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表格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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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有关表格填表说明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有关表格填表说明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有关表格填表说明一、填写的基础要求(一)涉及选择项时,如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现有存活子女数(登记表)、退出类型、资金领取方式等,按对象实际情况选填相应的编号。

除开选择项外,应按实际填写。

(二)必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填写。

(三)要求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如错填,用“双横线”划掉,在上访填写正确的答案。

如李四出生时间是1935年8月,填写的时候,写成1935年7月,改成:二、有关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一)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本表要求一式二份,由县乡各执一份。

由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填写,由村(居)民委员会签注评议意见、签名、盖公章,上报乡(镇、街道)。

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应该填写表头地址和个人信息: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婚姻变动年月、曾经生育子女数、曾经生育子女情况、现有存活子女数、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签字并填写填报时间。

离婚、丧偶的,不填写“配偶信息”。

夫妻双方如都符合登记条件,双方分别填写各自的“申报表”。

具体项目填写如下:1、在右上角照片区必须粘贴本人近期标准1寸照片。

2、“性别”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填写具体的年月。

如1935年5月出生,则“出生年月”填写为“1935年5月”。

4、“公民身份号码”,据实填写身份证号码。

5、“户口性质”,据实填写“农业”、“非农业”或“其他”。

畜牧业户口填写“农业”。

6、“婚姻状况”,用汉字填写下述情况之一:初婚、再婚、复婚、丧偶、离婚、其他。

7、“婚姻变动年月”,填写最近一次离婚、再婚等婚姻变动的年月。

8、“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数”,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目标人群调查登记表》中“曾经生育子女数”的相同要求填写。

9、“夫妇现有存活子女数”,填写该夫妇目前存活的子女数,包括亲生(含送养、寄养、判随前夫或前妻)和收养的子女。

本项有两个格,第一格填写“男孩数”,第二格填写“女孩数”。

计划生育登记表

计划生育登记表

生育服务证登记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
一、登记填表对象
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3、替补性生育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二、办证相关资料
1、法龄初婚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无孩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方的《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替补性生育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表格男、女方对应的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符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填写基本要求
1、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
2、登记夫妻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的,自负法律责任。

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表新

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表新

性 性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日 别 别 日 1
批准时 社会抚养费征 党政纪处理 发证机关 间 收金额及时间 文号及情况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一、填报范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男女职工。二、填写说明: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表统一以宋体十号字填写,严格按照此格式填写,不得擅自合并或删减表格,有情况说明的填写在备注栏中。2、各项内 容务必 填写完整准确,计生审查记录不填写。3、姓名是两个字的,名字中间不空格。4、末孩项由三孩以上胎次的填写,只有二个孩子的填写在二孩项中;未婚、离婚者在初婚时间栏中注明。5、以电子 版上报。
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公章) 填表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生育抱养情况 序 夫妇双 性 号 方姓名 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或 任职时 初婚时 职称 间 间 第一孩 第二孩 末孩 性 出生年月日 别 填报时间:2013年 二孩准生情况 月 日
政策外生育(抱养)处罚情 况 计生审查 记录 备注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表说明2007年11月一、填报单位和资料来源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市、区,下同)及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逐级汇总、上报,直至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委会(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填写的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变动)单,以及信息交换平台信息。

县及县以上计生委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下一级计生委(办)上报的报表数据。

二、统计对象(一)有关统计口径界定为方便人口信息统计,将统计对象分三种类型,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1、“户籍常住”。

包括:①户口在本地,常住在本地的人;②户口在本地,由于经商、务工等原因离开户口所在地,不足半年的;③户口不在本地或户口待定,在本地有常住趋势的人;常住指:不论有否户籍,居有其所,生活稳定在本行政区内的人口。

常住趋势:指的是按常理推断,将来将长期居住的趋势,如婚嫁、有固定的住所或职业等。

2、“户口本地,流出半年以上”。

离开原户籍地半年以上,在外无常住趋势的人口(农业单位按流出县域统计,省辖市所在地以流出同城区为标准统计),以户籍地统计为主,同时作为现居住地流入人口。

3、“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流入本地”。

在现居住地无常住趋势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落实双向管理,同时统计人口和出生信息。

(二)报表统计对象为方便数据的对比,使用“户籍管理人口”,“常住管理人口”和“管理服务人口”概念。

1、“户籍管理人口”=“户籍常住”+“户口本地,流出半年以上”;2、“常住管理人口”=“户籍常住”+“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流入本地”;3、“管理服务人口”=“户籍常住”+“户口本地,流出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流入本地”。

出生节育月报表和季度人口一般情况报表的统计对象为“户籍管理人口”;年度人口和出生情况报表的统计对象为“管理服务人口”。

三、报表统计期限及上报时间1、出生、节育情况月报表。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一、填报方法及数据来源基本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生办,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乡、县、地、自治区各级报表通过报表汇总软件自动生成。

乡(镇、街道)计生办所填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居、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

二、统计对象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1、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2、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不足3个月的人;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③未落户口的军队复转人员④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⑤婚嫁到本县(市),户口未变动者。

(二)流动人口(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指户口不在本县(市),居住在本县(市)的人。

包括:1、居住在本县(市)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县(市)的人;2、居住在本县(市)不足3个月,离开户籍地超过3个月的人;3、区内流动和区外流动分别统计。

同一城市跨区居住的人仍按户籍人口统计。

(三)城镇、农村人口以户口性质来划分城镇、农村人口。

户口性质为非农业的计入城镇统计数,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如果家庭的各个成员户口性质不一致,在统计人口总数和育龄妇女情况时以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性质为准;在统计出生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城镇户口的计入城镇统计数;在统计领取《光荣证》情况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三、统计期限半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一)半年报表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4月7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4月1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必须手写。

(单位、局计生办、霍州市计生局各留一份)
2、婚姻状况这一栏填⑴已婚⑵未婚⑶离异⑷丧偶这四项中属于哪项填哪项。

注:离异、丧偶的也要填写初婚时间
3、职务调整一行不填。

4、家庭住址一栏:在小区住的写成:xx小区xx楼xx 单元;不在小区住的写成:xx街道xx门牌号。

5、现有子女,政策内外这两栏填内或外。

6、是否持证是指属于政策内的(内二孩或内三孩)的再生育服务证。

注:若有再生育服务证的,还需要将再生育服务证复印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7、审批原因(有再生育服务证的才需要填写)⑴病残
⑵双独⑶单独⑷再婚⑸少数民族这五种情况。

8、超生处理一行:是指政策外生育二胎或三胎的。

属于哪项就在哪项后打钩,经济处罚的还要在后面填上处罚时间和金额。

注:党纪、政纪的需复印党纪、政纪处分文件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经济处罚的需复印罚款单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关于到计生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几种常用表格填写说明

关于到计生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几种常用表格填写说明

关于计生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几种常用表格填写说明为规范窗口行政审批手续,使各类审批资料程序合规,资料完整,字迹工整,卷面干净,让窗口工作人员一目了然,准确审核和信息录入,进一步提高窗口的工作效率。

现对几种常用审批表格的填写进行说明:1、生育证审批表:各类信息的填写要与全员及WIS相一致(已出生的应注明),不缺项、漏项。

申请人双方要签字,村计生专干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村(居)委会印章。

乡镇意见必须经计生办主任审核并签名以示负责(以后没有计生办主任签字,不予审批),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印章。

2、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各类信息的填写要与全员及WIS 相一致,不缺项、漏项。

申请人双方本人签字。

申请人申请时要在本辖区服务站做一次孕检,医生、站长签名并加盖服务站印章。

群众评议情况要在本村(居)不少于7人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座谈,参评人员本人签名以示负责。

村(居)张榜公布必须七天,无异议后,村(居)书记、主任签名加盖村(居)委会印章以示负责。

申请人双方单位或村(居)都要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主管单位一把手必须签名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以示负责,申请人没有单位的,由村(居)书记、主任签名加盖村(居)委会印章以示负责。

乡镇一律由乡(镇)长签名加盖人民政府印章以示负责。

3、奖、特扶卷、节育奖卷、少生快富卷等表格:各类信息的填写要与全员及WIS相一致,不缺项、漏项。

除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完善资料外。

各奖励对象的一卡通账号必须是本人、本户并填写清楚。

村级、乡级、县级签名要书写工整,一律不准代签。

特别是节育奖卷中施术医生、村负责人、乡镇调查员、行政包村干部的签名一定要字迹工整,容易认出,方便窗口工作人员能及时准确录入省长效节育奖励系统。

以上说明仅对表格的填写进行规范,不涉及辅助证明材料,有关辅助证明材料按照不同类别的审批要求及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阜南县人口计生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012年7月15日。

计划生育情况表

计划生育情况表
孩次
姓名
性别
有无计划
出生年月日
1
2




节育措施
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未落实措施原因
备注






现在是否有孕
附:
孕检报告章
一寸近照
单位盖章(计划生育专用章)
经办人:年月
注:1、本表每档内容均须填写,没有则填“无”。
2、“婚姻状况”栏内填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3、本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计 划 生 育 情 况 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结婚年月日
初婚
婚姻登记机关
初婚
再婚
再婚
户口所在地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结Leabharlann 年月日初婚婚姻登记机关
初婚
再婚
再婚
户口所在地
省(市)县区街道(乡)居委会(村)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一、填表单位及资料来源报表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市、区)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逐级汇总、上报,直至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填报的数据,来源所辖的村(居)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填写的《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县及县以上人口计生委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下一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报表数据。

二、统计对象统计对象为填报单位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常住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常住人口包括:(一)常住在本地、户口(不含临时户口)在本地的人。

(二)常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

(三)户口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常住趋势的人。

农村妇女婚嫁后,在婆家所在地统计(男到女家落户者除外);城市妇女嫁入农村,或农村妇女嫁入城市的,在妇女居住地统计;除婚嫁外,农村其它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本人所在的行政区统计。

在城市市区(含区所辖农村)内人户分离的,由现居住地统计。

对有常住趋势的特殊人群,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要利用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不重不漏。

(四)新生婴儿,由其生母所在地统计;收养的婴儿视为养母(父)所生,除出生地已经正式上报外,当年收养的孩子,无论是否当年出生,均按当年出生统计。

三、报表统计期限上一年10月1日0时至当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一)年报:乡级计生办应当在10月10日前将报表至县计生局;县计生局应当在10月15日之前报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应当在10月20日之前报至省人口计生委。

(二)月报:乡级计生办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报至县计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4月1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报至省人口计生委。

市人口计生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月报由县报市的次数和时间。

五、填表要求(一)每张表的第一行(合计行)填写本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数据,从第二行开始,逐行填写下一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数据。

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统计报表及填报说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定期统计报表包括:人口与出生情况表、节育情况表、结婚及怀孕情况表、已婚育龄妇女户籍构成情况表、流动人口出生情况表,每半年上报一次。

各区县可参考本规范制定乡级报表制度,报表内容和上报周期可结合本地实际加以调整。

样式如下:表1:人口与出生情况:节育情况表2表3:结婚及怀孕情况表4:户籍构成情况表5:流动人口出生情况填报说明:一、统计对象统计对象原则上按居住地口径进行统计,即在本行政辖区内有居住条件并具常住趋势的人员。

具体包括:1、居住在本辖区、户籍在本辖区的人。

2、居住在本辖区、户籍在本市外辖区的人。

3、外省市婚配到我市并在本辖区居住的家庭事实成员。

4、居住在本辖区,户籍在外省市的流动人口。

二、统计报表期限半年报:前一年10月1日0时至当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前一年10月1日0时至当年9月30日24时。

三、上报时间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应分别在4月20日、10月20日前将本区县半、全年报表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需同时上报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

四、填报说明(一)人口与出生情况表总人口等于本市人口和流动人口之和。

本市人口:包括①常住在本辖区,户籍在本辖区的人口;②常住在本辖区,户籍待定的人口;③常住在本辖区,户籍在外辖区的本市户籍人口;④外省市户籍居民与我市居民结婚后在本辖区居住的人口。

注:1、常住是指在本辖区有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辖区。

2、拥有两处以上住房且不在同一辖区内固定生活的,可由辖区间协商后确定其中一个辖区为统计单位。

流动人口:是指户籍在外省市,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本辖区居住并有常住趋势的人员。

注:1、在本辖区内居住30日以上的外省市人口纳入统计。

2、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不包含在内。

3、只统计外省市流入到我市的人员,本市跨区县人户分离人口不在此项统计。

期末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指统计期末常住在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总数(包括外省市嫁入人员及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

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
码:,婚姻状况□未婚□初婚□离异□丧偶□双方再婚□男再婚女初婚□女再婚男初婚,子女数(含配偶所生),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情况。

承诺人承诺上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知晓如有弄虚作假情形,将被取消办理聘任、聘用、市外调入手续或解除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注:根据深圳市计生部门要求,自2015年12月起,我市办理公职人员聘任、聘用、市外调入手续时,已育或已孕人员应当申办《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其他未育、未孕人员填写本承诺书即可。

计生表格填表说明

计生表格填表说明

计生表格填表说明一: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1、填表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离岗创业人员、单位自聘人员、特岗教师),以家庭为单位,可每户一张表,也可一张表登记几户,中间以空格隔开,填写教职工夫妻双方及其子女信息。

2、关于户主:如果男的是你单位教师,女的不是,男的当户主;如果女的是你单位教师,男的不是,女的当户主;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你单位教师,男的当户主。

即使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也视作一户。

3、户口性质:农业、非农4、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婚、丧偶、未婚5、节育措施――类型:女扎、男扎、上环、皮埋、服药、无措施6、再婚夫妻再婚前子女信息也要登记,也算是双方子女数。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重点管理人群)1、填表对象:45周岁(1970年后出生)以下女职工(含男教工45周岁以下女家属)、未婚教师、单独教师(指离异、丧偶),在岗自聘教师也要列入。

2、第二列“姓名”与第五列“配偶姓名”如何确定:如果男的是你单位教师,女的不是,男的填在“姓名”栏;如果女的是你单位教师,男的不是,女的填在“姓名”栏;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你单位教师,女的填在“姓名”栏。

3、婚姻状况:参照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第4点。

4、怀孕时间:指育妇末次月经时间。

5、计划生育手术——类型:女扎、男扎、上环、皮埋、服药、无措施6、双方都是本县内教师,以女方学校管理为主,男方学校收到女方学校管理证明后,该男方不用管理,但需登记全员信息和重点管理人员信息。

7、夫妻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的也要登记,如生育证、结婚证不在本地领取,对方乡镇计生办出管理证明后,可不管理,但需登记信息。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1、填写对象:在所辖范围内统计时间内有“婚姻变动”、“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情况之一的均要填写。

2、以月度为统计时间,一式两份,每月月底报一份到中心学校,本校留存一份,无信息实行零报告。

3、本表这次要统计的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发生的信息,4月1日上报。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1.单位地址: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必须填全称。

例: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

2.姓名:按调查对象身份证填写。

3.性别:根据性别属性填写“男”或“女”,不得多写或漏写。

4.民族:根据民族属性填写,必须填写全称。

例:蒙古族。

5.出生年月:统一填写×年×月。

例:1960年1月,不得多写、简写和漏写。

6.学历:填写“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中的一项,不得多写、简写或漏写,也不得填写这五类之外的名称。

7.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或“其他”中的一项,不得多写、简写或漏写,也不得填写这两类之外的名称。

8.最后学历所学专业:填写最后学历就读的专业,必须填全称,不能简写或缩写。

9.所在区域: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填写“城镇”或“农村”,只能填写其中一项,不得多写、简写或漏写,也不得填写这两类之外的名称。

若所在地是城中村,则填写“城镇”。

10.从事计生工作年限:填写累计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年限,必须以四舍五入的方式填写整数,不足半年填写“0”,必须填写阿拉伯数字,不得多写、简写和漏写。

例:16。

11.任职情况:根据目前任职的具体职务在相应的□内打√,只能选其中一项,不得多选和漏选。

12.职务级别:根据目前任职的具体职务级别在相应的□内打√,只能选其中一项,不得多选和漏选。

13.编制情况:根据编制属性在相应的□内打√,只能选其中一项,不得多选和漏选。

14.政府为其缴纳保险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应的□内打√,可多选,但不得漏选。

这里只考虑政府为其缴纳的保险,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不包括在内。

15.2014年参加计生工作培训次数:根据该人员2014年接受计生工作培训的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的次数。

必须填写阿拉伯数字,不得多写、简写和漏写。

例:12。

16.2014年每月进村入户次数:根据该人员2014年平均每月进村入户走访计生对象的具体次数填写,必须填写阿拉伯数字,不得多写、简写和漏写。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说明)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说明)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参考说明,不需打印本页)
1、此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请按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调干、积分入户人员由拟招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
镇)计生部门盖章。

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
章确认。

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含两个子女)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深圳市拟引进单
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
注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
丧偶、其它。

5、子女归属人姓名:指离婚后,子女抚养(监护)权人姓名。

6、拟引进人员可选择自购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作为拟入户地。

—2—。

二孩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二孩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二孩登记及生育统计表填表说明
1、当月数:为统计月当月登记(生育)数。

2、当年累计:为当年的逐月累计数.
3、“总数(第⑴、⑹栏)":为全部当(月、年)登记二孩服务证的夫妻数。

4、“总数(第⑾、⒃栏)”:为全部当(月、年)出生二孩数。

5、“其中:一方或双方非农人口":为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夫妻数。

6、“其中: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为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二孩数。

7、“双方非农(第⑵、⑺、⑿、⒄栏)”:为我省实行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对象。

8、“单方独生子女”、“双方独生子女"、“一非一农”:为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前我省夫妻一方或双方非农业人口家庭可生育两孩对象。

9、第⑴栏>⑵、⑶、⑷、⑸;第⑹栏>⑺、⑻、⑼、⑽;第⑾栏>⑿、⒀、⒁、⒂;第⒃栏>⒄、⒅、⒆、⒇。

10、“夫妻一方或双方非农业人口”中,“双方非农”和“一非一农”夫妻如同时也是“单方独生子女”、“双方独生子女"夫妻,统计在“单方独生子女”、“双方独生子女"中.。

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应填项目为:已婚育龄妇女编码、育龄妇女姓名、出生年月、配偶姓名、子女数、最小子女出生时间、节育措施。

离婚、丧偶、子宫切除三种情况填入特殊情况栏。

流动人口在备注栏写明。

2、打印一份《郓城县干部职工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此表格制作成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

3、表格的填写应按照新婚、一孩、二孩、多孩及年龄由小
到大顺序排列。

4.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局城镇办各
一份。

5.报送时间:《郓城县干部职工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女基
本情况统计表》及电子表格于2012年1月9日之前,报县计生局城镇办。

2011年12月29日。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填写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填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填写
篇一: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计生部门审查人(签字):(单位公章)(计生部门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表由个人如实填写。

篇二: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附件1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
登记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由个人如实填写,一式贰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县人口和计生局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
篇三: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附件1: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计生部门审查人(签字)
(本文来自:博旭范文网: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填写) (单位公章)(计生部门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表由个人如实手工填写,存入本人档案。

育龄妇女婚姻、生育、节育登记簿

育龄妇女婚姻、生育、节育登记簿

育龄妇女婚姻、生育、节育登记簿单位:
单位:
填表说明:
1、此表只需要填写本单位49岁(含)以下女职工,请按出生年月顺序填写;
2、请将正式女职工和外聘女职工分开填写,并在单位名称后标明。

如校医院(正式工)、校医院(外聘工);
3、表内所涉及到的时间填写至月即可;
4、婚姻情况栏的填写:女职工如为未婚,请在结婚时间栏内填写“未婚”,如为“再婚”,请在结婚时间后注明;
5、填写现存子女栏是,如有多个子女,请分别填写孩子的出生时间;
6、现孕情况填写:怀孕年月填写末次月经的时间,如在年度内孩子已出生,只需填写子女出生时间,不必填怀孕时间;
7、避孕措施在相应的选项下划勾即可,如因故切除子宫、卵巢或绝经,不再具备生育能力,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8、如为外聘职工,还需在备注栏内标明本人的户籍地;
9、此表每年需更新一次,删除49岁以上人员,增加新来女职工的信息。

每年10月底将更新过的信息汇总,并发到计生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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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表格填表说明
一: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
1、填表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离岗创业人员、单位自聘人员、特岗教师),以家庭为单位,可每户一张表,也可一张表登记几户,中间以空格隔开,填写教职工夫妻双方及其子女信息。

2、关于户主:如果男的是你单位教师,女的不是,男的当户主;如果女的是你单位教师,男的不是,女的当户主;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你单位教师,男的当户主。

即使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也视作一户。

3、户口性质:农业、非农
4、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婚、丧偶、未婚
5、节育措施――类型:女扎、男扎、上环、皮埋、服药、无措施
6、再婚夫妻再婚前子女信息也要登记,也算是双方子女数。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重点管理人群)
1、填表对象:45周岁(1970年后出生)以下女职工(含男教工45周岁以下女家属)、未婚教师、单独教师(指离异、丧偶),在岗自聘教师也要列入。

2、第二列“姓名”与第五列“配偶姓名”如何确定:如果男的是你单位教师,女的不是,男的填在“姓名”栏;如果女的是你单位教师,男的不是,女的填在“姓名”栏;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你单位教师,女的填在“姓名”栏。

3、婚姻状况:参照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第4点。

4、怀孕时间:指育妇末次月经时间。

5、计划生育手术——类型:女扎、男扎、上环、皮埋、服药、无措施
6、双方都是本县内教师,以女方学校管理为主,男方学校收到女方学校管理证明后,该男方不用管理,但需登记全员信息和重点管理人员信息。

7、夫妻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的也要登记,如生育证、结婚证不在本地领取,对方乡镇计生办出管理证明后,可不管理,但需登记信息。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
1、填写对象:在所辖范围内统计时间内有“婚姻变动”、“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情况之一的均要填写。

2、以月度为统计时间,一式两份,每月月底报一份到中心学校,本校留存一份,无信息实行零报告。

3、本表这次要统计的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发生的信息,4月1日上报。

以上说明仅供参考,如在操作中遇到特殊问题再联系,有需要改进的将在QQ群里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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