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光武帝刘秀加强东汉统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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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光武帝刘秀加强东汉统治的措施

政治:

(1)退文臣,进文吏。严格控制监察诸侯王和外戚。

(2)加强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原为皇帝的秘书机构。汉光武帝时,加强了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设有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台正副长官。下设六曹尚书。尚书台专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而原来的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也分别该给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不再掌握实权,故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之说。而九卿的事务也多为尚书所分割。

(3)通过御史台、司隶校尉和刺史制度加强监察。

御史台汉光武帝时,御史台原长官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主管工程,其实际长官为御史中丞。下设治书侍御史二人,负责解释法律条文;另设侍御史十五人,负责接收百官奏事,监督百官。

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始于汉武帝时期,至汉成帝时废除,汉光武帝时又重新设立,其既是地方官,又是京官,主要负责监督除了三公外的文武百官和统领本州事务。其下设从事史十二人。在朝见皇帝时,位列九卿之上,与尚书令、御史中丞专而坐,号为三独坐。

刺史刺史制度始建于汉武帝时,汉武帝为了加强地方监察,将全国划为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无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州刺史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可以监察州郡长官和王国相,也可以监察诸侯王,年底奏报于皇帝。刺史职位较低,但巡行时代表中央。汉光武

帝时发展了刺史制度,除了司隶校尉统领的弘农七郡、右扶风、左冯翊外,全国被划为十二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与汉武帝时不同,东汉刺史拥有自己的治所,另外东汉刺史监察州郡,遇事可以直接奏报于皇帝,不需要经过三公。由于汉光武帝时,刺史有了自己的治所,遂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军事:合并县,削减官吏,废除郡国都尉官和都试制度,增强中央军的力量,地方上主要建设黎阳营和雍营两支军队。

经济:(1)释放奴婢,刘秀曾先后六次颁布释放奴婢的诏令,为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劳动力,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2)安辑流民,假民田苑,发展屯田,提倡垦荒

(3)赐民爵、粟帛,赈济灾民。

(4)实施度田政策,但因大姓兵长的武装反抗,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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