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 施 意 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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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

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共青团2008~2010年基层建设规划》的实施,积极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遇到的新问题,全面提升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团的各项功能的基本途径,是团的全部活力的根本标志,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共青团历来高度重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近年来,局团委先后制定了《共青团2005~2007年基层建设规划》、《共青团2008~2010年基层建设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团建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问题: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青年群体的发展变化;有些基层团组织还存在着工作无序、职责不明、制度不全等方面的问题;一些基层团组织内在活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基层团组织的

吸引力、凝聚力与战斗力的提升,而且还制约着基层团的工作的持续发展。对此,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当前共青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原则,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推动基层团的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创新团的基层组织设置,不断巩固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为实现共青团事业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工作目标

1、力争到2010年底,在全局90%以上达不到建立团支部条件的基层单位成立共青团青年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团青工作小组”),其中开发与科研系统、社区与文卫系统“团青工作小组”设置应达到100%。通过“团支部+团青工作小组”这一新的基层组织模式,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对团员青年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基层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本文件中关于基层团组织任期、选举等相关规定,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组织制度长

期坚持执行。

3、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团支部+团青工作小组”这一新的基层团组织设置模式和建设工作正式纳入到本单位“三基”工作整体规划考核体系中。

四、工作重点

(一)努力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基层团的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1、规范团的组织建设。(1)组织设置。各基层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有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可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2)健全班子。各基层团组织的班子,原则上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基层团委一般由7至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团总支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团支部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3)按期换届。基层团支部(团总支)每届任期二年,基层团委每届任期三年,二级团委每届任期四至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没有按时换届的基层团组织要在2009年12月之前完成换届工作,如需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可超过半年。

各二级团委要在基层换届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4)严格选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团委书记、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必须经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基层团委书记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含28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也可相应放宽年龄,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年龄3周岁,如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年龄3周岁的必须经局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竞选。关于二级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如确因工作需要超过32周岁的必须经局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任命。取得局团委颁发的“基层团干部任职资格证书”的青年应优先考虑。

2、规范团员教育管理。(1)团员教育。各基层团组织应强化团性意识教育,以上团课和定期召开团员青年见面会、恳谈会等形式,采取报告会、讨论会、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方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意识、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2)团员管理。各基层团组织应建立工作台帐,每年修订团员青年花名册,以全面掌握团员青年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搞好团员青年的登记和统计工作,管理好团员档案,及时接转好团员组织关系,做好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3)双推工作。各基层团组织应按照中

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要求,每年向同级党组织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和推荐优秀团干部见习党政副职的工作,并努力取得实效。对于工作环境较好的单位,局团委鼓励其积极开展“基层党政副职兼团支部书记岗位竞聘”试点工作。

3、规范团内管理制度。(1)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各基层团组织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选举产生团的各级干部。(2)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团组织应保证团内组织生活的经常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根据行业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灵活建立相应的团内学习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团员定期参加团的组织生活。(3)团费收缴制度。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好坏的重要方面。各基层团组织应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团费,每年向全体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并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缴团费。(4)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团的工作档案是基层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团组织应确保基础资料齐全、《基层团组织工作记录本》和《团费收缴记录本》记录清楚、上级文件与有关资料保存完备,以确保工作职责明确、阵地管理制度健全、家产帐目清楚完整。档案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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