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合集下载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启示一、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一).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特点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显著特征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发和执法监督、研究评估实行权限分立、职能分开”。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由联邦议会和国会颁发。

联邦各州是食品安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主体。

食品安全的问题评估和科学监督的主体是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简称BMELV)。

(二).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支柱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这四大基础支柱为:1.德国食品安全的核心法律——《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LEBENSMITTEL-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

为食品安全的其它法规提供了原则和框架;主要目的是“全面保护消费者,避免食品、饲料、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损害消费者利益”;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2.《食品卫生管理条例》(Lebensmittelhvgiene Verordnung)和其附件中的关于普通和特殊食品卫生规定。

它是实施《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的配套法规,详尽地规范了涉及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公布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3.《HACCP-方案》(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Konzept)。

HACCP是危险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缩写,方案对食品企业自我检查体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范,对生产产品的检查和生产流程中食品安全的危害源头的检查实现岗位责任制,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食品消费者健康。

《HACCP-方案》包含于FAO和WHO《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它公布于1963年,是公认的国际标准。

4.食品卫生正确操作的《指导性政策》。

它们是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法案——《欧洲议会指导性法案93/43/EWG》》(Richtlinie)在德国的具体化,属于辅导性措施,以企业志愿为原则,由位于柏林的德国标准研究院(Deutschen Institut fuer Normung -DIN)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颁发相应的行业标准。

德国食品安全的三道关

德国食品安全的三道关

德国食品安全的三道关2021-07-09 第02版:当代世界作者:郑成军来源:学习时报字数:1664虽然近两年,德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先是出现“二恶英鸡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后是出现含超量抗生素残留物的“抗生鸡”,这反映德国在食品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德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严格把关是值得学习的。

第一关是建立健全完备的市场制度。

按照德国食品标识法规,在包装标识中必须标明生产者、生产流程、产地、企业、食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认证标签等。

食品可追溯制度,实际上就是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它是食品市场各个阶段信息流得以连续的保障体系。

食品的可追溯性从原料进货就已经开始,每批进货都获得一个有关产品、供货商、日期和数量的标识,以这种方式,可以跟踪食品的整个生产过程。

德国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极为严格,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国外食品进入德国市场,二是国内生产的食品进入市场。

前者是指欧盟成员国以外国家的食品进入德国,在欧盟边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检查,而在进入德国时还要再次进行检疫检查。

国产食品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即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食品出厂实行检验制度以及对食品市场准入实行认证标志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为防止和减少农产品污染,德国对农药准入审批更为严格。

1审批机构是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这是一个政府机构,它与3个专业评估机构合作检查农药的作用及植物承受能力等;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审查农药对人畜健康的潜在影响,并提出最高残留量的建议,联邦环保局审查农药对自然生态平衡的潜在影响。

第二关是建立配套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

德国标准院制定粮食等食品标准,并对非官方组织新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审查和检验。

德国标准院从食物产业链的视角出发制定的食物标准包括:食物生产标准、食品加工标准、产品标签标准及食品销售标准等。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 品 安 全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张 天 羽
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食 品 生 产 关 系 国计 民 生 ,食 品 安 全 涉 及 干家万户 。“ 毒黄瓜事件 ”出现在德 国似乎是 种嘲弄 ( 导致 l 4人死亡,感 染人数约 10 00 人) ,包括德国在 内的欧盟诸 国是最重视产品 质量的,对食 品安全的质量要 求和标准也是 全球 最 高 的 。 德国 出现毒 “ 瓜事件 ”似乎让我们 的 黄 三聚菁胺牛奶 、皮革牛奶 、瘦 肉精猪 肉、毒 水果 、染色馒 头、非法及超量 使用食 品添加 剂有 了半斤 八两的 比较 ,然而这正是最令人 担心的。其 实,食 品安全在全球都是一样 的, 只要稍有疏 忽 ,就有可 能造成灾难 。因此 , 与其看笑 话,还不如认 真了解一下德 国的食 品安全监管体系 ,从中可以学到很 多有 益的 经验与参考 。 德 国的食品监督 归各州负责 ,州政府相 关 部 门制定监管方 案, 由各市县食 品监督官 员和兽医官员 负责执行 。联邦消 费者保护和 食品安全局 ( V )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B L 食品生产企业 都要在当地食 品监督部 门 登记注册 ,并被归入风险列表 中。监管部 门 按照 风 险 的高低 确 定各 企 业抽 样样 品的数 量。每年各 州实验室要对大约 4 0万个 样本进 行检验 ,检验 内容包括样本 成分、病菌类型 及数量等 。 德 国食 品生产、加工和 销售企业有义 务 自行记录所 用原料的质 量,进货渠道和销售 对象等信 息也都必须有记录 为证 。根据这 些 记 录 , 一 旦 发 生 食 品安 全 问 题 ,可 以 在很 短 时 间 内查 明 问题 出 在哪 里 。 如 果某 个 州 的食 品 监 管 部 门确 定 某种 食 品对人体健康有害,将报 告 B VL。一旦确认 某 种食品有害健康 ,将 由生产商 、进 口商或 者 州食品监管部 门通 过新闻公报等 形式向公 众 发 出警 告 ,并 尽 早 中 止 有 害 食 品 的流 通 。 德国的 《 品法 》 食 品和 日用品管理 食 、《 法》 H 、{ ACC P方案 》和 《 指导性政 策》是构 建起食品安全 监管的四大法律 支柱 ,彼此互 相对应、互为补 充,组成 了成 熟的食品安全 法律体系 。德 国新的 《 品和 饲料 法典》和 食 《 添加剂许可 法规》完全与 欧盟法律法规接 轨 ,在欧盟范 围内 已经初步 形成了统一‘ 、有 效的食 品安全 防范机制 ,即欧盟食 品和饲料 快速警报 系统。《 添加剂许可法规》对允许使 用哪些添加剂 、使用量 、可以在哪些产 品中 使用都有 具体 规定 。食 品生产 商必须在食 品

德国食品安全规定最新(3篇)

德国食品安全规定最新(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本文将以德国食品安全规定为例,探讨德国食品安全法规的最新动态。

二、德国食品安全法规概述德国作为欧洲重要的经济体,其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较为完善。

德国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面:1.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德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其食品安全法规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

2. 德国联邦食品安全法规:德国联邦政府根据欧盟法规,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法规,包括《食品法》、《食品添加剂法》、《食品接触材料法》等。

3. 地方食品安全法规:德国各州政府根据联邦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法规。

三、德国食品安全法规最新动态1.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修订近年来,欧盟食品安全法规进行了多次修订,以下列举部分重要修订内容:(1)2013年,欧盟发布了《食品安全法》(FSMA),旨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2)2016年,欧盟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法》(FAD),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3)2017年,欧盟发布了《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法》(NUTRI-Score),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营养成分和健康风险信息。

2. 德国食品安全法规修订德国政府根据欧盟法规,对国内食品安全法规进行了修订,以下列举部分重要修订内容:(1)2011年,德国颁布了《食品法》修订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强调食品安全风险预防。

(2)2013年,德国颁布了《食品添加剂法》修订版,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

(3)2017年,德国颁布了《食品接触材料法》修订版,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启示一、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一).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特点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显著特征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发和执法监督、研究评估实行权限分立、职能分开”。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由联邦议会和国会颁发。

联邦各州是食品安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主体。

食品安全的问题评估和科学监督的主体是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简称BMELV)。

(二).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支柱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这四大基础支柱为:1.德国食品安全的核心法律——《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LEBENSMITTEL-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

为食品安全的其它法规提供了原则和框架;主要目的是“全面保护消费者,避免食品、饲料、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损害消费者利益”;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2.《食品卫生管理条例》(Lebensmittelhvgiene Verordnung)和其附件中的关于普通和特殊食品卫生规定。

它是实施《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的配套法规,详尽地规范了涉及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公布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3.《HACCP-方案》(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Konzept)。

HACCP是危险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缩写,方案对食品企业自我检查体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范,对生产产品的检查和生产流程中食品安全的危害源头的检查实现岗位责任制,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食品消费者健页脚内容1康。

《HACCP-方案》包含于FAO和WHO《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它公布于1963年,是公认的国际标准。

4.食品卫生正确操作的《指导性政策》。

它们是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法案——《欧洲议会指导性法案93/43/EWG》》(Richtlinie)在德国的具体化,属于辅导性措施,以企业志愿为原则,由位于柏林的德国标准研究院(Deutschen Institut fuer Normung -DIN)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颁发相应的行业标准。

德国留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严格监管是绝对保障

德国留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严格监管是绝对保障

德国留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严格监管是绝对保障
新华网柏林5月10日专电德国民众不大操心食品的安全问题,相信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严格监管是绝对保障。

政府和行业人士认为品质与安全是德国农产品全球竞争力的首要砝码,为此制定了细则达几十万条的《食品法》,设有完备的检查制度。

德国1879年出台的《食品法》经多次修订后所列条款已达几十万条,涉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几乎所有食品,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对餐具等相关产品也有具体要求。

违法者轻则罚款,重则移交法办,最多可判5年徒刑。

为保证《食品法》的实施,德国政府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各州和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检查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兽医学、药剂学、食品化学和食品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以动物食品为例。

宰杀前,官方兽医要对动物饲料以及是否用过违禁药品等进行检查,合格方发放宰杀许可证;屠宰后,要检查肉内是否有寄生虫、病毒等;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根据肉的部位确定适合制作哪类产品,其中食用香料和添加剂的含量以及肥瘦肉比例等都须严格检查。

无论在屠宰场、食品加工厂,还是运输过程中或商店里,食品必须处在冷冻状态,不新鲜的肉绝不允许上市。

所有在德国出售的食品,包装上都有食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

德国对上市的肉类、牛奶、鸡蛋、水果和蔬菜等易变质食品每月检查1到2次,对面包、酒类、饮料和罐头等产品每年检查数次。

食品卫生部门对市场食品的检查委托警察局负责部分实施。

德国警察经常装作顾客到饭店、商店以及医院、机关、学校和公司的食堂购买各种食品,然后送交食品卫生机构检测。

德国动物食品的安全监控体系

德国动物食品的安全监控体系

等 组 织 是独 立 机 构 , 自主 经营 , 自负盈 = 。协 会 是 完 全独 立 于 政府 的 民间 组织 ,主 要任 务 是代 表 兽 医从业 人 员 的利 益 ,与政 府 沟通 ,争 取政 府 对 兽 医 事业 的支 持 ;与 国 外沟 通 ,组 织 学 术交 瓢
技 术 培训 ;与会 员沟 通 ,组织 开展 科 学研 究 、技
结果 处 理制 度 等 。采 样送 检 根据 检验 监 测 的标 准
不 同分 两种 情 况 ,如 果属 欧 盟 、联邦 或 州 、县 下
术攻 关 、学 术交 流 、职 业培 训 及 资格 认证 ,并对 其 从 业行 为进 行 监 督 、规 范 ;与 农庄 主 、经 营动 物 及 其产 品 的个 人 或单 位沟 通 , 组织 开展 疫 病 防
德 国共 有 4 0 个 兽 医局 ,均 属 区 、县 政 府 5多
题 。在 联邦 、州 、 县兽 医 行政 管 理 部 门 ,都 设有
专 门机 构 和人 员 负 责动 物食 品卫 生 的监 督 管理 ,
严 格控 制 药物 、重 金属 等 有 害物 质在 动 物 及动 物 产 品中 的残 留 ,以保证 人 体健康 和 生命 安全 。 目前 ,德 国 的动 物 疫病 监 控 体系 包 括 :联 邦
当地 兽 医局 的 官方 兽 医依 据有 关 法律 、法规 和 食 品安 全政 策对 辖 区 内所 有 食 品加 工企 业 ,包 括 一般 食 品和 动物 性 食 品加 工 企业 进行 考 核 ,并 对 其产 品进行 检验 、监 测 、综 合评 价 ,合 格 者发
给 许可 证 , 并建 档立 卡 ,实行 一证 一 档管 理 。与
此 同时 ,当地 兽 医局 将 每个 食 品加 工 企业 的基本

德国的食品质量认证体系(小编整理)

德国的食品质量认证体系(小编整理)

德国的食品质量认证体系(小编整理)第一篇:德国的食品质量认证体系德国的食品质量认证体系邢敬荣香港国际安全食品认证中心内容提要:简述德国食品质量认证体系由来及现今发展情况一、德国产品质量保证与标识研究所认证体系(RAL)德国产品质量保证与标识研究所(RAL)原名为德国产品交货标准委员会,于1925年3月23日成立,于1980年更名为德国产品质量保证与标识研究所。

它是由132个注册的质量协会组成,这些协会涉及各个方面,诸如酒、渔业、饮食等,因此其标签囊括的产品也不局限于食品,还包括其他产品甚至服务。

与其他认证体系不同的是,RAL 不是对单个企业公司进行认证,而只是对有关质量协会进行认证,凡是达到其要求的协会,就会被收纳到RAL“质量标签”认证体系中来,而对具体的单个企业或公司的认证再由相关的协会进行。

现在RAL体系中最大的一个有关食品质量认证的协会是德国农业中央营销协会(CMA),是自1972年开始被RAL授权为德国食品和农产品质量进行认证的协会,想要使用此标签的德国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要向CMA申请,然后由CMA进行一系列的测试,来确定食品加工企业是否达到CMA 标准,如检测通过,则可获得相应的质量认证标签。

二、质量与安全体系(QS)欧盟的疯牛病事件和污染鸡事件发生后,德国商业公司和食品加工企业渐渐地认识到,必须将其质量保证方案建立在透明的基础之上,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从农场到餐桌这一过程小的食品安全,防止由于相互独立的生产环节发现错误而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

对于商业公司和加工企业来说,能够时时精确地跟踪初级产品到食品的各个环节的质量状况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质量与安全体系(QS体系)应运而生。

QS体系是德国2001年10月由零售业、食品行业和农业自发成立的组织,成员有农业、饲料行业、屠宰和肉类加于、零售业等多个与食品有关的行业。

它的任务就是发展一种中性的管理和制裁体系,将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全部环节联成整体,目的是在德国国内推行一个综合的、基本的食品质量保证规则。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启示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启示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启示作者:孔英戈来源:《南方农业·中旬》2015年第03期德国人对本国生产的食品很自信,甚至充满自豪。

这是因为德国政府致力于加强和巩固“从田地到餐盘”的食品控制能力,包括对化肥、农药、兽药、饲料、运输工具、标签等使用的监管。

全国建立起了食品追踪机制和统一数据库、转基因食品的追踪系统以及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实施的多项食品安全策略,较为有效地解决了消费者对高质量健康食品的需求与生产经营者追求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促使了消费者利益和产业利益达成平衡。

因此,我们说德国食品赢得民众高度的信任和评价绝不是偶然和单方面的。

一、保障食品安全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在德国,一个中等规模的超市能提供近万种食品。

面对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德国政府清楚地意识到食品的花样多变是有其“代价”的,全球化市场、国际物流和转瞬即逝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也隐含着新的风险,要求新的食品安全策略。

德国现有200多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则和规定,从农药残留最高限量规定到消费者知情权规定,所有规定均服务于食品安全的三项基于德国和欧盟法律的主要目标:一是保护健康,仅允许提供安全的食品;二是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三是向公众提供实事求是的信息。

为了实现较高的安全水平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德国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制定了“七项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体现了食品安全网络中的责任和作用划分,并且构成“食品安全大厦”的砥柱。

1.食品链原则:无论是面包还是盘中的牛排、或是桶装啤酒,所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必须沿着总食物链前后一贯地进行,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单个环节的错误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食品链。

在国家层次上,2005年通过的食品饲料法典(LFGB)是一个完整的法规和控制系统,适用于“从田地到餐盘”的所有阶段。

2.企业家责任原则:每个食品或饲料生产加工者,无论他是农业经营者、面包师或啤酒制造商,都得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在LFGB中有一个概念“谨慎义务”,规定了食品生产商的责任是从原料和配料选择开始,一种严格的说法指出只有当顾客享用后,谨慎义务才算完成。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启示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启示

3 .可追 溯 原 则 : 自2 0 年 1 0 5 月
局 在德 国不莱 梅应用 科技 大学举 办的 产 和消费 方式 也 隐含着 新 的风 险,要 以来 ,生 产 商 不 仅 必 须 记 录 各 种 食 品 培 训学 习 。在德 国我 们 听取 了专 家学 求 新 的食 品安全 策 略 。德 国现 有2 0 的去 向 ,而且还必 须证 明产 品的原料 0 者 和 当地 政府官 员 关于德 国和欧 盟食 多项关于 食品安 全 的法 律 、规 则和 规 来 源 。 这 样 ,在 万 一 发 生 产 品 污 染 的 品安全 法律 、法规 及标 准体系 的专题 定 ,从 农药残 留最 高限量规 定到 消费 情 况下 ,能够很 快地 找到原 因。可追 讲 座 ,了解 了德 国食 品安 全控 制策略 者 知情权 规定 ,所有 规定 均服务于 食 溯原 则适 用于所有 的食 品生产 商 。 和监测 体系 ,拜访 了德 国联邦食 品 、 品安全 的三 项基于 德 国和 欧盟法 律 的
德 国食 品安全监 管体 系 的启示
■ 文/孔英 戈
2 1 年 1月2 0 1 1 8日至 1 月2 2 4日,笔 品的花样 多变 是有其 “ 代价 ”的 ,全 品缺 陷导致 的损失 承担责 任 。
者 参加 了湖南 省质监 局和省 外 国专家 球 化市场 、国际物流 和转瞬 即逝 的生
验 室 、开姆 尼茨州 立实验 室等 ,学 习 息 。
响的 ,能 够独立 从事研 究和 发表成果
和借鉴 了德 国食 品安全 策略 的先进理 念和成功 经验 ,收获 颇丰。
02 为 了 实 现 较 高 的 安 全 水 平 和 有 的机构 ,为此联 邦政府 于2 0 年成 立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德 国政 府 在 食 品 安 了联 邦 风 险评 估研 究所 ( FR)。 1 3

德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

德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

德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德国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和质量。

以下是德国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措施:1.法律和法规:德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和法规来监督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

这些法律和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识法等,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2.食品监管机构:德国设有专门的食品监管机构,如联邦食品安全与消费者保护局(Bundesamt für Verbraucherschutz und Lebensmittelsicherheit,BVL)和州级的食品检验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食品生产、进口和销售过程,确保食品符合法律和规定的标准。

3.食品安全检测:德国对食品样品进行广泛和严格的检测。

食品样品可以来自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最终产品等。

检测范围包括微生物、化学物质、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

如果发现问题,相关部门会及时采取措施,包括撤回产品或召回受影响的批次。

4.食品标识:德国食品标识要求非常严格,包括必须标明产品的原产地、保质期、成分和营养成分等。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5.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系统:德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这些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卫生和安全管理、员工培训和监控等。

食品生产企业还需要通过认证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证书。

6.食品交叉检验:除了官方监管机构的检测外,德国还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进行食品交叉检验。

这样可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德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是多方面的,涵盖了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供应链。

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法规,严格的检测和检验,以及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德国能够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食品给消费者。

这些措施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也提升了德国食品的声誉和竞争力。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中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比较

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之启示一、德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一).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特点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显著特征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发和执法监督、研究评估实行权限分立、职能分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由联邦议会和国会颁发。

联邦各州是食品安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主体。

食品安全的问题评估和科学监督的主体是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简称BMELV)。

(二).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支柱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这四大基础支柱为:1.德国食品安全的核心法律-—《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LEBENSMITTEL-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

为食品安全的其它法规提供了原则和框架;主要目的是“全面保护消费者,避免食品、饲料、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损害消费者利益";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2。

《食品卫生管理条例》(Lebensmittelhvgiene Verordnung)和其附件中的关于普通和特殊食品卫生规定.它是实施《食品、日用品和饲料安全法》的配套法规,详尽地规范了涉及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公布于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

3.《HACCP—方案》(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Konzept)。

HACCP是危险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缩写,方案对食品企业自我检查体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范,对生产产品的检查和生产流程中食品安全的危害源头的检查实现岗位责任制,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食品消费者健康。

《HACCP—方案》包含于FAO和WHO《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它公布于1963年,是公认的国际标准。

4。

食品卫生正确操作的《指导性政策》。

它们是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法案——《欧洲议会指导性法案93/43/EWG》》(Richtlinie)在德国的具体化,属于辅导性措施, 以企业志愿为原则,由位于柏林的德国标准研究院(Deutschen Institut fuer Normung -DIN)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颁发相应的行业标准.(三).德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其他重要法规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四大基础支柱上,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形成了体系.《畜肉卫生法》和《畜肉管理条例》、《禽肉卫生法》和《禽肉管理条例》、《混合碎肉管理条例》对肉类和肉制品,《鱼卫生条例》对鱼和瓣鳃纲动物及其产品,《奶管理条例》对奶和乳制品,《蛋管理条例》对蛋和蛋制品分别进行了法律规范。

简述德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简述德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中国质量监管》2021年第4期|国际视野简述德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金森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国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在食品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方面,德国确定了三大 目标(保护消费者健康,仅允许提供质量可靠和符 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严防欺 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提供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和七项原则(食品链原则、企业责任原则、可追溯 原则、独立而科学的风险评估原则、风险评估与风 险管理分离原则、预防原则和风险沟通透明原则)。

基于这些目标和原则,德国建立了一整套食品质量 和安全管理体系。

一、法律法规完备在食品安全方面,德国法律来源于三个层面:(一)国内法迄今,德国涉及食品立法及相关条例达200余 个。

最基本的法律首推1879年制定的《食品法》,该法包罗万象,所列款项多达几十万条,贯穿食品 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

其次是《食品和日用品管理 法》(又称《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曰用 品管理法》),该法是德国食品安全核心法律之一,84责任编辑/施京京为食品安全的其它法律法规提供了原则和框架。

《食 品责任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各个环节企业的责 任,每个食品或词料生产者,无论是农业经营者、面包师或食品添加材料制造商,都必须承担食品安 全责任。

其它还有《食品和饲料法典》《添加剂许 可法规》《食品标识条例》《食品可追溯条例》《畜 肉卫生法》《畜类管理条例》《禽肉卫生法》《禽 肉管理条例》《混合碎肉管理条例》《鱼卫生条例》《奶管理条例》《蛋管理条例》,以及《纯净度标准》《残留物最高限量管理条例》《日用品管理条例》等。

此外,《德国食品汇编集》虽不是正规的法律条文,但是法律的补充,可作为专业鉴定的法律依据。

(二)欧盟法律法规作为欧盟成员国,德国有义务实施欧盟相关法 律法规和条例。

如《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主要 内容包括设立欧洲食品局、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 全监控和消费者信息等),以及《通用食品法》。

此外,《欧洲议会指导性法案93/43/EWG》是欧盟 统一的食品安全法案,对动物源食品生产和加工提 出了统一的法律要求,德国将其转化为国内法《食 品卫生管理条例》来实施。

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概览_农业部赴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训团

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概览_农业部赴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训团

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概览农业部赴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训团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35.6万km2,人口8211万,农业人口110万人,占全国总人数的1.3%。

农业经营的特点是以家庭式农场为主的企业化经营。

2010年德国大约有30万家农场,一般规模为50~100hm2,实行有机种植的农场约占5%。

德国农业和农村政策是在遵守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前提下,针对德国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的政策,重视环保、财政支持、土地合并、乡村及道路建设。

政府鼓励农民低化肥、低农药投入,更多地发展有机农业,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

2012年初,农业部组织11个省共16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训团,赴德国北威、勃兰登堡、黑森等州就德国农业与农村政策、食品及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有机农产品认证、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访问了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有机农庄、批发市场和超市,以及德国联邦食品、农业与消费者保护部(BMELV),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VL),国际有机农业联合会等部门,与相关管理者、生产者、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文介绍了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有关情况,供借鉴参考。

一、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情况与特点德国是世界上4大食品出口国之一,2009年食品出口518亿欧元;饮食业出口约占制成品出口总额的13%,同时德国又是食品进口大国。

德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尤其是通过建立层次分明的食品安全分级监管模式,构建起相互合作、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并在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共同执行与自觉遵守的统一认识。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德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立法管理工作,早在1879年就制定了《食品法》。

长期以来,联邦政府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新的知识,不断修订食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使食品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所列条款多达几十万个,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则、法律和决定迄今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其目的性和现实性都很强,对全国农产品监管和被监管相对人有极大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3篇)

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全球各国关注的焦点,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食品安全法规对全球食品安全体系具有重大影响。

近年来,德国政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二、德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德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基本法律:《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他日用品法》(LFGB)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于2005年9月实施。

该法律对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他日用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广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2. 专项法规:针对特定食品种类或食品安全问题,德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规,如《动物源性食品法》、《植物源性食品法》、《饲料法》等。

3. 欧洲法规:德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其食品安全法规需与欧盟法规相一致。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规》(FSMA)、《食品添加剂法规》(FAMM)等。

三、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1. 食品生产者责任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负责。

具体要求如下:(1)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要求;(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3)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或停止销售。

2. 食品添加剂管理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仅限于改善食品品质、色泽、口感等;(2)不损害人体健康;(3)不误导消费者;(4)在标签上明确标示。

3. 食品接触材料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接触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不含有害物质;(2)不影响食品品质;(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释放有害物质。

4. 食品召回制度最新德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

当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并及时通知消费者。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况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况

德国政府致力于加强和巩固“从田地到餐盘”的食品控制能力,包括对化肥、农药、兽药、饲料、运输工具、标签等使用的监管。

该国建立起了食品追踪机制和统一数据库、转基因食品的追踪系统以及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 A SF F),实施的多项食品安全策略,较为有效地解决了消费者对高质量健康食品的需求与生产经营者追求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促使了消费者利益和产业利益达成平衡。

明确“七项基本原则”在德国,一个中等规模的超市能提供近万种食品。

面对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德国政府清楚地意识到食品的花样多变是有其“代价”的,全球化市场、国际物流和转瞬即逝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也隐含着新的风险,要求新的食品安全策略。

德国现有200多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则和规定,从农药残留最高限量规定到消费者知情权规定,所有规定均服务于食品安全的三项基于德国和欧盟法律的主要目标:一是保护健康,仅允许提供安全的食品;二是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三是向公众提供实事求是的信息。

德国政府对食品的风险性给予高度重视,强调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的共同作用,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防范贯彻始终。

为了实现较高的安全水平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德国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制定了“七项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体现了食品安全网络中的责任和作用划分,并且构成“食品安全大厦”的砥柱。

食品链原则:无论是面包还是盘中的牛排,或是桶装啤酒,所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必须沿着总食物链前后一贯地进行,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单个环节的错误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食品链。

在国家层次上,2005年通过的食品饲料法典(L FGB)是一个完整的法规和控制系统,适用于“从田地到餐盘”的所有阶段。

企业家责任原则:每个食品或饲料生产加工者,无论是农业经营者、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况文 孔英戈面包师或啤酒制造商,都得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在L FGB中有一个概念“谨慎义务”,规定了食品生产商的责任是从原料和配料选择开始,一种严格的说法指出只有当顾客享用后,谨慎义务才算完成。

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德国作为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从德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监管体系、监管措施、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德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1. 20世纪初期:德国开始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主要依靠政府部门进行监管。

2. 20世纪50年代:德国实行《食品法典》,对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3. 20世纪90年代:德国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行改革,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4. 21世纪初:德国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 监管机构(1)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联邦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3)各州食品安全局: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 监管职能(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2)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制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

(3)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德国食品安全监管措施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2)与国际组织合作,共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

2.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1)制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3.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德国的食品药品监管

德国的食品药品监管

六、考察印象与启示 依法治国 诚实守信 以人为本 精益求精 1、法治 2、经济 3、企业 4、创新 5、文化 6、教育 7、信用 8、保障
谢 谢 !
在欧盟,建立这些数据库并不是由政府 监管部门主导,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完成。 德国由于患者可以选择到全科医生、医 院、专家就诊,因此全科医生并不掌握患 者全面数据,相关数据库建设难度更大。
以德国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数据库为例, 该数据库2000-2003年启动,涵盖德国4种 法定健康保险的1400万受保人,其数据来 源包括法定健康保险医师协会通过全科医 生提供的数据、医院提供的数据、药房数 据库(ARZ)提供的数据组成。 非官方的数据库建设目的是多重性的, 但客观上为药品上市后监管提供了科学论 证的基础和法律证据的保障,通过有偿和 无偿共享,降低了政府的执法成本。
最后审查阶段,审查部门主要考核有效 性、可靠性和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质量标准 的要求。发放许可后由BfArM进行严密的 监控,严格考察“效用危险比”,任何变 动都要承报BfArM备案,部分改动必须事 先征得BfArM的同意。 作为欧盟成员国也是发达国家的德国, 其较为完善的药品监管体制,在欧盟境内 拥有无可争辩的优势。
一、概况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食品化妆品监管 二、药品上市前的审批 三、药品上市后警戒规划和不良反应监测 四、医疗药器械上市后的不良事件监控 五、电子数据库 六、食品 化妆品监管 七、考察印象与启示
(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1.法律法规 德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主要由联邦、 州、市(县)三个层级构成。 药品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欧盟药品管理条例 和德国药品法。以欧盟药品管理条例和欧洲 药典为主,各国药品法和药典应随欧盟法规 改变而变,即先服从欧盟规定,再考虑各国 实际。
(二)药品临床试验阶段 严格遵循欧洲临床试验指令(2011/20),该 法令于2004年实施,并强制转化成欧盟各 成员国国家法律。 临床试验的要求还要得到有关独立伦理 委员会(IEC)的较好评价,以及国家主管 当局BfArM或PEI的批准。 如果获得批准,临床试验数据将全部进 入欧洲临床试验数据库(EudraCT)。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构及其启示_刘亚平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构及其启示_刘亚平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 建构及其启示
*
刘亚平
杨美芬

要: 现代技术发展引发了各种各样的风险, 其中, 关乎所有人利益的安 全风险尤为受到瞩目。本文以食品安全为例, 梳理了德国食品安 全监管体制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发生疯牛病危机前后的改革历程, “风险预防” 发现以 为主、 保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多层治理体系以 并认为, 基于风险的 及以保护消费者为中心是其主要的监管特色, 监管理念, 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分析来强调监管机构的独 以及促进公众参与是德国风险监管体制建设的重要启示 。 立性,
5
《德国研究》 2014 年 第 1 期 第 29 卷 总第 109 期 Deutschland - Studien
场和经济的调剂和干预, 使德国进入了短暂的复活凯恩斯主义时期 , 并取得经济的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爆发的经济危机, 导致凯 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的稳定。然而, 恩斯主义也失灵了。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德国又重新从经济自由主义中寻求摆 脱困境的答案。80 年代初, 科尔政府公开声明对几百家国家参股的工业企业进行 私有化改革, 如在当时全国销售额最大的工业康采恩费巴公司 ( 经营能源、 石油、 化 工) 的 17 亿马克股本中, 联邦政府的股份由 43. 75% 减少到 30% ①, 接着利用前民 — — 主德国地区经济转型之机, 于 90 年代初先后对两个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 — 德国邮政和铁路进行了私有化改革 , 后又开放了电力和天然气领域。 以 1996 年的 《电信法》 为起点, 一系列的监管法律出台。该法中使用的“监管 ” 一词在德国法中 是第一次出现, 随之一系列独立监管机构( 如联邦网络局) 也开始建立。 20 世纪 90 年代末以前, 可见, 德国主要经历了从鼓励自由竞争到加强政府监 管再到放松监管的演变。而这些监管主要都集中在经济性监管, 即主要为了防止 发生资源配置低效并确保利用者的公平利用 , 政府机关用法律权限, 通过许可和认 可等手段, 对企业的进入和退出、 价格、 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投资、 财务会计等有关 行为进行监管②。经济性监管的目标在于通过保护市场竞争来克服市场无效率。 然而,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 国家与社会在前行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充满各种风险 的环境和安全问题, 仅仅依靠自由秩序型国家的监管手段根本不足以应对新生的 : “法律— — —依循启蒙理念, 即把人们从蒙昧的牢笼 棘手问题。有的德国学者指出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生产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毒黄瓜事件”出现在德国似乎是一种嘲弄(导致14人死亡,感染人数约1000人),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诸国是最重视产品质量的,对食品安全的质量要求和标准也是全球最高的。

德国出现毒“黄瓜事件”似乎让我们的三聚菁胺牛奶、皮革牛奶、瘦肉精猪肉、毒水果、染色馒头、非法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了半斤八两的比较,然而这正是最令人担心的。

其实,食品安全在全球都是一样的,只要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灾难。

因此,与其看笑话,还不如认真了解一下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中可以学到很多有益的经验与参考。

德国的食品监督归各州负责,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方案,由各市县食品监督官员和兽医官员负责执行。

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vl)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并被归入风险列表中。

监管部门按照风险的高低确定各企业抽样样品的数量。

每年各州实验室要对大约40万个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

德国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有义务自行记录所用原料的质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对象等信息也都必须有记录为证。

根据这些记录,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查明问题出在哪里。

如果某个州的食品监管部门确定某种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害,将报告bvl。

一旦确认某种食品有害健康,将由生产商、进口商或者州食品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公报等形式向公众发出警告,并尽早中止有害食品的流通。

德国的《食品法》、《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haccp方案》和《指导性政策》是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的四大法律支柱,彼此互相对应、互为补充,组成了成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德国新的《食品和饲料法典》和《添加剂许可法规》完全与欧盟法律法规接轨,在欧盟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

《添加剂许可法规》对允许使用哪些添加剂、使用量、可以在哪些产品中使用都有具体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生产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毒黄瓜事件”出现在德国似乎是一种嘲弄(导致14人死亡,感染人数约1000人),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诸国是最重视产品质量的,对食品安全的质量要求和标准也是全球最高的。

德国出现毒“黄瓜事件”似乎让我们的三聚菁胺牛奶、皮革牛奶、瘦肉精猪肉、毒水果、染色馒头、非法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了半斤八两的比较,然而这正是最令人担心的。

其实,食品安全在全球都是一样的,只要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灾难。

因此,与其看笑话,还不如认真了解一下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中可以学到很多有益的经验与参考。

德国的食品监督归各州负责,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方案,由各市县食品监督官员和兽医官员负责执行。

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vl)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并被归入风险列表中。

监管部门按照风险的高低确定各企业抽样样品的数量。

每年各州实验室要对大约40万个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

德国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有义务自行记录所用原料的质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对象等信息也都必须有记录为证。

根据这些记录,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查明问题出在哪里。

如果某个州的食品监管部门确定某种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害,将报
告bvl。

一旦确认某种食品有害健康,将由生产商、进口商或者州食品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公报等形式向公众发出警告,并尽早中止有害食品的流通。

德国的《食品法》、《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haccp方案》和《指导性政策》是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的四大法律支柱,彼此互相对应、互为补充,组成了成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德国新的《食品和饲料法典》和《添加剂许可法规》完全与欧盟法律法规接轨,在欧盟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

《添加剂许可法规》对允许使用哪些添加剂、使用量、可以在哪些产品中使用都有具体规定。

食品生产商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将所使用的添加剂一一列出。

在德国,官方的和非官方的检验检测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企业自我检测;第二层次是介于企业与政府之间完全独立的中介检测机构;第三层次是政府检验检测机构。

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以检验检测为基础,检验标准和操作规范统一。

中介检测机构独立于企业和监管部门之外,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公正。

作为维护食品安全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德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了分为“重、中、轻”3个等级的召回制度。

其中“重级”指可能导致难以治疗甚至死亡的危及健康的产品;“中级”主要针对可能对健康产生暂时影响但可以治愈的产品;“轻级”是指那些不会威胁健康、但内容与说明书不符的产品。

召回产品,表面看上去
对企业带来了损失,实则避免了对消费者健康损害,又尽可能地挽回了企业的诚信度。

如果食品出了问题需要召回,通常会先由企业在24小时之内向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的“食品召回委员会”提交报告。

该委员会经过评估拿出报告后,召回过程就按下列步骤正式实施:第一步,企业向媒体发布召回新闻稿;第二步,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各级经销商公布召回公告;第三步,企业在有关机构监督下召回有问题食品,采取补救措施,并且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只有在“食品召回委员会”认可企业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有问题食品对大众的危害风险降到了最低之后,召回活动才能宣布结束。

2004年10月,有消费者对德国亨特格尔奶制品公司投诉,反映一些婴儿在食用该公司的豆粉后出现不良反应问题。

在德国“食品召回委员会”的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

这种细菌可以导致任何年龄层的人群患病,尤其对婴儿(1岁以内)的威胁最大。

随后,该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发布了针对这些问题产品的“召回令”。

奶粉和婴儿豆粉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的所有商品几乎全部从柜台上撤下,损失多达1000万欧元,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在德国,尽管食品召回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但是由于从事食品生产的多是大企业,一般不愿冒信誉受损、失去顾客的风险,因此目前还没有出现过生产厂商拒不召回的情况。

德国人之所以在确保食品质量方面卓有成效,可贵之处在于狠抓
细节,保证各项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如面包生产从进料到制作,每一个环节都不敢懈怠,连一个小小的鸡蛋也要把它的来龙去脉都搞得一清二楚。

早在1957年,德国就制定了面包国家标准。

各个面包厂都驻有食品评定机构派出的技术人员对面包的整个制作过程跟踪检查。

他们严把原料关,认真检查工厂使用的麦子是否有农药等有害物质,对面粉的检测标准是,必须未经漂白,不含防腐剂,不掺油脂,蛋白质的含量只能在9%~15%。

他们监督面包生产的全过程,在发酵和烘焙中只许可用盐和酵母;烤制好的面包,无论大小,都要外皮松脆,内里醇香;其中小面包为50克,大面包重1千克,热量不得超过140千卡。

在德国市场上销售的鸡蛋通常全是用硬纸盒包装,见不到散装的。

最令人惊讶的是,盒里每一只鸡蛋都有说明“身份”的红色编码。

以“2-nl-4315402”这组编码为例,就很有讲究,这三个部分分别表示不同含义。

其中第一个数字必定是0、1、2、3当中的一个,用来表示产蛋母鸡不同的饲养方式。

“0”为绿色鸡蛋,产这种蛋的母鸡无固定的鸡舍,生活在大自然中,自由觅食。

平日里不给这种鸡打预防针,生病时除外。

“1”是露天饲养场放养的母鸡下的蛋,这种母鸡有固定的鸡舍。

除了自由觅食,另外还要添加人工饲料,定期打预防针。

“2”表示蛋是圈养的母鸡产的,这类母鸡虽然不如上面两种,但还是较为“幸运”,至少生活的场地较为宽松,两只脚还能踩在地上。

“3”则告之这是在笼子里饲养的母鸡下的蛋,这
种笼中母鸡生活境况最为糟糕,一天到晚双脚无立锥之地,只能踩在铁丝网上面。

而且鸡笼还是一层一层的,相当拥挤。

这种鸡蛋价格最便宜,然而在市场上不易看到,因为很多德国人不愿意购买。

第二部分是鸡蛋出产国的标志,像“nl”代表荷兰,“de”是德国,“be”为比利时,“it”代表意大利,“dk”是丹麦,“fr”为法国。

至于第三部分的那一长串阿拉伯数字,则是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

通过红色编码,消费者对鸡蛋的出生地一目了然,从母鸡的饲养方式可了解到蛋的营养价值或质量高低,然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选购。

如果发现鸡蛋质量有问题,可以根据编码“顺藤摸瓜”,一直追查到生产商。

这种别具一格的“身份证”,不但确保了每一只鸡蛋的质量,而且有助于养鸡行业的标准化管理。

为了让民众吃得安全放心,德国《生物测试》杂志每月都要固定公布1 0类产品的检测结果,随后根据其安全性进行评级。

德国食品与农业部还开设了“我们吃什么”网站,将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食物公开曝光。

例如,德国传统食物牛肝被曝成分多为猪肝,包装上画着水果图案的酸奶中不一定真的有水果。

民众在对食物的安全有所怀疑时,人们可以随时免费拨打由德国联邦农业、食品和消费者维权机构设立的24小时投诉电话。

随之“食品警察”便会上门采集样品,马上送往权威机构检验,举报者能在第一时间里被告之结果。

倘若食物真的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会立即做出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总而言之,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研究和借鉴,可为我
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宝贵的经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