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多数当事人_民事诉讼法学-课件(PPT·精·选)
民事诉诉法第07章 多数当事人-PPT精品文档
(二)类型
1、权利义务型必要共同诉讼 各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来存在共同的权利或 义务(连带关系),但这种共同关系或连带关系并 不是因为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上的原因引起的。 2、原因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人之间原本没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但由 于后来发生了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才使得共 同诉讼人之间具有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共同侵权 行为) 注意:并非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引起的诉讼必 然构成必要共同诉讼(如一人同时致数人损害)
7、2019年8月,个体工商户王某将其经营的时装 店交给其朋友齐某经营。齐某在经营过程中,借用 丽人时装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华美时装厂签订了 代理销售其时装的合同。至2019年6月,齐某共拖 欠华美时装厂时装款120万元。华美时装厂多次催 要,但齐某均以该时装店的业主是王某为由拒绝支 付,而丽人时装公司已与佳人时装公司合并为独立 的佳丽时装公司。如果华美时装厂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以谁为被告? A.王某 B.齐某 C.丽人时装公司 D.佳丽时装公司
3、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 领有营业执照,2019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 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 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 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 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
(四)必要共同诉讼的追加 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在起诉时法院发现的,应当通 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 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 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 加为共同原告 被追加的被告,如果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可以 对其缺席判决,但对符合拘传条件的被告,则可以通过 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五)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1、牵连性——一人的行为有利于全体的对全体生效 2、独立性——一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 其他共同诉讼人生效
5.多数当事人_民事诉讼法学
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一)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条件 当事人不但人数众多,且在起诉时人数确定。 1、当事人不但人数众多,且在起诉时人数确定。 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二)诉讼代表人的产生 由当事人推选的方式产生, 由当事人推选的方式产生,既可以由全体当事 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 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 自己的代表人。 自己的代表人。 (三)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诉讼行为的效力 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 效力,但代表人变更、 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 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 的当事人同意。 的当事人同意。
(三)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 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每一个普 通共同诉讼人均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通共同诉讼人均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共同原告可以分别起诉, 1、共同原告可以分别起诉,也可以共同 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应当由人民法 院分别审定。 院分别审定。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人的裁 可以合并作出,也可以分别作出。 判,可以合并作出,也可以分别作出。 2、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只对 其自己有效, 其自己有效,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 效力。 效力。 3、普通共同诉讼人中一人发生诉讼中止 或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其效力只及于该 或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 其他共同诉讼人仍继续进行诉讼。 人,其他共同诉讼人仍继续进行诉讼。
(三)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 存在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纠纷。 1、存在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纠纷。 2、人数众多的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 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诉讼代表人应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3、诉讼代表人应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其他相应的能力以及尽职尽责的品质 (四)诉讼代表人的种类 诉讼代表人可以分为人数确定的诉讼 代表人和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两种。 代表人和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两种。
《民事诉讼法》课件: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课件: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汇报人:日期:•当事人概述•诉讼代理人概述•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行为目•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录当事人概述01当事人是指因民事关系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定义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诉的一方。
分类权利•起诉权: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辩权:被告有权进行答辩,提出自己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事人有权在法庭上进行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
•辩论权•举证权义务•遵守诉讼秩序: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程序,不得干扰法庭正常工作。
•真实陈述: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不得作伪证。
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协助法院查明事实。
•执行判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原告地位:原告是诉讼程序的发起者,其诉讼请求是诉讼程序的核心。
原告应当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在法庭上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地位:被告是诉讼程序的应诉方,其任务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并提出自己的事实和理由。
被告在法庭上同样享有举证权和辩论权。
以上是关于《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概述的内容。
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诉讼代理人概述02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通过委托关系,授权其代表自己在民事诉讼中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分类根据代理权限的来源不同,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代理人,如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委托代理人是指由当事人委托并授权其代理诉讼事务的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不同类型的案件可能对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有特定要求。
资格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代为实施诉讼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当事人报告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等。
第五部分当事人原理教学课件
特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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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破产企业法人的当事人能力。我 国司法解释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 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 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 的机构为当事人。
我国“其他组织”的具体类型:
其他组织,又称为非法人团体。是指合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组织
性质 属于诉讼成立的抽象要件 属于具体的诉讼要件
处理 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不得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
一、当事人适格的概念
◦ 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 讼,有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 告,从而接受对于诉讼标的的判决拘 束的资格。这种权能,被称为诉讼实 施权。适格的当事人又被称为正当当 事人。
六、当事人的变更(更换当事人)
◦ 当事人的变更,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法律的 规定或者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将原诉讼的当事人更换 或变动为新的当事人的一种诉讼现象。
法定的当事人变更
因为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当事人实体权利 义务的转移,而依法发生的当事人变更。
任意的当事人变更
诉讼当中,因为原来的当事人不适格而发生 的当事人变更,是将不适格的当事人换为适格的 当事人
二、诉讼主体要件构成
诉讼主体要件
抽象要件 具体要件
当事人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适格 (诉讼实施权)
三、 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一)诉讼权利能力
◦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
第五章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二)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代表人在诉讼中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权处分实体权利的
诉讼代理人
1.代表人在诉讼中实施诉讼行为或接受诉讼行为,对 全体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2.在处分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时,如变更、放 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撤回诉讼、 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等,则必须取得被代表 的当事人同意
本章教学重难点:如何将程序法上的当事人与实体法上的 民事主体配套联系在一起,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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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当事人
一、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诉讼当事人,简称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
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 人及其相对人。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这是确定当事人的一个基本 标准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具体人数在起诉时尚未确定 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即多数当事人之间没有共同的 权利或义务关系,不存在共同的诉讼标的,但各当事人的诉 讼标的属同一种类 3.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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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代表人的资格与权限 (一)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
1.是本案的共同诉讼人 2.具有一定的诉讼能力 3.愿意担任诉讼代表人 当事人可以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 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关系(本案的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 与否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凡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系的 主体,以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时,都是适 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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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权利主体或非民事法律关系主 体也可以成为适格的当事人
(1)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管理权的人,如遗 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管理人
(2)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有理由的,应同意追加。
民事诉讼法第五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PPT课件
8、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对 方当事人为被告。
9、企业法人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 的法人为当事人。
10、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 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
(二)正当当事人理论 当事人适格(正当当事人)——诉讼实施权(是正当当事人理
论的基础) ——诉的利益(具有“诉的利益”,当事人在本 案中即为正当当事人)
原告所主张的诉讼标的在他所起诉的当事人之间予以解决是 否适当而且有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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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担当 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以当事人的资格,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 事法律关系主体 法定诉讼担当: 1、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 (eg:继承、著作权) 2、基于财产管理权而进行诉讼担当(eg:清算组、财产代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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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 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生产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 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集体企业为共同 诉讼人。
4、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 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 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 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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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理论: 1、意思说:以原告的起诉意图为标准。 2、表示说:以原告诉状写明的被告为准。 3、举动说:以原告的实际举动作为认定当事人的标
准。 4、合格说:认定解决实体法纠纷最恰当的主体为民
《民事诉讼法》课件-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02
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和个人隐私;
03
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诉讼 行为,不得超越代理权 限;
04
在同一案件中,不得同 时担任双方当事人的诉 讼代理人等。
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法定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其代理权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 。
指定代理人
由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指定的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人。通常适用 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通常是指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聋哑人等无法正常进行诉讼行为 的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职责
代表被代理人的利益,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权限内行 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产生与变更
产生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当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由法律规定的人担任法定代理人。 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 讼中。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 上的利害关系,经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而不愿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共同诉讼人
必要共同诉讼人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 判中对各共同诉讼人适用相同的裁判。
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变更也是由法律规定。例如,当被代理人成年后,其父母不再是其法定代理人 ,而由其本人担任。此外,如果法定代理人丧失了代理能力或者不履行代理职责,法院可以另行指定其他人为法 定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责任
权限
《民事诉讼当事人》PPT课件
公民死亡后的名誉权,及知识产权中的 人身性权利,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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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行为能力
1、界定: 2、民事诉讼行为能力VS民事行为能力: 3、状态和时限: 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诉讼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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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定:
所谓诉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所 具有的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 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实施民事诉讼行为的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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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据:
《最高法院意见 》:
67、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 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 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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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诉讼行为的后果:
第一: 该诉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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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界定
(一)界定: (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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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界定: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发生 民事纠纷而导致的民事诉讼以其名义进 行,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并 受人民法院裁判性文书拘束的程序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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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内涵:
第一: 诉讼以其名义进行;
第二:
与民事纠纷所指向的民事权利义务或案 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C、其他组织:成立
终止
规范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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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49条:
第49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 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 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当事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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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问题:李某的要求对不对?张某应否参加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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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法院请求解决争议、保护民事权益。 3.接受法院裁判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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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的称谓
因审级和程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
1.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 原告和被告。
2.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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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特别程序中,称为申请人、起诉人。
4.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若适用第一审程序 审理,分别称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 审第三人;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分 别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原审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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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表人,就是代表人诉讼中的人数众 多一方当事人从本方当事人中推选出的为 维护本方利益进行诉讼的人。 双重地位
由全体当事人推选2-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代表全体进行诉讼,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 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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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王某与李某达成换房协议并已履行。王某 盖在住房门口的小厨房,又卖给了同院的 张某。李某住进该房后,发现小厨房影响 其采光、通风和出入,与张某交涉无结果 之后,遂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 民法院将王某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判决张某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将小厨 房拆除。 你认为在这个诉讼中,王某的诉讼地 位如何?
请问,法官的回答是否正确?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THANKS。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总结词
列举民事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些证据种类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为法官查明案件
事实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总结词
阐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的方法和注 意事项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学 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以习惯法、神明裁判为 主要形式。
近代民事诉讼法学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启蒙思想的传播,近代民事诉讼法学逐 渐形成,以国家制定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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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判的过程。其特点主要包括:适用法律的权威性、被 动性、受制约性等。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2.合理性原则, 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常识;3.司法自制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先例和上级 法院的指导,不得随意裁量;4.司法独立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预。
消灭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联系 因法定原因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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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六章当事人完整版PPT
不符合起• 诉条问件题的:,艺应术当在学收院到产起业诉开状发之日部起与3培0内训裁中定心不是予受否理可。以作为本案被告?
问题:艺术学院产业开发部与培训中心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被告?
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6479亿元,用于水环境修复,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胜诉。 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诉讼能力
• 当事人诉讼能力:又称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 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的法律上的能力。
适格当事人
• 当事人适格,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作为本案当 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适格的当事人,又称为 正当当事人。
• 问题:如何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
【案例】蔡某顶、蔡某连诉永安财产保险公 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合并后的企业法人作为当事人。 《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17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经济与司法公正之间的矛盾 应当追加的原告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 (2)诉讼代表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这与“有诉才有裁判”的诉讼基本原理是相悖的。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民诉法解释》第290条: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法院必须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作出一个裁判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1994年发布):不得将下列人员作为无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学》PPT课件
• 二、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 三、期间的计算
– (一)计算期间的单位:时、日、月、年。 – (二)计算期间的方法 – 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
• 三、先予执行的担保和赔偿
–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 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 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一、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 事诉讼秩序行为的行为人采用的排除其妨害行为的一 种强制措施。
–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4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申请主体不同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
提出
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
权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在起诉前提出申请
• 台湾:诉讼救助者,法院准许无资力支付诉讼费用
之当事人,于法定范围内,暂缓交纳诉讼费用而为 诉讼行为之谓。
• (二)我国司法救助的主要内容
– 1、司法救助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 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 2、司法救助的申请: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 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 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
•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表现形式
–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 1、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 2、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希望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课件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法学与其他学科 的交叉领域,研究民事纠 纷的多元化解决方式及其 相互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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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体法学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实体法学相互关联,实体法学为 民事诉讼法学提供基础理论支持,民事诉讼法学 则保障实体法权利的实现。
与程序法学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程序法学相互交织,两者共同构 成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
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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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原告戊与被告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戊诉请被告己偿还借款本金及
利息。在本案中,原告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己存在借款的事实,并
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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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法官对民 事诉讼法学理论知识掌握不够 深入,导致审判中出现错误。
对策一
民事诉讼法的具体制度
证据制度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
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内容。
A 起诉与受理制度
起诉与受理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的 开始,包括原告的起诉、法院的受
理等内容。
B
C
D
审判程序制度
审判程序制度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再审程序等,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内 容。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 •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 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价值 • 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 民事诉讼法的制度 •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
CHAPTER
01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
民事诉讼法学的定义
《民事诉讼法》课件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课件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汇报人:日期:•当事人概述•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具体表现•诉讼代理人制度•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实践应用目录01当事人概述概念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参加到诉讼中来,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当事人。
特点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并且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是诉讼中最为重要的主体。
当事人的概念和特点权利当事人有权在诉讼中主张、举证、质证、进行辩论,申请回避、上诉、申诉、申请执行等权利。
义务当事人有遵守诉讼秩序、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依法进行诉讼行为等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诉讼地位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自主进行诉讼行为,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诉讼能力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能力02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具体表现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起诉权利原告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争议进行审理。
原告应当在起诉时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答辩权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15日的答辩期,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答辩理由和证据。
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将其证据提交给法院,被告可以在法庭上随时提供证据。
质证权利当事人有权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
质证应当在法庭上进行,并由当事人进行交叉询问。
当事人有权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解。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应当尊重法庭秩序和对方发言权利。
陈述意见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应当客观公正,不得进行虚假陈述或攻击对方。
法庭辩论当事人的法庭辩论和陈述意见VS当事人有权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诉诉法第07章 多数当事人-PPT精品文档
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
一、诉讼代表人制度概述 (一)诉讼代表人概念
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二)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性质
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的,吸收诉讼代理制度的建立起来的独立的诉讼 主体制度 1、与共同诉讼制度的区别 (1)诉讼主体的内涵不同(人数、是否亲自参加) (2)诉讼行为的效力不同(一人的行为是否对他人有效力) (3)裁判的效力不同 2、与代理人制度的区别 (1)诉讼地位不同(是否是当事人) (2)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 (3)产生的根据不同(部分当事人授权对全体有效——全体被代理人 的授权) (4)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代表人和被代表的人一起承担——被代理 人承担)
(四)必要共同诉讼的追加 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在起诉时法院发现的,应当通 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 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 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 加为共同原告 被追加的被告,如果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可以 对其缺席判决,但对符合拘传条件的被告,则可以通过 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五)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1、牵连性——一人的行为有利于全体的对全体生效 2、独立性——一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 其他共同诉讼人生效
案例分析: 花城市某单位退休干部区礼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儿安度晚 年。1993年2月区礼华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 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住房都很宽裕,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 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 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2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 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因龙家一时凑不出2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 个月后交付。2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区家兄弟 多次催促龙甲,龙甲推说自己没钱,让他们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龙乙正 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兄弟向龙乙索款又未果。区家三兄 弟于是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 家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3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绍 富出差在外,龙乙便与区绍宽、区绍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 乙支付18000元作为购房款给区家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绍富时,其以当时 自己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2万元支付。 (1)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2)法院受理时将区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3)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 (4)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