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高管管理办法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公司高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市场总监等。
二、职责与职权
1. 高管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业务计划。
2. 高管人员应具备决策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定,但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
律法规。
3. 高管人员应具备人事任免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个人表现进行合理配置。
4. 高管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权,合理规划和使用公司资金,确保财务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三、考核与激励
1. 公司应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高管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高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
2. 高管的薪酬结构应与其绩效挂钩,实行动态调整,以激励高管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对于表现突出的高管,公司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股权激励、年终奖金等。
4. 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公司规定的高管,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聘。
四、培训与发展
1. 公司应为高管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培训,包括领导力培养、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
2. 高管应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 公司鼓励高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分享经验和知识,共同推动公司进步。
五、监督与问责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高管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司利益的保护。
2. 高管在工作中应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3. 高管应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公司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企业高管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高管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配合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工作,履行高管的管理职责。
三、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 具有高等教育背景,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或相关职务;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4.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 具有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能够承担高风险决策。
四、高管人员的职责
1. 领导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确保公司目标的落实;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各项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3. 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和激励;
5. 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收支平衡和财务稳健;
6. 负责公司对外公关和业务拓展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7. 回答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提问,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8. 完成董事会和股东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高管人员的权利
1.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
2. 表决公司的决策,并有权拒绝执行不合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决策;
3. 享有公司的各项权益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4. 参与公司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的管理经验和技能;
5. 出国考察、学习的机会;
6. 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高层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层人员管理,促进公司的稳定与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层人员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具有独立财务权力和管理职责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层人员应当遵循公司章程、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高层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领导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公司高层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公司监督,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配合董事长、总经理完成公司战略目标。
第六条公司高层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财产。
第七条公司高层人员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标准,监事会、董事会可以对高层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董事会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应当合法、合规地履行其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等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根据公司利益,忠诚履行其法定义务。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需求,设立专门委员会,配合总经理完成公司业务。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高层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选举产生高素质的董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监事会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监督公司高层人员履职情况。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独立监事等组成,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其监督职责。
公司高管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高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的行为和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管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履行公司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高管应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学习、创新,推动公司业务的顺利运行。
第五条公司高管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与公司客户、供应商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高管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七条公司高管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决策,积极执行公司战略,推动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高管应当严格管理公司财务,确保公司资金用途合法合规,杜绝挪用公司资金行为。
第九条公司高管应当保护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声誉,不得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高管应当尊重公司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一条公司高管应当注重团队合作,推动部门协同,共同完成公司业务目标。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应当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二章公司高管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承担最终决策权力,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法定职责,全面了解公司业务情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策,领导公司管理团队,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负责公司相关职能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目标的实现。
集团高管管理制度
集团高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高管的管理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的高管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高管选拔
1. 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
2. 集团应按照程序公平选拔高管人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高管人员的选拔应当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相一致。
四、高管任职
1. 高管人员任职前应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签订书面合同。
2. 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3. 高管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违规牟取私利。
五、高管离任
1. 高管人员应在规定的离任程序下离职,不得擅自辞职或离职。
2. 离任高管人员应及时交接工作,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离任高管人员离职后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为,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侵犯公司利益。
六、高管考核
1. 集团应建立健全的高管考核机制,对高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2. 考核内容包括领导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
3. 高管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激励和晋升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高管奖惩
1. 高管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决策和规定。
2. 对表现优秀的高管人员应给予适当奖励和激励,激发其积极性。
3. 对违规违纪的高管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和纪律处理。
八、附则
1. 集团高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所有。
企业高层 人员 管理制度
企业高层人员管理制度
一、高层人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高层人员的选拔与任用
1.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模,制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高层人员的选拔条件和评定标准。
2. 选拔高层人员应当根据其综合素质、业绩、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面试、考核、调研等方式选拔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3. 任用高层人员应当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高层人员的薪酬与其贡献和成绩挂钩。
(二)高层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1. 建立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员工行为、团队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开展改进和提升。
2. 设立激励机制,可以通过薪酬奖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股权激励等方式激励高层人员,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在考核过程中要注重关注人才潜能的发掘和激励,激励高层人员持续学习和成长,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高层人员的转岗与晋升
1.根据企业的战略需求和人才储备情况,合理安排高层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调整,确保人才与岗位匹配。
2.定期开展高层管理人员能力评估,及时发现人才潜能,根据业绩和潜力确定晋升计划,促进人才成长和激励。
3.激发高层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重视团队协作,促进高层管理团队的整体提升和发展。
(四)高层人员的带队和团队建设
1.高层人员要注重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促进团队有效协作,实现共同目标。
2.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确保高层管理团队的工作高效、有序。
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高管任职资格是企业选拔和任用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管理层的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高管任职资格的管理,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资格要求
1. 教育背景: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管理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
2. 工作经验: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相关行业或部门的管理经验;
3. 综合素质: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领导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求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选拔程序
1. 职位发布:公司将发布高层管理职位的招聘公告,明确职位要求和选拔流程;
2. 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3. 笔试面试: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参加公司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环节,以考察其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4. 考察背景: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资格背景的详细考察,
以核实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
5. 终面选拔:通过前述环节的初步筛选后,将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
最终的综合考察和面试,以确定合适的候选人;
6. 决策与任命:最终选定的候选人将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决策,并正式任命其担任高层管理职位。
四、任职期限与绩效考核
1. 任职期限: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两年,到期后可续聘
或重新选拔;
2. 绩效考核:公司将定期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依据其工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自律与监管,根据《高管守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层的高管。
3 管理职责
3.1高管的人事行政关系挂靠在公司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日常行政、人事方面的管理及后勤服务,如会议通知、文件传递、票务、车辆安排、物品领用等。其中,第一类高管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第二类高管由所兼职经营单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3.2*归口管理“点(*)控线(高管)”的工作流程,部门应设置专人负责高管考勤、周工作记录的收集与汇总,牵头组织高管月度考核。相关部门提供考核数据,考核结果经*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薪酬发放。
3.3 高管个人费用的开支标准和预算额度,由财务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拟订,报*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控。
4 内容
4.1 日常管理
4.1.1考勤管理
①高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注,新劳动合同法定义: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从加强内部沟通和协同管理需要出发,原则上要求上午上班最迟不得晚于9:00,下午上班最迟不得晚于15:00。
② *归口掌握高管的出勤状况。除请假与出差的情况外,如高管当日不能在上述时间到达工作地点,须向相关工作人员报备(其中,第一类高管由*专职管理员负责记录,第二类高管情况由所在经营单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并向*专职管理员报备)。
企业高管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企业高管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高管行为,提高企业治理效率,加强对高管队伍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高管队伍,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高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章程和高管行为准则,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四条高管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第二章高管选拔任用
第六条高管选拔和任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科学、依法的原则进行,择优选拔。
第七条高管选拔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高管任用应当经董事会决定,任命前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任命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高管任期原则上为三年,到期后可续任或重新选拔。
第十条高管任命后,应当接受企业相关部门的培训,熟悉企业情况,了解企业文化。
第三章高管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高管享有依法获得的权利,有权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高管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服从总经理的统一指挥。
第十三条高管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高管应当维护企业形象,增进内部员工之间的合作,维护员工权益。
第四章高管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高管应当接受企业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
第十六条高管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绩效好的高管将获得奖励,绩效差的高管将受到处罚。
第十七条高管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下属企业(定义见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高管)管理流程,加强对下属企业高管的选拔、聘任、调动、免离职等方面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由集团直接管控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集团取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及集团为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而设立的事业部平台(集团直管的具体企业见附件1 )。
第三条企业高管是指下属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上市公司董秘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参股企业中集团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高管还包括集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下属企业董事长、派出董事、派出监事作为企业高管,按照《**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企业高管的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前集团人事预审制度 ,即所有需提请下属企业董事会决策的人事提案,在提交下属企业董事会表决之前,均需报集团预审。凡未经集团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人事提案,均不能提报至下属企业董事会表决。
第五条在收到下属企业人事提案后,集团主管领导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调研,形成审核意见后报集团总裁核准 .预审过程要快速、高效,预审结果要科学、合理。预审应在自收到提案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提报企业反馈,确实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反馈预审结果的,应与提报企业充分沟通, 达成最终反馈时间。
第二章推荐与选拔
第六条推荐程序
(一)下属企业总经理由集团总裁班子或者下属企业董事长推荐,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由集团财务管理总部推荐,其他高管由下属企业总经理推荐。集团人力资源总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高管评议程序。
集团高管管理办法
一百集团高管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核心团队建设,健全集团高管人员的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及属下各公司。
高管职位分类,包括:
(一)集团总部:副总裁、总裁助理/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
(二)事业部: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监/事业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三)各公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职责
集团是高管人员管理的决策机构:
负责高管人员管理政策的制定、优化及调整;
负责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任免、考评;
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考评等工作;
事业部(公司):
依据本办法,落实本部(公司)的高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组织推荐本公司高管人员储备人选;
开展高管人员公司层面的考评工作;
提供关于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和政策的优化建议;
协助集团开展公司层面的高管人员的培养工作。
第三章高管人员任职要求
高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一)对公司高度忠诚,认同行业发展、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备全局意识,服从公司安排;服从公司整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
(三)身体健康;
(四)员工素质能力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章高管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所有高管人员由集团发文任免:
(一)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事业部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二)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由总裁助理提请,董事长审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一、背景
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他们负责制定企业战略、管理团队、招聘人才、制定预算、监督运营等。而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层,对于他们的管理也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二、管理原则
1、明确职责和权利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应该明确规定,使其在公司运营中得到正确的指导和限制。管理人员应该清楚自己所管辖的部门或责任范围。
2、奖励与惩罚
明确奖励和惩罚制度,及时奖励出色表现的高管,对高管失误的行为进行惩罚,以鼓励好的做法并纠正错误。
3、聘用与考核
招聘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设定明确的标准,以免出现失误。选择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才,加强培训与管理。
4、设立理性目标
在制定企业战略时,应该设立可行和明确的目标,明确高管的责任和方向。为了实现目标,应该采取实用的方法,并设计监测和反馈机制。
5、设立正常通信渠道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必须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和他们与下属之间的良好沟通渠道。这将有助于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与其他员工配合,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三、管理办法
1、结合企业战略制定管理原则
管理办法取决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如果企业主打产品创新,那么重要的管理原则将在于如何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
2、设立稳定的薪资调整机制
股权、期权、股份分红是高管薪酬调整的方式,这也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激励方法。需要设立公正的薪资体系和激励机制,同时保证奖惩分明,提高人员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搭建内外交流平台
在公司内部建立正常沟通渠道,搭建内外交流平台,允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行业会议和讲座,通过交流和沟通来提高管理能力,改善管理水平。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集团领导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列中层管理人员:
(一)集团总助级领导:集团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二)集团中层正职:集团总部部门主任、总经理;所属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集团中层副职:集团总部部门副主任、副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含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财务总监。
第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市场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第二章职数设置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职数实行编制管理。
(一)总部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职数纳入总部人员编制一并管理,以集团核定结果为准。
(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
1.董事会成员一般为3~5人,设董事长1人。因规模较小未设立董事会的,设执行董事1人。
2.经理层成员一般为3~5人,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3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1人。
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班子职数的,由集团专题研究。
第五条 所属企业班子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总经理进入董事会。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要有坚定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高管管理,提高企业高管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具有决策权和业务主管权限的其他管理人员,具体管理人员名单由董事会确定。
第三条企业高管管理工作应坚持自愿自觉原则,全面落实企业目标责任制。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先,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责任: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责任。董事会应当做到决策独立、审议透明、权责明确,承担公司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和关键决策。
第五条董事长职责:董事长是董事会的主席,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确保决策有效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等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职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依法行事,保证经营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七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具体职能部门或业务板块,按照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负责实施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任免和考核
第八条董事长、总经理任命和解聘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解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议,并经董事会正式决策。
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终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激励和约束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公司建立了薪酬激励计划,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激励其为公司利益最大化提供贡献。
第十一条纪律约束: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处置。
公司高层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层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促进公司高层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公司高层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 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3.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5. 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
6.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利益。
第五条公司高层人员享有以下权限:
1. 对公司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3.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4. 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免、奖惩;
5. 依法对公司财务、资产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
第六条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
第七条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职责、工作业绩、公司效益等因素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高层人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
2. 年假、病假等带薪休假;
3. 健康体检、培训进修等福利;
4. 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福利。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
第九条公司建立激励机制,对高层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第十条公司建立约束机制,对高层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大全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勤奋务实、团结坚强、清正廉洁、具有领导现代企业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公司助理层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机关部门)负责人、直附属单位负责人、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由公司公司党委和公司公司管理的正、副处职领导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四条 公司公司助理层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位)
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公司党委、公司公司管理。其中,第三采油厂、井下作业公司下属单位(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公司党委、公司公司统一管理下,由本单位党委、本单位协助管理。
第五条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由公司公司委派或推荐并按有关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由公司公司党委、公司公司管理。
第六条 根据公司公司党委和公司公司的要求,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履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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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集团高管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核心团队建设,健全集团高管人员的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及属下各公司。
高管职位分类,包括:
(一)集团总部:副总裁、总裁助理/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
(二)事业部: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监/事业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三)各公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职责
集团是高管人员管理的决策机构:
负责高管人员管理政策的制定、优化及调整;
负责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任免、考评;
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考评等工作;
事业部(公司):
依据本办法,落实本部(公司)的高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组织推荐本公司高管人员储备人选;
开展高管人员公司层面的考评工作;
提供关于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和政策的优化建议;
协助集团开展公司层面的高管人员的培养工作。
第三章高管人员任职要求
高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一)对公司高度忠诚,认同行业发展、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备全局意识,服从公司安排;服从公司整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
(三)身体健康;
(四)员工素质能力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章高管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所有高管人员由集团发文任免:
(一)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事业部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二)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由总裁助理提请,董事长审批;
(三)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监/事业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由事业部总经理提请,集团审批。
第七条高管人员任命的程序
(一)提请:当出现高层岗位空缺或新设立高层管理岗位,由相应提名资格机构或资格人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高层干部任用申请/审批表》
2. 该岗位职位说明书
3. 候选人详细履历
4. 候选人业绩简述
5. 候选人提供个人能力与业绩自述
(二)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岗位匹配度;
(三)评估:
1. 集团总裁、副总裁候选人由集团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中心实施对提名人选的岗位胜任度评估;
2. 其他高层岗位候选人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评估;
(四)审批:
1.集团总裁、副总裁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其他高层岗位,由集团总裁组织相关副总裁讨论并形成审批决策;
(五)公示: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发布任职公示,公示同时在集团总部、岗位所在机构和原任职机构进行,公示期为7天。
(六)任命:集团发布任命文件,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安排工作交接。
(七)手续办理:干部需在任命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完成人事调转手续,到新职务所在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在职高层干部和拟任用高层干部出现下列情形,不得继续留任或任命:(一)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包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人员,或者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提供便利与协助;
(二)重大责任事故:因失职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经济、声誉等);
(三)绩效考核或能力考核确认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因个人原因,自身要求辞去现有职务;
(五)公司机构调整无合适岗位;
(六)达到公司规定的年龄界限;
(七)没有完成接班人的培养;
(八)公司认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高层干部免职流程
(一)提请: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职位调整、员工考核等情况,各提请资格机构和资格人提出《高层干部免职/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同时附上《免职说明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范围:
1. 业绩或能力说明;
2. 相关问题调查报告(错误、过失等);
3. 组织机构或部门变动情况;
4. 其他原因。
(二)审批:
1. 集团总裁、副总裁的免职申请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 其他高层干部的免职申请由集团总裁审批。
(三)免职谈话:审批决策结束后,由董事会、集团总裁或其授权人对免职人员开展免职谈话;
(四)发布文件:审批决策结束后,有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免职文件;
(五)手续办理:干部需在免职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和人事手续,到指定部门报到。
第六章高层干部的考评
第十五条高层干部考评主体
(一)高层干部的考评由集团统一组织,每年一次;
(二)人力资源中心依据集团要求组织实施高层干部的考评。
第十六条高层干部考评的流程
每年10月份制定并发布《在职高层管理干部考评方案》;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考评方案组织本公司高管的考评材料,并开展公司层面高管的考评工作;
(三)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考评述职会议和相关评估工作;
(四)人力资源中心整理评估结果,上报集团总裁;
(五)集团总裁或分管副总裁安排相关人员针对高管的考评结果开展考评面谈。
第十七条高层干部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用于高层干部人事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用于高层干部培训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高层干部的储备和培养(待讨论)
第十八条高层干部储备人选选拔周期和范围
(一)集团每年度开展一次高层干部储备选拔工作;
(二)高层干部储备人选的选拔范围为集团范围在职中高层管理干部,上年考评结果达到优秀以上;
第十九条高层干部储备人选选拔流程
(一)集团发布高层干部储备选拔工作通知,明确选拔时间、对象、形式等具体安排;
(二)各公司以组织形式推荐本公司符合储备要求的人选,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中心;
(三)人力资源中心初步审核被推荐人选的材料,并组织选拔评估;
第二十条高层干部储备人选的培养
(一)培养机构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内容和方式
(四)培养结果的评估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不得返聘为公司高层管理干部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本办法任职必要条件的在职人员,两年内需取得任职要求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在职高管年龄超出本办法的,由集团统筹安排其岗位人选的变动计划。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生效,公司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情况,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办公会议。
高管人员的选聘、任免和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公司法和诚志股份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公司人事垂直管理的工作原则,为使本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规范化,其选聘、任免和考核均依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高管人员,不包括由股东和董事会选聘的董事会成员、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具体分为三部分:
A类:公司总监、副总裁、总裁助理统称为总部高管人员。
B类:管理平台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所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和管理平台财务和人事负责人统称为部门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