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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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地与防雷
5.5
5.51
防雷
雷电种类 3)电磁感应雷
2)静电感应雷
5 接地与防雷
5.5 防雷
雷电特点 5.5.2
1)雷电流幅值很大。雷电流幅值可高达数十至数百千安,雷电流幅值越
大者出现的概率越小。100kA的雷电流幅值对应的概率约为12%。
2)冲击过电压很高。直击雷冲击过电压可高达数千千伏、感应雷冲击过 电压可高达数百千伏。
3)冲击性强。雷电放电时间极短,从而表现出很强的冲击性。
5.5.3 雷电的危害 1)电击
2)毁坏设备和设施
3)大规模停电
5 接地与防雷
5.5 防雷
防雷措施 5.5.2
一般采用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网、避雷线等装置将雷电直接导入大地。
避雷针主要用来保护露天变配电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
避雷线主要用来保护电力线路; 避雷网和避雷带主要用来保护建筑物;
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
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应大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 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40mm。
5)触电 、电击、电伤 6)配电箱、分配箱 、开关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 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
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管理
3.2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
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
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
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 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行业。
3.4.2
电工是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 中规定的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
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
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1)低压、高压
2)外电线路 3)接地 、工作接地 、重复接地
4)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 、自然接地体
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
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 的电力系统中,所有 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
5 接地与防雷
5.5
5.51
防雷
雷电种类
1)直击雷:每次雷击有3、4至几十个冲击。第一个冲击的先导放电是跳
跃式先驱放电,第二个以后的先导放电是箭形先驱放电。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
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
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²;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 mm²;跨越铁
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 mm², 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²。
7 配电线路
7.1 低压架空线路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 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
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 临时用电管理
3.3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的电气安全保护技术要点可概括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 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
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5 接地与防雷
5.1 一般规定
强调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禁止采用TN-C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 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
1 总则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
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
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
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
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 离为6m;外电线路电;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 接地与防雷
5.2 保护接零
1)指在电源(10/0.4kV电力变压器低压侧或380/220V发电机中性点直接 接地的三相电力系统中,由电源中性点引起的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分开设
置的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系统。在这一系统下,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配电
装置和用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基座、外 壳、骨架、箱体等)均应与PE线用金属导体作电气连接。
3 临时用电管理
3.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如下: 1)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釆用三级配电型式。 4)规范配电线路的敷设。
5)规范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和使用。
6)规范电动建筑机械的安全装置和使用条件。 7)规范电气照明设施。
8)规范电工的专业性。
3 临时用电管理
3.4 电工及用电人员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 3.4.1
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者。按照规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 工程,必须由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工来完或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
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电
工人员,进行从事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工作。
3 临时用电管理
3 临时用电管理
3.4.3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5 接地与防雷
5.3 非 TN-S 系统零线断线的危险
危险(一):
5 接地与防雷
危险(二):
5 接地与防雷
5.4 接地和接地电阻
1)凡由于绝缘损坏或其他原因而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分,除另有 规定外,均应接地。
2)在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单相接地电流很小,为限制设备漏电时外
壳对地电压不超过安全范围,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Re≤4Ω 。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处,还必
2)当所有电气设备均正常运行时,不管三相负载是否平衡,PE线上均无
电流流过,亦即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机 座、骨架、箱体等)均与大地保持等电位。此时,人体触及这些外露可导电部
分不会发生触电危害,只有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PE线上才会有漏电流通
过。这时,若漏电电流超过一定的限定值,漏电保护系统中的漏电开关将自 动切断漏电电路,使漏电故障设备脱离电源。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3 临时用电管理
5)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 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 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
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 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
的危害。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除作为发电机的原动机运行所需要临时放 置的油桶外,在发电机室内和其周围邻域严禁存放贮油桶等易燃、易爆物,
以防发电机组运行时高温烟气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2 自备发电机组
2)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
避雷器主要用来保护电力设备。
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1 配电室的要求
1)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 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2)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
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6.2 自备发电机组
1)发电机组一般应设置于室内,以免受风、沙、雨、雪及强烈阳光照晒
载供电。
7 配电线路
这里所说的配电线路是指属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现场施工专用配
电线路,包括低压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由于配电线路经常带电, 并有电流流过,所以其敷没应有严格的防护和保护措施,以防因其损坏而使
施工作业人员触电和引发电气火灾。现对配电线路敷设的强制性安全技术要
求进行分类说明。 7.1 低压架空线路
5 接地与防雷
5.2 保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接零
3)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 属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
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必
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 4)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2 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 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
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 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
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 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
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 否则不得施工。
7 配电线路
7.1 低压架空线路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 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
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 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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