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农村建设成功经验对比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达国家农村建设成功经验对比分析
4发达国家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和经验
鉴于上文提到,我国农村区域特征差异明显、规模大、人口多、底子薄等现状,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农村建设已完成其历史性的进程,因此,认真研究发达国家农村建设的历史过程,汲取它们富有成效的建设经验,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才刚刚起步,没有现成的路,虽然有少数村建设富有成效,但90%以上的村尚有待大力发展,建设之路有待探索。
学习国外发达国家农村建设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部分选取了韩国、日本、法国、德国这四个国家的农村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了这四个国家农村建设的历史过程及经验,并对各国的建设经验进行了总结,尤其对其中与联动发展相关的经验进行了阐释。
4.1韩国农村建设
韩国曾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贫困国家,农民占人口的比重大,而且农业机械化程度低。
20世纪60年代,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村青年离开农村去城市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传统文化和秩序,城乡间的差距日益加大。
1962年人均GDP 仅为82美元,农业劳动力占就业人口的63%。
全国250万农户中80%住茅草房,“住草房、点油灯、吃两餐”是当时韩国农村的真实写照。
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韩国开展了新村运动,统筹城乡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成功地改变了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使广大农民过上了殷实的生活。
这个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70—1980年)。
新村运动首先开始于个别农村,相当于我国试点的措施,后来逐渐演变为全国性的运动,这其中很好的利用了区域联动效应,由点对点,点成线,线变面,快速发展起来。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以官方为主导,以农村建设为工作重点。
先后经历了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向城镇延伸的阶段、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和强调精神文明建设阶段。
第二个时期(1981—1988年)。
新村运动从以官方为主导转变为民间自主型运动。
即通过成立新村运动中央本部,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宣传工作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仅仅通过制定规划和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服务以及指导等手段,从宏观上着重强调调整农业结构。
这样的全国性网络为农村区域联动发展创建了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个时期(1989年以后)。
这一时期新村运动的主要特征是侧重社区文明建设及经济开发,政府非常重视国民意识改造及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对国民进行国民精神及集体意识教育,倡导全民树立健康的国民精神,并主动抵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
此时,韩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地区的经济也快速的发展起来,农村和城市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至2001年,农业人口的比重下降到7.7%。
韩国较好地处理了工业、农业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城市农村的共同发展,顺利地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成功经验有:(1)政府发挥良好的引导和支持作用,给农村区域联动发展创造了前提。
韩国新村运动的开展、扩大及将整个运动推向高潮都是在政府引导下进行的,政府在资金、政策、制度等各方面都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在政府的引导下,可以克服各农村区域各自为政、盲目发展、分散决策时间长、建设成本高等弊端。
甚至可以说,只有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农村建设才能更好的把握发展时机,区域间
的联动效应才能更好的形成。
(2)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农村区域联动发展的基础。
因为区域联动发展讲究的是合作、团结、共享、共赢的精神,新村运动的主体即实践者始终是农民,且这场运动的目的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给农民带来实惠,因此激发农民互帮互助的意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十分重要与必要的。
4.2日本农村建设
日本曾于1956年和1967年进行过两次新农村建设,虽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未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的局面,
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而20世纪70年代末,造村运动自下而上的在日本如火如荼的进行起来。
这次运动给日本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消除了城乡差别,拓宽了农村市场、增加了农民收入。
第一次乡村建设(1956—1962年)。
1955年12月,当时的内阁农林大臣河野一郎针对农村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将推进乡村建设的区域确定在900户及1000户规模的农村,并以此推动农户的经营联合。
这其中便蕴藏着区域联动发展的思想。
这一时期,每个农民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家乡建设中去。
第二次乡村建设(1967年—20世纪70年代末)。
1967年3月,日本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出台了谋求产业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消除环境污染等一整套政策措施。
这个过程中,日本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大力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还建立了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及鼓励城市工业进入农村,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得涌向城市的农民数量大幅度减少,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改变了农村的村容村貌。
造村运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
在造村运动中,最具影响力的是1979年平松守彦开始提倡的“一村一品”运动,其基本目标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开发振兴农产品,它要求每个地区应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种或几种有地域特征的龙头产品。
当然,“一村一品”并不限于农特产品,也包括特色旅游项目及文化资产项目,如文化设施或地方庆典活动等。
经过20多年的造村运动,日本的农村有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基本消除了城乡差距,尤其是农村的基础设施与城市的没有任何差别,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纵观日本近40年的农村改造运动,总结其成功经验有以下几点:
(1)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日本非常重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对农田水利设施等的投入力度。
这是因为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但能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村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还为农业经营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这对于吸引一些非农业经营者进入农
村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同时,基础设施的改善,还极大地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使之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家乡的建设中。
(2)开发区域特色产品与经济产业。
日本根据不同地区的乡村自然条件,开发农村的特色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抓住产地建设,培育品牌产品,建立各具自身优势的产业基地,如香菇产业基地、草莓产业基地、水产品产业基地等。
此外,大力发展“1.5次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所谓1.5次产业,是以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通过这个生产活动增加农产品
的附加值,这种方式可以集中地、大规模的加工出更受市场欢迎的产品,还可以使农业回避一定程度的风险。
在这个政策上,日本政府也先是重点投资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产品产业,并设立优惠政策,使“排头兵”做大做强,形成区域效应,此后带动了很多农村竞相发展出自己的产品。
(3)重视农民的教育与素质培养。
日本在建设农村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
在农民教育这方面,政府建立了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还有专门的农业学院,在民间有各种培训机构,再加上农协,形成了多层次、覆盖面广的教育网络。
政府还经常在农村开办免费的补习班,开阔了农民的眼界,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技能。
4.3法国农村建设
法国是一个经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然而,法国却与我国在很多地方都有共性之处,有欧洲中国之称。
它曾也是一个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业大国,社会动荡不安,工农业之间的差距一步步扩大,大量人口离开农村,流向城市,农村一片荒凉,出现了有地无人耕的景象,整个国家面临着粮食危机。
20世纪60年代,法国开始对农业进行改革,使传统的农业得以改造,并于21世纪初期完成了农村社会的转型。
1960年,法国颁布了《农业指导法》,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在农产品价格上给予农民补贴,还以较低的还息率向农民提供购买农业生产所需用品、种子等的贷款。
并且,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大科研力度,形成了科技研究与普及相结合,多渠道、多
方面的农业技术体系。
随后,为了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一矛盾,法国制定了实施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政府在农村兴建电力设施,使电力成为农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二是重视生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20世纪70年代开始,法国政府重视生物能源的开发及利用,并以沼气作为燃烧的原料来取代过去的生活垃圾等,这样减少了环境的污染,还节约了能源。
2000年,法国又制定并实施了《2000—2006年全国农村发展计划》,加强了执行兴农扶农政策的力度。
2005年,又实施了大力发展能源型作物的发展战略,不但解决了大量耕地未耕种的问题,而且又提供了一种环保又节约的能源来源。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法国的农民也逐渐转变为现代人,农民掌握了大量的农业生产信息及技能,生产能力提高,而且也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法国农村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功,其主要经验有:(1)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阻碍法国农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是土地不集中、农场规模小、农业机械化程度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如发放离农补助金,以此来鼓励那些已经到离退休年龄的老年劳动力退出土地,使这些土地能更有效地被利用。
另外,政府还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的土地合并减免税费,鼓励土地兼并,对无地的农民给予补偿,这样使得农村发展突破区域的局限,先行兼并发展好的农村也起到了良好的辐射作用。
(2)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法国从进行乡村建设一开始,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也促进了农业商品化和农村区域联动发展的进程。
同时,大力兴建农田水利设施。
(3)重视农民的教育及发展农业科学技术。
首先,法国建立了以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农业教育和农民成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教育体系;其次,还有一
些农业协会组织对年轻的农场主进行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到国外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的机会。
第三,建立了科学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
(4)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
1980年、1985年、1986年、1987年法国政府农业财政投资分别为134、150、260、269亿法郎。
政府一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引导农业正确使用,另一方面还鼓励其它投资主体对农业进行投资,不仅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还拓宽了农业资金来源的渠道,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4德国农村建设
德国是一个强调整体均衡、协调发展的国家,无论是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还是几千人口的小城镇或是城区边缘的农村,都有着优美的环境、便捷的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城乡几无差别。
德国的农村建设走过了一个长期的探索历程,根据其实践内容大致可划分为下列四个阶段:
19世纪60年代,德国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
1936年《帝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德国农村建设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农村的自由发展状态结束。
农村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土地的规整与合并、荒地的开发利用都遵循该法进行实施,但农村建设的概念当时尚未明确提出。
二战之后,由于廉价的劳动力、便宜的地价、国家的财政补贴等原因,许多工业场所迁至农村地区,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在这一背景下开始。
1954年,西德政府颁布了《土地整理法》,保证农村地区农业和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土地归并整理创造条件,减少城乡差距。
这一阶段农村建设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新村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两个方面。
20世纪70年代,随环保意识的觉醒,德国兴起“返乡运动”,造成了农村地区建筑密度增大、交通拥挤杂乱、土地开发过度等问题。
1976年,联邦政府对《土地整理法》进行了修订,将农村建设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这一阶段实施的农村建设项目开始审视农村的原有形态和村中建筑,重视农村内部道路的布置和对外交通的合理规划,关注农村的生态环境治。
进入9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了农村建设的实践。
农村地区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旅游价值和休闲价值都被提到与经济价值同
等重要的高度上。
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甚至提出了农村就是未来的口号。
这种对农村循序渐进的发展步骤使德国农村的活力和特色得以保持。
总结其成功经验主要有:
(1)法律作保障
德国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1954年颁布,后多次修订的《联邦土地整理法》,联邦各州根据实际情况也相应地制定了州地整理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条文。
除此之外,联邦国土规划法、州国土规划法和州发展规划通过区域规划手段对农村建设起到保障作用。
农村发展规划和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不得与上述法律相悖。
(2)科学农村规划作控制。
农村发展规划是对农村综合发展的概念性规划,具体的实施则通过以项目为主的农村建设规划来实现。
更新规划作为一项综合性规划既要满足区域规划对农村发展提出的要求,又要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调整地块分布、改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等。
(3)农村建设的市场化运作
德国的农村建设被纳入到国土规划的体系之中。
在均衡发展的中心思想指导下,根据中心地理论,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区域中心来配备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区域规划和县域规划统一安排,并由政府出资修建,几乎所有的农村地区都配备了相应的污水、固废处置设施,这为农村的环境和生态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
农村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由市民向市政管理部门申请要求配备,私人企业也可向居民提供类似服务。
4.5各国农村建设成功经验对比分析
表4各国农村建设成功经验对比分析
项目国家
韩国日本法国德国
1.法律法规作保障√√√√
2.国家财政支持√√√√
3.政府政策引导√√√√
4.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5.重视农民教育√√√√
6.科学规划√√√
7.重视农业科技发展√√√
8.成立农业组织√√√√
从表中可以看出,表中所列8项经验,四个国家基本上都采用了。
总结来说主要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1)政府大力支持农村建设。
一是对农村建设的倡导与推动;二是对农村建设的规划与规范;三是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四是对农村建设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障。
(2)重视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大力推广和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
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
而决定人才成功与否的关键又在于人才的思想文化素质。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十分重视对农民的教育,注重对农民科技文化的培训和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水平。
正因为如此,这样不但使农民具有了操作现代化设备的技术,掌握了现代农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而且使农民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革新了观念,树立起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市场理念。
(3)依靠农民主体力量,保护农民正当权益,发挥农民组织的作用。
农村建设需要广大农民的自主性参与。
依靠农民的主体力量是决定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
农村的落后与发展,农村的愚昧与文明,都与他们息息相关。
只有把农民建设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激发起来,使农民把农村改革和建设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才能使农村建设富有强大而持久的活力。
(4)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
新农村建设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能实现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