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4年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强化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社会卫生管理水平,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创卫工作,旨在通过全民参与,增强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健康威胁因素,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四条
创卫工作遵循政府组织、分级负责、科学治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各村级领导应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社会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同步推进。
第六条
镇和村委员会应设立创卫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卫会),由同级政府相关部门组成。
各部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
参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每个单位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各级创卫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有关创卫卫生和疾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三)动员全社会成员参与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
(四)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效果评价,制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组织检查评比并表彰先进;
(五)完成上级创卫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卫生管理任务。
第九条创卫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作为同级创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爱国卫生组织或配备相关人员,建立健全卫生制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创卫卫生工作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应依据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活动。
农村地区应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及环境卫生纳入县(市)、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推动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维护室内及指定范围的室外环境卫生。
个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卫生规范。
第十四条市区养犬管理采取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措施,具体管理办法依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负责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办法依据《宁波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维护、改善环境卫生并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具体管理办法依据《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杀灭四害,具体管理办法依据《宁波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级创卫会应组织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员工参加健康教育。
第十九条创卫工作实行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各级创卫会通过监督检查和竞赛评比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卫工作。
创卫会成员部门应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和县(市)、区创卫办可聘任创卫监督员,负责创卫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创卫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市和县(市)、区创卫办可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2024年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二)干部需承担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并负责保洁员队伍的有效管理。
根据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应合理调配卫生保洁员与垃圾清运员,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职责清晰、任务执行到位。
(三)专项经费的筹措。
各村级单位需将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四)环卫基础设施的完善。
各村应科学规划环卫基础设施的布局,根据实际需求增设环卫设施,并对现有不规范的垃圾箱(池)按照统一标准逐步进行改造升级。
同时,应合理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及道路清扫保洁工具。
(五)环卫管理制度的制定。
各村需遵循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具体包括:一是建立环卫保洁与垃圾清运制度,明确保洁队伍职责,确保道路、公厕等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清理杂草、垃圾及河道漂浮物,及时清运垃圾箱及其周边垃圾;二是建立环卫设施维护制度,定期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提升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并在特定时间段内对公厕、化粪池及垃圾箱进行蚊蝇消杀;三是建立保洁人员管理制度,根据保洁任务与保洁人员签订明确职责与奖惩的责任状,实施跟踪管理,逐步推行路段与责任承包制,激发环卫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效能;四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管区需按月对所
辖村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上报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划定村级档次的依据(一类村占比____%,二类村占比____%,三类村占比____%),同时计入半年考核总分。
各村亦需按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考核办法
每年第二、四季度末,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依据《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领导小组还将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抽查各管区同等档次的____个村,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排名,计入年终考核。
管区得分将以其所属村平均得分为准。
考核参照因素及加减分因素包括:各管区月度检查评比结果、上级部门通报情况、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保洁情况、年度内道路及公厕建设情况等。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镇委、镇政府将对表现优异的管区及村进行奖励。
奖励范围涵盖安庄总村、洼里总村及其分村。
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奖金分别发放给管区(总村)书记及村支部书记。
(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将纳入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考核体系。
(三)对于环境卫生管理不达标的管区及村,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若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仍未达标,将对相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对各管区(总村)、各村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每半年汇总公布一次成绩。
年度考核成绩由上半年与下半年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其中上半年成绩占比____%,下半年成绩占比____%。
各村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各管区每月自行组织的卫生打分成绩,占比____%;二是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不定期暗访督查成绩,占比____%;三是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卫生检查成绩,占比____%。
其中,各管区自评分数需根据村级档次控制在相应范围内。
2024年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为了有效推进我村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清洁、宜人的生活与居住环境,提升村民的卫生与健康素养,实现卫生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塑造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形象,我们全面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成为卫生村。
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及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营商户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并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二、各村户需负责其生活区域及指定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的种植与养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边秩序,严禁在道路旁随意堆放物品、设置摊点、停放车辆等不当行为。
三、各村户及单位应确保庭院整洁,柴草农具摆放有序,家禽家畜需圈养,厨房、住房保持清洁,窗户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厕所清
洁无异味,无蛛网、积尘、垃圾杂物,无蝇蛆滋生,粪便需进行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道路平坦、排水畅通。
四、村保洁领导小组将实行分片负责制度,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织群众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每周进行大扫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村范围的卫生检查。
村委会将依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中连续获得“最清洁”称号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奖励;对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则进行通报批评。
五、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定,其解释权归本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2024年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四)为有效提升我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构建整洁、宜人的生活与居住环境,增强村民的卫生保健意识,推动卫生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塑造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形象,特全面动员我村村民积极投身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共同争创卫生村。
经村民代表大会审慎讨论并一致通过,现制定如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居住于本村范围内的村民,以及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营商户等,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任何人均有权对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与举报。
第二条:各村户需负责其生活区域及指定责任地段内花草树木的种植与养护工作,共同维护门前及周边秩序,严禁在道路两侧随意堆放物品、擅自设立摊点、无序停放车辆等不当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及单位务必保持庭院整洁,确保柴草农具堆放有序,家禽家畜实施圈养,厨房与住房应保持干净,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厕所应定期清洁,无蛛网、积尘、垃圾杂物,无异味、无蝇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同时确保房前屋后道路平坦,排水畅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将实行分片负责制度,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分别组织群众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每周安排卫生大扫除,每季度组织一次全村范围内的卫生检查。
村委会将依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实施检查与评比,对连续三次在全年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为最清洁的农户与单位,将给予物质与精神双重奖励;对不合格者,则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系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定,其解释权归本村村民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