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JYZB2018-74

采购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长春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6)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8)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政府(下称“市政府”)批准实施,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市政府授权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下称“市交通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长春市政府授权长春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投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代表,政府方出资代表交投集团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长春市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线全长79.568公里,共设大桥2190米/10座,中桥845米/13座,小桥359米/13座,涵洞104道,互通立交5处,分离立交6处,天桥22处,通道46处。另设互通连接线20.199公里,其中岔路河连接线6.498公里,双阳连接线13.701公里(含2.01公里利用现有长天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I 级。岔路河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双阳连接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2.1.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 53674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2222万元,设备购置费80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3036万元(含土地征迁费用 65023 万元,建设期利息 45401 万元),预备费23397 万元。

2.1.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维护期26年。

2.1.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使用者付费+资源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 PPP 模式运作。

2.1.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收费的高速公路项目,项目 PPP 模式运作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项目收益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资源经营收入及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对于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或者自身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了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社会资本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标后可以不再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对于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社会资本方,允许其中标后依法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60%和政府方出资40%构成,占项目总投资的25%,除此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的注册资

金与资本金等额,股比与资本金出资比例相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及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授权一家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相关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申请人需具有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融资能力依据投资人授信额度或与银行存款之和能够达到55亿元);2017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9亿元人民币。

(3)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财务审计资料无虚假记载;连续近三年(指2015至2017年)盈利并且经营性净现金流均须为正值;申请人应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审计报告。

(4)在最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弄虚作假行为。

(5)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规模(合同金额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类公路项目业绩。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上述条款(1)(3)(4)(6)(7)须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满足要求;上述条款(2)(5)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1: 00时和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办理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事宜,同时按本款要求提供联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