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产品折扣表1xls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xls
协议供货中标产品览表配置清单及供货清单

未装配
后排座椅整体放倒:
未装配
玻璃/后视镜:
前风窗双夹层式绿色安全玻璃,后风窗钢化式绿色安全玻璃/电动调节式外后视镜。左侧为变曲度反射镜,右侧为平面反射镜
后排座椅按比例放倒:
行李箱内操控式4/6分折叠后座椅
前电动车窗:
装配
手动空调:
装配
后电动车窗:
装配
自动空调:
未装配
防夹手功能:
四门电动防夹
未装配
后排侧遮阳帘:
未装配
蓝牙系统:
未装配
遮阳板化妆镜:
装配
车载电视:
未装配
感应雨刷:
未装配
车载电话:
未装配
其他配置
真皮换档手柄
真皮手制动杆
防侵入式制动踏板
高位刹车灯
折叠式遥控钥匙(车门和行李箱)
伺服钥匙系统
遥控开关玻璃窗
油箱盖内开装置
供货清单(马自达6-2.0L手动型和马自达6-2.0L超豪华型)
装配
同色后视镜:
装配
运动版包围:
未装配
同色防擦条:
装配
铝合金轮毂:
装配
动力、传动参数
排量(ml):
1999
驱动方式:
前轮驱动
工作方式:
火花塞点燃
助力类型:
感速型动力转向系统
气缸排列型式:
直列
最大扭矩(N.m)/转速:
183/4000
气缸数:
四
发动机特有技术:
可变气门正时控制
每缸气门数:
16
燃油标号:
实体盘
遥控钥匙:
装配
轮胎规格:
轮胎205/55R16
无钥匙启动系统: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网上操作流程目录一、采购人登录: (22)二、功能模块: (22)2.1协议供货采购管理: (22)2.1.1我要采购: (22)2.1.1.1完全自主采购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2完全委托中心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完全委托中心采购委托 (1313)2.1.3完全自主采购委托 (1515)2.1.4所有采购列表 (1616)2.1.5定标管理 (1818)2.2合同管理: (2020)2.2.1合同管理 (2020)2.2.2完全自主合同管理 (2121)2.3合同验收报告管理: (2222)2.4满意度管理: (2323)2.4诚信评价: (2424)附件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查询网站:…….………………- 28 -附件二、协议供货采购委托单…………………………………….- 29 -附件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流程图…………………………….- 30 -一、采购人登录: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竞技平台,网站为:(/website/Index.aspx)。
点击左侧:采购人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口令,点击登录。
二、功能模块:2.1协议供货采购管理:协议供货采购管理包括:我要采购、委托管理、所有采购列表、定标管理,共4个功能模块。
2.1.1我要采购:2.1.1.1、完全自主采购这种采购采购人直接下委托给供应商,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建立合同,采购人审核合同。
(一)采购范围:1、信息化类产品协议供货: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投影设备(投影仪、投影幕、电子白板)、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摄像摄影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正版软件(操作系统软件、杀毒软件、通用办公软件)、网络设备(防火墙、交换机、UPS、磁盘阵列、服务器、KVM设备、路由器)、速印机。
2、电器设备:空调(包括分体壁挂式空调、分体柜式空调、机房空调)、电视机、电热水器。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方便基层采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04]10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六月十三日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采购人)实施协议供货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以下简称协议供货),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国税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通用或特定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的最高限价(协议供货价)、价格折扣率(优惠率)、规格配置、服务条件等采购事项,并由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国税系统,统一与各中标供应商签署协议供货协议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由采购人根据部门实际需要, 按照规定程序,选择具体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确定中标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并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协议供货范围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凡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货物,均适用协议供货采购。
国税系统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由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国税系统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确定。
关于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的有关说明

协议供货商申请签署的每一个合同在系统中都会生成“唯一且对应的”电子合同及货物验收单,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直接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合同管理系统核查合同的真实性。为利于审计核查,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各单位在执行采购时应要求协议供货商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而协议供货合同上的水印,只是与采购中心其他类型的合同相区别的一种底纹,并不是辨别合同真伪的正确方法。
关于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的有关说明
1.什么是协议供货?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办公设备的品牌、机型、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售后服务条款,并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各部门在日常零星采购这些办公设备的时候,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产品范围内自行选择。
采购中心已经委托了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协议供货最高限价”进行调查核实及模拟市场询价,欢迎各部门及关心协议供货制度发展的各界人士在发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在同等可比条件下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及时向采购中心反映。
5.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的售后服务条款如何查询?
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进入协议供货专栏查询产品售后服务条款。
20.如何进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系统?
采购中心将赋予每个中标的设备生产厂商登陆合同管理系统的权限,再由其按照投标文件中推荐的协议供货商范围赋予其签订合同的权限。各部门暂时无需用户名和口令即可登陆合同管理系统。
21.上期入围的采购机型而本期没有中标入围的可以采购吗?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商品操作指南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商品操作指南1、商品必须登记入库吗?是的。
未登记入库的商品不得上柜销售或参与竞价(含团购)。
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系统将自动建立商品库,并按财政部规定的品目分类标准和电子卖场的商品分类标准对登记的所有商品进行分类、去重。
运营商将对登记入库的商品进行形式审查,并不间断对入驻供应商的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在后台进行跟踪比对,问题商品将标记为“自有商品”,在3个工作日内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入驻供应商。
2、什么是厂商商品、自有商品?供应商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系统将标记为“品牌商品”。
拥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商,可授权其他入驻供应商代理其品牌商品或提供相关的服务认证,并承担商品质量、价格的管理责任。
授权代理商只能从品牌商的商品库中选择“品牌商品”登记入库,执行品牌商登记的最高限价。
“品牌商品”类似于过去的“协议供货商品”,在电子卖场中具有较高的可信度,采购人下单购买的可能性较高,建议代理商邀请品牌厂商入驻授权,以提高商品的可信度。
无注册商标、参数配置或服务内容与品牌商不一致、最高限价高于品牌商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无法验证、入驻供应商加入行业协会但核心参数不全的商品,系统将自动标记为“自有商品二采购人可以购买“自有商品”,但卖场将自动同步发布非常公告,采购人除非有充足的理由下单采购,否则很难解释。
3、商品登记入库需要提交检验报告吗?不需要。
供应商的任何商品都可以登记入库,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品不得上柜或参与竞价。
但是,通过检验的商品更具竞争力。
卖场向采购人提供按标准筛选排序的功能,竞价还可以将标准作为采购需求,符合各种标准的商品将更具竞争优势。
供应商可向入驻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商品,确认商品符合标准,也可以登记合法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来证明符合标准。
品牌商已通过检验的商品,其他入驻供应商登记时无需再申请检验或提供检验报告。
4、直购商品上柜如何报价?直购商品上柜报价,首先成交价应尽可能低于其他入驻供应商。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操作流程

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实行一次招标,分批供货,并以财政部门的文件形式将协议供货内容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按规定直接与协议供应商联系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
这种方式能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便于财务结算、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市已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空调、办公用纸、车辆维修、车辆保险、汽车轮胎、部分车型的公务车采购等。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确定的,应当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
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
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的一般程序如下:1、确定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每年或每两年确定2-3家中标供应商、若干品牌,每一品牌确定若干系列的型号(技术规格),保证采购人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采购所需的商品品牌、型号和中标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应优先考虑采购节能产品。
2、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网站公布的供应商各项具体承诺,直接与协议供货供应商接洽,确定需购买设备的品牌、机型、价格及售后服务条款等。
公布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应“货比三家”,充分比较各品牌设备的性能、服务,并对成交价格按不高于公布的中标价格商谈确定。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协议供货标的)(供货范围为:国家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以内,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下半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公开招标中标项目、品牌型号、配置)。
甲方: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生产制造厂家经销资格授权证明,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供货招标文件;、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生产制造厂家经销资格授权证明;、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投标数据的真实性、中标产品、履行框架协议和合同情况进行核查。
、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
、甲方采取认为适当的方法向采购人公布乙方中标货物价格、服务承诺等与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
、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道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购买非中标货物、配件或超出投标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对采购人在购买中标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中标价格购买中标货物和现金交易。
二、乙方的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价格或折扣向采购人销售中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供应商操作手册(协议供货)-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

供应商操作⼿册(协议供货)-中国政府采购⽹⾸页协议采购⽹上操作业务供应商操作⼿册⼆〇〇九年六⽉⼴西壮族⾃治区政府采购中⼼⼀、维护商品品牌(⼀)操作流程图(⼆)录⼊品牌信息点击【维护品牌信息】的⼆级菜单中【录⼊商品品牌】,进⼊录⼊信息页⾯:图8特别提醒:请点击“品牌名称”后的选项,在弹出窗⼝中查询是否有您将录⼊的品牌信息,如图:图9如果有该品牌,则请在列表中选择,如果没有,则请在输⼊框内选择。
商品分类是显⽰在“⽹上采购|浏览商品”页⾯中的标题项。
如果,您的品牌选择错了商品分类,则采购⼈⽆法从正确的浏览分类中,查询到你的商品信息。
请认真选择。
如果,您的商品品牌已经选择了商品分类,但选择有误的,请到“维护品牌信息”中修改。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成功后,您会收到提⽰信息,此时,您的品牌信息已经成功提交!请等待审查。
(三)维护品牌信息特别提醒:只有被采购中⼼指定为该品牌的维护商,才拥有维护品牌的权限,在维护商品品牌列表中才可以显⽰该品牌信息。
如果你具有该品牌的维护权限,则可以做以下操作:您已经指定你为该品牌的维护商,可以点击【维护品牌信息】的⼆级菜单中【维护商品品牌】,在维护品牌信息对该品牌做以下操作,如下图:图10商品品牌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执⾏“查看”和“查看历史”操作。
如果你想变更品牌信息,请选择品牌后,点击“变更”,填写变更后的信息提交,品牌信息就会提交到采购中⼼等待审核,如下图;特别提醒:如果你在变更品牌信息,⽽采购中⼼还没有审批之前,您可以撤销对品牌信息的变更,点击“取消变更”。
图11如果该品牌已经不存在或者该品牌下的所有商品不再售卖,则可以对该品牌申请报废,请选择品牌后,点击“报废”,品牌报废申请会提交到采购中⼼等待审核。
特别提醒:如果你在品牌信息申请报废,⽽采购中⼼还没有审批之前,您可以撤销对品牌信息的报废申请,点击“取消报废”。
如果你想查看该品牌的维护历史,请选择品牌后,点击“查看历史”。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附件1: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甲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编制了辽宁省省直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ZC20080228,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乙方依法获得了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全部相关文件文本并通过详细阅读进而已对有关要求完全了解。
为依法完成本项目,甲方、乙方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已经通过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了委托代理的事项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而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
2.甲方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包括甲方在必要情形下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适当可行的必要措施,尽力保证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
3.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采购单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供货合同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中标人指定的代理商采购。
4.甲方组织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5.甲方对本项目的任何或全部事项相关的活动或行为,均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依法所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6.甲方(及其代表的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产品、配置、数量、适用范围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7.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及其指定的协议代理商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或本协议或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暂停或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其他形式的披露,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价格承诺书

价格承诺书价格承诺书1我司承诺在__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1、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不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产品的中标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优惠率为最低下限;2、我司承诺若发现我司的协议供货价高于竞价结果实际成交价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时(我司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竞价成交设备为走了私的产品、伪造品、假货、返修品等非正规途径货源及恶意压价行为的除外),我司将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格降低到实际成交价以下并满足协议供货相关承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按照实际成交的价格先行调低协议供货价,我方会尽快调查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
在此之前,我方将先行按照此较低价格持续供货,否则该品牌产品将被暂时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直至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后再行恢复)。
3、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厂家或市场价格的调整(含促销活动)而同时按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下调协议供货价,最迟在发布市场价格下调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内容以书面形式(含品目、报价、调整原因、依据等内容)上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__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4、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的新型号时,新型号的协议供货价格优惠率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调整情况我司将及时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采购管理办公室在__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厂家推出更高档次机型,可将原来中标机型一对一调整替换为新机型的配置、性能不低于原中标机型,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机型。
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__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5、中标产品如遇型号停产情况,我公司将在知悉有关情况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方比价表模板

三方比价表模板
作为企业或个人在选定供应商时,常常需要对不同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最佳选择。
三方比价表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对比各个供应商的优缺点。
下面是一份例子,供大家参考:
三方比价表
序号项目名称供应商A 供应商B 供应商C
1 产品名称 100元/件 95元/件 110元/件
2 交货期 10天 7天 15天
3 运输费 50元/件包邮 40元/件
4 服务承诺无售后服务 10天无理由退货 3年售后维修
5 是否供应进口产品否是是
说明:
1. 产品名称:此项为必填,表示我们所需采购的具体产品。
2. 交货期:此项为必填,表示供应商能否按照我方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交货。
请注意交货时间是否适合我方采购计划。
3. 运输费:此项为选填,表示供应商提供的运输价格。
请注意是否包括在产品价格中或者需要另行计算。
4. 服务承诺:此项为选填,表示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
请注意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期限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5. 是否供应进口产品:此项为选填,表示供应商是否提供进口产品。
请注意是否符合我方采购需求。
以上是三方比价表的范例,具体的项目和内容可以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修改,以满足实际情况。
比价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供应商的情况,从中选取最优的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益。
湖南政府电子采购合同范本3篇

湖南政府电子采购合同范本3篇篇一甲方(采购方):名称:[采购方单位名称]地址:[采购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采购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联系电话]乙方(供应方):名称:[供应方单位名称]地址:[供应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供应方联系电话]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 采购内容:[详细说明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支付方式:(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的[具体时间]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2)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的[具体时间]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
三、交货/服务时间、地点及方式1. 交货/服务时间:乙方应在[具体时间]前将货物/服务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交货/服务地点:[详细地点]3. 交货/服务方式:[具体交货/服务方式,如运输方式、安装调试等]四、质量标准及验收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并满足甲方的采购需求。
2.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服务后的[具体时间]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具体时间]内负责整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提供[质保期限]的质保。
2. 售后服务: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在质保期外,乙方应按照合理价格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0.05.30•【文号】国机采字[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政府采购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0]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务司: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项目(总第十六期,以下简称第十六期协议供货)招标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执行有效期第十六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
在此期间,各中标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供货代理商(以下统称协议供货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向各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
框架协议、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协议供货商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专栏。
二、适用范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采购单位)均应按协议供货制度进行采购。
具体执行品目是: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通用软件(指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服务器(PC服务器、GPU并行运算服务器、UNIX服务器)、网络设备(包括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安全类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摄像机、复印纸、移动存储设备、照相机、碎纸机等,其他品目自愿执行。
三、中标价格和售后服务协议供货直接采购平台公布的产品中标价为最高限价,各采购单位可在中标价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后采购;协议供货在线议价平台公布的产品中标价为参考价,各采购单位应执行议价程序后采购。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7〕73号)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7〕73号【发布日期】2007-06-13【生效日期】2007-06-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7〕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方便基层采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04〕10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六月十三日??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采购人)实施协议供货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以下简称协议供货),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国税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通用或特定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的最高限价(协议供货价)、价格折扣率(优惠率)、规格配置、服务条件等采购事项,并由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国税系统,统一与各中标供应商签署协议供货协议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由采购人根据部门实际需要, 按照规定程序,选择具体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确定中标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并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第四条协议供货范围?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凡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货物,均适用协议供货采购。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06.09.18•【文号】国机采字[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政府采购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机采字[2006]25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财务司: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特制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方便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适用本办法。
为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人,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协议供货,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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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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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湖南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入围情况一览表
品牌型号
曙光天阔
宝德 DELL Powerdge
LENOVO 联想中国万全
浪潮 方正 清华同方 惠普(HP) IBM
价格范围
3-5万元 1.5万以下 1.5-3万元
3-5万元
折扣率
78.0%
78.0%
78.0%
65.0% 62.0% 62.0% 88.0% 85.0% 82.0% 82.0% 72.0% 70.0% 82.0% 78.0% 75.0%
72.0%
69.0% 68.0% 65.0% 65.0% 65.0% 90.0% 88.0% 85.0% 92.0% 88.0%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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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以下
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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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内三年四小时响应上门提供免费人力+配件服务,其他县市提 供三年下一个工作日上门提供免费人力+配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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