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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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的最主要著作。

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近代以来传入中国,对我国的在思想、法制建设方面也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对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起来相当的作用。

是一部值得法律人详细研读的名著,对提高个人的法律修养以及知识的积累有很大的帮助。

《论法的精神》共六卷,,章,体系完整,包含了孟德斯鸩多方面的丰富的思想。

除法律与政治外,还涉及哲学、历史、地理、宗教等方面的问题。

其主要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法律定义的探讨。

孟德斯鸠把近代思想中的理性主义精神运用到法律的研究中,探讨了法的精神。

他认为,广义的法“是由事物的本性派生出来的必然的关系”,法律与地理、土壤、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和商业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的精神就是这些关系的综合。

上帝有上帝的法,人有人的法,世界万事万物莫不遵循一定的法。

二、探讨了政体、政治自由和分权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三权
分立”的学说。

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

在专制政体中无法律,统治者靠的是个人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在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中都是有法可依的。

他认为只有在法制的国家里,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事,他还指出,为了保障政治自由的实现,必须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进一步发展了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思想家洛克提出的三权划分的理论。

他赞扬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主张由资产阶级掌握立法权并监督行政权,行政权由君主掌握;君主有权否决立法,但无权立法,只能按法律办事;司法权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来行使。

这样,三权分立,并相互制约,就可以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

三、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特别地探讨并强调了政治、法律同地理环境的关系。

他认为地理环境对政治法律制度的形成有极大的作用,法律的制定要受到地理环境、尤其是气侯、土壤等的决定影响,他的这种观点被称为“地理环境决定论”的观点。

孟德斯鸠还探讨了工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探讨了罗马法、法律的变革等问题。

在书中有相当的部分都提到了中国,就是他们在书中所称的中华帝国,其实们所指的就是当时的大清帝国。

分别是:
第六章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的判决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第九节各种政体中刑法的轻重度,第十六节罪与刑之间的恰当比例,第二十节子罪作父;第七章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第六节
中国的奢侈,第七节中国因为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第八章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第六节君主政体原则的腐化,第二十一节中华帝国;第十章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第十五节维持征服领地的新方法,第十六节实行征服的专制主义国家;第十一章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与政体的关系第五节各个国家的目标 ;第十二章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第七节亵渎君主罪;第十四章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第五节不抵御气候缺陷的立法者就不是好的立法者,第八节中国的良好风尚;第十五章民事奴隶制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第十九节获释奴隶和太监;第十六章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第八节男女的隔离,第十节东方的道德原则;第十七章政治奴役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第二节各民族胆量的差异,第五节亚欧北方民族的征服活动及其影响;第十八章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第六节人类用智慧建起家园。

第一,特别是在书中孟德斯鸠提出了三种政体原则的说法,分别是: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 “在一个平民政治的国家,便需要另一种动力,那就是品德。

当品德消逝的时候,……公共的财产变成了私人的家业,共和国变成了巧取豪夺的对象,她的力量就只是几个公民的权力和全体的放肆而已。


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 “君主政体缺少品德这一动力,但却具有另一动力,这就是荣誉。

在君主国里,它鼓舞着最优美的
行动;它和法律的力量相结合,能够像品德一样,达成政府的目的。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 “共和国需要品德,君主国需要荣誉;而专制政
体则需要恐怖。

对于专制政体,品德是决不需要的,而荣誉则是危险的东西。


他在书中是这样写到的:“我们的传教士们告诉我们,那个幅员辽阔的中华帝
国的政体真是为人称道,它的政体原则竟然融恐怖、荣誉和品德为一体。

这似乎使
我所提出的三种政体的原则的区分原则变得毫无意义。

然而,我却不明白,在一个
拥有众多民族的国家里,仅仅使用棍棒才能驱动人民,那么,还有什么荣誉可言呢, 中国的异样气候极为适宜人口的繁衍。

那里的妇女其生育能力之强是世界其他
任何地方所从未见过的。

即使是最残酷的暴政也不能够使人口繁衍的进程停止。


国的君主不像法老那样说:“让我们明智地压迫民众吧!”于是,他便将尼禄的愿望
归结为人类仅有一个头领。

在中国虽然存在暴政,但是由于气候的力量,中国的人
口繁衍却永远生生不息,而且将战胜暴政。

中国与其他所有的生产稻米国家一样,
常常饥荒遍野。

当人民就要饿毙的时候,只有奔逃四方,赖以求生;于是,逃难的
人们便三五成群结为盗贼。

这些盗贼绝大部分都在形成的初期被消灭了;其余的团
伙即使壮大,也随即又被消灭了。

然而在非常边远和极为众多的省份中,某些团伙却得以成功。

它们不但维持了生存,得到壮大,而且还武装了自己,然后直接向首都进发,直至其首领登上王位。

在中国腐败的政体首当其冲地
受到了惩罚,这便是事物自然法则的必然结果。

因为如此众多的人口一旦缺乏赖以
生存的手段,纷乱则一触即发。

然而在别的国家中,人们扭转政体弊端显得如此艰难,是因为其弊端的影响并未发展到极为敏感的程度,那里的君主也没有像中国的
帝王那样受到急促而明显的危机警告。

中国的皇帝与我们的君主的感知有所不同。

如果统治无方,我们的君主会感到他来世会缺少幸福,今生也会疏于权力和财富。

然而中国的皇帝会在国家衰败之际感到他将丧失帝国和生命。

虽然在中国有弃婴现象,但是人口却始终在增加。

所以需要艰辛的劳作,使土地生产出足以维持人民生活的粮食。

这需要政府给予极大的关注。

政府时刻都得倍加关心,使所有的人都能够劳作,而不去担心自己艰辛劳动的果实会被别人侵占。

因此,这个政府与其说是在管理民政事物,不如说是在操持家政。

这就是人们时常议论的中国式的典章制度的由来。

人们曾想使君主以专制主义支配法律,但是任何事物与专制主义联系在一起都会丧失其力量。

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灾难深重的巨大压力下,也曾试图给自己套上锁链,但最终完全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起自己,而且变得更加凶残。

因此,中国是一个以恐怖为原则的专制主义的国家。

或许在最初的朝代,帝国的疆域还没有如此广大,政府的专制主义倾向稍逊;而如今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在书中他把中国归为是专制政体的国家,对中国的封建专制给予了最为严重的批评,在这其中我认为对中国当时的清朝统治者在文字狱,以及封建政权的极度专制的评价是有意义的。

孟德斯鸠将中国定义为专制国家这在以前的欧洲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在以前欧洲对中国的映像是非常良好的,自此之后,欧洲人对中国甚至是中国所在的亚洲都有了新的看法。

认为中国是落后的、腐朽的。

这就使得在十九世纪欧洲殖民者在对中国进行侵略的时候打出的旗号是解放中国,为中国带去的是光明,为自己的侵略行径披上如此华丽的外衣,我想这是孟德斯鸠不曾想到的。

自此以后以欧洲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就以一种有色的眼观来看待中国,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西方国家更是变本加厉。

第二,中国的政治奴役与家庭奴役。

孟德斯鸠说,公民的自由主要依靠良好的刑法,而邪术和异端罪、男色罪、大逆罪、亵渎神圣罪、思想和文字犯罪则是一种
政治奴役。

孟德斯鸠分析说,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

但是,对“不敬”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

思想犯、不慎言辞犯和讽刺文字犯,都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他说,中国的奴隶可以分为家奴、太监和妇女。

在亚洲,家庭奴役与专制统治相辅而行,多偶制导致对妇女的幽闭。

对妇女幽闭越严,风俗越纯洁。

孟德斯鸠说,土耳其、波斯、中国和日本的妻子品行令人惊叹。

第三,自然环境与中国法特性。

在孟德斯鸠看来,一个国家的领土与面积的大小、地势和气候因素,都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

在领土方面,小国家适合共和国,大小适中的国家适宜君主制,领土大的国家适合专制政治。

中华帝国“幅员广漠”,因此是个专制的国家。

在气候方面,寒冷的气候使人精力充沛、自信、勇敢、直率,这样的国家宜采用共和制;而炎热的气候则使人懒惰、软弱、精神萎靡、敏感,宜采取专制。

中国属于炎热地区。

炎热的气候导致了器官上的纤弱和精神上的懒惰,因此,心灵一旦接受某种印象,就不再改变,所以,法律、风俗、习惯,如衣服的样式,和一千年前的相同。

孟德斯鸠的结论是:中国的气候让人们倾向于奴隶性的服从,幅员辽阔的领土加剧了帝国的专制性。

在地势和土壤方面,平原导向专制,山地导向共和;土壤肥沃导向单人统治的政体,贫瘠的土地导向数人统治的政体。

中国的气候和面积使中国政治适于专制,不过,孟德斯鸠也认为,中国的江南和浙江虽然美丽而富饶,但也是经过辛勤的劳动才得以维持的,这就使得中国的政治必须遏制专制、倾向于宽和。

第四,风俗和礼教与中国法律的特质。

孟德斯鸠说,每个民族的性格各不相同,西班牙人以信实著称,而中国人生活的不稳定导致了一种不可想象的活动力和异乎寻常的贪得欲,所以没有一个经营贸易的国家敢于信任他们。

在贸易实践中,中国人是没有诚信的,它在书中说:“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重
秤,一种是卖出用的轻秤,一种是准确的秤,这是和那些对他有戒备的人们交易时用的”(《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78页)。

孟德斯鸠谈到了礼教,他说,中国的立法者把宗教、法律、风俗和礼仪都混在一起,混合成一个法典。

所有这些都是道德,都是品德,“这四者的箴规,就是所谓礼教”。

中国立法者的目标就是使人民过平静的生活,要人人互相尊重,要每个人时时刻刻都感到对他人负有许多义务。

中国人的整个青年时代都用于学习礼教,整个一生都在实践礼教。

礼教里没有精神性的东西,只有生活的规则,所以不需要智力上的理解,容易打动人心。

为了帝国的太平,人民就要孝敬父母,恪守孝道。

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就是最为孟德斯鸠本人是没有到过中国的,所以在有一些方面对中国的评价是相对欠考虑的。

但是在某些方面也对中国的封建主义进行了抨击。

所以说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

这也是我们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应该秉持的一种态度,因为在我看来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只有清楚了这一点才不会使自己茫然。

不会使自己进入一种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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