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完整版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守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守则一、背景介绍中药饮片作为传统中医药的一种剂型,具有使用方便、剂量准确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为了提高中药饮片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制定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对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的守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守则的制定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2.根据临床实际原则:制度应综合考虑中医药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的需求,保证符合中医药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3.客观公正原则:制度设计应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够保证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可操作性原则:制度应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有效执行,不给医生带来过多的负担和困扰。
三、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守则的具体内容1.审查范围: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应明确审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等方面。
2.专家评审:制度应设立专家组或委员会,由具备中医药资质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对中药饮片处方进行评审。
3.评审标准:制度应明确评审标准,根据中医药学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临床应用、剂量、疗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4.点评流程:制度应设立明确的点评流程,包括饮片处方的递交、专家评审、意见反馈、整理等环节。
5.点评结果:制度应明确点评结果的范围和形式,如评审意见书、处方修改建议等。
6.点评反馈:制度应规定点评结果的反馈方式和及时性,确保医生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点评结果,并及时进行处方的调整和修改。
7.处方调整:制度应规定处方调整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医生对点评结果的接受与处理等。
四、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1.医生接受程度不高:针对医生对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的接受程度不高的问题,可以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宣传,增加医生对制度意义的认识和了解。
2.专家评审时间长:针对专家评审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的问题,可以合理安排专家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同时也可以引入更多的专家,分担评审任务。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制度第一篇: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制度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制度一、为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促进中药饮片的合理使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2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药剂科应组织处方点评小组人员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三、中药饮片专项点评主要是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辩证论治、药物名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每剂的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并实施干预和纠正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使用。
(一)中药饮片处方书写应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
4、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6、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7、名称应当按《药典》和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8、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要注明,如打碎、先煎、后下等;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11、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2、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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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九、跨部门协作
1.医务部门、药学部门、中医部门、质控部门等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处方点评工作。
2.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处方点评过程中出现的跨部门问题。
3.通过跨部门协作,提高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效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建立处方点评专项经费,保障处方点评工作所需的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等费用。
3.加强处方点评工作场所和设施的建设,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十二、法律责任
1.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处方点评工作合法合规。
2.对因处方点评工作不力导致的患者损害事件,医院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医院应加强对处方点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的管理,为医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医师的中医药法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师的法律意识和合理用药水平。
3.鼓励医师、药师参加国内外中医药学术交流,了解行业动态,提升处方点评质量。
六、监督与考核
1.医院应建立健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处方点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通过举办合理用药主题活动,增强医师、药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良好的合理用药氛围。
3.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中药饮片合理使用的认知。
十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守则及要求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守则及要求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完整word)中药处方点评制度

中药处方点评制度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二、医务科应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三、处方的评价细则(一)处方书写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9、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10、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11、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12、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13、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14、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5、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16、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7、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中药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3、医政科应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一个月内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下月仍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一个月,经医政科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其处方权;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分。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表达“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9、饮片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的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中成药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防止重复使用,功能一样或根本一样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17、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中药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XX医院中药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一、为规范中药尤其是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由医政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中药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专家组为中药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四、处方的评价细则(一)处方书写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中成药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9、饮片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的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10、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11、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12、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官方版(3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官方版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计委《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中药处方点评机制,定期检查中药处方并作出评价。
中药处方点评小组成员为: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____三、处方的评价细则:(一)处方书写: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9、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10、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11、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12、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13、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14、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5、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16、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7、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中药饮片处方应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数量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岀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 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处方书写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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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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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医
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有关要求,特制定
本制度。
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是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
(辨证论治、药物名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每剂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发
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
应用。
二、医院应当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切落实药师对医
师处方审核和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中药饮片合理用药知
识培训;制定并落实考核和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三、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中医药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医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中药饮
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专家组为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每月至少一次点评中药饮片处方。
被点评处方通过随机抽样方式选择,门
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
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使用《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明细表》进
行点评。
五、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
录,并通报当事人。
六、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一般项目应填写完整,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病历号、科别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
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四)饮片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五)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六)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
后下等;
(七)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八)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
上下排列整齐;
(九)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
忌,如果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以示负责;
(十)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十一)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
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二)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十三)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十四)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八、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
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开具处方未写中医诊断或未写中医证型的;
6、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7、未使用饮片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8、中药饮片或处方的用法用量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饮片超剂量使用未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的;
10、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开具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辨证与用药不符的;
2、中药饮片或处方的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3、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4、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2、每剂味数过大的处方;
3、每剂费用过大的处方。
九、药剂科会同中医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十、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中医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