内部和外部单位利用;5.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信息化管理1. 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1. 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档案管理部门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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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执法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三条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运作;(三)科学管理,确保安全;(四)高效利用,服务执法。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综合执法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执法文书、执法记录、执法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等;(二)声像档案:包括执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三)电子档案:包括执法工作平台数据、电子文件等;(四)实物档案:包括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物品、证据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一)执法文书类: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文书;(二)执法记录类:包括执法现场、调查取证、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三)声像档案类:包括执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四)电子档案类:包括执法工作平台数据、电子文件等;(五)实物档案类:包括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物品、证据等。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二)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三)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四)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送交档案室或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二)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四)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五)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交通局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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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局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技术档案、工作业绩档案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三条交通局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3.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
4.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条交通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六条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人员基本情况: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 工作经历:工作简历、职务任命文件、工作总结、奖惩记录等。
3. 技术档案:专业技术论文、专利、技术标准等。
4. 工作业绩档案:工作业绩考核、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
第七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九条档案保管措施包括:1.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等。
2. 档案应按照类别、年代、重要性等进行分类存放。
3. 档案查阅、复制等利用行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保密规定。
2. 符合档案利用者的合法需求。
3. 不得损害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档案数字化第十一条档案数字化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交通局应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数字化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数字化重要、珍贵、易损的档案。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43990cc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55.png)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正文:----------------------------------------------------------------------------------------------------------------------------------------------------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促进交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交通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交通部、国家档案局《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档案收集进馆的指导思想:维护交通档案历史真实面貌,根据交通事业的发展,有重点地收集反映交通事业发展基本概况的交通档案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交通专业档案馆藏体系,为交通建设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凡在交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及改(扩)建、科学研究及交通安全监督和保障工作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交通事业基本面貌,对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各类重要交通档案,应按规定向交通部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交通档案进馆的范围第四条凡列入国家公路建设国道主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深水特大型桥梁等建设项目;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并具有重大战略作用的沿海主枢纽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等建设项目;列入“一纵两横两网”骨干航道建设的工程项目;其他具有历史开创性、能代表同期国内先进技术、工艺水平,具有战备特殊性,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复杂而重要的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交通行业学会科学技术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含量高并在交通领域取得重大成效的交通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项目;重要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及救助打捞设施、设备、重大海事事故处理、重要救助打捞、船舶检验工作中产生的重要科技档案,以及反映交通建设发展的重要历史资料均应移交交通部档案馆保存。
执法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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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法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执法单位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技术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执法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执法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执法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资料。
(二)档案收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伪造、篡改。
(三)档案收集应当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二)档案整理应当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档案整理应当对档案进行鉴定,区分永久、长期、短期档案,确保档案的合理保管。
第六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当由具有专业知识和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二)档案鉴定应当根据档案的价值、用途和保管要求,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档案鉴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确保档案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二)档案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确保档案的物理和化学安全。
(三)档案保管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档案保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先查阅、后复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档案利用应当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期限和用途。
交通运输执法档案管理
![交通运输执法档案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3403f823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d8.png)
交通运输执法档案管理一、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档案是指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执法文书档案是交通行政执法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二、交通建设档案交通建设档案是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建设档案是反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三、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是指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是反映交通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四、交通规费征收档案交通规费征收档案是指在交通规费征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规费征收档案是反映交通规费征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五、交通行业管理档案交通行业管理档案是指在交通行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行业管理档案是反映交通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六、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是指在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是反映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七、交通基本建设前期档案交通基本建设前期档案是指在交通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基本建设前期档案是反映交通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八、交通机关管理档案交通机关管理档案是指交通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机关管理档案是反映交通机关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归档管理。
交通档案管理制度
![交通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00f43f7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4f.png)
一、总则为了规范交通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交通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交通档案在交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交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单位交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1. 交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 档案归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文书档案:按照《文书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按照年度、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2)科技档案:按照《科技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按照项目、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按照年度、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4)声像档案:按照《声像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按照项目、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5)实物档案:按照《实物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按照项目、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库房安全、通风、防潮、防虫蛀、防霉变。
(2)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防虫蛀等设施。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者应凭有效证件申请查阅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查阅规定,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3)档案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1)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档案鉴定标准》进行。
2. 档案销毁:(1)鉴定为销毁的档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时,应严格按照《档案销毁办法》进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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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及下属各执法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综合执法档案,是指综合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参考、凭证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执法机关档案室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3. 负责档案的归档、查阅、复制和销毁;4. 负责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5.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各执法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 负责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查阅、复制和销毁工作;3. 负责本单位的档案保密和安全工作;4. 协助档案室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综合执法机关的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2. 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证据等;3. 执法监督、检查、调研、培训、表彰、奖励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4. 其他具有查考、参考、凭证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2. 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登记;3.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清晰;4. 采用统一格式、统一要求进行立卷、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2. 档案存放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年代等进行排列;3. 档案查阅、复制应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4. 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查阅、复制应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2. 查阅、复制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3. 查阅、复制档案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查阅、复制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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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作者:陈春花
来源:《卷宗》2020年第05期
摘要: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而又冗长的任务,由于涉及的知识范围极广,因此难度也非常大。
本文基于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实践对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探讨,针对新形式下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的优化方法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旨在为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人员借鉴。
关键词: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从而给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难度。
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中引进规范化技术,可以加强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大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及效果,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在目前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当中,仍然存在众多問题和不足,这大大降低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的水平及质量,因此,我们需要对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优化[1]。
本文通过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就新形式下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现状及优化方法进行探讨。
1 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现状
1)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及专业人才。
目前,由于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处于初期,因此在机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着众多问题,加上单位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在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职责不分、分工不合理等问题,部分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出现了混乱现状。
此外,由于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问题受到传统工作的影响,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人员浮到水面是经过时间培训才能上岗,在工作压力较大时,职能培训工作不能及时地跟上,这大大降低了管理人员规范化技术水平,从而导致了高水平档案管理人员较为缺乏。
2)信息管理使用软件标准不统一。
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建设水平较低的问题,这是因为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信息录入时,由于录入软件不统一,格式不规范,从而导致关联数据时出现了数据不兼容问题,从而导致了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混乱。
这种问题的出现,主要与我国规范化技术起步较晚相关,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过程中,仍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标准,从而导致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出现混乱、不兼容的情况,大大降低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的效果[2]。
3)不重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
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质量及效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部门作为辅助性的科室,地位总体较为边缘化,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人员较多,
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尤其是专业的规范化管理人员更为缺乏,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中,多个部门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这严重限制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其次,作为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人员,我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重要性,加上采用了传统的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理论及方式,这对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起到一定的阻碍工作。
4)规范化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将会涉及众多方面,其工作内容也较为繁琐,加上目前我国的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仍处于初期,其建设水平较为低下,在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优化过程中,我们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
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仍显得不足,难以满足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需求,从而大大降低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建设质量[3]。
2 新形式下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的优化方法
1)建立完善的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规章制度。
在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构建中,要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在实际管理工作当中,首先要针对性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且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再把规范化技术引入到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
另外,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的过程中,应听取专家、学者及工作技术人员的建议和专业性的指导。
除此之外,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运行中,应采取动态的管理策略,以提高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不平,发挥规范化工作制度的作用。
2)引入优秀的技术人员。
在优秀的技术人员方面,应从几个方面入手:(1)在档案管理技术人员招聘时,应设立针对性的招聘条件,合理地选择专业的人才,确保所引入的技术人员与规范化建设需要相符合,同时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当中,以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制定完善的培训策略,由于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在过程中,需要对在职的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他们能够掌握最新的动态,以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规范化技术水平。
(3)建立合适的考核机制。
合理的员工考核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应对传统的考核方式进行创新,采用互动性的考核方式,并将工作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相挂钩,以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培训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不断提升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的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的质量[4]。
3)建立统一的交通行政档案软件建设标准。
面对极大的交通压力与复杂的交通数据信息,完善的档案可以大大减少工作人员的重复性工作,为了让档案更好的发挥作用,应该在全国实行统一的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录入标准,以形成统一的录入规范,使得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化,提升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在实际操作环节中,一定要特别关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之间的转换工作,确保所有的信息完整规范的录入。
其次,在交通行政档案信息的录入工作中,应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再次,应结合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现状,做好交通行政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与其他部
门的对接,对于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录入工作的数字化软件进行研发,以提升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效率及水平。
4)注重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的管理。
在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过程中,我们要重视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在实际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应树立交通行政档案信息管理理念,提升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的紧迫性,使得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整个工作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统一,以增强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5]。
5)增加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投入。
目前来说,我国在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投入较少,应该充分的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适当的增加部分投入。
在具体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管理单位与运营单位当充分认识到交通行政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完善的档案管理设备的投入使用,可以大大提供档案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人员的查询和核查效率,对提升交通相关业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应该在确保档案规范化建设效果的基础上,提升档案管理的性价比。
3 结语
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在交通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仍存在众多的问题及缺陷,因此,在交通行政档案规范化管理时,我们需要不断增强规范化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以提升交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及效率,以推动交通行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翁韶琼.浅析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建设科技,2017(02):92~93.
[2]李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8(11):101.
[3]许丽霞.交通行政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8(06):85.
[4]王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浅析[J].档案天地,2018(02):51-53.
[5]曾朝荣.交通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8(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