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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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龙池煤矿
探
放
水
措
施
二0一二年三月
龙池煤矿探放水措施
会审记录
编制:李朝成审核:
龙池煤矿探放水措施学习记录签字表
龙池煤矿探放水措施
在煤矿安全中,煤矿水害灾害的防治应该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治后掘”的方针,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
1、强化水文地质勘查
建井前的水文地质勘查时整个煤矿生产的指南针,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任意更改钻孔深度,或者减少钻孔数量,加之野外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存在一定局限,最终导致这些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详细程度和可靠程度较低,尤其是有些地质资料没有对相关的地表水、岩溶水对开采的影响作出充分评价,甚至水文地质边界不清,矿井涌水量预测存在较大误差等因素都会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因此强化建井前的水文地质勘查是煤矿安全必须做足的功课,特别是对于地质结构较为复杂的矿井尤为重要。
2、地面防治方法与措施
矿井水害灾害的地面防治措施主要有三种:挖沟排洪、堵塞通道、河流整治。
挖沟排洪,主要针对位于山麓和山前平原平原区的矿井,雨季常常遭遇山洪淹没井口和工业广场,或沿煤层、含水层露头带以及裂隙等进入,使矿井涌水量增大。一般应该
在矿区上方垂直来水方向修筑排水沟,拦截山洪和浅部地下水,排洪沟大致沿地形等高线布置,并保持适当坡度,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堵塞通道,是针对矿区地面塌陷坑、裂缝、洞穴等可能成为矿井充水的通道,用粘土、水泥填堵,对于较大的塌陷坑、裂缝,下部充以碎石,上部覆盖粘土夯实并稍高出地面,以防水流渗入。
河流整治,当矿区内有河流通过,并威胁矿井生产时,采取河道改道或铺整河底等措施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从而影响矿井涌水量。
3、井下防治方法与措施
煤矿井下水害防治措施主要是结合地质勘查资料和井
下检测工作,采用采掘前的钻孔探水,防水闸门、防水墙或注浆阻断水源,排水疏干降压等方法。
当井下掘进接近溶洞、含水断层、含水丰富的含水层,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含水丰富的含水层、大量积水的采空区相通的断层时,接近被淹井巷或者积水采空区等情况时,必须超前探水,做好水害的应对措施。
修建防水闸门、防水墙、注浆等措施一般用来阻断水源。其中水文地质复杂或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两端设置放水闸门。防水墙则一般用来封堵充水工作面或采矿
场、老空区、与地表水体连通的巷道。采用注浆堵水,将水泥浆注入岩石裂隙孔洞来阻隔水源。决定注浆成败的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堵水部位,选择注浆材料,确定施工方法。
排水疏干降压方法包括地面钻孔疏干、井下钻孔疏干、利用巷道疏干。根据地下水位、水量和补给条件,确定疏干层段和顺序,控制排水流量,排水前加固巷道,正式排水前进行水压和透水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Ⅰ、成立探放水组织机构为加强领导,杜绝水害事故,特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吴胜年
副组长:张峰、丁刚群、冯贵祥、谭武兵、钟年昌
成员:王茂生、钟卫华、钟海波、杨代文及所有安、瓦检
Ⅱ、探放水时的工作职责
⑴只要有探水时技术科科长每班安排技术员负责确定探水地点范围,探水方位、角度,探水范围内地质的构造情况,并有专人现场跟班指导。
⑵调度室主任负责探水期间的全面具体指挥工作,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跟班监督作业。
⑶机电科科长负责安排机电队把探水、排水设备安装好,并调试正常运转。
⑷相关队组队长具体负责探水的实际操作,并安排好每班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⑸安全科科长负责监督探放水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涉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无异常时方可操作探水。
Ⅲ、探水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慎重确定探水地点,避免在危险区内安设钻机,更不可“有疑”不探,盲目前进。
⑵安设前先将探机附近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冒顶和片帮伤人。
⑶技术科合理布置钻孔密度,确定超前距、帮距。
⑷安全科负责检查排水系统中的水仓、水沟及管路、排水水泵及电动机,使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⑸排水设备安装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排水管路,确保排水时,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转。
⑹安全科负责检查通风系统、通讯联络系统是否正常,在探水地点附近15m内安设专用电话,以便情况紧急时,及时报告调度室。
⑺瓦检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以防止钻孔内瓦斯突出,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⑻探水时调度室必须及时掌握探水情况,确保探水各项工作的安全实施。
⑼当探透老空时,涌水量较小时,采取堵水,在距探水
点10m的地点使用双墙进行堵截。
⑽检查流水路线和人员撤退、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矸、物料、矿车等阻塞,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⑾加强探水地点顶帮支护管理,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架及时修整或更换。
⑿建立健全探水时的各项记录及各责任人签字记录。
(13)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监测监控”的原则。掘进实行“物探先行、钻探+钎探”的综合防治水措施。钻探钻孔的深度为50-75m,除钻探外,还必须每班实行钎探,探眼个数不得少于4个,中心钻孔(4#)布置在碛头中心线上距底板的高度为1.0m,与巷道掘进方向一致,碛头两帮(2#、3#)各布置一个探眼,分别布置在巷道两帮距底板1.0m的位置,角度与中心钻孔方向保持7-15°的夹角,孔深为5.0m,严格按“探五掘二”的原则施工,即探眼必须保持与碛头3m以上的超前距离,即放炮后必须保证有3m的安全岩柱。
(14)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15)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16)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