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
最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
内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等。
基础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三)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
05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
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各有关设计院、所、公司、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设计水平,便于统一审查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及有关详规编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几项具体规定。
一、编制原则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须准确标明周边地形地物实际情况,同时须标明地下管网、空中线路走廊及规定保留树木等情况。
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反映实际地形。
详规中确定的相关要素(坐标、标高、平曲线要素等),注重与已规划而暂未实施的路、桥、建筑物、各类管网市政公用设施等相衔接。
二、规定规围本规定的使用范围限于城市局部地区(地段)之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工厂区、综合区、专业规划区及单位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工作阶段可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两个阶段(一)方案阶段(规模较小的可省)1、该方案所选用的有关国家规范及其内容摘要。
2、城市规划道路及城市现状道路。
3、现况地形地物(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指北针、比例尺。
4、方案优缺点比较说明,包括设计依据、指导思想、位置和规模、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5、地形复杂时应标明与相邻之间地物的关系,建筑物与档墙、护坡、踏步等的关系。
6、可用徒手(或直尺)、铅笔(或彩笔)等自由表达。
7、简要文字说明。
(二)成果阶段1、设计图纸(1)规划位置图(重点工程或够居住组团级以上规模的)一般可用小比例图附在总平面图的一角。
(2)总平面图,依据采用方案进一步完善设计内容。
①城市规划道路坐标、平曲线要素、标高及城市现状道路。
②城市坐标网、水准点。
③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注明控制点坐标,如单位四址天然阻隔可不标)。
④地形地物现况,表示在同一图上,为表示与周围相应的环境关系,现况表示范围需超出用地四至范围不少于30米。
⑤主要项目(包括道路)的位置座标和设计标高、尺寸、建筑层数、建筑物编号(或名称)、道路交叉点、主要变坡点的坐标、标高、坡向箭头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一、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1.收集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并进行分析研究。
二、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2.根据研究分析结果,确定项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包括项目定位准则、产业选择、空间布局等内容,并编制项目总体布局方案。
三、土地利用规划设计3.根据项目总体布局方案,制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用地总体布局、分区分用、重点用地控制等内容。
四、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4.根据项目的交通需求和交通规划要求,制定交通道路布局方案,包括道路网络设计、交通组织设计、道路标准等内容。
五、公共空间规划设计5.根据项目功能需求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设计公共空间布局,包括公园绿地、休闲娱乐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内容。
六、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6.根据项目的建筑需求和建筑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包括建筑物高度、布局密度、风格特点等内容。
七、生态环境保护设计7.根据项目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植被绿化、水体保护、生态景观规划等内容。
八、工程技术方案设计8.根据项目的工程要求和技术标准,制定工程技术方案,包括土地平整、给排水系统、供电通讯系统等内容。
九、景观设计9.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用户需求,进行景观设计,包括景观元素选择、景观特色打造、景观美化等内容。
十、安全防护规划设计10.根据项目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规划设计,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灾设施等内容。
十一、文物保护规划设计11.如项目区域内存在文物保护单位或重要遗址,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文物保护措施、修缮方案等内容。
综上所述,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景观设计、安全防护规划设计、文物保护规划设计等内容,以确保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1. 简介建筑工程设计是指通过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论证和综合布置,从而形成满足建设要求和使用功能的设计方案的过程。
设计编制的深度是指设计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及其详尽程度。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2. 设计编制阶段通常,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以下阶段: - 方案设计阶段 - 施工图设计阶段2.1 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初始阶段,也是决定建筑设计方向和整体布局的阶段。
在方案设计阶段,设计编制应该达到以下要求:•对项目的背景和要求进行充分调研和了解,包括用地条件、环境要求、法规限制等;•进行设计的初步探索,包括建筑的形态、布局、功能、材料等方面的考虑;•通过绘制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展示设计思路和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的预测和评估,包括预估造价、施工周期等。
2.2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后续阶段,也是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和进行施工准备的阶段。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编制应该达到以下要求:•基于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果进行细化和优化;•绘制详细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尺寸标注、图例说明、构造描述等;•列举并规划施工所需的各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具体的施工技术和工艺要求,包括安装要求、施工顺序、材料要求等;•完善与其他专业(如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的协调和配合。
3. 设计编制深度要求设计编制深度的要求是指在设计报告中需要包含的内容以及内容的详尽程度。
在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下,设计编制深度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要求:•工程背景和要求:对项目的背景、用地条件、法规限制、环境要求等进行充分调研和描述;•方案设计: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形式,对建筑的形态、布局、功能、材料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结构设计:对建筑物的结构体系进行论证和描述,并绘制结构平面图、结构剖面图等;•给排水设计:包括给水、排水、火灾给水等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布局;•电气设计:包括电力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等设计方案和布局;•暖通设计:包括供暖、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布局;•设备设施:包括电梯、消防系统、安全设备等的设计方案和布局;•预估造价:对整个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预估造价进行计算和描述;•施工技术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
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
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
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
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
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修规深度要求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 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 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深度编制规范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试行)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行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与质量,明确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保证规划设计的全面性与可操作性,按照综合协调、统一规划、促进规划上水平、建筑出精品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我市中心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均需按本规定执行。
1.3 规划编制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规定。
第二章规划设计内容要求2.1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方案阶段应提供以下资料:规划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日照分析报告、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景观效果图、景观绿化设计图、规划方案分析图、基础设施配置分析图、大样图、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建筑方案图。
2.2 规划说明书内容及深度要求2.2.1、规划原则及依据,应包括国家相关规范及项目规划条件等内容。
2.2.2、现状情况及分析,应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周边配套设施情况分析等内容。
2.2.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应包括:⑴用地布局、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等内容。
⑵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内容,主要进行现状交通分析、规划交通分析、交通影响评价。
⑶景观绿化系统规划内容,主要对项目周边景观绿化进行分析,以及结合方案设计阐述相应的植物配植情况。
⑷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主要包括公共绿地、中学、小学、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公厕、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用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场地、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集中供热、供配电站、燃气调压站、水泵房等内容。
2.2.4 新技术应用,应对规划中太阳能综合利用、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建筑节能等措施的应用情况予以阐述。
2.2.5 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应对各种工程管线的接口位置、方向、容量计算等内容予以阐述。
2.2.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表1、2、3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公园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的基本规定201305
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市城市公园绿地规划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建城市公园绿地需按规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公园绿地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技术要求复杂、规模大于50公顷的大型公园建设,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增加概念性规划;技术要求简单、用地总体规模小于3公顷的公园绿地,可将总体工程方案设计并入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竖向地形、给水、排水、电气等专项规划审批获准后,经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同意可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
规划内容须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型及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二、城市公园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一)公园立地条件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区位、上层规划解析、环境景观资源、历史人文,场地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地貌、植被分析等,对现状植被、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管网等提出处理意见);类似案例调查分析。
(二)明确公园绿地性质、功能定位,阐明规划依据、原则、指导思想、目标、理念、主题等,测算游人容量、生态环境容量。
(三)明确功能分区与布局结构,景区与景点划分;景观及景观视觉通廊分析等。
(四)绘制公园规划总平面图;(五)专项规划:1、道路交通规划,明确道路功能、等级、控制参数、宽度、动(静)态交通以及游线组织等;2、竖向规划;3、建筑与小品规划:明确各类建构筑物及小品的高度、规模、外立面形式、色彩、风貌特色等基本要素的控制要求。
4、植物景观规划,结合园区土壤等立地条件分析结果提出植物景观规划原则与策略,明确基调树种、主要骨干树种,人工植物景观群落构成、全园植物景观特色等。
5、工程管线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出入园与外部管线接口位置及标高、主要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等,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实用性,准确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述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的程序、要求和方法,确保设计过程科学规范,减少设计风险,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该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二、设计前期准备设计前期准备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关键步骤,该阶段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后续设计的顺利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立项:建筑工程设计开始前,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需求、目标和可行性研究。
包括项目的规模、功能、使用要求,以及相关的环境因素和法律法规要求。
2.勘测与测量:在设计前期,需要进行现场勘测和测量工作,获取建筑用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特征等因素。
3.前期论证:在设计前,需要进行前期论证工作。
主要是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可行性分析等。
三、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核心环节。
在设计阶段,需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设计工作。
1.方案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外观、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方面的要求,编制初步方案。
初步方案要充分考虑建筑设计的经济、美观、实用等方面的要求。
2.施工图设计:在方案设计确定后,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工作。
主要是制作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图等。
3.设计计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各种设计计算。
包括结构计算、水暖电计算等。
设计计算要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4.设备选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设备的选型和配置。
根据建筑设计的需求,选择适合的设备,并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
四、成果文件编制建筑工程设计的成果文件是对设计工作的总结和归档。
成果文件的编制要求如下: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是对设计方案的解释和说明。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 普通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一、修筑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site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内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筑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与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造、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修筑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等.基础资料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需采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三)各类建造工程造价等资料.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与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与和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与各类用地和建造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规划建造、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单项或者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以与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者鸟瞰图.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与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普通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与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造类型;⑵规定各地块建造高度、建造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造后退红线距离、建造间距等要求;⑶提出各地块的建造位置、体型、色采等要求;⑷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⑸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⑹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造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⑴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与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与建造管理规定;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 图纸比例为1/1000 ——1/2000.修筑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筑性详细规划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内容包含: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与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等.1 、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与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与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与出入口的位置;〔4〕建造物功能、编号、坐标与室内高程,各建造物基底面积、层数与高度〔列表〕;〔5〕建造间距,建造物退让〔离界或者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造面积、地下建造面积、建造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造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2、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 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3、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4、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5、工程管线规划与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6、主要建造平、立、剖面图.7、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 :500 或者1 :1000.凡报批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1 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与投资估算.旅游景区中的修筑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在现行旅游规划体系中,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是旅游区规划体系中最具体、最细致的一个层次,是联系旅游区总体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旅游区规划体系中对规划深度和具体内容较难把握的一个规划阶段.按照现行《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两个部份.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等.其中修筑性详细规划的任务,是在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当前要建设的地段,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一、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1>建设条件分析与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造、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二、修筑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1>修筑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2>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三、修筑性详规实施步骤:1 、成立组织机构2 、采集必要规划资料A 、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B 、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C 、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 、人口资料与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E 、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F 、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 、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 、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与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说明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修筑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9、工程量与投资估算<二>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1、修筑性详细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与周围地区的关系;2、修筑性详细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与各类用地和建造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规划建造、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修筑性详细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修筑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修筑性详细规划单项或者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以与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一、修筑性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的上位规划主要指该旅游区的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总体规划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开辟、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些量化的指标体系,对旅游区的土地使用、景观系统、设施配套、行为活动等进行定量、微观的控制.修筑性详细规划则是针对旅游区内当前要建设的地块,进行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态组织.按照《旅游规划通则》要求,旅游区在开辟、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旅游区规划编制实践中,委托方为了缩短规划编制周期,节省规划编制费用和规划评审费用,有时会要求将旅游区规划的 3 个阶段合并为 2 个阶段, 即仅编制总体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或者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有时委托方甚至要求直接绕过前两个阶段,在没有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直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中,不同的规划阶段有不同的中心任务.上位规划是编制下位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延伸、细化和具体落实.总体规划阶段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对旅游区发展和建设来说,是必须予以解答的,如分析旅游资源特征,界定旅游区用地范围,研究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确定旅游区内部功能分区,旅游区对外交通布局,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总体布局,旅游区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些内容也同样是不能回避的,如旅游区内各类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 各类用地中适合建设、不适合建设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造类型等.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解答以前,旅游区的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便无法顺利进行.比如在总体规划阶段,旅游区功能分区和建造景观系统、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规划,确定了旅游区内应包含几个建造群, 以与各个建造群之间在功能、规模和空间等各方面的关系.在这个阶段,可以将每一个建造群作为一个点元素来看待,而不势必其展开.经过研究论证和多次修改, 确定了这些建造群的科学合理性之后,再继续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确定分地块土地开辟利用强度控制指标,再将这些点展开成面,进一步确定每一个建造群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功能划分、交通联系、空间关系、建造风格与建造体量、色采等各种关系.如果对总体规划的统筹部署没有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就编制了修筑性详细规划,可能会造成对旅游区某些特定地段空间安排与旅游区整体部署不协调,而且在进行评审时,有可能因为整个旅游区建造群设置不够合理而否定了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所以说上位规划的内容对于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大的影响.为了配合旅游区建设需要和满足市场需求,有时在没有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规划编制单位直接承担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此时应特殊注意处理好修筑性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关系, 向委托方说明编制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将规划编制工作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就总体规划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应在总体规划阶段完成的,对旅游区发展和建设较为重要的内容, 以与对修筑性详细规划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并就初步研究成果和下一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安排,与规划项目委托方、旅游区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 即全面开始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二、修筑性详细规划与施工图设计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要注重可操作性,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有人理解为总体规划基本没有什么可操作性,越是到深化的层次如修筑性详细规划,可操作性就应该越强.甚至有委托方将可操作性理解为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取代施工图设计,依据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就可以直接用来建造一些建造物和构筑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修筑性详细规划可操作性应该贯通于整个规划体系之中,尽管不同的规划阶段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不同,但就其研究的范围来说,都应该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总体规划阶段所研究的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了旅游区开展宣传促销的重点地域和潜在消费群体, 提出了旅游区营销策略和宣传口号,在旅游区经营过程中就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此外,旅游区内部交通布局、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旅游区建设时序等内容,也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修筑性详细规划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不意味着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取代施工图设计. 就建造物来说,总体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总体规划研究旅游区内部各个建造群之间的关系,修筑性详细规划研究一个特定建造群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关系,施工图设计研究每一个建造单体的建造方案.具体地说,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根据旅游区功能分区和建造景观系统, 以与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附属设施建设需要,确定旅游区内应建造几处建造群,这些建造群座落在什么位置,应该具备哪些具体功能,规模有多大等.然后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旅游区建设时序,对于当前要建设的地段,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这个时候研究的重点问题是规划对象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关系,包括确定建造群主轴线和副轴线的设置方案,主体建造和附属建造的组成,每一个建造物承担的具体功能,各建造物之间的空间距离和交通联系,主要建造物的体量、风格, 以与各个建造物共同构成的建造景观轮廓线等.在修筑性详细规划阶段,有时也会涉与到建造单体的一些问题.如旅游区内需要建造仿古建造时,应该确定要按照哪个朝代的风格进行设计建造,每一个建造物的面阔和进深分别为几间,应采取哪种屋顶形式和台基形式, 因为中国古建造具有森严的礼制等级,屋顶形式和台基形式直接昭示了建造物的等级.为了更直观地表达规划意图,可能需要绘制建造单体的效果图,甚至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这些问题不经确定,就无法展开单体施工图设计工作.但是这些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成果是由若干张建造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水、电施工图等组成的,不是仅靠一张效果图和几张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可以表达清晰的.而且在这一工作阶段,也不应该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因为旅游区建设前期工作的阶段划分有其内在的科学性,每一个阶段的成果形成后,都应该经过一定形式的论证和修改、完善. 即使修筑性详细规划做的很好,不需要进行任何修改,规划人员也不应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过多的刚性规定, 以免干扰下一阶段工作的正常进行.总之,修筑性详细规划与施工图设计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但不应彻底代替施工图设计. 当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时,最多达到施工图设计前期的方案设计即可.三、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3.1 熟悉上位规划相关内容.做好一个特定地块的修筑性详细规划,不仅需要了解上位规划对该地块作出的各种控制性规定和引导性意见,还需要了解周边各地块的自然条件、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与本地块的关系等问题, 以与本地块在整个旅游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序列等.3.2 精确划定规划范围.修筑性详细规划是对旅游区内特定地段的空间利用方案进行部署,其研究的空间范围应有明确的边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已经根据各类用地的不同性质,详细划定了一些地块界线,这个界线就是确定修筑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的依据.在旅游区规划编制工作实践中,有时委托方要求在完成总体规划成果后,直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此时仅轮廓性确定了旅游区的功能分区,没有精确划定各功能区的边界,而且需要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普通会小于总体规划阶段所划分的功能区,其用地范围界线不明确, 需要规划人员重新确定用地边界.划定修筑性详细规划用地边界,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主导因素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使所划定的空间范围土地利用主题突出、功能完整、空间集中、协调统一、方便建设.3.3 准备基础图件.编制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需要用的基础图件,包括外业调查底图和规划设计底图.在编制总体规划阶段, 已经形成为了一些图件成果,但总体规划涉与的空间范围比较大, 图件比例尺较小,普通情况下难以满足修筑性规划编制阶段要求, 因此需要重新采集、绘制较大比例尺的基础图件.现在可供利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比较丰富,不少地方都已完成1/10000 地形图测绘工作,此外通过互联网也可获得一些高清晰度的卫星影像图.但是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图比例尺应达到1/500~1/2000,有时需要对预定的规划用地范围进行重新测绘或者补充调绘.为了做好后期规划工作,基础图件必须正确而明显地反映规划范围内地理环境各要素和现象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客观规律.3.4 对旅游资源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对规划区内所有旅游资源都进行过调查和评价,但在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时,还需要对旅游资源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一方面是因为承担规划工作任务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即使仍然由编制总体规划的单位继续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但专业结构要求不同,参预规划编制工作的人员会有一些调整, 需要通过现场调研,才干比较准确地把握旅游资源的特征;另一方面因为规划侧重点和规划深度不同,对旅游资源分析的角度也会有所区别,在前一个规划阶段做过资源调查的规划人员,也需要根据修筑性规划的技术特点,重新认识和评价规划范围内的旅游资源.在这一阶段,应重点环绕旅游资源单体或者群体形成的背景、旅游资源单体的细部特征, 以与旅游资源单体在开辟利用中的相互关联性等,进行重新调查和研究.四、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4.1 关于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设计在研究旅游区建设方案时,用地竖向规划设计十分重要,关系到如何合理利用地形、地貌, 以满足景观构建需要和工程技术要求, 同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潜力,减少土石方与防护工程量, 降低建造成本,达到安全、合用、经济、美观的效果.现行《旅游规划通则》中涉与用地竖向规划的内容比较笼统,在规划编制工作实践中较难把握,可以借鉴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中有关规范[3].我国城市规划历史比旅游区规划历史更为长久,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为了比较成熟的技术规范体系,对开展旅游区规划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但也应该看到,旅游区建设和城市建设有一些不同的特点,要根据旅游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在用地竖向规划中突显旅游区景观建设和游客流动的特有规律. 编制旅游区建设用地竖向规划首先要考虑充分利用地形,而不应该把改造地形、平整土地当做主要目的.根据自然条件,旅游区建设用地地面形式可规划为平坡式、台阶式和混合式 3 种.平坡式指用地经改造成为平缓斜坡的规划地面形式4.2 关于图件修筑性详细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份.一套合格的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图应具备科学性、现势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等特点.科学性指规划图所反映制图对象指标完整、内容可靠、表述精确,并具有地图的统一协调性,能够准确表达规划设计意图.在同一套规划图中, 每张图的制图综合、图式图例、轮廓界线、地图概括、表示方法、地图整饰等方面应统一协调.。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内容
附件一、设计成果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第一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第六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凡报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1份)。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规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工程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工程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12 方案设计22.1 一般要求22.2 设计说明书22.3 设计图纸63 初步设计83.1 一般要求83.2 设计总说明83.3 总平面93.4 建筑113.5 结构143.6 建筑电气173.7 给水排水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3.9 热能动力263.10 概算284 施工图设计304.1 一般要求304.2 总平面304.3 建筑324.4 结构364.5 建筑电气434.6 给水排水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04.8 热能动力534.9 预算575专项设计585.1 建筑幕墙585.2基坑工程615.3 建筑智能化645.4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69 条文说明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
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
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
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
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
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
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4、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包
括接口位置、容量、方向等)。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少于以下内容:⑴规划总用地面积(单位:公顷)。
⑵现状总建筑面积。
⑶需拆迁总建筑面积。
其中:需拆迁公建建筑面积需拆迁住宅建筑面积⑷需拆迁户数、人口。
⑸规划总建筑面积(含保留建筑面积)。
其中:保留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⑹规划公建建筑面积。
其中:保留公建建筑面积⑺规划住宅建筑面积。
其中:保留住宅建筑面积⑻规划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其中:规划住宅用地面积、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⑼总绿地率。
其中:公建(单位)绿地率居住绿地率居住公共绿地面积居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6、其它要说明的问题:邻里关系、用地性质情况、文物分布、周边规划,对总规、分区、控规确定的性质、指标进行调整的,要单独予以说明。
3.3区位图 1、规划地段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位置及关系,图纸比例:1/5000-1/15000(含总规、分区、控规要求)。
2、规划地段在城市分区规划中的位置及关系,图纸比例:1/5000(含分区规划要求指标)。
3、规划地段在城市控规中的位置及关系,图纸比例:1/500-1/2000(含控规要求、指标)。
3.4 现状分析图(可分成数张,也可合并) 1、图纸比例:1/500-1/2000。
2、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绿地、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性质的用地范围、用地单位界限及建筑的性质、层数、质量等。
3、分析规划地段在城市位置的土地利用价值和其与周边地段用地区域的关系,以及现状配套设施配置情况和现存的问题。
3.5 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1/500-1/2000(彩图)。
2、规划方案总平面图:标明规划用地范围及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并列图示(需保留建筑要有单独图例),并列出规划用地平衡表、经济技术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等。
3.6 推荐规划方案鸟瞰图(或模型) 1、图纸比例:适宜(彩图)。
2、规划方案鸟瞰图(或模型),反映总体设计效果、环境及建筑单体规划设计意向。
3.7 规划方案分析图 1、图纸比例:适宜。
2、对空间组织、景观、绿化系统、交通组织、公共设施配置等专项进行分析说明。
3.8 基础设施配置分析图:重点反映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的分布、接入、排出方向、设施位置等。
3.9 大样图:包括典型或特殊的住宅单元造型、小品、雕塑、出入口等设计意向等(彩图)。
第四章规划成果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阶段,由规划说明书、规划位置图、规划地段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表达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沿街立面图、住宅单元造型图组成。
其深度要求为:
4.1 规划说明书深度要求同规划方案说明书(增加方案审查意见),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竖向规划,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等项。
4.2 规划位置图深度同规划方案阶段区位图深度要求。
4.3 规划地段现状图深度同规划方案阶段现状分析图深度要求。
4.4 规划总平面图深度同规划方案阶段规划方案总平面图深度要求。
4.5 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500-1/2000,深度要求为:图上标明道路中心线、道路的红线以及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建筑线位置、道路交叉点、折点坐标、标高、弯道数据、道路横断面及停车场用地界限等。
4.6 竖向规划图比例1/500-1/2000,深度要求为: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4.7 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1/500-1/2000,深度要求为:图上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
4.8 表达设计意图的鸟瞰图或模型及小品、雕塑、出入口等设计意向大样图;沿主要道路建筑立面图比例1/200-1/500,住宅单元造型图比例1/200。
第五章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成果的提供
5.1 规划方案 1、提供符合规划深度要求的各类规划挂图(汇报图)壹套。
2、提供规划方案伍套,含规划说明书、图纸(比例适宜)装订成册,规格A3(需进行规划方案评审会评审的,提供数量另定)。
3、各规划方案阶段需提供规划方案电子光盘(或软盘)壹套。
5.2 规划设计成果 1、提供符合规划成果编制深度要求、比例适宜的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或模型)、沿主要街路建筑立面图挂图(或图板)壹套(均为彩图)。
2、提供规划说明书、图纸(比例1/500或1/1000的黑白图,及比例适宜的彩色的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沿主要街路建筑立面图及典型或特殊的住宅单元造型、小品、雕塑、出入口设计,意向大样图)装订成册,规格A3的规划设计成果捌套。
3、提供规划成果电子光盘(或软盘)壹套。
第六章附则本深度要求由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