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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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下载表格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8K双面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6K双面印),如实填写。
2、网上申报
在4月1日至4月9日网上申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 ttp://),点击“网上申报”栏目,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网上注册,并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网上申报。
同时,上传与能力测试报名相同的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 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4月12日至4月14日,带下列材料到临海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承诺书1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填写)。
(3)户口本原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取得普通话证书,需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7)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4、体检。
4月16日至4月18日带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员)。
根据浙教办师[2010]30号规定,今年取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
5、能力测试。
确定测试(试讲)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并通知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学科不相同不相近的需参加学科知识测试)。
6、认定机构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与认定的结论。
7、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8、领证。
临海市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领证和咨询地点:
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 85311962、853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