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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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12.16
•【字号】浙保监许字[2009]第4035号
•【施行日期】2009.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4035号)
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公司开业验收报告》(新保发[2009]167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核的规定。
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公司开业
;
二、该支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龙泉市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分公司授权决定;
三、核准该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龙泉市龙渊镇中山西路2号二楼。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