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0.07.06•【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务院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号、2016年第7号、2017年第6号、2018年第22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7月6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对离岛旅客在海南省离岛免税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免税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海南省机场、火车站和港口码头前往内地的隔离区(以下简称“隔离区”)设立提货点,并报经海关批准。
隔离区属于海关监管区,有关设置标准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第四条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免税品入库前,按照海关要求登记免税品电子数据信息。
旅客购买免税品、提货时,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完整、准确、实时向海关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的旅客购物、提货信息等电子数据。
第二章免税品销售监管第五条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时,应当主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以及海关规定的所搭乘离岛运输工具等相关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1号——关于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1号——关于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1号关于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效应,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海关总署对从海南海港以乘轮船方式的离岛旅客(以下简称“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免税品,并一次性全部携带离岛,适用本公告。
二、乘轮船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船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离岛免税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
离岛免税商店根据旅客购物时登记的离岛船票信息,提前将免税品配送至提货点。
乘轮船离岛旅客离岛时凭本人船票、购物凭证、身份证件等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海口南港码头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携带离岛。
三、乘轮船离岛旅客因航次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离开海港隔离区的,应当将免税品交由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再次乘船离岛时,按前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乘火车和乘轮船免税购物合并计算,且不得超过离岛免税政策的额度限制规定。
五、除以上公告内容外,离岛免税购物监管继续执行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海关总署2016年第7号公告、海关总署2017年第6号公告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第15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12月29日。
海南发展大事记

海南发展大事记1解放海南岛1950年3月初,解放军小股部队始进行横渡海峡的试验,先后四批部队顺利登上了海南岛,站稳脚跟。
1950年4月16日,解放海南岛战役开始。
1950年5月1日,全海南岛解放,海南行政区公署成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2开放发展转折点1983年2月,中央召开关于海南开放开发的会议,形成《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传递出中国开放海南岛的信号。
1984年 2月24日,邓小平同志就扩大开放和特区工作问题发表重要谈话,指出:“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3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建立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议案。
10月1日,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海南省正式宣告成立。
4率先实行落地签证1990年7月18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海南经济特区率先实行落地签证政策。
对美国、日本、俄罗斯等21个国家持普通护照、5人以上的旅游团队,在海南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实行免办签证入境。
5运作洋浦经济开发区1989年3月,洋浦风波。
1993年3月,率先设立由外资成片开发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赋予洋浦经济开发区最优惠的政策。
同年9月,“洋浦经济开发区”正式封关运作。
2007年9月,洋浦保税港区获准设立,成为全国第4个保税港区。
6中国民航第一家1993年,全国民航系统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现已发展成为中国第四大航空公司。
1995年11月21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获准成为中国首家中外合资的航空公司。
这标志着中国民航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7全面推动国际贸易发展1995年12月25—29日,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在香港举行,这是海南首次在境外举办的全省性大型经贸活动。
2004年(香港)海南贸易与投资合作洽谈会于11月16日在香港成功举办。
关于《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解读202010

关于《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解读2020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发布的《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是关于海南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销售后怎么进行申报的征管文件,是配套《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的免税业务专门发布的落地操作政策,是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税收支持政策。
一、离岛免税政策1、离岛免税的概念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在规定的数量和金额内购买特定的进口商品,在免税商店或网上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商品,免征进口环节的税款。
2、离岛免税政策适用税种:离岛免税政策免征的是进口环节税收,包括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离岛免税店销售免税商品的申报1、申报期限离岛免税店应当按月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2、申报备案资料离岛免税店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离岛免税店的基本情况;2)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的相关材料;备案资料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变更备案信息。
离岛免税店免税政策资格到期或被撤销的,应当到期或被撤销的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离岛免税店在销售免税商品后,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2)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其他注意事项离岛免税店销售非免税商品的,按规定申报纳税;销售的免税商品和非免税商品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不可以适用免税申报;销售免税商品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实施前已开展业务的离岛免税店在文件施行的次月申报期内按首次申报备案提交资料。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心得体会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心得体会2020年7月1日至7日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的首周。
11日海关总署披露,统计显示离岛旅客累计购物已达到6.5万人次,购物总额4.5亿元,免税6571万元,日均免税939万元,较今年上半年日均增长58.2%。
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并不限次数,品种也由38种增至45种,特别是增加了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热门商品。
离岛免税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专属政策。
在国家大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离岛免税力度不断加码,购物额度从2011年政策实施之初的5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0万元。
加之丰富的品牌促销活动、新品牌的入驻、快闪店的亮相,带来了爆棚人气。
这预示着,海南正向着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迈进。
离岛免税新政催生消费新风口。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南离岛免税在品牌认知、品类完善和服务提升上有很大提升。
由于疫情防控因素,境外免税品购物途径基本阻断,倒逼消费回流迹象明显。
此时出台离岛免税新政,激发免税品消费热情当在意料之中,对加快海南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旅游业提质具有积极意义。
近几日,商家积极协调全球供应商,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加强对海南免税品供应的支持。
同时,优化商品结构,引进高品质、高水准产品,为游客高端消费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选择。
一时间,新的消费热潮,呈现风云际会。
离岛免税新政助推海外消费回流。
免税是旅游业的延伸,是扩大消费的刺激手段。
2019年,中国个人奢侈品市场规模突破1500亿美元,但近七成以上的购买是在海外。
以韩国为例,2018年韩国免税店销售总额超1000亿,而中国游客消费额占到总金额的73.42%。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同一时期国内免税行业(出入境+离岛)总业绩不到500亿美元。
长期以来,中国内地的奢侈品价格都因为高税率、高定价而缺乏竞争力。
关于旅游地产、商业地产和养老地产的相关政策

一、旅游地产相关政策旅游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以旅游的名义开发地产不会受国家政策调控。
在住房市场调控日益常态化的今天,不出意外,旅游地产或许将成房企利润增长新的亮点。
(一)政策支持旅游地产的核心在于旅游项目的发展,旅游地产的发展与旅游行业政策的支持息息相关,而旅游行业作为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现代服务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调结构”、“扩内需”的背景下,旅游业的重要作用愈发地凸显出来。
早在2007年的时候,国家旅游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以推动中国旅游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而十二五规划更是将其定位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政策支持方面,以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为例,国家在购物、土地、财税和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
国际旅游岛建设获益于离岛购物免税政策的实施。
2011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岛成为世界上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域。
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将会带来海南旅游环境的改善、扩大旅客数量及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和人均消费增长等诸多好处。
国际旅游岛建设离不开土地政策的支持。
国务院已经同意海南在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
此外,海南还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
以使海南拥有相对灵活和自主的土地使用权,促进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
财税和投融资等优惠政策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
为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央财政特地加大对海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海南在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给予专项补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9.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9月29日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离岛免税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条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
第四条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条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的意思-离岛免税政策是什么意思

离岛免税政策的意思|离岛免税政策是什么意思基本解释离岛免税政策-简介中国财政部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步骤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公告宣布,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中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对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等作出规定。
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
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
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5000元为限《公告》指出,离岛免税购物次数: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
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1.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一)调整免税购物限额管理方式,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
(二)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
离岛旅客可通过网上销售窗口免税购物,凭身份证件和登机牌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点提货并携带离岛。
通过网上销售窗口免税购物要严格执行离岛免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除以上调整外,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73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2016年1月28日。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 海关总署 财政部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
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消费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海南离岛旅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在海南离岛旅游区内购买商品的除海南省居民外的其他旅客,包括境内居民、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
二、适用商品海南离岛旅客在旅游区内购买的商品应当符合海关规定的免征税品目,包括:化妆品、香水、手表、珠宝、电器、数码产品、皮具、衣着服装、鞋帽、酒类等。
三、免税购物额度境内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免税购物额度为每人每次限额8000元人民币,外籍人士每人每次限额30000元人民币。
免税额度以购买时的实际金额为准。
超出限额的部分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四、购买方式海南离岛旅客在旅游区内通过免税店购买商品,需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旅游证件(如交通票据、旅游线路单、门票等),并在购买时进行实名制登记。
五、实名制登记免税店须在销售系统中录入旅客购物信息,按规定向海关申报信息,并在对外销售单据中注明购物人姓名、证件号码、商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额等信息。
六、实行监管旅游区内免税店须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本政策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
对于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登记、有未纳税款等不正当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和追究责任。
七、公告总则本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免税购物政策实施经验将不断总结、完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高海南旅游形象和吸引力,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服务和消费体验。
乘轮船离岛旅客将享受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乘轮船离岛旅客
将享受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财政部:为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会同有关部门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根据公告内容,自2018年12月28日起,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船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
离岛时凭本人船票、购物凭证、身份证件等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携带离岛。
海南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雅林表示,海口南港码头由于没有实行提前预售船票,目前还不具备政策实施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南港码头设立提货点。
根据政策,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乘火车和乘轮船免税购物合并计算,在现行免税购物限额内享受相关政策。
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据王雅林介绍,乘坐轮船是海南旅客出岛的主要方式之一。
2017年,海南省乘轮船离岛旅客达750万人次,占到全省出岛旅客总人次的25%。
此外,乘轮船离岛旅客多为自驾游旅客,旅游灵活性强,购物意愿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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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企业利 用无形 资产进行非 货币性资 产交换 时 , 会计 准则
规定 , 币性资产 交换具有 商业实质 且公允价 值能 够可 靠 非货
计量 时 , 企业换入 资产应 以换 出资产 的公允 价值加 上相 关 则 税 费人账 。 出资产公允 价值与原 账面价值差 额确 认为资 产 换 转让 收益 。 非货 币性资产 交换不具 有商业 实质 的则 按账 面价
值入 账 , 不确认转让 损益 。而税 法规定 企业 以无形 资产进 行 非货 币性 资产交换 , 当以公允价值 确定交换 损益 。S 应
3 《 6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会计类核心期刊
税 收 与 税 务
国 际接轨 的尝试 。
一
3退 税方 式和 主要类 型。退 税方 式 主要有 三种 : . 一是 即
允价值 3 0万 元 ) 还前欠 乙公 司 的债务 4 0万元 ( 8 偿 0 假定 不 考虑 相关税 费 ) 。甲公 司账务 处理如 下 : 借: 应付 账款—— 乙公 司
累计 摊 销
假定 21 0 2年 上述 商誉 发 生 减 值 , 照 《 按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8号—— 资产减 值》 规定 计算 该商誉 可 收 回金额 1 00 0 2 0
、
海 南现行 退 免税政 策 的利 弊
购 即退 。 即在购 买商 品时 , 好退 税单 , 收款 台结 账 时 出 填 到
示 购物 者护 照或 其他 有效证 件并 作登 记 ,则 可 退 回一定 比 例 的 现金 。二是 邮寄 退税 。购物 时 由商店 开 出退税单 , 拿到 海 关盖 章后 再交 给商 店 , 由商 店将 退税 款寄 回给购 物者 。 三
国 际离 岛退 免 税 政 策
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与产业发展研究

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与产业发展研究李泽众(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80)摘要:海南省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在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海南全岛实施离岛免税政策,有利于带动海南旅游业、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海南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扎实稳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关键词:离岛免税;国际旅游岛;国际竞争力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21)04-0030-04Study on Hainan Island Tax Exemption Policy andIndustrial DevelopmentLi Zezhong(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 150080)Abstract :As the only tropical island province and the largest special economic zone in China,Hainan Province is in a very important strategic position in the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sland tax exemption policy in Hainan Island is conducive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ainan's tourism,service industry and related industries,further enhancing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Hainan's tourism and other related industries,and solidly and steadi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ainan International Tourism Island.Key words:Island exemption;international tourist island;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收稿日期:2020-09-30作者简介:李泽众(1996-),男,山东鱼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
免税购物,来海南“买买买”

免税购物,来海南“买买买”作者:黄晓慧周晓梦尤梦瑜梁振君李艳玫来源:《现代青年·精英版》2020年第07期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迎来大调整,除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外,还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新政策的调整,将充分释放海南作为中国首个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
此外,围绕游客体验,海南还将进一步完善消费与旅游市场,为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不断探索。
7月1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颁布满月之际,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策正式实施。
无论是免税购物额度的大幅提升,还是购物次数限制、单件商品免税额度限制的取消,以及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大幅减少,此次调整被视为该项政策自实施以来的最大力度调整。
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调整能给海南旅游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在海南建设自贸港的当下,已实施近10年的离岛免税政策,能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带来哪些新机遇?记者进行了采访。
对于一些喜欢出国购物的人来说,疫情防控期间出国不便,去海南购物就成了首选。
广州市民晓孟搭乘7月1日一早的飞机到海口,就是冲着新调整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来的。
在位于海口日月广场的免税店里,一块标价1.7万元的高档手表,此前超过8000元限额的部分需要按照50%的税率补足税费。
“新政策下,1.7万元就能买到,省了4000多元,广州往返海口的机票钱赚回来了。
”晓孟开心地说。
7月1日14时,记者来到海口日月广场的免税店,尽管天气炎热,前来购物的市民、游客热情不减。
最热闹的柜台当属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商品专柜。
一名热门品牌专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担心今天出现抢购潮,店里在备货时特地在柜台上摆出了“手机类商品每人每次限购一部”的提示。
“每人每年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至10万元,放宽购物次数限制,这次政策的调整无疑会让市场有点小兴奋。
”海南省自贸办督察处处长曹颖说。
事实上,这样的小兴奋在今年初就已经显现。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3.16•【文号】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试点。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经商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一)政策适用对象。
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以下简称岛内居民)。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2.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3.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二、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1.离岛免税店。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
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本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
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2.02•【文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1.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现就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
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
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
二、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
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提货人身份、离岛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
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海南省相关部门应向海关、税务提供验核岛内居民资格、旅客离岛、购票等相关信息及联网环境。
三、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的具体监管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中其他规定继续执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1年02月02日。
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佚名
【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沈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试点。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
财政部经商商务音艮海关总署和国家税氖总局,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总页数】1页(P9-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J], ;
2.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J],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 [J], 无
4.财政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 [J],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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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日下发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1年第14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试点。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经商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政策运用对象,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以下简称岛内居民)。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
2.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3.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二、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1.离岛免税店。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
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本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
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2.免税商品品种.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晶、手表、香水、化妆晶、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3.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
1.免税购物离岛次数。
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
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2.免税购物金额,数量。
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详见附件。
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金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四、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
离岛免税政策主要实施流程包括: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欺,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等环节。
离岛免税政策试点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本公告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