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魏哲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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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9.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施行日期】2019.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赵赫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财〔2019〕336号)收悉。

经审查,赵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9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施行日期】202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刘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20〕228号)收悉。

经审查,刘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22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3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施行日期】2020.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鲍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0〕82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鲍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马超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931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马超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931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马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马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93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马超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太保产〔2019〕55号)收悉。

经审查,马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0月1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原农险豫发〔2020〕356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男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9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9.2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904号
•【施行日期】2019.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904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核准李杰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财险豫发〔2019〕361号)收悉。

经审查,李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9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关于魏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关于魏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关于魏均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19
•【字号】淮北银保监复〔2021〕21号
•【施行日期】202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关于魏均任职资格的批复
淮北银保监复〔2021〕21号
大家财险安徽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魏均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大家财险皖发﹝2021﹞2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魏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魏均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页无正文)
2021年4月1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原农险豫发〔2020〕356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男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陈雷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143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陈雷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143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陈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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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陈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4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雷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1〕122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29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0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33号
•【施行日期】2020.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33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王洪涛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财险请示〔2020〕15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洪涛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7月6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志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志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志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00号
•【施行日期】202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志勇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00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关于核准张志勇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0〕13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志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张志勇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0年6月22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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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赵赫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财〔2019〕336号)收悉。

经审查,赵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9月2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9.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施行日期】2019.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赵赫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98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赵赫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财〔2019〕336号)收悉。

经审查,赵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9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509号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张超男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原农险豫发〔2020〕356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男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吴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吴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吴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0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358号
•【施行日期】2021.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吴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358号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吴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华海〔2020〕50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剑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9月8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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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鲍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0〕82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鲍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3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施行日期】2020.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鲍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2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鲍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0〕82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鲍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0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张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张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张宏伟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50号
•【施行日期】201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张宏伟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50号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张宏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亚太财险豫〔2019〕15号)收悉。

经审查,张宏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2月28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存伟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448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存伟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448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存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0.10.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施行日期
2020.10.30
文号
豫银保监复〔2020〕448号
主题类别
行政许可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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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李存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448号
河南智行慧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智行慧通字〔2020〕第14号)收悉。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存伟河南智行慧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0年10月3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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