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摩店中店和专卖店装修管理办法9.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
卖场形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
卖场形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秉持“好形象决定好销量”的宗旨,现对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的卖场形象建设及补贴标准,做如下说明:
1、店面建设,我们初步规划三个层级,旗舰店、专卖店和店中店;
1)2010年12月31日之前,鉴于电摩产品相对单一的事实,店面建设“以店中店为主,
专卖店为辅,旗舰店暂不考虑”;
2)店中店主推30 -60㎡,专卖店主推60 -150㎡,旗舰店主推150-200㎡;
3)店中店装修形象必须保持2年以上,专卖店和旗舰店形象必须保持3年以上;
4)店中店、专卖店和旗舰店形象建设包括内容和装修材质,见附件一;
5)店中店、专卖店、旗舰店建设申报及费用报批流程,见附件二;
6)店中店、专卖店、旗舰店建设补贴协议,见附件三;
7)店中店、专卖店、旗舰店建设VI标准,见附件四;
8)店中店、专卖店、旗舰店建设申请表,见附件五;
2、店面建设费用补贴方式:专卖店、店中店在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出样符合公司要
求后统一一次性补贴商家,补贴金额用于冲抵货款;
3、店面建设装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零售商按建设费用标准在当地找,并填报店面
建设申请表报片区经理、省级经理,省级经理按公司制定的店面建设费用标准及验
收标准进行审核,报公司进行审批,公司审批后零售商与我司片区经理签订装修补
贴合同,之后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开始施工;
4、店面建设费用报销,零售商须将店面建设的发票、装修合同、装修前后照片报省级
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工厂报销;(毛坯房必须付装修前照片)
发展的问题在发展中调整解决,卖场形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以公司的另行通知为准。
宗申派姆(加拿大)重庆氢能源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5日
3
附件一: 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店面装修内容及费用标准(试行)
层级
项目
形象标准
补贴标准(万
元) 门头
LOGO 形象墙 国标电摩形象 1.2GO 形象 PK 形象 接待台 圆展台 玻璃门窗
吊顶 旗舰店
≥150m 2
彩钢+吸塑字 铝塑板+PVC 字 灯箱片 灯箱片 写真 √ 6个 √ 铝格栅 ≤3 专卖店
50-80m 2 彩钢+PVC 字 铝塑板+PVC 字 写真 写真 写真 √ 2个 √ - ≤1 81-100m2
彩钢+PVC 字 铝塑板+PVC 字 写真 写真 写真 √ 4个 √ - ≤1.5 101-150m 2
彩钢+PVC 字
铝塑板+PVC 字
灯箱片
写真
写真
√
4个
√
铝格栅
≤2
宗申派姆专卖店基建补贴:若建设全新卖场(清水房建设专卖店,建设内容涉及地面、墙面、吊顶、照明等),除上述补贴外宗申公司将给予专卖店基建补贴,补贴金额=150元/平方米×店面面积;专卖店宗申派姆出样比重<80%的均不予补贴,出样数量=面积/3m2进行核算;
层级
项目
形象标准
补贴标准(万元)
门头
LOGO 形象墙
国标电摩形象 1.2GO 形象 PK 形象 接待台 圆展台 玻璃门窗
吊顶 店中店
31-45m2 彩钢+吸塑字 写真 写真 写真/有机玻璃 写真 - √ - - ≤0.4 (不含门头费)
46-60m2
彩钢+PVC 字
铝塑板+PVC 字
写真
写真/有机玻璃
写真
-
√
-
-
≤0.6 (不含门头费)
宗申派姆专卖店基建补贴:若建设全新卖场(清水房建设店中店,建设内容涉及地面、墙面等),除上述补贴外宗申公司将给予店中店基建补贴,补贴金额=50元/平方米×店面面积;店中店需全部出样宗申派姆,出样数量=面积/3m2进行核算,否则不予兑现装修补贴; 以上补贴费用不含门头费用,若店中店装修门头,费用据实补贴(仅限材料费用),但需提供门头装修前后照片;
备注:材料成本参考:
1、 门头彩钢:230元/㎡(含PVC 字)
2、 室内铝塑背景墙: 300元/㎡(含PVC 字)
3、 形象写真:20-30元/㎡
4、 木制圆型展台:500元/个
4
附件二: 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店面装修流程(试行)
测量尺寸、装修平面图
填写装修申报表 装修费用明细
+
片区经理现场初审 (审核尺寸及费用明细)
省级经理审核
(审核是否符合销售规划)
销售部店面装修专员审核 (审核费用及是否超预算)
销售部长批准
签订装修合同
填写装修验收表
片区经理现场验收
省级经理审核
公司批准
(财务转货款)
装修前后照片
装修施工合同
建设审批表 装修发票
装修补贴合同 (片区经理) 装修施工合同 (零售商)
附件三:
年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建设补贴协议
甲方:宗申派姆(加拿大)重庆氢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经销商)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精神,就乙方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建设达成
如下协议:
一、卖场建设概况
1、乙方计划在 (详细地址)进行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简称店或卖场)建设,卖场建设面积㎡,联系人及电话:。
2、乙方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建设内容包括:
,施工方由甲、乙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应确保严格按甲方《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形象VI标准》(附件4)进行建设或装修。
3、乙方保证本次卖场形象建设必须保持3年内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形象,并3年内保持卖场内摆设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样车数量保持在辆以上(出样参考标准:店内面积/3㎡),其中款式和颜色要求如下:。
4、乙方力求第一年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基础销量为台,第二年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基础销量台,第三年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基础量台,3年共计销售不少于台。
5、卖场建设和装修期限:乙方须在年月底前开工进行卖场建设和装修,并在年月底前完工。
二、卖场建设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市场管理人员或委派人员将实地验收,填写《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形象验收表》,并附相关照片。
不合格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2、验收标准:《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形象VI标准》(附件4)及本协议内容。
三、卖场建设费用核销
1、本次卖场建设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合格验收后甲方按标准对乙方进行全额补贴元,用于冲抵货款。
2、报销凭证:由甲、乙双方签字的本协议、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宗申派姆
电动摩托车卖场建设验收表》、实景照片(装修前卖场4-6张照片,装修后门头照片1-2张、室内形象照片5-8张(4面墙、顶、地面),是清水房的需提供建设前的照片5-8张);
3、其它约定:
四、卖场管理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开工,则每迟延一个月,甲方有权按500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销售保证金等中扣除,直至工程开工。
2、甲方将不定期对建成卖场的使用状况进行抽查,除地震、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进行改造和拆除。
如乙方改造或拆除的,则自改造或拆除之当月起,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月作为违约金,直至恢复卖场原状。
3、形象店原则上必须保持正常使用三年以上(宗申公司及相关产品形象或商标变更者除外),如未保持正常使用3年,乙方应将不足3年部分所对应的补贴款退还宗申公司(此情形下应将补贴款按月均摊,每月均摊补贴=补贴总额/36个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如三年内乙方形象店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形象店被损毁或无法使用的,乙方必须及时另建一个同等标准的形象店,甲方不再承担补贴费用,乙方怠于另建形象店或超过合理时间仍未建设形象店的,应按本条所约定的方式将不足三年部分所对应的款项退还甲方。
4、为保证所建店形象保持三年以上,乙方需在装修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 _元整,第三年末在形象未受损的情况下(正常磨损、退色等除外)进行退还。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进行卖场建设须首先签订本协议,未签订本协议而进行卖场建设或装修的,甲方可以拒绝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
2.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4.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4:《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形象VI标准》
甲方:宗申派姆(加拿大)重庆氢能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区
附件五:店面装修申请表
宗申派姆电动摩托车卖场形象建设申请表★零售商基本情况简述:
公司名称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邮编
授权经销
区域(请注明省、市、县、乡镇)
网络状态
1.□县市网点□乡镇网点
2. □空白网点新增
□替换原有网点
公司经营
产业经营宗申派姆起始时间
网络忠诚
度
□专营□主营□兼营
公司最大
优势区域市场摩
托车年销量
区域市场电动
车年销量
★零售商卖场基本简述:
面积现经营情况现形象状态
卖场区域
位置描述
卖场概貌图片后附图片卖场分类□旗舰店□专卖店□店中店
申请装修
项目□门头□LOGO形象墙□国标电摩形象□1.2GO形象□PK形象□接待台□圆展台□玻璃门窗□吊顶
装修预算(自附预算明细表)申请补贴金额预计开工时间申请事由:
零售商签字或盖章:片区经理(意见):
省级经理(意见):
卖场建设审批专员(意见):
业务部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