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十大宪法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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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整合事件

自2008年9月以来,山西省推行“煤矿兼 并重组”,两千多座煤矿被挂上了“国字 号”的牌子。这场改革成为近三十年来, 山西煤炭领域最大的一场变革。

自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 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 知》,推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2000多座煤 矿被挂上了“国字号”的牌子。这场被誉为“国 进民退”的改革,成为近30年来山西煤炭领域最 大的一场变革。这意味着,这些煤老板如果不接 受被兼并,他们的煤矿将会被强制关闭。煤老板 们认为应该维权,他们联合律师、学者高举物权 法和宪法,准备诉诸法律。


第二,“躲猫猫”事件暗合了当前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事情的 真相总是在公共舆论监督介入之后才凸显出来,才得以解决。《宪法》 第41条明确赋予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权利, 然而监督的前提在于真相、信息的公开与获取。“躲猫猫”事件发生 之初,有关部门将李荞明的事件解释为玩“躲猫猫”,实际上恰恰体 现了我们的国家的有关机关在与公众监督玩“躲猫猫”,来避免真相 的出现。事实上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6条的规定,即准确 公开政府信息。 不仅是网上,还有2009年以来许多的问题,包括内蒙古阿隆旗女检 察长的豪车风波、邓玉娇案件、“钓鱼执法”事件等,在官方的解释 当中都是用了一些“躲猫猫”的解释理由,在愚弄、对付民众,往往 这些在网络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下,最后得以水落石出。所以从这个意 义上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宪政意义上,公众监督在网络时代,过去的 “躲猫猫”事件可能司空见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2009年新的 历史时期,“躲猫猫”事件就成为宪政的一个重要事件。


1999宪法修正案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 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非公有制经 济与公有制经济置于同等保护的宪法地位。在此 事件中,有关做法是否符合宪法这一规定的精神?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 产不受侵犯”,而真正要做到保护,就必须在征 收或者征用时,的确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经 过法律程序。在此事件中,能否证明是基于公共 利益并经过了法律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管辖横琴 岛澳大校区

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澳门特别 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 施管辖的决定》。

横琴岛是广东省珠海市第一大岛,全岛南北长8.6 公里,东西宽约7公里,全部开发后将达106.46 平方公里,是澳门现有面积的三倍。 今年6月27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 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 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依照澳门特别 行政区的法律实施管辖,澳门以租赁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这意味着,横琴岛一部分将成为实施 “一国两制”的新区域。同时,一旦港珠澳大桥 通车,横琴岛将成为连通粤港澳三地的战略要地。

第三,实际上由此事件引发的一系列的思考,甚 至延伸到相关的宪政制度的思考,尤其是分税制, 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导致了地方财政的吃 紧,才会出现所谓的土地财政的现象,才会由土 地财政进一步引发出大量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 征收,然后土地上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的一些事件。 另外一个,也引起我们进一步关注未来在征收、 拆迁过程当中,包括补偿,有可能涉及到的地方 政务的一些公众参与问题,特别是由于公共利益 的界定,很难在法条当中以列举的方式表达清楚, 所以需要通过公众议论来确定某一个地方、某一 个项目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这也可能是推动了未 来地方公共参与的制度建设。


依据“一国两制”的指导思想,宪法和两个基本 法都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 即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香港 和澳门因特殊的历史原因而形成的情况。而此一 事件并不是为了解决历史问题,而是解决管辖土 地面积问题。可以说是“一国两制”下的新课题。 在目前法律背景下,在不同的行政区域之间 就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进行转让,还没有任何 依据,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以决定的方式 作出,并授权国务院具体实施,可以说是宪法上 的新课题,需要明确。
广电总局大规模关闭视听网站事件

2009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广电总局关 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规定广电总局受理补办《许 可证》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0 日。2009年11月12日,广电总局依据 2007年12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管理规定》,关闭了111家无证视听网站, 至12月11日,关闭700多家网站,其中包 括近30家提供影视下载的BT网站。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介绍,依照有关 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决定: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 处分;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 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 副局长职务;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 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晋宁县看守所分 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负 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 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共同主办,北京市 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宪政网共同协办的 “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 术研讨会” .
成都自焚抗拆事件

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 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 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 被迫取消。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 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 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 火机点燃。11月29日夜,唐福珍终因伤情 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暴 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频发,已经成为比 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唐福珍事件是其中比 较突出的典型。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的合宪性问题,多年人合法的 私有财产,规定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 需要并依照法律程序,才能进行征收或者 征用。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较难证明是 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依照法律程序。宪 法修正案规定,即使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 要并依照法律程序,对私有房屋进行征收 时,必须给予补偿。但在实际房屋拆迁过 程中,不能及时补偿或者不能足额补偿的 情况比较严重。

第一,唐福珍由于被媒体广泛的关注,而 且由于她视频的出现,给人们的心灵极大 的震撼,因此也激发了大家对于拆除、拆 迁一系列事件的思考,这个事件是促使我们 发起违宪审查建议的一个主要的事件,就 由此启动了公民提请违宪审查建议的一个 机制。

第二,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最近召开的一个 座谈会,已经明确透露出,由于唐福珍事 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者的建议,目 前的条例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违反了宪法 的规定、违反了《物权法》和《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的规定,已经明确它的命运是 要被废止,要被新的条例取而代之。

以盗版现象严重、侵犯知识产权和存在色 情低俗节目为由关闭这些网站,同时会不 会伤及互联网传播模式下公民的自由选择 与分享权利?
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录事件

2009年2月,徐州考生王莹报考了江苏省 的公务员考试,报考单位是江苏铜山县人 民检察院。王莹在笔试、面试、体检阶段 都顺利通过,但在政审阶段,由于王莹此 前“未婚生育”,属非婚生育,最终被铜 山县委组织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淘 汰。


拒录王莹的理由不成立。公务员法第11条 第4项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应当有良好的品 行,能否以此作为拒录的理由?用公民的 品行是否良好来作为限制公民服公职的权 利的理由,必须要符合比例原则。 铜山县委组织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 拒绝录用王莹,是否构成了侵犯平等就业 权?
宪法授予国家机关以公权力,而公权力运行的基础和基本 保证是因其诚信行使公权力形成的社会公信力,而主要不 在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强制力,该事件中,浦东新区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破坏了其应当具有的社会公信力。 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这也 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 之后,所形成的国家理念和执政理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的做法显然与这一理念不相符合。 在国家机关滥用公权力的情况下,公民如何更有效地 寻求法律救济和宪法救济,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躲猫猫”事件

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死在了看守 所,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晋宁县公 安机关对此事件的解释是,李乔明受伤是 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 “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 心撞到墙壁而导致。结论遭网民一片质疑, 后经调查系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



据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介绍,经检查机关侦 查,查明李荞明是因"牢头狱霸"殴打时,头部撞墙致受伤、 死亡。 2009年1月28目,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 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 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 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 受伤。 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 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 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 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日死亡。
上海钓鱼执法案件
上海钓鱼执法案件

2009年10月14日,司机孙中界驾驶面包 车行驶,一男子恳求搭车,上车几分钟后, 被两辆车包围、逼停,随即被指认涉嫌黑 车经营。孙中界用菜刀切断左手小指以示 清白。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 通气会,表示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 段,向公众道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 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 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 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
重庆高考状元因民族加分造假未被 大学录取事件

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少数民族身 份作假,北京大学决定放弃录取。此前, 由重庆市监察局牵头,公安局、重庆市民 宗委、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招办组成的联 合调查组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纠 正了包括何川洋在内的31名考生的少数民 族身份,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因少数民族身份而在高考分数的基础上可 以加分,是否与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 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精神相符合?高考 加分可以达到20分以上,是否构成对其他 考生的反向歧视?

国家民委、教育部和公安部的办公厅联合 下发的通知中规定,如果出现弄虚作假的 情况就要取消考试资格,或者是录取资格。 对何川洋进行处理的这一依据是否具有法 律效力,是否侵犯了何川洋的受教育权?


第一,“躲猫猫”事件当中李乔民的人身权被侵害,《宪 法》第3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这个条例说的很清楚,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且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不受逮捕,这 个案件还没有进入逮捕程序,也没有经过法院和检察院的 程序,只是在公安机关程序中的拘留。 《宪法》第38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格尊严不 受侵犯,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人格尊严权存在具有 普遍性,不能因为公民触犯了法律而丧失,然而李荞明只 是受犯罪嫌疑暂时被羁押而已,他涉嫌盗伐林木的行为是 否确实构成犯罪都没有确定,却遭到了非人的待遇,乃至 死亡,其依据宪法所享有的人格尊严,已经在“躲猫猫” 事件当中被践踏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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