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案例分析题复习资料
教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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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幼儿园位于我国某城市,是一所公立幼儿园。
该园设有大、中、小班,共有幼儿200名,教师20名。
近日,幼儿园发生了一起违反幼儿教育法规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例描述1. 案件起因该幼儿园一名教师小王,因工作压力大,对幼儿教育产生了厌烦情绪。
她认为幼儿教育只是简单看管,没有成就感,因此对幼儿的教育态度消极,对幼儿的日常生活照顾也不到位。
2. 违法行为(1)在课堂上,小王对幼儿的教育态度冷漠,对幼儿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甚至辱骂幼儿。
(2)在日常生活照顾中,小王对幼儿的饮食、睡眠、卫生等方面疏于管理,导致部分幼儿出现健康问题。
(3)在幼儿户外活动时,小王未能确保幼儿安全,导致一名幼儿在活动中受伤。
3. 案件结果(1)幼儿园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对涉事教师小王进行了调查。
(2)根据调查结果,幼儿园领导决定对小王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除工资、调离教师岗位等。
(3)受伤幼儿的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索赔,幼儿园在协商后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赔偿。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小王在课堂上对幼儿的教育态度冷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教师应当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小王在日常生活照顾中疏于管理,违反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生活管理责任制,确保幼儿的生活安全。
”(3)小王未能确保幼儿安全,违反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法律责任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六十三条:“幼儿园违反本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办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一)违反幼儿教育法规,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二)幼儿园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教育法律政策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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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在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案例以一起涉及学生伤害事故的纠纷为例,分析我国教育法律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案例描述2019年9月,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伤害事故。
在校期间,学生小王(化名)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小张(化名)发生争执,双方在推搡过程中,小王不慎摔倒,头部撞击到课桌角,导致头部受伤。
事发后,小王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
小王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方面认为,事故发生是小王自身行为所致,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一)教育法律政策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制度、教育权利和义务等。
2.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
(二)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1. 学校管理职责问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学校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是争议的焦点。
2. 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等因素,确定责任主体。
本案中,小王和小张在争执过程中,谁应承担主要责任,是案件审理的关键。
3. 赔偿标准问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受害人的损失、责任承担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本案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涉及对受害人损失、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判断。
(三)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 学校管理职责不明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虽然对学校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学校的管理职责往往难以明确界定。
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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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教育的基本制度?A. 义务教育制度B.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C. 教师资格制度D. 民办教育制度答案:C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A. 6年B. 7年C. 9年D. 12年答案:C3. 下列关于学校、教师、学生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B. 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是相互依赖的法律主体C. 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是相互制约的法律主体D. 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是相互补充的法律主体答案:B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职业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B. 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C.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D. 以上都是答案:D5. 下列关于学生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A. 学生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B. 学生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C. 学生有权对学校、教师提出批评和建议D. 学生有权对学校、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答案:D二、案例分析题案例一:某小学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赔偿要求,学校认为教师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学生无关,拒绝赔偿。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应当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学校应当赔偿学生家长。
案例二:某中学教师在课堂上公开批评一名学生的家长,称其教育方式不当,引起家长不满。
家长认为教师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学校赔偿。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家长,不得在课堂上对家长进行侮辱、诽谤。
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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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
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参考答案:【答案要点】(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你去死!”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
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
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的。
正是这种人际状况使我们有些教师惩罚批评学生时,随心所欲,甚至有恃无怨,以至变相体罚学生,这种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3、数学课上,老师按照自己的教学设计讲完了规定的内容,老师问:“同学们,听懂了吗?”全班学生大声说:“听懂了。
教育法律_案例_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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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市某小学,因一名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该教师因不满学生在课堂上扰乱纪律,采取殴打、罚站等手段进行惩罚。
事后,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立即进行调查。
经查实,该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XX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该教师作出了停止职务、接受培训的处理决定。
二、案件概述1. 时间:2023年4月2. 地点:XX市某小学3. 当事人:- 教师:李某,XX市某小学教师- 学生:张某,某小学五年级学生- 家长:张某某,张某的母亲- 学校:XX市某小学- 教育行政部门:XX市教育行政部门4. 案件经过:2023年4月某日,李某在课堂上发现张某扰乱纪律,便对其进行殴打、罚站等体罚。
张某回家后向母亲张某某反映情况,张某某随即向学校反映。
学校立即进行调查,确认李某的行为属实。
XX市教育行政部门得知情况后,对李某作出了停止职务、接受培训的处理决定。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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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所中学,因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言论进行不当批评,导致学生家长与学校产生纠纷。
具体案情如下:(一)案情简介1. 案件起因:某中学七年级(2)班学生李某,在一次课堂上,因与同桌发生争执,情绪激动,口出狂言。
班主任教师张某在制止李某的行为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李某在课后将此事告知其家长。
2. 家长反应:李某家长认为张某老师在课堂上对李某进行不当批评,侮辱了李某的人格尊严,要求学校对此事进行处理。
3. 学校处理:学校认为张某老师批评李某的行为是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家长的要求未予理睬。
4. 家长诉求:李某家长认为学校未对张某老师的批评行为进行制止,要求学校对张某老师进行处罚,并赔偿李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张某老师批评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批评?2. 学校是否应当对张某老师的批评行为进行制止?3. 学校是否应当对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案例分析(一)张某老师批评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张某老师在课堂上对李某进行批评,是出于对李某的关爱和教育责任。
然而,在批评过程中,张某老师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因此,张某老师的批评行为属于不当批评。
(二)学校是否应当对张某老师的批评行为进行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本案中,学校未对张某老师的不当批评行为进行制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学校应当对张某老师的批评行为进行制止。
(三)学校是否应当对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教师或者其他教育工作者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育法律法规分析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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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生课外负担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旨在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学校仍然存在违规补课现象。
本案例以某中学违规补课事件为切入点,分析教育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与不足。
二、事件经过某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在正常教学之外,擅自开设了各种补习班,强制学生参加。
据调查,该校违规补课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补习班时间为每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在补课过程中,学校不仅收取高昂的补课费用,还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该法条明确了学校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
”该法条明确禁止学校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正常学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该法条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分析1. 学校违规补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能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学校违规补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3. 学校违规补课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五、建议与措施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学校依法办学。
教育法律责任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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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所知名中学,近年来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然而,近期该校发生了一起因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纠纷,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情况:二、案例描述2023年3月,该校七年级学生李某因课堂上与同学发生口角,被班主任张某发现。
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影响了课堂纪律,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然而,在批评过程中,张某情绪失控,用手掌打了李某的头部,导致李某头部受伤。
事后,李某家长得知情况后,要求学校对张某进行严肃处理,并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
三、案例分析1. 教师体罚学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在本案中,班主任张某在课堂上对李某进行体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违法行为。
2. 学校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教师依法履行职责。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张某的违法行为,对李某的伤害负有连带责任。
3. 李某家长的法律诉求李某家长要求学校对张某进行严肃处理,并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和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李某家长还可以要求学校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四、案例分析结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教师进行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和张某应当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和张某应当共同赔偿李某的损失。
3. 刑事责任如果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张某的行为达到犯罪标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师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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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小学教师乙在上课期间,因对学生丙进行批评教育,导致丙情绪激动,突然冲向讲台,用书本猛击乙头部。
乙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乙要求丙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及责任承担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乙头部受伤是否属于人身伤害?2. 丙及其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案例分析1. 乙头部受伤是否属于人身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身伤害,是指侵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残疾、死亡或者影响他人生活、工作、学习等后果的行为。
”乙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属于人身伤害。
2. 丙及其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本案中,丙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上课期间用书本猛击乙头部,造成乙头部受伤,丙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乙头部受伤,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丙及其监护人应当赔偿乙上述费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253b4842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f6.png)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项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正确答案:(BCD)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2、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正确答案:(AD)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
正确答案:(B)A、1990年9月1日B、1995年9月1日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正确答案:(ABCD)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正确答案:(BCD)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6、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
正确答案:(D)A、学校B、教育主管部门C、家长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7、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正确答案:(BC)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8、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B),制定本法,正确答案:(AB)A、宪法B、教育法C、未成年人保护法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9、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教育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1ce20b5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75.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教育法律问题仍然层出不穷。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教育法律问题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王,因家庭原因长期受到同学欺凌。
在班主任和学校得知情况后,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小王身心受到严重影响,成绩下降,甚至出现厌学情绪。
家长向学校提出诉求,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障小王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争议焦点1. 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2. 学校是否侵犯了小王的名誉权?3. 学校应如何处理此类事件?三、案例分析(一)学校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负责,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学生欺凌、暴力等行为。
”在本案中,学校作为小王的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人身安全。
然而,学校在得知小王遭受欺凌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导致小王身心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二)学校侵犯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小王遭受同学欺凌,学校未能采取措施制止,导致小王的名誉受到损害。
因此,学校侵犯了小王的名誉权。
(三)学校处理措施1. 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小王的人身安全。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道德素质,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学校应与小王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小王的身心健康。
4.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事件处理机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结论本案中,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小王的名誉权。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道德素质。
教师法律法规案例试题(3篇)
![教师法律法规案例试题(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0626a0d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ff.png)
第1篇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下列哪项权利?A. 教育教学权B. 研究学术权C. 拒绝不合理工作安排权D. 申诉权2.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A.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B. 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C.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D. 以上都是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年龄范围是?A. 6-12岁B. 6-15岁C. 7-12岁D. 7-15岁4. 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哪些职业道德?A.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B.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C. 严谨治学,团结协作D. 以上都是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招生工作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A. 公平、公正、公开B. 学生自愿C. 遵循国家招生政策D. 以上都是二、多项选择题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哪些义务?A.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B.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C.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D.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A.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 有合格的教师C.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等D.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3.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A. 具有教育教学能力B.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C.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D. 具有相应的学历5.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如何处理与学生、家长、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关系?A. 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B. 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发展C.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D.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判断题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权拒绝执行学校安排的不合理工作任务。
教师法律正面案例分析题(3篇)
![教师法律正面案例分析题(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5674ac2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b2.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小学教师乙在一次课堂教学中,发现学生丙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
乙教师对此进行了制止,但丙不但没有停止喧哗,反而对乙教师进行了侮辱。
乙教师为了维护课堂秩序,采取了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对丙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检讨书。
然而,丙的家长丁认为乙教师的行为侵犯了其孩子的名誉权,遂向学校提出投诉,要求乙教师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对乙教师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向丙家长道歉。
乙教师不服,遂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二、案例分析1. 乙教师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本案中,乙教师发现丙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为了维护课堂秩序,采取了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对丙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检讨书。
法律法规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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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知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员工福利和权益保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2019年,公司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例事实1. 争议双方原告:张某,男,30岁,公司员工,担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
被告:某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争议焦点张某认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
因此,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 案件经过(1)张某于2018年1月入职公司,担任技术部工程师。
入职时,公司与张某口头约定了月薪和加班费计算方式。
(2)2018年4月,张某发现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便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2018年12月,张某加班累计达到60小时,但公司仅支付了30小时的加班费。
张某再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加班费,但公司拒绝支付。
(4)2019年3月,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5)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三、法律法规分析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 加班费支付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3.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教育法律法规法案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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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人小王(化名)被多名同学围攻,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伤害。
事后,小王向学校投诉,但学校并未给予及时处理。
小王家长随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罚,并对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案件分析1. 违反的法律规定(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其办学资格:……(五)未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违反了该规定。
2. 判决结果(1)涉事学生被处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行政处罚。
(2)涉事学校被责令整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三、案例分析1. 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校园欺凌事件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对学校、家庭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案中,小王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伤害,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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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集锦教师资格证考试对于想要从事教育事业的人来说是一道重要的门槛。
其中,教育法律法规是考试的一大重点。
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应用。
案例一:刘老师的迟到问题刘老师是一位小学语文教师,经常迟到。
校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其进行批评和约谈,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
校长考虑是否可以对刘老师采取停职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辞退教师的措施。
在这个案例中,刘老师多次迟到,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校长已经进行了批评和约谈,而刘老师的行为并未改变,属于情节严重。
因此,校长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停职处分的措施。
案例二:王老师临时请假王老师是高中物理教师,他因家中发生急事,临时请了两天的假。
然而校长认为他的请假时间过长,要求王老师降低请假天数。
王老师认为自己的请假是合理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教师因病、产假、丧事等不能继续上课的情况,可以请假,并应当提前告知学校。
此外,学校还应当为教师提供事假、探亲假等特殊假期。
根据该条例来看,王老师的请假是合法合规的。
在这个案例中,校长要求王老师降低请假天数,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校长应当尊重教师请假的权利,并按照规定进行请假审批。
因此,王老师可以继续请假两天,校长不应该干涉其请假时间。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职责和权益的保障十分重要。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
学校也应当依法对教师进行管理,保障教师的权益。
同时,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在面对违规行为时,需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教育法律相关案例分析题(3篇)
![教育法律相关案例分析题(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6ff49ba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ad.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某中学(以下简称“甲中”)是一所公立完全中学,拥有初中部和高中部。
近年来,甲中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大了教育投入,但由于学校经费紧张,导致学校出现了违规收费的现象。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教学无关的费用。
2021年9月,甲中在开学之际,向学生家长发放了一份《关于收取教育费的通知》,其中包含了以下收费项目:1. 教育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2. 教学材料费:每生每学期500元;3. 课外活动费:每生每学期300元;4. 保险费:每生每学期200元。
该通知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认为甲中的收费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
家长们纷纷向当地教育局反映情况,要求甲中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二、案例分析(一)甲中违规收费的法律依据1.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教学无关的费用。
”2. 《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教学无关的费用。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甲中违规收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甲中违规收费的法律责任1. 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与教学无关的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违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根据《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与教学无关的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教育法规试题、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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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6.《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 小时,小学不超过6 小时.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7 月1 日正式施行.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0.权利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一)单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C )A,优益性B,单方性C,强制性D,执行性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 )A,当地县教育局B,当地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 A )A,目的解释B,文法解释C,历史解释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 D )的规定.A,《教育法》B,《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C,《教师法》D,《青岛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C )A,某教育局局长B,某市市长C,某市公安局D,某乡镇党委书记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一般责任D,行政责任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B )A,教育法律B,教育行政法规C,教育政府规章D,教育单行条例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B )A,司机负责B,某寄宿学校负责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二)多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2分,计20分)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BCD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ABC )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D,罢免校长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BCD )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BC )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ABCD )A,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 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ABCD )A,学前教育B,初等教育C,中等教育D,高等教育1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 ABD )A,警告B,记过C,送劳动教养D,开除学籍三,简答题(共6小题,1-4小题各3分,5-6小题各4分,计20分)1.法的要素有哪些答:(1)法律规则;(2)法律原则;(3)法律概念.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哪几种答: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3.什么是行政复议答: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动.4.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答:⑴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⑵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⑶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⑷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5.简要回答学校的法定义务答:(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6.简要回答教师的法定权利.答:⑴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⑵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⑶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⑷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⑸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⑹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四,案例分析(共2小题,每小题10分,计20分)1.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请问:⑴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⑵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⑶违法主体是谁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案要点:(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第28条等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4)《义务教育法》第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2.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问: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⑵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要点:⑴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⑵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五,论述题(共1小题,计10分)请结合对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学习,谈谈你对建设"平安校园"的认识和建议.二、案例分析1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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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答案见尾页)一、选择题1.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A. 传授知识B. 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C. 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D.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2. 学校在学生管理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A. 教育性原则B. 合法性原则C. 公平性原则D. 强制性原则3.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处理学生的差异?A. 忽视差异,统一教学B. 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进行分层教学C. 只关注优秀学生的成长D. 让所有学生都达到相同的标准4. 教师在对待学生的问题上,应当遵循的教育原则是什么?A.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B.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主体性C.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D. 放任自流,不干预学生发展5. 在教育法律法规中,哪一项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6.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处理学生的隐私权?A. 可以随意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B. 征得学生或其家长的同意后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C. 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D. 只有在学生成年后才能保护其隐私权7. 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应当承担哪些责任?A.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B. 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C.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D. 及时处理校园安全事故8.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A. 公开透明B. 公平竞争C. 择优录取D. 保证公平9.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有心理健康问题,应当如何处理?A. 及时通知家长B. 忽视不管C. 自行进行心理辅导D. 交给学校心理辅导老师10. 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概念是什么?A. 教育法律规范B. 教育法律关系C. 教育法律体系D. 教育法律责任11. 教育法规的制定主体通常是谁?A. 国家权力机关B. 国家行政机关C. 国家司法机关D. 教育行政部门12.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A.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B.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C.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D. 传授专业知识13. 学校在学生管理中应当如何处理学生的纪律处分?A. 随意开除学生B. 根据校规校纪进行纪律处分,并告知家长C. 私下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处理D. 只告知学生纪律处分结果,不告知家长14.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如果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承担什么责任?A. 行政责任B. 民事责任C. 刑事责任D. 以上都是15. 教育法规的效力范围通常包括哪些?A.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B.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事的效力C. 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物的效力D. 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16.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哪些?A.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B.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C.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其他组织D. 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其他组织二、问答题1. 在某初级中学,位学生在体育课上意外受伤,学校应如何处理此事?2. 教师在课堂上调戏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哪项权利?3. 学校是否可以开除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4. 家长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与学校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5. 学校是否需要为所有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6.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侮辱性语言,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7. 学校在放学后组织学生进行课外活动,是否承担责任?8. 学生在学校用餐时发生食物中毒,学校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选择题:1. ABCD2. ABC3. B4. A5. B6. C7. ABCD8. ABC9. AD 10. B11. A 12. ABC 13. B 14. D 15. A 16. B问答题:1. 在某初级中学,位学生在体育课上意外受伤,学校应如何处理此事?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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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案例分析题复习资料1、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不符合。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3、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4、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5、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不合法。
学校不得歧视有不良行为的学生。
6、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
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
"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
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
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
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
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
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
"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
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
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
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7、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后一观点是正确的。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
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8、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
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
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
"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
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
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对。
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
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经过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不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讲,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9、波波很贪玩,经常不完成作业。
一天,波波又没做作业,班主任张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
这时,张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
看见波波还没有补完作业,张老师说:"补完作业才能回家,我一会儿回来检查"。
为防止波波自己偷偷跑了,临走时张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
由于家里的事很多,后来张老师就把波波的事忘了。
天越来越晚,波波一个人在教室里越来越害怕。
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
他拼命地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
波波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波波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张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波波的嗓子已经哭哑了,请问张老师的做法对吗?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少年儿童的人身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
张老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只是因为情节比较轻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否则的话,非法拘禁他人要负刑事责任的。
10、王洋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
在数学课上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
因此,王洋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
请问: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此可见,教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王洋,无疑会对他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老师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
如果老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
11、强强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总是很差。
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
班主任教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多简单的题呀还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
下课了。
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
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了。
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
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肃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
请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荣誉。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因此,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在这件事中,强强班主任的行为已经对强强的人格构成了侵害,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为情节比较轻微,可以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弥补。
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强强人格,还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12、小学三年级有个小姑娘叫扬扬。
两年前扬扬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扬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扬扬抚养费。
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你认为扬扬该怎么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尽管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她爸爸之间的父女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
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她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
13、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
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
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该案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违法主体是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参考答案:(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三款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对义务教育分别家庭和社会方面做了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李某及个体户。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14、“春蕾计划”是哪年开始实施的?其主要目的是什以?为维护女童的受教育权益,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1994年,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积金会联合发起并组织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