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基建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及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基建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建处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基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基建各项工作的开展极其重要,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基建处成立商务合同小组,小组成员由处长,副处长和各科长组成,处长担任组长。
第五条对于施工、监理等合同,由组长组织召开商务合同组会议,研究确定合同条款(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六条对于可行性研究、环评、测量、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等一般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确定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工程(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弱电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由组长确定由商务合同组或项目组实施对合同内容的审查,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八条对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合同,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商务合同小组与中标方依据招标文件共同拟定合同条文,经学校审计处委托全过程审计机构按照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修改后,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九条合同的'委托和内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并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第十条主管校长签署审批意见后,由基建处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个好的合同管理能够使得建设工程的开展更加顺畅、有效,保证工程的质量、时间和费用的控制。
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要素及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在施工工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所订立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指的是在合同签订后,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协调的过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顺利实施,避免合同争议,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时间和费用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素合同约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非常重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等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应该对合同约定进行详细的商议和确认。
合同实施合同实施是指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条款,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项目付款等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合同争议的解决建设工程项目中,常常会出现合同争议,这时必须采用合适的方式解决争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调解、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项目决策与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项目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项目决策,可以对项目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和实施。
项目决策与管理的重点是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优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是指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组织、计划、执行、监督和评估的一套体系和方法。
在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时,应该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优化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和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应该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规章和工作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或“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各企业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加强本企业基建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行政管理部负责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以及对被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合同法律审核,参加合同评审。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筹集和管理基建项目资金,负责工程计算的财务结算工作,审核支付工程款项,组织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负责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督和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第七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审计部负责对基建项目管理的相关业务进行流程监控,以保证在执行过程中符合相关内控的流程。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办法第八条公司基建项目实行自建管理与代建管理两种管理方式。
根据项目的类别、用途、难易程度、总投资金额等因素确定管理方式。
第九条属于“三重一大”的基建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基建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前期立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等。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大型项目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研及可研论证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管理部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立项,其中立项方式包括:(一)按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二)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立项审批的,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委托、方案编制和审定管理。
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制度
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制度一、合同主体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主体通常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
发包方是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其代表,负责提供资金、土地等资源;承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监理方是指受发包方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的专业机构。
二、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确保各方对工程的认识一致。
2. 工程造价:明确工程的总造价、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等,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分配。
3. 工程进度:明确工程的起止时间、各阶段节点、进度控制方法等,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验收程序、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等,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5. 安全生产: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等,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6. 环境保护:明确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环保措施、环境监测等,确保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7. 变更与索赔: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赔偿标准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8. 争议解决: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适用法律、争议解决程序等,确保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三、合同履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各方应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合同终止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终止:1. 工程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2.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3.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4.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
五、法律责任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概述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及连续性 (4)合同的复杂性。 (5)合同的多变性与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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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概述
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体系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从合同主体的角度论述可以看出,在一个 工程项目中,存在着多种多样、复杂的合同关系,合同的数 量少的儿十份,多的上百份。这些合同都与这个特定的工程 项目有关,而形成厂项目的合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业主 的合同关系和承包商的合同关系是主要的两大类合同关系。 业主方的主要合同通常包括监理(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 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以及各种借款合同等。业主签订的 这些合同通常称为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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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概述
定义与类型: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 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招标投标活动: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总承包、分承包:总承包人、分承包人、发包人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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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 审查
3.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人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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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 审查
4.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1)合同签订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如工期、质量标准、价 格水平的可接受条件。 (2)合同签订的程序。 (3)合同的文件组成及其主要内容。 (4)合同签订的形式,主要指合同形式的选择,如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等各类项目。
1.3 术语定义本制度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事业单位: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以公益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
•基本建设项目:指事业单位用于提升工作环境、改善工作条件等的项目。
•项目管理:指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执行、监控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管理组织2.1 项目管理机构每个事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项目计划、招标、合同管理、工程施工、验收等。
2.2 项目管理岗位事业单位应设立以下项目管理岗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采购专员: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
•质检员: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
2.3 项目管理团队每个基本建设项目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经理、工程师、采购专员和质检员等组成。
项目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三、项目管理流程3.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等环节。
事业单位在决策项目是否立项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
3.2 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包括项目目标、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计划。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3.3 项目招标项目招标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项目招标。
项目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选择到具备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商。
3.4 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依据,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环节。
事业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基建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等。
三、合同签订1. 项目招标阶段,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投标,并通过评标程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 确定中标单位后,需及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成本分摊等内容。
3. 合同签订前,需对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合规,并保持一致性与准确性。
四、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阶段,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有效进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现合同内容存在争议或需要变更的情况,需及时协商解决,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私自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必须通过合同变更协议的方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五、合同管理1. 合同文件需妥善保管,定期备份,并建立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合同管理工作需建立相关数据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付款情况、变更情况等进行记录和跟踪,以便实时掌握项目进展。
3. 每月定期召开合同管理会议,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合同风险管理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履行风险,需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和防范。
2. 合同风险管理需建立完善的机制和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终结。
七、合同终结1. 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进行验收工作,确认项目达到交付标准,并签署验收文件,正式完成项目。
2. 合同终结后,需及时进行结算工作,对项目的成本、质量等进行清算,确保相关费用得到合理分配。
3. 项目完工后,需对项目进行归档管理,存档备查,保证项目资料安全、完整可靠。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应当齐全有效,项目资金应当落实,方可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程序。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如下:(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当事人一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未成就;(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合同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互相赔偿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合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对工程的需求、标准、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文本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4.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信息。
2.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 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是支持和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确保项目按照合理的目标、计划和标准进行,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的建设成果。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立项和招标:规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落实。
2. 项目计划和控制:规范项目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
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监控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
3. 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的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监督。
4. 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和规范。
5. 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6. 监督和评价: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展、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项目验收和结算:规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同时制定项目结算的程序和标准,保证合同款项的清算和支付的及时性。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合同当事人:合同应当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确定合同标的:合同应当明确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施工界区等。
(3)约定合同价格:合同应当明确合同价格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4)制定施工计划:合同应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工期等。
(5)确定工程质量标准:合同应当明确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6)约定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额或者违约赔偿方式等。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
(3)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推进工程进度。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合同的终止和争议解决合同的终止和争议解决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最后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全面、细致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回报。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
第三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事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修复或者重新建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因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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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建筑、安装和与之相关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环节,在这些过程中都必须签定合同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确保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和造价,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涉及公司的部门应根据本部(室)的职责,做好合同的审查、审核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实行谁负责谁主签的责任制,同时坚持合同签定会审、报批制。
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安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应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无营业执照、无承包资质等级证书者不能承包本公司建设工程,否则为无效合同,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所签订的全部合同必须按国家合同法规定的条款精神签订,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及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点或设备等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或设备等内容明细;
3、开、竣工日期或交、提货时间、地点;
4、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或设备等制造质量;
6、保修期保修条件;
7、工程造价或设备等价款;
8、工程价款或设备等价款的支付方式;
9、结算和交工、交提货验收办法;
10、技术资料提供份数及日期;
11、材料和设备供应及进场期限;
12、双方相互协商事项;
13、违约责任;
14、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15、其它。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六条合同签定的双方代表人必须弄清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概况、技术要求和建设期限,了解当地的气象、运输、供水、供电、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情况及协作配合条件,属建安施工的还须了解当地的建安予算定额、材料予算价格、取费标准等有2关规定。
第七条签约双方就合同有关事项及内容条款进行磋商后,由项目指挥部拟定出协议或合同的初稿,在双方研究商定的基础上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申报审批后签订,经过招标的项目按中标价及有关承诺内容进行签订,并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申报审批。
第八条在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条件下,为了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和三通一平等工作,可先按有关规定签订建设项目施工等的协议书,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申报审批,生产管理部须存档、备考。
第九条建设期较长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签订施工总合同(或协议书),进行施工准备,然后根据年度基建计划签订年度或单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施工。
第十条一个大型建设项目内有同一法人资格的不同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可由项目指挥部分别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四、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程序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申报审批权限按附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审批权限表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申报审批程序按附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申报审批表格式要求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的土建、安装、设备、材料购置等活动的监控,按公司比价购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由监控办实行监控。
五、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并承担各自的义务。
第十五条在履行合同中,有关修改、补充协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及材料代用等,只要经过甲、乙双方代表签字(重要的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设计单位同意后,均为有效,可作为今后竣工验收、财务结算、索赔等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如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公司合同管理及比价购销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管理部。